第920章 律師
高律師聽完了柳星河的話,追問了柳星河幾個細節,思索半天后說道:「來之前我去看了兩位獄警,一個是輕傷,一個是待定,根據新刑法,故意傷害罪,輕傷是三年以下,重傷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你這個是襲警,還要從重,你自己有什麼想法?」
「我做無罪辯護。」柳星河道。
「那我只能是儘力而為了。」
高律師走了,柳星河想想覺得不是滋味,這律師看起來一點不熱誠啊,而且臨走那一笑,多少有點鄙視和不屑。
還要從重!在這地方呆七年?三年?半年也不行啊,柳星河還有人要找,內丹要修鍊,不能受這個罪啊。
他在這著急的時候,外面的小晴也是熱鍋上的螞蟻。
馮楚楚打了電話,居然沒好使。
現在見也見不到,小晴沒辦法,就求馮楚楚幫忙找律師。
相處有一段時間,這個忙馮楚楚本來是想幫的,但是遭到了公司拒絕。
「好不容易這傢伙進去了,再幫他不是自己找麻煩么?而且他現在不是治安事件了,已經觸犯了刑法,萬萬不能再招惹,之前那件事就是前車之鑒。」
王副總毫不留情的封殺了馮楚楚的一切幫忙提議。
「我現在也是自身難保,不是不幫忙,你自己去找一下律師,找最好的,錢我出。」馮楚楚如是對小晴說道。
小晴也明白,大明星是不可能願意去幫一個囚犯的,這樣說已是難能可貴了,於是離開了馮楚楚的家,回到醫院,暫時沒上班,開始跑龍江的大小律師事務所。
馮楚楚沒辦法,但小晴不能不管,和柳星河一起呆了兩個月,她知道柳星河是一個親人沒有,聽說在拘留所里打了警察,那得逼迫到什麼程度才能打警察啊,而且真打假打都不一定,現在自己不管,還不定受到怎樣的欺負呢,警察局那個劉警官的嘴臉是她親眼所見。
然而也不是有錢就什麼事都能辦的,她一天跑了十來個律師事務所,聽她說完,居然沒有一個願意接單。
真是見了鬼了,小晴狠勁也上來了,用了五天時間把整個龍江大小三百多家律師事務所跑遍了,她不信還真就沒有說理的地方了。
說理的地方還是有,一個三十平左右的律師事務所接待了小晴,這屋裡就倆女的,一個戴眼鏡一個不帶,年紀都不比小晴大不太多,看起來不超過二十五,這兩個姑娘願意幫助小晴打這個官司,代理費只要兩萬。
錢不多,可是小晴又有點顧慮,她雖然不太懂律師行業,但琢磨著這律師應該和醫生差不多,年紀大點總是經驗豐富,而且有輩分在那,威懾力也強些.
柳星河策劃越獄的當天見到了小晴幫他請來的律師。
小丫頭找來的兩個大丫頭,不過柳星河並沒有瞧不起的意思,因為這兩個年輕律師都聽得很認真,不像之前那個老高,壓根就沒怎麼認真聽他說。
「我要無罪辯護。」陳述完之後柳星河說道。
「有點難。」戴眼鏡的姑娘看了一眼旁邊的兩個獄警,「我們可以單獨和被辯護人說幾句么?」
一個獄警道:「不行,他有暴力傾向,必須隨時有人看守。」
眼鏡姑娘點點頭,又看向柳星河說道:「你在這看守所打了警察,找到人證明你是正當防衛的可能性等於零,你明白么?」
「我記得不是有監控么?」柳星河問道。
高個沒戴眼鏡的姑娘道:「這個指望你也別做了,我們無權調閱監控,等到呈上法庭的時候是什麼樣子,你該想得到的。」
「這麼說,那就是不可能無罪了?」柳星河問道。
眼鏡姑娘道:「不是沒有,是成功率太小,我們會努力的。」
柳星河道:「好!不過還有一件事,我的銀行卡手機什麼都被沒收了,我想要回來轉交給委託你們的那個女孩,可以么?」
「這個沒問題。」
柳星河點點頭:「如果需要運作的話,你們問她要錢。」
兩個小律師走了,柳星河陷入沉思,他意識到事情不太好辦。
三天後,案子開庭了,這個效率非常快。
是公訴,但不是公審,法庭里只有律師和親屬,柳星河沒親屬,就來了一個小晴,大眼睛看著很憔悴。
法院本就是個嚴肅的地方,現再稀稀落落沒坐幾個人,更是有些冷清,主法官是個五十多歲的男子,狹長的眼睛裡面藏的不知是智慧還是奸詐,反正柳星河覺得不太舒服。
控方律師很快宣讀了對柳星河的指控,暴力毆打獄友和警察,導致兩個警察一個輕傷一個重傷,情節惡劣,無任何悔改表現,提議從重處罰。
眼鏡女律師為柳星河做了辯護,要求控方拿出柳星河打人的影像資料。
控方律師道:「當時審訊室的攝像頭被打壞,以致於錄像沒能夠保存。」
眼鏡女律師道:「打壞之前的也沒有么?難道打壞了一個攝像頭,審訊室之前的錄像就都沒了?」
控方律師道:「攝像頭壞了,導致線路短路,所以審訊室當天的錄像全部損毀。」
「而且要證明他打人我們有人證,並不需要監控。」
主法官說道:「帶人證。」
人證上來了,是兩個獄警,說親眼看到柳星河打人。
眼鏡女律師對證人詢問:「你們進去的時候看到我的當事人在動手打人是么?」
「對!」一個獄警道。
「他怎麼打的?」
「怎麼打的?就是拳打腳踢,我們沒來得及細看就急忙制止他了。」
眼鏡女律師一笑,從桌上拿起一沓資料。
「那醫院的病歷上寫著入院的兩個獄警身上都各只有一處傷痕,你們怎麼解釋,何來的拳打腳踢?而且我的當事人當時還帶著手銬,怎麼做到的拳打腳踢?」
控方律師道:「帶著手銬一樣可以打人,而且腳也是自由的,各有一處傷痕那是因為那一處是打的重的,普通拳腳沒有淤傷,醫院也查不出來。」
眼鏡女律師道:「就算如此,我覺得這兩名獄警作為當事人的同事,也不足採信。」
控方律師道:「採信與否是法官和陪審團說了算,你的當事人之前就是因為在公安局尋釁滋事,推搡警察進的看守所,在看守所里仍然不知悔改,當天就毆打同室獄友,發生對警察暴力的事情一點不奇怪,這樣危害社會蔑視法紀的恐怖分子就該嚴懲,不要做無謂的辯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