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鴉宅 (1)
常盛蹲在古宅對面平房的陰影里,嘴上叼著煙。他這是過過乾癮,並不敢點燃,唯恐點燃后紅色的煙頭在黑暗裡暴露了自己。
三天前,刑警隊接到了110中心轉過來的案件,京城西郊,傳說中的鴉宅附近,發現了路邊的屍體。
屍體是環衛工人在凌晨時分發現的,渾身皮膚脫落,像個血葫蘆一樣,死者的眼神里充滿了震驚和恐懼。
這是一起殺人案,被害人死法恐怖,算得上是惡性殺人案。大概有數十年,作為首都的北京,都沒有類似的案件發生過了。
經過現場的檢測和法醫的驗證,常盛心裡更是明白,那屍體旁邊散落著不少的屍塊,可DNA檢測這些散碎的屍塊卻來自於十幾個不同的人身上。這消息雖然沒有對外發布,可是性質之惡劣卻讓見慣了血腥的刑警們都覺得發憷。根據判斷,兇手很可能是個變態殺人狂。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素來消息靈通的記者們,如水銀瀉地,無孔不入。不知道警局裡誰的嘴漏了風,還是拿了記者的好處,消息沒出三天就溜溜地傳了出去,在媒體和網路上鬧得滿城風雨。記者們得到消息后大做文章。有的稱,社會壓力過大,導致殺人狂魔出現;有的懷疑,是器官販賣團伙作案后,殺人棄屍。
一石激起千層浪,網上還流傳著一個大部分人都贊同的看法,這屍體出現的地方本就蹊蹺—那鴉宅可是北京有名的邪地。
身為元、明、清三朝古都,四九城中留下了無數傳說,或神秘,或詭異,或驚悚。這些地界兒,也有好奇的人去探索過,不過大多數沒有下文,冥冥中似乎有層迷霧,籠罩在其上。
這座近千平方米的老宅,在北京這寸土寸金的地兒能保留下來,沒毀在地產商的手中,完全得益於塵封在大門口的一個小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另有一說,則是因為這兒也是北京的邪地之一,神通廣大的開發商對風水多有講究,所以沒有對這裡下手。
在做地方志的時候,有考據癖人士多次對這所宅子進行過考證,但一無所獲。從宅子的面積和鋪的青磚地面來看,這所宅子應該建於明初時期。屋檐高聳,上面有不知名的獸頭雕花,這種規模的宅子,從明朝的建制來講,起碼是官居一品,位極人臣的門第才能擁有。明朝對於建制管轄最嚴,越級建宅通常是殺無赦、斬立決。縱觀明史,還沒有哪個臣子敢明目張胆地僭越。
這就顯得更加古怪。明初,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位極人臣的高官都在南京就居。那時,北京乃是北方國門,深受蒙元之擾,不會有人在北京燕地建居所。就像現在跟你說,讓你去阿富汗建個宅子,恐怕沒人願去,也沒人敢去。
朱棣掃北成功后,遷都北京,高築四九城,國公、一品官員全都移居燕京,可是宅子大多都在北京九門之內。這位置,若有人願意居住,恐怕也多半是一些山野樵夫之流,但這些人等絕對不會有如此手筆。
更奇的是,這個宅子還另有蹊蹺。這裡曾被稱為「鴉居」,也被老百姓口口相傳為「晦氣墳」。
明末時期,也是史上最後一次小冰川時代。古人雖然不懂這些,但天氣變化卻並非不知。那時全國天氣驟冷,田地收成減少,明朝皇室號召百姓開荒種糧,倒也有人看此處寬敞,在這裡開墾過田地。卻沒想到,這塊地邪得厲害,方圓數里內,無論種什麼作物,怎麼勤懇耕耘,都是顆粒無收。
每到暮色降臨,鋪天蓋地的烏鴉黑漆漆的,猶如天上的一塊黑雲,全部在這裡逗留棲息,「呱呱」的叫聲更是吵得人心煩意亂。
有人猜測,這裡怕是哪個明朝達官貴人的陰宅。可能有殉葬的奴僕一同被深埋其下,因此地下存有屍氣,才讓這裡寸草不生。這個說法著實有不少人相信。民間傳說,烏鴉擇死腐而居,那鋪天蓋地的烏鴉,就是這裡是墳地最好的明證。
自此,宅子就荒廢在了歲月當中,再也無人問津。一直到文革時期,一群來自祖國各地的紅衛兵,見它寬敞,就將這座宅子當成了據點。初時,一群年輕人倒也熱鬧,人聲鼎沸,每天革命口號、歌曲不斷。然而,其中有人提倡「破四舊」,要砸了這老房子,便四下燒、砸、打、搶,結果引來了麻煩。
不知為何,那群紅衛兵多人神秘失蹤,從此再也不見蹤跡。而倖存下來的兩個人,一個全身膿腫,皮膚脫落,從老宅里跑出的時候,身上的腐肉不斷地掉落,腥臭的穢血灑了一路。
另外一個則像是見了世界上最為恐怖的東西,受了刺激,從此瘋瘋癲癲,不斷驚叫,眼睛瞪得彷彿銅鈴一般。最後,這人也沒熬過三個月,就死在了精神病院里,死時臉上還掛著古怪的笑意。
建國后,這宅子因其古老,被評為文物。可是地處偏遠,又說不出到底是哪個歷史人物的住所,缺乏名人效應。因此,這宅子一直沒受到什麼重視,更沒什麼遊客來參觀,相關部門也對其聽之任之,倒也沒人提出過要修繕整頓。
如今出了案子,社會輿論一起,警方就有了壓力。只有儘快破案,才能讓這些說法不攻自破。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活兒,別人躲還來不及,臨時跑肚拉稀、腸胃不暢的人比比皆是。偏偏常盛格外興奮,主動跑到隊長那裡,拍著胸脯立下了軍令狀,說是要全力拿下此案。隊長本來很看好常盛,準備重點培養他,可看他如此性子,心裡哭笑不得。
常盛有自己的心思,自打從部隊退伍後來到刑警隊,參與了不少案子,可是總覺得再沒遇到像在部隊里那麼有勁的事兒。
在部隊,他是偵察兵種—中國特種部隊A大隊當中的佼佼者。
按照這種資歷,常盛完全可以在部隊有更好的發展空間。但他性格耿直,素來靠能力,輕關係,在領導眼裡,是個純粹的「刺頭」,這讓他稀里糊塗地錯過很多機會,不過他倒從來不惋惜。
在部隊野外生存拉練時,常盛又犯了一個說起來讓人覺得可笑的荒謬錯誤。特種部隊常有些特殊的裝備,在野外生存時,就有這麼一把合金材質的多用野外生存刀。這把刀長約一尺,除了刀刃外,還藏有金屬魚線、套兔子的圈、鋸齒、鉗口等多種實用工具。鑄刀的合金材質堅固,刀刃鋒利無比,能輕易地斬斷拇指粗細的鋼筋。有了這把刀,戰士們在野外可謂如虎添翼。不知道多少人,因為這把刀,生存得更加容易。
其他人也感嘆這是把好刀,但頂多覺得是件好用的工具,愛不釋手。可常盛卻視這把刀為兄弟,覺得它是自己最要好的夥伴,甚至睡覺都要抱著這把刀。野外生存結束,刀要上繳回去,常盛卻極不捨得,硬是在營房后挖了個坑,把刀藏了起來,非說在野外生存時丟了。
可是眾目睽睽,你在回營的車上還抱著刀一副迷戀的樣子,現在又說野外生存時刀就丟了,實在是太過蔑視眾人的智商了。
因此,非但常盛的一等功被取消,常盛的入黨申請也被駁回。原本,部隊的領導是想讓常盛先當幾年志願兵,再向上調動調動的,便私下找他做工作。誰知道常盛一根筋,「刀就是丟了,說破大天來,我也拿不出來。」
夜風乍起,讓常盛感覺有點冷,他掏出根煙正準備點上。忽然,古宅院子里的燈光亮了起來,讓常盛頓時來了精神。
這裡自從徐家入住后,就有人翻起了舊黃曆。網上,這裡也成了北京的十大凶地之一。
今晚,已經是常盛第三天來這兒蹲點,他像一頭準備捕獵食物的豹子一樣,蜷縮在黑暗之中。一連三天,常盛沒找到一丁點的線索。一入夜,古宅附近就異常冷清,住在附近社區的人,寧願繞路,也不願意走古宅前後的近路。
突然,古宅的院門吱呀一聲開了,裡面傳來了一陣嘈雜的腳步聲,似乎夾雜著低聲的嗚咽和抽泣。
片刻,常盛看到幾輛打著車燈的汽車從遠處開了過來,在古宅門口停下。院子里的人走了出來,為首的是四個男人,分別拎著一個床單的四角。床單原本是白色的,可是現在上面血跡斑斑,不時還有鮮血滴落下來,把古宅前的空地也染得斑斑點點。
「警察!」常盛右手握槍,左手掏出證件,大喝一聲走了過去,古宅里出來的眾人一愣。
「裡面是什麼?」常盛用拿證件的手指指床單。
「病人。」從古宅出來的人群中,一個走在最前面、拎著床單一角的男人站了出來,「我是徐氏集團的董事長徐克……」
「我不管你是誰!我現在懷疑你們正在犯罪,請打開床單,讓我看一下你們的病人。」
「放肆!」徐克面色陰沉,「如果我說不呢?」
常盛冷冷地盯著徐克等人,盤算著是不是要馬上動手把這些人拿下—以自己的身手,這幾個人根本不在話下。
場面僵持住,徐克身後有人看形勢不好,悄悄地走到門洞的陰影里,拿出了手機。
不過一會兒工夫,常盛的電話響了起來。常盛警惕地退後一步,接起了電話。
「收隊!」裡面傳來的,是隊長熟悉的聲音。
「可是……」
「收隊!」
「不!我剛剛發現線索。隊長你……」
常盛的惱怒和高喊,給了徐克等人機會,這些人將床單塞進了汽車,引擎悄然發動,等常盛發覺的時候,車子已經開出去了,並且開始加速。
常盛一怒,把手機摔在地上,衝過去就想揪住徐克的脖子。沒想到,徐克卻在車子開出后,撲通一聲跪了在地上,號啕大哭起來,聲音撕心裂肺,「爸!我說不回國,你堅持要回來,你這是何苦啊!」
回到隊里,常盛像一頭被激怒的熊,開始咆哮,四下尋找隊長,想要理論一番,可就是找不著人。隊長知道常盛的暴脾氣,所以沒等他回來就先回家了。聽值班的同事說隊長不在,常盛頭也不回地出了門,直奔隊長在東直門的家。
睡眼惺忪的隊長看著他苦笑。常盛不依不饒地追問,為什麼有了關鍵的線索卻偏要在節骨眼上要自己收隊。
「唉,」隊長嘆息了一聲,「常盛啊,你入行時間也已經不短了。知道咱們這些警察看起來威風,可是有些人家,咱們是惹不起的。不瞞你說,我也窩了一肚子火。可這是上面打給我的電話……」
「我不管那麼多,我只知道人命關天,天王老子犯法,也得坐牢!」常盛梗著脖子,站在門口,說什麼也不肯進隊長家的門,「得,我不讓你難堪,你告訴我給你打電話的是哪個上頭?我找他理論去!」
「你啊,就是個石頭腦子。」隊長搖搖頭,「我還真不能告訴你,告訴你這事就鬧大了。」
「那我就去網上發微博,我不信還沒有說理的地兒了。」
隊長有些惱怒,瞪了一眼常盛,「你怎麼就這麼軸,這狗脾氣再不改改,即使你辦案能力再強,以後日子也不好過。」
「怎麼,還會被打擊報復是不是?我就不相信了,警察局領導跟他媽的嫌疑犯穿一條褲子?」
隊長伸出手來,「常盛,把槍給我。」
常盛警惕地看著隊長,側了下身,「頭兒,你什麼意思?」
「我就知道你會鬧,現在,你開始休你的年假了。」
常盛的臉陰得能擰出水來,上下打量著隊長,似乎面前站著的是個陌生人,「你不是跟我開玩笑?好……好,姓李的,我算是看錯你了!」
回去的路上,常盛一邊走一邊罵罵咧咧。他從超市買了瓶二鍋頭,喝得醉醺醺的。
猛然,常盛把酒瓶朝地下一摔,「我操,我還不相信了,讓我休假能怎麼著,我哪兒都不去,我就要看看,這事兒有什麼貓膩。我就不相信,這家人還能隻手遮天了。」
他眼前一亮,似乎想到了什麼,自言自語地說:「我怎麼把他給忘了。關鍵時刻,他怎麼也得拉兄弟一把啊。」
常盛想起的這個人叫劉季,兩個人認識不過三天。說起相識的經過,還真讓常盛頗感到有幾分不可思議。
那天常盛出門執行任務,歸來途中,路經西客站,結果發現幾個傢伙神色慌張,又故作坦然地從自己身邊走過。幾人口袋裡鼓鼓囊囊地凸起了不少,看那凸起的稜角,應該是錢包。
除了小偷外,誰還能帶幾個錢包出門?所以常盛就上了心,拿出偵察兵的本領,悄悄地跟在了這群人的身後,幾個蟊賊走到一個僻靜處就要分贓,結果被常盛直接抓了個現行。這幾個人狗急跳牆,不知死活地想要反抗,竟抽出刀子衝過來。結果,三下五除二,被常勝輕鬆放倒在地。常盛打電話到車站分局,分局說人手緊張,要他自己把幾個蟊賊押過去。
走到南廣場,常盛卻被一個笑眯眯的年輕人攔住,這年輕人年齡和常盛相仿,長得清秀斯文,一看就是個讀書人。常盛以為,這又是這個盜竊團伙的一員,看到同夥被抓,攔在這裡要出什麼貓膩。他抱著一種看笑話的心態站住,他可不認為,對面的年輕人能給自己帶來什麼麻煩。
年輕人掃了一眼幾個蟊賊,「這位老兄,麻煩你把我的錢包還我,我剛到北京,還等著錢急用。」
常盛有些驚詫地看了看年輕人,心裡對他的話有點不信。自己抓這幾個蟊賊,是在北廣場抓的,即便他真的丟了錢包,在找尋時看到自己在北廣場抓到這幾個蟊賊,一定會當場上來索要,怎麼會這麼好整以暇地在南廣場攔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