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時間過得真快,幾乎是眨眼之間,就到了2005年的6月底。公司剛趕完一批貨,破例給全廠員工放假一天。對辦公室職員來說,這一天不過是再普通不過的星期天,但對普工來說,卻是一個難得的體息日。


  每到周未或放假,我照例要給媽媽打一個電話。以往我打電話到舅舅家,總在電話機前拔打好幾遍電話她才能走到舅舅,因為她腿有關節炎,走得很慢。但這次,我再拔打第二次電話時,她就接到了。我有些不相信:「怎麼這麼快?」


  媽媽朗聲說:「我是騎自行車來的,吃了半年多的中藥,現在磁節炎好得差不多了。」


  我這才想起,我離家前,媽媽吃了張大維抓的中藥。想到我與張大維終究是有緣無份,不禁有些哽咽,低聲問:「張大維,他五一結婚了嗎?」


  媽媽立刻沮喪起來:「結了,大維是多好的孩子呀,可惜你沒那個命。」


  這話從媽媽嘴裡說出來,我更感到無限酸楚,連轉職的事也不想告訴她了,只問了海鷗的學習,得知非常優秀,便匆匆掛了電話。


  雖然緊張的打工生活讓我幾乎忘記在家鄉還有那麼一段戀情,但張大維始終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頁,現在,這一頁終於被翻過去了,我依然感到無限悵惘。


  回到宿舍,我百無聊賴,只好翻來覆去看那本日語培訓教材。雖然日語中很多漢語繁體字,但讀音和漢語完全不同。並且因為人事部會議繁多,我連參加日語培訓的機會都少得可憐。所以第二天,我決定到街上去買一套日語教材和MP3。


  以前每次帶新員工來體檢,街上都是冷冷清清的。現在一放假,就空前熱鬧起來,那些年輕的男孩女孩們臉上洋溢著青春的笑容,象過節一樣。這些人平時都象被密密麻麻關在鳥籠里的鳥兒,一到節假日才被放出來。即便這麼多人,還只是打工者的部分,因為象櫻之廠一樣,很多廠假期也要加班的。


  雖然MP3最便宜的也要260元,日語教材也不便宜,但為了以後的發展,我還是咬咬牙買了下來。盜版的日語教材要比非盜版的便宜5倍,但教材不比別的,錯一個字都不行,所以我反覆比較,還是買了一本非盜版的。


  從書店裡出來,己近中午了。雖然現在吃上職員餐了,也只是營養相對跟上來了,菜里依然是少油無鹽,我決定在外面解一下饞。因為囊中羞澀,那些稍上規模的酒店、飯店我是看也不看的。幾經尋找,終於發現一溜大排檔,我象見到某位熟人一樣,毫不猶豫地走了過去。


  我要了一份五塊錢的快餐。唉,打工五年了,工資還是那個樣,快餐卻從每份1。5元漲於了5元。不知是我的胃己經習慣了廠里少油無鹽的飯菜,還是不太餓的原因,看上去色香味俱全的快餐吃到嘴裡卻味同嚼臘。但再難吃,五塊錢買的東西,是一定要吃完的。


  正在我挑挑撿撿之時,卻看到兩個熟悉的人影朝這邊走來,仔細看去,竟然是薛雪和阿新。想到我剛來櫻之廠的窘境,要不是薛雪,真不知道當時會遇到什麼。遺憾的是,後來我們沒有分配到一個車間,現在我做了辦公室,見面的機會更少了。正好趁現在這個機會請他們吃一頓,以報答他們當初收留之恩。


  想到這裡,我趕忙站起來,熱情地招呼道:「薛雪,阿新,快過來吃飯,今天我請客!」


  薛雪聞言,沒有一絲一毫的驚喜,紅腫著眼晴說:「謝謝你,不用了。」


  她原先白裡透紅的臉此刻非常憔悴,同行的阿新也神情不佳。在他們身後,還跟著一個帥氣俊美的男孩子,男孩的一隻手,竟然包裹著厚厚的紗布。我驚訝地問:「發生什麼事了嗎?


  薛雪招呼那個男孩坐下了,才苦笑著和我說:「這是阿新表弟,前天剛出院。」


  我同情地問:「是不是出工傷了?」


  阿新點點頭。


  阿新的表弟叫吳言,雖然才17歲,但在LG區一家五金廠己經幹了三年。兩個月前,因為機器故障,他被切斷了手。廠里把他送進鎮醫院,醫生做了痢單的處理后,肯定地說:「只要在兩小時內轉到市醫院,斷手完全可以接起來。」


  但送他進醫院的人事主管打電話請示老闆時,老闆斷然拒絕轉院。


  僅隔三分鐘,第二次再見到醫生時,醫生的口氣就完全變了:「你的手殘了,就算轉院也接不上了。」


  在深圳的其他親友得到消息趕到龍崗,他們不顧人事主管的阻攔,強行將吳言轉到市醫院時,但離出事時間己經是三個小時后了,市醫院醫生惋惜地說:「己經晚了,細胞都缺氧壞死了,再早一個小時,斷手完全可以接起來。」


  這個年僅17歲的帥氣男孩就這樣永遠地失去了他一隻手。由於廠方沒有給他辦保險,出院后,老闆答應被給他兩萬元及10個月工資,他上班時每個月工資只有三百多元,10個月工資也不過三千元。一個17歲男孩的一隻手和以後的人生,豈是用兩萬多元就可以買去的?吳言親友當然不同意。


  吳言是家中的獨子,父母視他為掌上明珠,聽說他出事,連急加怕,兩個雙雙病倒了,只好委託在深圳的親友們照顧吳言。在親友們的支持下,吳言準備起訴。老闆因此震怒了,向他發出了最後通碟:「我你兩萬三千塊錢,無論你是同意還是不同意,你都拿著這錢給我滾蛋,不要讓我再見到你!」


  吳言沒有拿錢,堅持起訴。老闆一氣之下,派人把他扔進了工廠旁邊的一個小黑屋,直到律師去調解,他才被放出來。


  吳言和親友們盛怒之下,便把老闆告到市勞動局,勞動局的人說:「你可憐?可憐的人多了去了。」


  最後,市勞動局叫他去找區勞動局,區勞動局叫他去找外管局,外管局叫他去找法院。他被人當成皮球一樣踢來踢去。要不是親友們接濟,他連吃飯都成問題了,哪裡還有能力打官司?退一步說,如果有能力打官司,還找政府幹嗎?


  官司打不下去,最後的路也就斷了,吳言和親友們只好含淚接過那屈辱的兩萬三千元錢,匆匆逃離了龍崗。


  我安慰道:「深圳勞動法貫徹得比較徹底,勞動局不管,你到法院去告他們!」


  薛雪苦笑:「沒用的。」


  阿新也搖搖頭:「告什麼告,能拿到兩萬三己經不錯了。以前櫻之廠有一個人,失去一條腿,廠方只願意賠他三萬。他不答應,告到法院,法院判處櫻之賠償17萬元,都四五年過去了,如今,他不但17萬元沒有拿到,連三萬元都泡湯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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