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普工招聘點」其實就是櫻之廠的生活區大門。早上的生活區大門極為熱鬧,在外面租房子的員工們,穿著代表不同工場、不同顏色、不同職位的服裝湧入廠內,這些人都是步履匆匆、目不斜視,象潮水一樣湧進工廠。
我和薛雪也拿著《錄取通知書》匯入人流。入口處站著一個理著平頭的矮個子男人,男人五十多歲的年紀,態度謙恭,很是斯文儒雅。他站在門口,對著湧進工廠的人流,一個勁兒地鞠躬,嘴裡不停地說:「早上好!辛苦了!」
我小聲問走在旁邊的薛雪:「剛才那人是誰啊?」
薛雪「噓」了一聲:「我以前來找阿新見過他,聽說他每天早晨都站在那兒,是櫻之廠的總經理,日本人。」
我驚訝極了,回頭再望那個矮個子男人,他還在那兒一個勁地鞠躬呢。我不由感慨萬分,以前看到的戰爭片里日本人一個個都是窮凶極惡的,沒想到這個日本人似乎還挺謙和的樣子。無論他是虛情還是假意,做為總經理能做到這點,真的很值得敬佩。
再想想我們的那些官員,不要說一萬五千人的工廠總經理了,就是那些稍微有幾個臭錢的暴發戶,那個不是財大氣粗、昂首挺胸,根本不把普通人放在眼裡的呢?更別提對自己的員工行禮問候了。
工廠內傳來《運動員進行曲》那熟悉的旋律,薛雪告訴我,雖然早晨是8:00準時上班,但全體員工7:30就要到操場上集合,若有遲到或不到的,都按正常上班獎懲條便處以相應罰款。一般是跑步20分鐘后打卡進入車間,然後再開10分鐘早會。
果然,7:50,《運動員進行曲》便停止了。到8:00,保安檢查了錄取通知書就放我們進去了。金自立己經站在講台上,看到我們,微笑著招呼:「早上好。」
我們也學著他說:「早上好。」
今天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公司概況》和《廠紀廠規》。講課之前,金自立拿出一塊長方形的白板,白板上方寫著「櫻之五金廠組織架構圖」,然後就是一些小方格和箭頭,還寫著職務及人名。
「組織架構圖」這個名詞,是我打工三年第一次聽說。
櫻之廠主要生產表底、錶殼、電鍍及成品手錶的裝配,從手錶配件到成品手錶,具備完整的一條龍生產線。共有行政及財務中心、品質管理中心、錶殼工場、表面處理場等等30多個部門,各部門還設有科、組及班等等。
廠內最高負責人是總經理田中成,副總經理也是清一色的日本人名,中國人做到的最高職位是經理級別。在組織架構上,我很意外地看到王磊的名字,竟然是技術一部的副經理,只是不知道此王磊是否彼王磊。姓王本是中國三大姓之一,名磊更是極常用的一個字,不知有多少重名重姓的呢。
為了增強員工的向心力和歸屬感,廠內還設有閱覽室、投影室、電視室、卡拉OK室、生日晚會、藍球廠及各種娛樂設施。更讓我意料不到的是,還有一份企業內刊《櫻之人》,每周出一期。
所有這一切,對於以前總做車間「機器」的我來說,是多麼新奇啊。我的視野似乎一下子開闊起來,預感到一個嶄新的、完全不同於以往的打工生活即將呈現在我的面前。
但我高興得太早了,接下來嚴格的《廠紀廠規》及《獎懲條例》讓我倒吸了一口冷氣。
無論是《工衣管理規定》、《廠服管理規定》、《宿舍管理規》還是《車間管理制度》等等等等,都以罰款為最終手段。甚至連廠服鈕扣沒扣好、廠牌戴反、被子疊得不整齊都在罰款之列。罰款最輕的是五塊錢,記大過一次竟然是300元!所有這些規定,均由所屬主管及6S稽核員監督,一有違反,立刻開具罰款單並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細數了一下,罰款項目竟然達七十八條之多!看來從此要更加小心翼翼才是。
因為不好意思太麻煩薛雪,今天的兩頓飯我都是在外面吃的,每頓一塊五毛錢,身上還剩下2。5元,正好夠明天的早餐和中餐。如果體檢正常,後天下午就可以正式成為櫻之廠的一員,廠內包食宿,就不用花錢了。怕的是體檢不合格,那就只好睡大街了。事到如今,一切聽天由命吧。
最後一天,金自立又給我們培訓了《薪酬制度》等等一系列和工資相關的制度。櫻之廠的普工叫操作員,操作員新入職底薪為每月390元,調薪依據試用期表現,最高為S級,然後依次為A級、B級、C級及D級。S級可在底薪的基礎上加50元,A級加30,B級加10,C級底薪不變,D級為試用不合格,做離職處理。
每年四月份全體人員都有一次調薪機會,調薪時亦按照此標準。
除了底薪和加班費,另外還設有績效獎﹑全勤獎﹑長期服務獎,勤工獎﹑膳食津貼﹑夜宵津貼(夜班人員)﹑站立津貼﹑生活津貼﹑技能津貼﹑職務津貼(管理級人員)﹑房屋津貼(管理級人員)等等。
老打工的都知道這個道理,這些所謂的「獎」及「津貼」對工資的影響並不大。對於我們一線工人來說,是靠加班費掙錢。加班費高,工資就高;加班費少,工資就少。
在東莞,計時工資的加班費一般都是固定的,好點的廠是每小時兩塊到兩塊九,超過三塊的工廠少之又少。差點的廠則是每小時一塊五甚至更少,更差的廠乾脆一分錢加班費都沒有,整個是白乾。就連很多頗具規模的大廠,也是每周七天工作制,周六和周日的工資演算法與平時無異。所謂的勞動法,形同虛設。
深圳的勞動法似乎貫徹得徹底些。比如櫻之廠,是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的八小時以外都算加班,加班費和正常班工資比例是1:1。5。周六和周未加班,加班費和正常班工資比例是1:2,國家法定的十天假期加班,加班費和正常班工資比例是1:3。
如此算來,周一至周五正常班八小時底薪共為:390(元)÷30(天/月)=13元;每小時為:13(元)÷8(小時)=1。625元。
周一至周五每小時加班費為:1。625(元)※1。5=2。4375元。
周六至周日每小時加班費為:1。625(元)※2=3。25(元)。
每年十天有薪假期每小時加班費為:1。625(無)※=4。875(元)。
雖然名義上說,櫻之的加班費是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但如果平均起來,每小時仍然沒有超過三塊錢,和東莞並沒有什麼區別。並且,為了將員工工資控制在一定範圍,櫻之廠還指定了「限制加班時間」的措施。即每人按不同級別有不同的加班時間,如果一個員工每月加班時間超過指定小時數,超過部分算義務加班。這樣幾近蠻橫的霸王條款,不禁讓我有些泄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