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他的話音剛落,周圍的人立刻圍了上去。坐在車廂另一頭的幾個人也躍躍欲試。正在這時,車廂里的音樂聲一下子大起來。那伙人的聲音立刻淹沒在這音樂聲中。


  那個「好心人」沖著司機大喊:「你不想混啦!」


  音樂聲立刻小了下來,那伙人聲音重又響起。


  陳剛身旁的「中年人」慫恿道:「可惜我沒錢,你要不要也換一張,這麼好的機會可別錯過了。」


  陳剛彷彿沒聽到他的話一般,眼睛又轉向別處。可惜我身上沒有錢了,否則真想換呢。「中年人」看陳剛不理他,又鼓動前面座位上提行李的那個男孩。男孩有些猶豫,但聽到有人說「差不多了」時,他再也忍不住了,立刻打開行李箱,小心地從一包里三層外三層的衣服里取出一疊錢,很快到前面換了幾張花花綠綠的美金。


  男孩看著手中的美金,興奮地滿臉通紅,拿在手裡似乎炫耀一般,但周圍的幾個人都目光淡漠,似乎他手中的美金和一張白紙沒任何區別。「老闆」手裡好象還有一疊「美金」,但沒有人再換了。正在這時,「中年人」站起身來,喊了聲停車,便往前面走去。車停了,「中年人」下了車,剛才吵嚷最凶的那幾個人,「老闆」、「傻子」、「西裝男」、「好心人」紛紛跟著下了車。「老闆」臨下車前還衝前座的司機罵了句:「想死早點說!」


  車內立刻恢復了平靜,與此同時,被騙的信息也從司機處傳來。剛才表情淡漠的那些人彷彿也醒過來一般,紛紛指出車上幾個人換的是假「美金」,並不值幾個錢。那三個人慌張起來,剛才被「中年人」慫恿換錢的小夥子更是鼻子一把眼淚一把地哭開了:「怎麼辦?怎麼辦?那是我一年的血汗錢呢!」


  我心中暗叫好險,幸虧自己身上沒有錢。下車后,麗娟緊緊抓著肩上的小包,仰慕地對陳剛說:「你真厲害,我差點叫你拿錢換了呢。」


  陳剛略有得意道:「不是我厲害,實在是見得多了,那幾個人都是一夥的。特別是過年的時候,小偷、騙子特別多,一定要小心了。出門在外,一定不要貪便宜,天上是沒有餡餅掉下來的。」


  我和麗娟連連點頭,很快穿過107國道,疲憊地往出租屋走去。現在走的路是通往村裡的大路,雖然比不上107國道寬敝,但平時車來人往,也是非常熱鬧的。麗娟走在陳剛的右側,並將裝著錢的包放在她和陳剛緊緊挨著的左肩上。為防萬一,我走在他們後面。


  快要拐進出租屋旁邊的巷子時,陳剛新買的手機忽然響起來。因為路上車來車往,聲音很嘈雜,他便走到一處較為偏靜的地方接電話,我們停下來等他。


  己經進入村莊了,出租屋就在不遠處,我們不自覺地放鬆了警惕,有一句沒一句地說著話。忽然,我看到眼前人影一閃,然後傳來麗娟的高聲尖叫。我吃了一驚,反應過來時,麗娟己跌倒在地。前面有一輛摩托車踉蹌了一下,摩托車上有兩個男子,我清晰進看到,後座的男子非常得意,手裡拿著麗娟的小包。我下意識地去追他們,同時大喊:「站住,你們站住!」


  就在我快要抓住後座上那個男子的衣服時,摩托車忽然加大了速度,後座上的男子響亮地沖我打了聲唿哨,嬉笑著罵了句:「你個傻B!」摩托車飛馳而過,揚起一陣輕微的灰塵。


  聞訊走過來的陳剛也拔腿追了上去,但摩托車早就不見了蹤影!

  雖然明知道追不上,但我還是徒勞地、象無奈地追了幾十米。再轉回頭時,看到麗娟匍匐在地,放聲大哭,她的嘴裡,竟滲出紅紅的血跡來!


  我趕忙將麗娟扶起來,這時陳剛也臉色鐵青地回來了。麗娟全然不顧了身上的泥土,趴在陳剛懷裡嚎啕大哭:「一萬元,我的一萬元錢呢!」


  陳剛恐懼地望著她:「麗娟,你受傷了,快,我們快上醫院!」


  麗娟使勁地搖搖頭,邊哭邊喊:「別管我,你快報警!」


  陳剛嘶啞著聲音說:「沒用的,還是自認倒霉吧。」


  麗娟卻固執道:「報警好嗎?也許他們還沒走遠,晚了就來不及了!」


  陳剛拗不過她,只好拔打了110。大約十分鐘后,一輛巡邏車開來了。陳剛趕緊迎上去和他們說了當時的情況,兩位警官的態度還算溫和,但要我們過去做筆錄。他說只有做了筆錄才能立案。麗娟仍然在哭,彷彿能把錢哭回來似的。陳剛還算鎮靜,只是臉色陰沉地可怕。


  本來陳剛說先送麗娟上醫院的,但麗娟說沒事,只是跌倒在地時,牙齒咬到了下嘴唇。果然,她口中的血跡己經沒有了。我和陳剛這才長舒了一口氣。


  走進HM鎮公安分局,我感覺誠惶誠恐的。公安分局的樓房非常莊嚴氣派,院內布置得就象一個典雅幽雅的花園。隨處可見的國徽讓我感覺是那樣的熟悉而遙遠,遙遠地彷彿和我隔著幾個世紀一般。想想也不奇怪,對於外出打工的人來說,工資是由我們所打工的工廠發放的。我初中時入的團組織關係,早就隨著學業的結束而結束了。也就是說,在我決定外出打工時,我便中止了我的政治生命。一個外出打工的人,是不可以入團、入黨乃至從政的。雖然我懷著強烈的愛國愛黨之心,卻也無法向黨組織靠攏半步!因為工廠不可能發展我們入團、入黨,一個沒有任何靠山的高中畢業生,更不可能報考形如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公務員!我忽然有一種極強烈的感覺,我被誰拋棄了!


  想到這裡,我苦澀地搖搖頭。現在問題的關鍵是,麗娟被搶了一萬元錢,我們是來做筆錄的。我真恨自己總是有這麼多不切實際的想法,我為什麼不能忘記我來東莞的目的?我為什麼不能丟掉我的理想?我為什麼不能象麗娟和李梅她們一樣,安安穩穩打一份工,好好找一個條件相當的男孩過日子呢?


  警察把我們領進一間寫有「審訊室」字樣的房間外,讓我們等一下。除了我們,門外還有十幾個人,一問才知,都是被搶偷被搶的。大約是年底了,劫匪也想回家過年,正是搶劫的高峰期。


  其中有一個十七八歲的男孩子,也是被搶的。他來東莞半年了,省吃儉用存了三百塊錢,年底了,本想寄回家,沒想到在郵局門口就被搶了,他立刻趕過來報了警。


  沒想到,警察問他:「搶了多少錢?」


  他說:「三百元。」


  警察馬上說:「去去去,三百元還來報什麼案,沒看我們正忙嗎?」


  可憐的男孩,只好抹著眼淚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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