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一顆心裡的兩個人
朱珠在29歲生日派對上喝得一塌糊塗,純的洋酒一杯一杯爽快地往喉嚨里傾倒,那模樣甚是霸氣。
她與未婚夫阿邁,馬上就要步入婚姻殿堂。所以,這個生日派對,同時也是個單身派對。
只是,朱珠最近的心情不是很美麗,因為籌備婚禮的事宜和阿邁鬧得天翻地覆。所以,這個晚上她不羈放縱愛自由,只想要一醉方休。
看著她這副酒鬼模樣,我也不禁有些感慨,怎麼記得他們當初熱戀的時候很恩愛呢,如今卻是三天兩頭鬧矛盾。
唱罷保留曲目——品冠的《我以為》,我豪飲一杯,然後沉沉地嘆息道:「看來如何解決婚前恐懼症,已經是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朱珠瞥了我一眼,怒罵道:「滾蛋……這都快把我錘鍊成全職保姆了,誰娶了我真是修了八輩子的福。」
我「嗯哼」一聲說:「恭喜阿邁啊,羨慕命好的男人,老婆十項全能。」
朱珠一臉悲催,仰天長嘆:「真是滑稽,老娘我居然要結婚了。這世界我還遠遠沒看夠啊。」
我和她幹了一杯,淡淡地說:「太平點,這個世界再大也不關你屁事了。」
她神色嫌棄地說:「文藝青年真是神煩。」
第二天上午,朱珠打電話給我說:「又打架了,他娘的,這次鬧得特別凶。」她聲音沙啞,毫無生氣,顯然昨晚又宿醉。
我小心翼翼地問:「那誰打贏了?」
電話里的聲音猛然提高了八度,怒火中燒地吼道:「我靠,你是不是希望我被打死?有你這種損友伐?」
我低聲嘟噥著:「臉保住就行了唄,毀容了可沒人接盤。」
她又大聲嚷道:「你意思里我只有臉能看咯?我身材哪裡差過啦?」
過了一會兒,朱珠放緩語調說:「你出來陪我喝一杯就饒你不死。姑娘我現在很惆悵。」
關於他們的事,我其實已經不願再多聽,就那麼點破事,無非就是對彼此的不信任。可誰讓這兩個人都是玩咖呢,純屬自作孽不可活。
可是,依舊拗不住朱珠的作天作地,只得出來聽她吐苦水。
當天中午,她約我在嘉里中心旁邊的Calypso,環境獨好,離我上班的地方也近。
朱珠照例遲到,她面容浮腫,精神萎靡,臉上籠罩著一團厚重的黑氣,真是不作就不會死。之前聽她說剛打過什麼美容針,這麼折騰一晚上,豈不是又白搭。
她和阿邁近來頻繁爭吵,分手已經記不清提了多少次。但是相戀五年,對彼此都太熟悉,拉拉扯扯中,真要到了最後,卻始終還是捨不得。
朱珠滿面愁容地走過來,隨手將她的名牌包扔在沙發上,幽怨地說:「他娘的,這次大概真的要玩兒完了。」
我說:「來真的了?誰玩兒完了?」
她說:「我啊。」
我說:「不是你們倆么?」
她神經兮兮地朝我眨了眨眼睛,放低聲音說:「阿光,我好像喜歡上別人了。」
聽到這話的那一瞬,我瞠目結舌,深吸一口氣,平復了一下心情,方才一字一頓地說:「我的大小姐,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快要結婚了?」
朱珠顯得很煩躁,尷尬地連續咳嗽了幾聲,「所以我這不是找你出來,想要解決這個問題么?」
我驚慌失措地說:「我去,難不成你喜歡上我了?你們城裡人可真會玩啊,高富帥都不要,居然看上我這種屌絲男。」
朱珠白了我一眼,沒好氣地說:「神經病,在我眼裡你就是一娘兒們。誰他媽的會喜歡你啊。」
隨即她又哀怨地嘆了一口氣,「其實我每次出去混,都只是想氣氣阿邁,誰讓他老在外面花天酒地。可這次不一樣,我好像真的喜歡上這個人了。」
朱珠繼續說:「我很惶恐,我也知道這種情緒容易愈演愈烈,但就是無法控制。今天早上,我已經搬離了阿邁的公寓。」
我陷入沉默,原來這一切並不是因為婚禮的籌備,而是天雷地火的新歡。
朱珠喝了一杯酒,心情逐漸平靜下來,「明天,我就要給這個人答覆了。你給我點建議,我現在腦子裡亂成一團麻,這件事我還沒跟人說過。」
這個男人叫葉慕,是朱珠一個月前在「K歌之王」里認識的,閨密的男友帶來的。
葉慕是溫州人,當時他來上海看車展。
那天大家的情緒都很高,但葉慕卻一直坐在沙發的角落裡擺弄手機,安靜得好像一隻貓。
朱珠極少見到在這麼high的氣氛下,在有這麼多美女的環境下,依舊還能如此鎮定內斂的男人,他顯得相當不合群。
懷著好奇心,朱珠仔細地打量他,發現這個男人長得竟有幾分像余文樂。當時,葉慕恰好也抬起頭來,目光對視的那一刻,他的眼睛閃爍著細微的光芒。
那一瞬間,好像有電流穿過朱珠的身體,她從來都未曾有過這種奇異的感覺。後來,她一直有意無意地往那個方向瞟,眼神甫一接觸卻又立即閃躲開。
葉慕整晚都沒有喝酒,據說他是個素食主義者,熱愛長跑,從來不碰酒精。
只是三巡過後,朱珠照例又喝高,於是打算早走。葉慕突然站起身來,堅持說要送她。整個晚上,他們之間幾乎沒有任何的言語交流,但是朱珠卻一點都不覺得唐突,反而覺得,這應該就是註定的劇本。
坐在葉慕的賓士車裡,雖然葉慕依舊沉默,但朱珠感覺整個人都被他的氣場完全包裹住,瞬間就酒醒了。她感到自己身體很僵硬,而葉慕的面容卻很溫柔,像車窗外的旖旎夜色一樣溫柔。
聽到這裡,我打斷她說:「我只找到兩個關鍵詞,余文樂和賓士車。」
朱珠老臉一紅,啐了一口,「你懂個毛線,老娘我一把歲數還看重這些嗎?」
我調笑道:「是啊,都一把歲數了,還玩少女懷春這一套?」
她撇了撇嘴說:「你見過我在哪個男人面前會這副樣?好奇怪,原來一見鍾情是這樣。」
我笑了笑,世間終究一物降一物,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剋星。
第二天,他們心照不宣地開始約會,但是朱珠卻忘了告訴葉慕,自己已然有了婚約。
葉慕很安靜,話真的很少,他不喜歡喧鬧的地方。於是,他們在IAPM吃完午飯看過電影,就手牽手沿著陝西南路閑逛。路過一家叫「漢源匯」的書店,葉慕在落地窗前駐足良久,他說很喜歡裡面的裝飾格調。
接下來,朱珠陪著葉慕在裡面坐了兩個小時,從來不翻書的她,竟然也不覺得無趣,從來不愛咖啡的她,竟然也喝得有滋有味。原來,和一見鍾情的人在一起,會這麼有意思。
晚上,葉慕堅持要陪朱珠去喝點酒,他說這是欠她的,他們去萬航渡路附近的TZ House。曖昧的氣氛中,葉慕輕撫朱珠的臉,「為什麼你總能揣摩到我的喜好呢,很少有姑娘能做到。今天的午餐、電影、書店,乃至這間酒吧,我都真的很喜歡。為什麼我沒能早點遇到你?」
那一瞬間,朱珠覺得心裡痒痒的,整個人好像都要融化。
朱珠說:「阿光,我只是想盡我所能地對他好。上海的春天實在太短了,短到一個眨眼也許就酷暑難當。而執手相戀的回憶又實在太少,少到一個轉身就有可能兩兩相忘。」
當時,朱珠和阿邁正好在冷戰中,於是,她幾乎每一天都和葉慕待在一起。
但是到了晚上,和阿邁、葉慕同時聊微信的時候,朱珠還是會刻意先回阿邁的,她依舊希望阿邁擁有優先權,這可能是一種潛意識的補償。但是,她越是這樣做,心裡的慾望膨脹得就越厲害。
朱珠說:「阿光,我深知不該和葉慕繼續糾纏下去,卻又無力抽身而出。葉慕溫柔的語調,像毒品一樣蠱惑著我,越陷越深,無法自拔。他好像擁有一股特殊的力量,能夠治癒我焦躁的情緒,在他面前,我天真乖巧得像個孩子。」
朱珠神情痛楚地將頭埋在長發里,「好辛苦,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因為不安定感和不可預知性,我覺得心裡好空,但又實實在在地感受到幸福,真的很矛盾。」
不久之後,葉慕將要離開上海,朱珠又變得焦躁冷漠,忍不住沖他發了脾氣。可是,當看到葉慕臉上的憐愛和不忍,朱珠又追悔莫及。
朱珠說:「我真的很討厭自己的無理取鬧。我知道我神經質、脾氣臭、沒城府,動不動就翻臉,可是我多希望有個人能包容這一切。」
離別的時候,他們倆漫步在濱江大道上,葉慕突然緊緊抱住朱珠,用深沉的聲音問她:「你願意跟我走嗎?」
朱珠感覺到自己的心臟重重地跳動了兩下,然後溫熱的眼淚不由自主地順著臉頰流下來,但是,「我願意」就是說不出口。
雖然只是三個字,分量卻真的太重了,重到可能要押上這一生一世做籌碼。
看到了朱珠眼中的猶豫,葉慕緩緩鬆開雙手,輕輕撩撥她的劉海說道:「兩周后,我會再來,晚上八點我還是在嘉里中心的Calypso等你,你帶我去的地方中,那裡是我最喜歡的。」
然後,是淺嘗即止的親吻。
葉慕褪下手錶塞在朱珠手裡,「如果你來不了,那麼,就當留個念想吧,這隻手錶陪了我很多年。」
朱珠對我說:「阿光,我真的好笨,不會騙人。我也好想假裝不難過,假裝很洒脫,兩個人就這麼瀟洒地在街頭分開。可是眼淚還是繼續淌下來,腳步還是依舊邁不出。太短了,在一起的時間真的太短了。我好不容易遇到個這樣的人,命運真是弄人。所以那天晚上,我去了葉慕住的酒店。」
朱珠說:「葉慕走後的這段時間,我好像生活在一座孤島上,周圍的海水都是遺憾的味道。只是,有人不是說,愛情不就是從陌生到陌生嘛,從來都是這樣。但自己卻又不甘心,一個人把我們去過的所有地方又都走了一遍。但是,莫頓的牛排口感老了,書店的咖啡變得苦澀,TZ House里的音樂過分喧鬧,而濱江大道的夜風有點寒冷。」
說著說著,朱珠眼眶紅了,淚水掉下來。
我撓了撓頭,理了理這件事的頭緒,徐徐問道:「那為什麼你和阿邁爭爭吵吵卻總是分不掉?你還愛他嗎?」
朱珠猶疑片刻,咬了咬嘴唇,「嗯」了一聲。
我擠出一絲微笑說:「那我們說點現實的話題,遠嫁的媳婦可不是那麼好做的,考慮過你爸媽的感受嗎?」
朱珠茫然地看了我一眼,陷入沉默。
我望著她的眼睛說:「一見鍾情並不能保證長相廝守。你也知道,戀愛和一起生活完全是兩碼事,和另一個人的磨合是很漫長的過程。如果重新開始,你能承受得了失敗的後果嗎?你能做到那麼奮不顧身嗎?這代價算起來可是相當不菲。
「而且,人都會有缺點,但都是在關係親密之後才會真正顯現出來。現在你覺得葉慕優雅、安靜,和你萬般契合互補,但是其實愛情不光是走個心就好,最終我們都要步入到柴米油鹽的平凡生活中去。就好像你和阿邁,你忘記你們以前什麼樣了嗎?」
接下來,我又絮絮叨叨地說了很多,直到朱珠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我說:「在深思熟慮之後,我們都會屈從於現實。所以,你該能作決定了。」
朱珠長舒一口氣,緊蹙的眉頭驟然鬆開,「其實是他在我的生命里來晚了一步吧。好了,有點想通了。」
我說:「是啊,愛情確實是有先來後到,而阿邁其實早已深深紮根在你的心裡。而你和葉慕,彼此留有一段美好的回憶,不是挺好嗎?誰都有存在心裡的小秘密。放心,我不會告訴阿邁的。」
朱珠說:「原來一顆心真的可以住得下兩個人。」
我說:「只是牆壁上的蚊子血和衣服上的米飯粒罷了。」
朱珠白了我一眼,「文藝青年真是神煩。」稍後她和我乾杯,突然好奇地問,「阿光,你這傢伙怎麼會活得這麼現實?人家文藝青年可都是為愛說走就走的。」
我微微搖了搖頭,嘴角牽起一絲苦笑,「因為我也曾經任性地走過一回。」
是啊,有些事明明應該深埋心底,卻仍舊在耿耿於懷。有些人明明應該拋在身後,卻還是要念念不忘。
第二天晚上八點,懷著對葉慕的好奇心,下班后我去了Calypso。
環顧四周,角落的沙發上,坐著一個男人,眉宇之間和余文樂很神似。他低著頭,沉靜地倚靠在那裡,真的好像是一隻貓。
接著,我聽到身後有急促的腳步聲,轉過身來,看到了淚眼婆娑的朱珠。
她快步走過去,將一塊手錶塞在這個男人手裡,然後迅速地轉身離去,連一個眼神接觸的機會都沒有。
男人握著手錶,怔怔地望著朱珠的背影發獃。
我猜想,很多愛情,開始總是天雷地火,結束卻往往潦草匆忙。
只是生命悠長,有的人,會帶給你精彩和美好,卻註定只能逗留在你身邊片刻。而有的人,縱然有千百般的不是,卻將停駐在你身邊一生一世,因為,他出現的時機剛剛好。
而你只能對一個人說下「我願意」這三個字。這就是生活。有些許無奈卻依舊會有溫暖。
於是,那些小秘密就被深深埋在心底,不能為人知,也不可被觸碰,就像漫天星辰一般,偷偷掩藏在墨藍色的蒼穹之中。一閃一閃的,每一顆都是一段心事。
偶爾也會輕輕撓動情緒,想起那些來去匆匆的人,嘴角會有莞爾,就好像有清風拂面,花香馥郁。
之後,風繼續吹,日子繼續過。
朱珠收斂,再也不出去混,她搬回阿邁的公寓,安心地做個「全職保姆」。
而她和阿邁,再也沒有吵過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