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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山河亂 誰人叱吒誰自雄(3)

  於是,聶塵懂了,吸毒之後,經濟狀況越發窘迫的他,更是將這種人生的領悟發揮到了淋漓盡致。


  這也讓他一舉超越了九鎮黑道有史以來的所有大小流子,而成為了老百姓口中的頭號垃圾與絕對惡人。


  惡人自有惡人磨!

  磨掉聶塵的那個人,叫做張志威。


  一個聶塵曾經親口叫過威哥的人,九鎮十三鷹裡面排行第十的張飛的結拜兄弟,也是一位屠夫的兒子。


  還是在第一部裡面,我曾經提到過,當年我們兄弟剛出名的時候,通過小敏的介紹,賈義和胡瑋帶著幾個兄弟自己找上門來,要求跟著我們混。


  當時,隨著賈義和胡瑋一起過來的人裡面就有張志威。


  在我的印象中,張志威留著小分頭,話不多,說話聲音也很小。但是說起話來,急急火火,一字一頓,有些像當兵的回答長官時的口氣,很有特色。而且為人頗有禮貌,不管多遠,只要讓他看見你了,一定會跑過來打個招呼。


  張志威的膽子並不是很大,跟著我們的那一段日子裡,甚至都沒有參與過一次打架,除了偶爾喜歡隨在我們屁股後面跑前跑后之外,他全身上下,可以說沒有一處地方像是一個流子。


  所以,我一直想不通,這樣的一個人怎麼會是殺人犯,而且是一個極度老辣,狠毒的殺人犯。


  聶塵認識張志威也是通過小敏,那個時候,聶塵剛出道不久,張志威也還在跟著我們一起打流。


  雖然實力和名氣比不上小敏,不過按輩分,張志威和小敏卻是平起平坐。所以,當年聶塵見到張志威,都要畢恭畢敬地叫聲「威哥」。


  那個年紀的人,尤其是那個年紀就開始在江湖上打流的人,往往對於錢財看得都不是很重。


  張志威尤其是這樣一個人。


  他的父親是九鎮菜市場的一個屠夫,屠夫的收入一直都是不錯的,家裡又只有張志威這樣一個獨子。所以,只要張志威想用錢了,父母給的一般都還是相當寬裕。


  張志威家裡條件好,卻並不是每個流子家裡條件都好。


  打流打出名堂了,當然就不會差錢用,只不過,打出名堂來的人並不多,一般的小流子們日子都過得有些緊緊巴巴。


  於是,在某段時間之內,有些老實木訥的張志威儼然成為了小流子圈裡的財神。錢雖不多,偶爾沒有煙抽,沒有飯吃了,找下張志威還是沒有錯的。


  聶塵家裡條件就不好,他們第一次金錢上的來往,只是一次偶然。


  聶塵在學校敲詐的時候,找錯了人,敲了當時跟著三哥混的,一個叫做新鋼的流子的表弟20元錢。當天晚上就被新鋼在遊戲室找到了,拿著遊戲室老闆做飯的一瓶醬油敲在了聶塵頭上,紅的血,黑的油,流了一身。


  聶塵不敢回去,也沒有錢,只得在商貿城坪子裡面的一個公用水龍頭下沖洗血跡油漬。


  張志威下晚自習,過來玩遊戲,就剛好看到了這一幕。


  於是,張志威自己出錢,帶聶塵去醫院把頭包紮了一下,並且請他吃了一頓宵夜。


  小敏曾經告訴過我,在吃宵夜的時候,聶塵和張志威有過這樣一段對話:

  「威哥,今後,你就是我的哥哥!只有你和敏哥對我真的好,親戚朋友都是假的。威哥,你要是想搞什麼,給我講一聲。哪個對你不舒服,就是對我不舒服!」


  「好,聶塵,我反正也沒得老弟,今後你就是我的老弟。沒得飯吃,沒得錢用了,你開個口!」


  我相信兩人在說這些話的時候,一定是真誠的。


  就像記憶里的那些年,在很多的場合下,很多個時間裡,我和三哥也曾經無比真誠地說過這樣類似的對話。


  然而,人生的曲折變幻又豈是一個真誠可以了結。


  激情過後一定會是平淡。


  我和三哥不能例外,無數對因為真誠相愛而結婚,卻又最終離婚的男女不能例外,聶塵和張志威也一樣,不能例外。


  何況張志威還說了一句不應該說的話,一句很難做到卻又給了聶塵莫大希望的話:

  「沒得飯吃,沒得錢用了,你開個口!」


  後面接下來一段時間內,聶塵無數次的找張志威借錢,卻從來不還。張志威也終於惱火了,煩躁了,不想借了。


  假如事情只是發展到這裡,也許會是另一個每日可見可聞的,好朋友最終因為錢而翻臉的俗套故事。


  這樣的話,也就不值一寫。


  那為什麼最終這個平凡的故事卻變成了一段絕對值得一寫的離奇血案呢?


  因為兩個變化:

  一、張志威終歸還是看淡了江湖上的爾虞我詐和虛情假意,再加上屠夫父親的嚴厲管束,中學畢業之後,退出了為時並不太久的打流生涯,子承父業,安安靜靜做起了一個正經屠夫。


  二、聶塵開始吸毒。


  張志威當屠夫之後,就不用再向家裡要錢了,每日殺豬賣肉所得的收入在十來二十歲年齡段的人裡面,算是相當豐厚。


  比之一事無成,十五六歲的小混混聶塵更是不可同日而語。


  而吸毒讓聶塵對於金錢的需求更加強烈。雖然這個時候,他已經開始實施了向幾乎全九鎮的小攤販和某些沒有人罩的妓女的敲詐,但是所得的錢財卻還是滿足不了他日益增大的毒癮。


  於是,他終於瞄上了張志威,這個曾經被他視之為兄的人。


  一開始,他還是好言好語以借的名義找張志威開口,張志威迫不得已又借了幾次之後,終於狠下決心不再與他來往。


  某一次,張志威破天荒拒絕了聶塵的要求,並且罵了他。


  要是以前,張志威罵了也就罵了,聶塵不能把他怎麼樣。


  但是現在不同了,張志威不再是個流子,而僅僅只是一個屠夫。雖然屠夫也有刀,殺的卻是豬,不是人。


  當時,聶塵就說了這麼一句:

  「張志威,你個狗雜種,你是不是不義道,又不是沒有錢,老子而今落難了,借個50塊錢,你會小氣死啊?」


  「……」


  「好,你記著,我要找你的!」


  第二天,聶塵就帶著他圈子裡面幾個同樣不入流的幾個小混混一起找到了張志威。


  張志威不再打流,當然就不想惹上太大的麻煩。


  於是這次,聶塵在張志威身上破天荒拿到了一筆大錢——500元。


  堅守的堤防終於決口,聶塵對於張志威的敲詐也就一發不可收拾,往日的情誼真正消失無蹤,從而變成了一出利欲熏心的人間醜劇。


  最後的一次敲詐,是因為張志威買了一個新款手機,拿著手機在網吧上網的時候遇見了聶塵。


  閑聊幾句之後,聶塵借口說拿手機打個電話,一去不回。


  當天,幾乎在九鎮找了一整晚,張志威都沒有找到聶塵。直到三四天之後,早就把手機當在了老鼠所開的當鋪里的聶塵,才又拿著根甘蔗,邊啃邊笑,晃晃蕩盪出現在了張志威的面前。


  和聶塵一起同去的還有一個小混混,通過這個小混混的口中,九鎮人得知了他們當時最後一段為人所知的對話。


  「聶塵,我的手機呢?」張志威一見面就問道。


  「哈哈哈,威哥啊,我一個朋友拿著玩,他做事不靠譜,居然弄丟了。真的不好意思,都怪我,我過幾天有錢了賠給你。」聶塵依然是毫不在乎,嬉皮笑臉。


  「……」張志威完全沉默了下去。


  我想,這一刻,也許就是他忍耐的極限了。


  只可惜,被難填欲壑蒙蔽了心智的聶塵,卻愚蠢而狂妄地突破了這個絕不應該去觸碰的極限。


  「哎,威哥,給你說一聲啊。老弟最近兩天沒得錢了,弄丟你手機的那個朋友和我有筆生意,暫時又還沒有搞好,我也不好意思找他催錢。不過,你放心咯,我聶塵說一不二,等兩天,最多下個星期,我就把錢一起給你。」


  「……」


  「威哥,你想辦法給我隨便借點錢好不好?這次真的是借,我幫你開個借條,要不要得?我真的有急用。阿林的那個婆娘不聽話,不上班悄悄跑了,我們要搞點路費,把那個婆娘抓回來。幫個忙,要不要得?只是周轉兩天,不會拖你的!」


  「沒得錢,沒得錢!聶塵,我們一起玩也這麼多年噠,你莫找我了,九鎮這麼多人,你找別個去借唦。我沒得錢,有老子也絕對不借你噠!」張志威終於開始爆發了。


  「威哥,給個面子唦!」


  「沒得錢!有也不借!」


  「……好,張志威,你個小麻皮,老子給你臉喊你聲威哥,不給你臉,你什麼麻皮都不是的。一個殺豬的,你牛個什麼牛!老子講噠,有急用,你最好靈活些,給老子搞三四百塊錢來,不給老子今天搞死你!你信不信,你個雜種!」


  那個小混混說,聶塵這句話說出來之後,張志威站在他的肉案前面,低著頭一言不發,沉默了很久很久,直到聶塵兩個人的再三催促,甚至踢了他的案板一腳之後,張志威這才一臉平靜地抬起頭來:


  「聶塵,我們兄弟一場,你也莫逼我逼得太緊噠。這麼搞好不好?明天晚上你再來,我給你錢。我求你,這是最後一次,今後給我個面子,放過我,要不要得?」


  聶塵聽到這個話,露出了笑容,一把摟著張志威的肩膀高聲說道:


  「要得!要得!威哥,我就曉得,你打小就對我好。哈哈,謝謝你噠啊,威哥。那我先走了,你慢點忙,慢點忙!」


  第二天,聶塵去張志威那裡的時候,一個人都沒有叫。


  為什麼呢?


  道理很簡單,400元錢,一個人買「飄飄」,可以玩三四天,兩個人也許就只有兩天了。


  後來發生的事,除了警察之外,就沒有人清楚了。


  唯一知道的是,張志威說要散散步,帶著聶塵去了九鎮旁的神人山,在路上還遇見了幾個相熟的流子。


  據那幾個目擊者說,當時,兩人還邊走邊笑,看上去很是親熱的樣子。


  可就是短短几十分鐘之後,就在神人山上,張志威用一把道上人極少使用的蝴蝶刀(電影裡面經常出現的一種摺疊小刀,有三把刀身,一個刀柄,可以拿著刀不斷甩來甩去玩花樣的那種),極度殘忍地插入了聶塵的咽喉。


  殺人的手法就是張志威跟著自己的屠夫父親學來的,賴以謀生的殺豬方法:從鎖骨部位向上斜插入咽喉,然後往一側橫拉,刀鋒過處,氣管,血管全部割開。


  屠夫的術語中叫做——放血。


  前後三刀,刀刀放血!


  狗逼急了,也會跳牆。


  原來,只要是刀,就是不祥;原來,屠夫的刀,除了殺豬,也能殺人。


  只可惜,這個道理,聶塵他懂得太晚!

  第二天,案子就破了,張志威當天早上就被父母帶著去了派出所自首。


  按九鎮風俗,死者要入屋停兩天,葬禮過後才入土。


  可年幼的聶塵,卻根本就沒能進入自己家門,在事發當天就被送到縣殯儀館火化,草草埋葬了事。


  甚至除了撫養他長大的爺爺奶奶之外,親生父母一個都沒有出現。


  張志威被抓之後,九鎮上,以所有小攤販和學生為首,掀起了一股史所未有的萬人簽名狂潮,為張志威上書求情。


  我還記得那封呈遞給法院的求情信上,頭一行紅色大字就是:

  為民除害!法理當容!

  張志威只是被判了三年,2004還是2005年的時候就刑滿出獄了。


  現如今,早已成家立業,生了小孩,繼續生活在小小的九鎮,靠著手中利刃,安穩而又平靜地守在一方案板之前,殺豬賣肉。


  只是不知道,在每次殺豬的時候,他是否還會偶爾回想起當年的那個晚上,那張扭曲的面孔,和那些四濺而出,也曾滾燙鮮紅的熱血。


  對了,據說那天,張志威真的給聶塵帶出了400元錢;還有,那把殺人的蝴蝶刀,也並不是張志威所帶,而是聶塵所有。


  一條人命,三年牢獄,400元錢,萬人上書。


  留下的,卻只是人們口中半聲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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