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法網恢恢
61
月萌在文學創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績,在文友的建議下,她決定去杭州發展。
來到杭州,第一件事就是租房子。房子雖然離市中心遠了點兒,但離《作家》雜誌社並不遠,交通便利且環境優美,房租她覺得也能承受,一室一廳只需每月兩千元。來到杭州,月萌對一切都很滿意。在收拾衣服的時候,她翻到了一張存有十多萬元的存摺。她很欣慰,因為這張存摺與騰剛沒有任何關係,是她一個字一個字地寫來的。
接下來月萌便開始給自己投過稿的編輯部打電話,告知對方她的地址變了,她一掃往日細聲細氣猶猶豫豫的說話風格,變得快言快語乾淨利索。一口氣打了十幾個電話,月萌終於證實了一件她做夢也不敢想的事情:杭州某雜誌主編決定專為她開設一個專欄,專欄名為「佳人有約」,專門展示女人的情感世界。
「一定要放開了心寫啊,我信得過你的才氣。」主編如是說。
除非自己要打電話,月萌才開手機,所以一室一廳里除了自己的笑聲外,安靜的連針落地的聲音都聽得見。沒有電話騷擾,沒有門鈴聲,月萌有時連自己的存在都感覺不到了,她的靈感就如飛流直下的瀑布,激情飛揚卻沒有停止的跡象,除了寫專欄、約稿外,她還在嘗試寫一部反映圍城女人生活的長篇小說,名字是借來的,就叫《佳人有約》。
室內很寂靜,除了敲擊鍵盤的聲音,沒有任何聲音。樓下孩子們嬉戲的笑聲、哭聲磁石般吸引著她,她突然想起了死去的孩子。她鼻子一陣酸楚,晶瑩的淚水打濕了她的睫毛,離開電腦,站在陽台上,她望著樓下那些快樂玩耍的孩子們。
樓下是婦女兒童的樂園。孩子們在草坪或商店門前的麻將桌旁穿梭嬉戲,有的有保姆看著,有的則不時被麻將桌上的媽媽或奶奶、姥姥呵斥兩聲。月萌發現那些搓麻將的女人,多是跟她一樣年輕的女人,看到她們有滋有味兒地玩兒得那樣起興,月萌不由得羨慕:「也許什麼也不想的女人,才是真正有福氣的女人吧!」
月萌調整了寫作時間。白天,她在樓下玩兒或者上菜場商場逛,到了晚上才開始寫作,有時一直寫到天亮,有時寫著寫著就睡著了。日子就這樣充實而忙碌地一天天過去,不知不覺,她已經在出租屋裡過了三個月,再過一個月,就是春節了。
月萌打開手機,想給遠在家鄉的父母打電話,事實證明她離開了騰剛可以活得更好,所以她打算把自己的現況如實地向父母彙報,如果父母支持她的話,她打算回去過春節。五年了,她已沒了當初厭惡貧窮家鄉的思想,有的只是思鄉之情,兒不嫌母醜,家鄉再窮畢竟養育了她,她的根留在那裡。她甚至想,如果父母親不嫌她留在家鄉寒磣的話,她想就在家鄉安家落戶,找一個可靠的男人相伴終生。她想:「窮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同床異夢,經歷了這場婚姻,我已經明白,對女人來說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手機剛打開便滴鈴鈴地響了起來,她看著手機屏上的號碼,好像是熟悉的,但一時又想不起來,便索性讓它固執地響著,斷了又響,響了又斷,如此三分鐘過去,月萌終於從通訊本上證實,這個電話是騰剛的,她想了想還是接了。
「你還在呀?我以為你消失了呢?你現在可真牛,就算是范冰冰也不會這麼難找!打你的手機不是關機就是佔線。」電話里騰剛好像又急切又激動。
「你怎麼會打電話來?有事嗎?」月萌冷冷地說。
「月萌,我遇到麻煩了,我犯下案子了,我準備去自首,可能下半輩子要在監獄里度過了,以前是我對不起你,是我沒有好好珍惜,請你原諒!」騰剛的聲音很大,震得月萌耳膜發麻。
她皺著眉移開些,冷笑不語。
「月萌,你在聽嗎?」電話那頭說。
「騰剛,我想這就是報應吧。多行不義必自斃,這個道理你好像比我還懂啊。我告訴你,我不稀罕你假惺惺地對我懺悔,要懺悔你就去監獄里懺悔吧!你也可以跟那些女人去懺悔,沒必要對我懺悔,我們離婚了,已經是陌生人了,你怎麼樣現在與我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月萌毫不客氣地掛掉了電話。她聽到手機又響了,想起剛才忘了關,隨它去響吧,她現在只想找一塊鏡子好好看看自己。
她終於在一大堆紙稿中翻出了那個幾年前買的化妝盒,那裡面有一面小小的鏡子,她把它湊到自己鼻前近距離地端詳自己的臉,她心裡一顫:「天啊,這真是我嗎?」星星點點的雀斑、粗大的毛孔、灰黃的膚色、額上還有一道若隱若現的皺紋,「我怎麼會變成這樣?歲月留痕,這就是歲月的侵蝕嗎?青春真的流逝得太快了!」
月萌決定去美容院做皮膚護理。拿定主意心情也舒暢起來,她露出笑容。這時候手機又響了,她一看,是母親打來的,她一時竟不知對母親說什麼。「萌萌啊,是你嗎?你現在過得還好嗎?」母親說。「媽,我這三個月都很忙,所以一直沒給你們打電話。」月萌說。和母親打了一通電話,月萌坐在電腦前,開始思考人生。
62
騰剛終於在桐桐的勸說下走進了公安局大門,他自首了。
為了賠償受害人家屬桐桐幾乎花完了所有的積蓄,由於滕剛因為工程貸了銀行巨額貸款而沒有按時償還,銀行將其告上法院導致騰剛的公司也瀕臨破產。最終法院以強姦幼女罪判決騰剛有期徒刑十年。
不久,騰剛從獄中寄出一份已簽字的離婚協議書,桐桐簽字后,他們正式離婚了。
騰剛的入獄,還牽出了李建明的案子。因為香潔對順子的指認,確定了近期本地區發生的系列搶劫案、強姦案都是以順子為首的犯罪集團所為。李建明因為靠山的保護,沒有被牽扯是去。為了不讓自己敗露,李建明解散了地下色情基地,並且把騙來的少女們都分散到了別的夜總會、酒吧、髮廊等場所,以此來分散注意力,混淆視聽。
李建明還給了順子五十萬元,讓他趕緊逃跑。於是,順子連夜跑了。但是不久,受不了良心譴責的順子回北京自首。順子的投案,終於將惡貫滿盈的李建明推上法律的審判台。多行不義必自斃。在鐵的證據下,以李建明為首的犯罪集團終於被搗毀了。
人民法院對這起全國特大強迫賣淫案進行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並組織賣淫罪判處李建明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主要成員順子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成員被分別判處無期徒刑或十年、八年、六年有期徒刑不等。
李建明手下在逃的四十多名團伙成員也相繼落入法網,分別受到法律的嚴懲。善惡到頭終難逃脫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