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死亡騎士(3)

  「我知道肯定不是胡麗麗乾的,胡麗麗幹不了。因為死者被兇手掐住固定后,被打擊的部位是頭頂部。」我看到林法醫想插話,伸出手阻止了,說,「別急,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沒有根據死者的損傷在頭頂部而說兇手和死者肯定有身高落差,因為死者有可能是坐在床上被掐住,這樣死者是坐著、兇手是站著,自然會形成體位落差。所以不能通過死者的損傷在頭頂就說明死者和兇手有身高落差。我想說的是,兇手應該比死者強壯得多,不然一隻手就能控制住死者?」


  林法醫點了點頭。


  「但是,」我接著說,「如果真的像鄰居說的那樣,胡麗麗和他人有姦情的話,不能排除是胡麗麗唆使姦夫來行兇的啊。你不覺得胡麗麗的這個不在場證據太巧合了嗎?」


  林法醫說:「嗯,說的是有道理,但還是得靠證據來說話。屍檢可以結束了嗎?」


  此時我和林法醫已經在解剖台前站了5個小時,林法醫不斷地扭著他有一點骨質增生的腰部。


  「師兄有腰疾,先下吧,我和你的助手繼續。」我說。


  「還要解剖什麼?」


  「既然是第一次主持案件偵辦法醫工作,我要做到萬無一失。」我說,「我想把死者的脊椎打開,看看椎管內有沒有出血。如果死者是駕駛摩托車從橋上跌落的,又是仰卧著地,那麼他的脊椎肯定有傷。換句話說,如果像我們之前推斷的,死者是死後被拋下橋的,他的椎管內是不可能有血的。」


  林法醫點點頭:「那我先下了。」


  我和實習法醫一點一點分離了死者脊椎附近的肌肉組織,然後用開顱鋸鋸開了死者的脊椎骨。


  椎管內,居然全是血。


  4

  這個發現太出乎意料了,怎麼可能?出血是生活反應,難道死者還真的是跌落橋下的?難道我們之前的分析推斷全部錯誤?


  林法醫傻在那裡,我也傻在那裡,就這樣傻傻地站了幾分鐘,我是真的沒了主意,於是脫下解剖服,給師父撥通了電話:「師父,我遇見問題了。」


  「考試還能請教老師嗎?」師父在電話那頭用調侃的語氣說道。


  我知道師父只是和我開開玩笑,他一向主張人命大過天,絕對不可能因為這是對我的考試,而置一起命案於不顧。所以我沒有理會師父的玩笑,繼續問道:「簡單點兒說,我認為這個案子的死者是被人殺害以後,被拋下3米高的橋下的,仰面著地。但是為什麼死者的椎管里會有血?」


  師父在那邊沉默了一會兒,說:「你有充分的依據證明死者是被殺害以後從高處拋屍的嗎?」


  我的大腦又迅速地轉了一圈,接著說:「有充分的依據!」


  「死者死亡幾天了?」師父說。


  「到今天,快3天了。」


  師父笑道:「要懂得堅持自己的觀點。抓大放小知道嗎?法醫是人不是神,不可能把所有的問題都解決。」


  「可是,這個問題解決不了,案件性質的判斷就有問題,我心裡就不得勁兒。」


  「解決得了。」師父的話鋒一轉,「高墜導致脊椎損傷,不是看椎管內有沒有血。第一要看脊椎有沒有骨折。」


  「沒有骨折。」


  「第二要看脊髓有沒有損傷。」師父說。


  「嗯,看脊髓嗎?」我一邊說,一邊打著手勢,讓實習法醫把死者椎管內的硬脊膜剪開。


  硬脊膜被剪開了,呈現出一條雪白的脊髓,完整、乾淨、沒有出血。


  我撲通亂跳的心終於又重新平靜下來。


  「脊髓沒有出血損傷。」我說,「哈哈,師父,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脊髓沒有損傷而椎管內會有血呢?」


  「因為屍體腐敗,硬脊膜牽拉椎管內的神經根和小血管,導致小血管的破裂,所以才會在椎管內發現出血。簡單說,就是腐敗造成的。」


  這排除了一切可以駁斥我觀點的問題。掛了師父的電話,我信心滿滿,昂首挺胸地和林法醫一起坐上車。


  「師兄,我們掌握了這麼多關鍵的線索片段,現在要去專案組把這些線索片段串聯起來。」我高興地說。


  晚上8點,我顧不上吃飯,和林法醫一起走進專案組會議室。會議室里,偵查員和交警同志都在等待我們的到來。


  「交警同志趕緊回家吃飯吧。」我進了門就急著說,「是兇殺。」


  我肯定的態度引起了專案組的一片嘈雜。


  大隊長顯然已經做足了心理準備,說:「能肯定嗎?」


  「能肯定。」我坐了下來,喝了口水,說,「我們長話短說,我從屍體檢驗情況開始說起。」


  「死者死於顱腦損傷,死亡時間是26日凌晨1點。」我剛說完,會議室又是一片竊竊私語,看來死亡時間的推斷,讓偵查員們也開始相信這真的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依據之一,死者的頸部有軟物形成的損傷,摩托車形成不了。」我說,「依據之二,死者的頭上四處創口,是兩個不同方向作用力形成,摩托車一次形成不了。依據之三,死者的脊椎沒有損傷,不符合高墜后後背著地應形成的損傷。依據之四,死者的會陰部沒有損傷。」


  屍檢的時候,我注意到了這個細節,但是沒有和林法醫說,所以林法醫也很詫異:「會陰部?」


  「是的,如果死者是騎跨著摩托車跌落翻滾,會陰部應該有挫傷。」我說完,全場都在點頭。


  「根據以上四點依據。」我接著說,「屍檢情況充分表明,死者是先被別人掐頸固定在牆壁上,然後用鈍器打擊頭部致死。」


  我停頓了一下,大隊長感覺意猶未盡:「這就完了?」


  「當然沒有完。」我笑著說,「現在我來說現場情況。依據之五,死者的跌落位置是橋北頭東側,死者家住橋北面,而當天晚上死者肯定已經安全到家,如果是死者再次從家裡出來是由北往南騎,經過小橋跌落的話,按照駕駛車輛靠右行駛的慣例,死者駕車應該沿橋的西側行駛,即使跌落也應該是跌落在橋北頭西側。即便是死者逆向行駛,我在現場也說了,由於速度動能,死者不可能緊貼著橋頭跌落,應該衝出去一段距離,死者的這個位置應該是從橋頭北側東頭位置垂直跌落。」


  大家繼續點頭。


  「再說摩托車。」我又喝了口水,「依據之六,摩托車雖然處於在檔狀態,但是大燈處於關閉狀態。既然吳明路是在凌晨1點伸手不見五指的時候死亡的,怎麼可能不開車燈騎車到現場?他總不可能是在跌落的瞬間關閉了大燈吧?但如果是兇手駕駛摩托車運屍到現場,為了不引起別人的注意,關燈駕駛就解釋得過去。」


  「對!而且我們通過衣著檢驗,判斷死者受傷的時候,上身處於直立位,如果是跌落橋下則不可能。這是依據之七。」前面的兩個依據我之前沒有透露,直接在專案會上通報,說得林法醫熱血沸騰,忍不住插話說出了我的第七點依據。


  我笑著點了點頭,繼續說:「根據上面的七個依據,我認為死者是在睡眠狀態中被人驚醒,然後被人掐壓固定上身後打擊頭部致死。死者死亡后,兇手給死者穿了衣服,運送到發案現場,偽造了一個交通事故的現場。殺人現場應該是在死者家裡,既然兇手能和平地進入現場,那麼死者的妻子就脫不了干係。不知道我上述的七個依據夠不夠。當然,還有很多算不上依據的可疑之處,比如胡麗麗當天晚上過於巧合地不在場,比如死者失蹤以後他們家的裝潢工作仍在進行,比如說死者鄰居家三條狗中有兩條會叫的狗案發前突然神秘失蹤,比如說死者應該是在夜間睡眠時間遇襲,胡麗麗卻說第二天早晨回家后見家中的被子是疊好的。」


  聽我如此簡單快捷而且有理有據地判明了案件的性質,大隊長顯得非常高興:「這麼多依據足夠了!不過,我想知道,胡麗麗為什麼會去殺她的老公?


  有什麼作案動機呢?」


  「我聽他們鄰居說,吳明路和胡麗麗曾經有過劇烈的爭吵,因為胡麗麗可能與裝潢工有姦情,吳明路最近在和胡麗麗談離婚。」我說。


  「就因為這個殺人?」大隊長摸了摸額頭,說,「夫妻吵架而已,用作殺人動機,好像有一些牽強啊。」


  「開始我也覺得挺牽強,所以也和鄰居私下交流了一下。」我說,「據說,他們那片房子要拆遷,吳明路的祖傳宅子也拆,拆遷款是70萬元!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吳明路和胡麗麗離婚了,因為是婚前財產,這70萬元胡麗麗拿不到一分錢,但是如果吳明路死了,根據繼承法,胡麗麗理應繼承這70萬元拆遷款。一個女人有了新歡,又面臨這一輩子也掙不到的巨款,所以動了殺機,這還牽強嗎?」


  大隊長對我的分析也表示了認可,說:「有道理!不過,有證據嗎?」


  「如果可以確定兇案現場是在死者家中,就是指控胡麗麗是同案犯的有力證據。因為死者受傷會出血,胡麗麗不僅無視家中有血的事實,還謊稱第二天早晨被子是疊好的。」我說,「不過,有個難點,就是死者家的牆壁在死者失蹤后又粉刷了,不確定能不能找到死者確實死在自己家中的證據。」


  「你是說,死者家中應該有血,只是現在可能找不到了,對嗎?」大隊長說。


  「兇手殺了人,急於將牆上的血跡粉刷掉,下一步,我們鏟去新粉刷的乳膠漆,不知道有沒有希望發現浸染到牆壁內的血跡。」我說,「另外,偷狗的事情也應該引起重視,畢竟不會有那麼多巧合,鄰居家的狗養了這麼多年沒人偷,死者死前一天被偷,恰巧被偷的是會叫的狗。這確實很可疑。所以下一步,要派一組人搜查裝潢工的家,看能不能找到偷狗的工具和藥品。」


  第二天一早,我和幾名偵查員到了胡麗麗家。


  心裡有了底,我們的眼神也就充滿了冷峻。當胡麗麗看到我們氣勢洶洶地走到她家門口,冷冷地審視她的時候,她居然撲通一聲跪了下來。


  「我都交代,我都交代,不是我殺的吳明路,能不能不判我死刑?」胡麗麗哭喊道。


  沒有想到案件偵破會進展得這麼順利,在胡麗麗被押上警車的時候,我和林法醫也開始了在吳明路卧室尋找血跡的行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血跡真的讓我們找到了。


  捷報頻傳,負責搜查裝潢工的家的偵查員和技術員們也獲得了戰果,裝潢工的摩托車後備箱中真的放著一根套狗的繩索,上面還依稀黏附著幾根狗毛。


  獲取了這麼多間接證據,而且這些證據可以形成一套完整的證據鎖鏈,所以審訊工作進展得也很順利。在鐵證面前,裝潢工也沒能扛住多久,很快就交代了他受胡麗麗唆使殺人毀跡的犯罪事實。


  原來胡麗麗和吳明路的感情一直不錯,直到胡麗麗認識了裝潢工趙某。


  為了能有更多歡聚的時間,胡麗麗提出了請趙某來家裝潢,以獲取更多拆遷款的建議。這個建議很快被吳明路採納了,但是趙某和胡麗麗的姦情也很快被吳明路察覺。吳明路對妻子的行為感到憤怒,並表示一定要離婚。想到馬上到手的70萬元拆遷款就要不翼而飛,胡麗麗便心痛不已,於是找趙某密謀殺害吳明路。


  25日晚,胡麗麗借故回娘家,走之前將家門鑰匙放在門框上面。26日凌晨,趙某潛到吳明路家,用胡麗麗放在門框上面的鑰匙開門進屋。本來趙某是想趁吳明路熟睡的機會殺害他,未曾想,他摸黑走路的時候不慎碰倒了放在客廳的酒瓶。吳明路突然驚醒,發現趙某並與其進行一番打鬥,身體孱弱的吳明路敗下陣來。趙某殺害吳明路后,為吳明路穿上外衣外褲和鞋子,駕駛吳明路的摩托車把屍體運到小橋旁,精心偽造了一個吳明路駕駛摩托車跌落橋下的交通事故現場。


  26日早晨,胡麗麗回家后發現家中牆壁有大量血跡,立即慌了神,趕緊喊來趙某共同打掃了現場,為了掩蓋牆壁上的血跡,他們在已經刷過乳膠漆的牆壁上又刷了一層。當他們看到交警處理吳明路死亡現場的時候,心裡還在暗自慶幸計劃成功了,未曾想,僅過了24個小時,他們就戴上手銬腳鐐,在鐵欄後面等待著法律對他們的嚴懲。


  回到省城,我先去醫院看望師父。師父的身體已經好了很多,聽力也基本恢復。向師父彙報完案件的基本情況后,我心情沮喪地說:「這麼多命案,原因無外乎一個情一個財,如果每個人都能壓制慾望、控制貪念,踏踏實實地過日子,就沒有兇案了,那樣的世界,多好啊!」


  師父從枕頭下面拿出了一個信封,笑著說:「別那麼多感慨了,沒用的,來點兒實惠的吧。趕緊擺場子,請弟兄們吃飯。」說完把信封扔給了我。


  打開一看,一個綠色的小本本,上面有我的照片,還有一行字:授予秦明主檢法醫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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