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原始積累常血腥
人生沒能沒理想,但落到實處,尤其是對現在的徐長卿而言,不適合唱高調。
前腳還靠反劫掠湊齊了拾荒者的畢業裝,後腳就說打打殺殺不好,這逼裝的太賤。
所以創造什麼的,是宏大願景,是他為自己的體系構划的未來藍圖,卻未必適合眼下推行。
就像某人說的:理想和愛好一樣,都需要金錢支撐。
他現在是原始積累的階段,好高騖遠是大忌。
反劫掠,讓他的綜合生存力獲得了跨越式提升。具體的說,生存也用品一下子豐富起來。
衣服方面,未沾血的目前只搞到一件抓絨衣,一條牛仔褲,一雙威朗運動鞋。剩下的不是血衣,就是目測號碼過大,拿著會拖累到他,於是都扔到商務大廈,回頭再處理。
抓絨衣略大,但這正是他想要的,相比韓版那種緊俏款,他更願意接受略顯邋遢的寬鬆流。
牛仔褲需要卷褲邊,這完全不是問題。
鞋子40碼,穿鞋大一碼,非常好。四個劫掠者都是人高馬大,理論上腳上的鞋子應該一個比一個像船,結果其中之一是小腳,運氣。
可這貨是個爛腳,多種腳氣疊加,那味道,能把蒼蠅熏死。
徐長卿很清楚,腳氣是由菌引起的,並且是會傳染的,洗刷、燙煮、烘烤,不經過這些程序,這鞋子沒法穿。
衣服其實也一樣,越是窮困,越要做好衛生工作,因為病不起。
再臨商務大廈,已經是第三天的上午,這時候徐長卿看起來已經沒有了早先的落魄,而是真有了幾分廢土行者的風采,類似【艾利之書】中的丹素華盛頓。
牛仔褲、抓絨衣、運動鞋,這是現代風;自製鼠皮坎肩、護膝、護肘、手套,這是廢土格調;迷彩圍巾、防風眼鏡、戰術背心、快拔套手槍,這是軍迷裝扮;三者結合,集軍、民、野性於一身,就是廢土行者風。
被野獸啃過的屍骨,樣子很難看,這也是他隔一天才來的原因。
看動物世界就知道,當猛獸將大肉吃掉后,下一波食客是食腐系列,比如禿鷲、烏鴉、豺狗,它們能將骨骼縫隙中的筋肉都雕琢出來吃掉,對內臟中毒含量較高的消化器官和濾毒器官也能下的去嘴。
在魔土,食腐的主要扮演者之一是蟑螂,兩個夜晚,足夠它們將能清理的清理乾淨了。它們甚至能把凝聚的血塊都清掃乾淨。
感謝人類的住房習慣,人造大理石的地磚,滲水性較弱,給了血液凝結的時間,使得自然側的毀屍滅跡活動顯得很完美。
森森白骨,四個人,在不到四十八小時后,就只剩下散落的森森白骨,那種做人體骨骼標本而特意用化學藥水泡、又或煮洗的,也不過就是這個程度。
散落的、被撕碎的內衣無聲訴說著造成這一切的真實時間,徐長卿不覺得可惜,他對別人的內衣沒興趣,尤其是底褲,他寧肯繼續穿自製的兜襠布。
這兩天時間裡,沒有智慧生物來過,因此包括當之前未帶走的包袱、血衣,都在。
這是個好消息,不僅是又多了一批家當,還在於死掉的四人不太可能是一個組織關係嚴密的團伙的成員。
失聯四十八小時無人來尋,就是個證明。當然想要確認,還得進一步觀察。
血衣的號碼雖大了些,也還是有漿洗再利用價值的,魔土上的大量棉織品,都因為陰煞帶來的多雨潮濕,陪伴家俬一起霉爛掉了,乾淨無破損的衣物,都是能賣的上錢,或以物易物的。
血衣中有小驚喜,一些人們經常裝在衣兜里的零碎。
共有打火機兩枚,一枚是一次性的氣體打火機,還能用。還有一枚是類似ZIPPO的經典款揭蓋打火機,紅星牌,看多少顯得有些粗卓傻氣,製作也不算特別精細,用材很棒,有軍工產品特徵,也有些年頭了,應該是比較有說道的,否則不會沒油了,仍揣在身上。
還有一部三防手機,小磚頭的那種,非智能,基本功能都有,日曆、計時、指南針、計算器、手電筒、還有收音機,哪怕能量干擾厲害,基本沒信號,收音機也基本用不成,實用價值也不小。
最上檔次的,還是一款高檔登山背包,高分子面料,防划防水,最關鍵的是背板是可調節的,能根據使用者的體型和脊椎彎曲度進行細部調節,雙肩背外加胸帶、腰帶,裝的多還貼身緊嵌。
唯一不美,就是原本的使用者不愛惜,有兩處破損,需要織補,另外就是很臟,泥油遍布,以至於他沒能第一時間發現它的好,否則肯定是當做核心收穫帶走的。
另外還發現一卷防水油布,2×3,薄厚適中、分量也不重,這是好東西,可以配合樹枝繩索當雨棚,也可以配合繩索當包袱皮,還能當防潮墊,能鋪能蓋能保溫。
還有就是一口帶柄的小湯鍋,十五厘米左右的鍋沿,不鏽鋼的,凹了一塊,但不漏,能當帽子戴,徐長卿也這麼做了。
迷彩圍巾宛如民國村姑般往頭上一系,頜下打結,以此當內襯,湯鍋兩邊貼上沿鑿孔,繩子一拴,也勒在頜下,鍋握柄向後,像個豬尾巴似的翹翹著,妥了。
這比掛在身上叮叮咣咣不利索強。
其他就沒什麼好說的了,甚至出現了壞消息。
一條睡袋都未發現,這不是個好徵兆,這多半意味著四人沒打算在角城過夜。
考慮到當時遭遇四人已經是午後接近14點有多,他認為,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這四人要麼在附近有營地,要麼就是跟隨著一個團伙。
而如果是後者,之前的推測就要被推翻了,如果是一個相對鬆散的組織,又或是存在自負盈虧的法則,那麼就會容忍更長時間的外出未歸。
在這樣的背景下,尋人的情況是會發生的,為人,也為物,因為這四人身上有什麼,組織是大概能確認的。若是被其他人得了去,不管怎麼得的,都是個借口,說不定就能額外再撈一筆。
考慮到這種可能,他抓緊時間收拾,隨後快速離開了商務大廈,從再訪大廈到回到據點,時間還不到一小時。
他知道他的這個據點需要認真偽裝一番了,關鍵是要掩蓋地下室的存在。
它的地面部分,是一家醫療機構,規模不大,給人感覺就是為角城生活工作的人服務的。
它遭遇過不止一次洗劫,藥品、醫療艙、乃至可調節的病床都被搬走了。
它的地下部分本就隱秘,有遇到了坍塌,可現在坍塌部分被他清理的差不多了,他現在要做的重點就是把這個漏洞補上。
至於他在一層的種種生活痕迹,反而不需要掩蓋,而是進行簡陋化就可以。
他拿了四名劫掠者身上的物資,狗人是不會剝衣服、以及拿走武器的,蟑螂也不可能對手機、打火機、工具包有興趣。
這些東西沒了,必然是被人拾取了,既然如此,太過費力的遮掩,反而會用力過度,簡陋化,令其誤判,則是正正好。
出於原本就警惕心重而養成的良好習慣,偽裝工作並不算太費力。
在吃午飯之前,這些已經搞定。
而到了半下午,連二次獲取的物資都基本處理完畢了。
洗過的衣服還不夠乾爽,在火旁烘烤,而他邊喝著樹皮茶,邊查看著之前沒發現的一些零碎。
其中,一枚臂章引起了他的注意。
臂章是從登山包的一個小口袋中發現的,包邊、針腳細密勻稱,尼龍搭扣,刺繡圖案也堪稱精緻,東西雖小,背後的生產能力卻是可觀的。他彷彿看到了一個穩定的、能夠生產衣被等紡織品的生產體系,最差也是個流水作坊。
發放和使用這種東西的,簡單三個字:有背景。
徐長卿猜對了,這四人確實有來頭,或者說,其中一人是加入了社團的。
搖擺幫,這個在三年後聲名狼藉的勢力,這時不過是剛剛起步的一個新興組織。幾位核心人物也沒有意識到他們就是權貴們養的泥腳,生於污泥、死於爛塘,他們這時還有著憧憬,對未來抱有很大的期望,被權貴的代表的幾句甜言蜜語,就忽悠的全情投入到他們的事業中。
將軍坪這邊,是搖擺幫的一個分支,由老兄弟胡友亮搭理。
這位綽號胡攪哥的男人,是搖擺幫最早的成員,也是最先開始腐爛的一批。
世道有變、社會失穩,治安混亂,在這樣的背景下,什麼類型的底層混的最好?
就是混子,也不是那種跟紅頂白、又或刀頭喋血的,但跟兩者都搭些邊,不做正經事,以灰色生意為主,小道消息多、反應快、也有膽氣或者說賭性,撈點大買賣的湯渣,不管買賣是正是邪,有時候也客串賴皮什麼的。
就是這種人,有著見機早、敢闖敢幹的特點,變革時最易混出名堂,比如天朝改開后最早的那批發家致富中的很多人。
沒文化、沒工作、不樂意受笨苦,二流子一般,活的跟頭把式,大潮來了,下水搏一下,出成果了,市場剛開,機會多,不規範,各種漏洞,易出頭,反倒是那種工作飯碗端的穩的,以老為實幹的,則多是若干年後下崗潮的一員。
胡友亮就屬於前者,灰色人生,大錯不犯、小錯不斷,世道平穩的情況下,他就是滿河槽撿死娃吃的貨色。
可世道一亂,用三俗級別的形容:好逼也草了,好錢也撈了,好人也打了,好事則沒做,吃香的、喝辣的,缺德冒煙金腰帶。
起先,他還有那麼些怕夜班鬼敲門,還會做噩夢。後來,他明白了,什麼天道至公、報應不爽,都是假的,是普通人集體意淫出來的玩意兒。
這個世界講道德,是因為用道德規範出來的好人才更容易壓榨。
某些人借上帝之口說,你們要當白羊,你們安生吃草,別惹麻煩,牧羊人飼養更容易,吃羊,賣羊肉,薅羊毛……
而這個二師姐的法律,是強化道德的,是軟硬兩種手段中硬的那個。主要是用來調教不聽話的黑羊的,也用來像白羊展示,看,這就是不好好吃草,挑戰牧羊人的下場。
胡友亮發現自己當不了牧羊人,牧羊人也是講專業技術的,比如得會裝逼。裝到大象無形,裝到自己都覺得自己是人民公僕。這種逼王就是檯面上的老大,現實中的影帝。
他做不來,但他可以做狼。不吃草了,改吃兩腳羊。
他還發現了賺錢的本質,人多力量大嘛,自己一個人干,乾死能創造多少價值?要懂得讓別人干,讓別人為你賺錢,才能賺到錢,而不是被別人用來賺錢。
於是他特別做事特別兇狠,各種懲罰,各種恐怖手段,效益也是剛剛的。
他的出色業績被人嫉妒了,至少他自己是這麼認為的。
別人妒忌他,於是抹黑他,於是搞刁狀。
結果他的老大發話了,大概意思是:我們現在是勢力草創,剝削的不能太明顯,還是要點碧蓮的,你這樣搞影響很不好,要麼就改,要麼滾到角落,別在核心地區礙眼。
改?改你老母!
胡友亮毅然決然的選擇了自我邊緣化。
他覺得他已經看透了這個世道,看透了權貴們的玩法,也看透了包括他的老大在內的所謂有理想的人,甚至連他們的解決都已經看到了。
而現在,讓他錦衣玉食的賺錢工具不見了,這個不能忍,這個場子找不回來,將會對他的養羊計劃造成傷害。
「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我胡老大,從來都是很罩小弟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