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破案的是臣的一個手下
「臣馬良叩見皇上,願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一身官服的英挺男子,走到了一個一襲黃袍的李荊軒面前跪了下來,大聲呼道。
李荊軒的眸子猶如一道利劍似的落到了跪在了地上的男人身上,打量了許久,李荊軒還是看不出他就是那個深藏不露的高人。
「起來吧!」李荊軒瞥了一眼馬良,淡淡地說道。
「謝皇上!」
馬良緩緩地站了起來,他的心臟卻如十五個吊桶打水似的七上八下,「砰砰砰」地跳個不停。他還清楚地記得上次見到皇上的情景,差點失去了官職,丟了小命。
雖然今時不同往日,可是他的底氣還是不足?見到了皇上就有些發怵,總覺得有些心虛,其實自己也沒有做什麼虧心事,可是自己不由得就會緊張,或許是自己的骨子裡,天生缺少一種硬氣吧!
「馬良!」
「臣在!」馬良一驚,立馬應道。
「這個是怎麼回事?」
李荊軒的話音未落,一本奏摺「嗖」地一聲扔到了馬良面前,馬良還以為自己做錯了什麼事似的,一臉惶恐地跪在了李荊軒面前,撿起了地上的那本奏摺,迅速地翻閱了起來。
看完之後,馬良的心裡突然輕鬆了下來,原來皇上說的是這個啊,他還以為是怎麼了?
「回皇上,這個奏摺是臣寫的,這上面的案子確實是我御史衙門破的!」馬良突然抬起了腦袋,看著李荊軒說道。
「你破的?」李荊軒的臉上泛著一絲淡漠,深邃的眸子一動不動地看著馬良,問道。
直到現在,李荊軒依舊不相信這破案之人乃是馬良,看著他那一副油嘴滑舌、嬉皮笑臉、沒有正經的模樣,李荊軒的心裡便是一陣深深地厭惡,這種人的嘴裡幾乎沒有一句實話,他該不會是欺騙自己吧?可是這「欺君」可是大罪,李荊軒量他不敢!
殊不知,馬良接下來的話倒是驚到了李荊軒!
「回皇上!是我御史衙門破的,確切的說應該是臣的一個手下破的!」馬良的臉上洋溢著一抹淡然,雲淡風輕地說道。
若是以前遇到這樣的事情,馬良必定會去爭功。不管是誰破了大案,只要是他御史衙門的人,這功勞自然就會是他馬良的,他手下的那些人也不敢跟他搶功。
可是,這次奏摺上寫著的那些案子全是蕭雲破的。雖然蕭雲也是他的手下,在他的御史衙門當職,可是他是英雄,是真英雄。馬良打心裏面佩服這樣的英雄,他不想在皇上面前自吹自擂抹殺了他的功勞。因此,他違背了跟蕭雲的約定,而是在皇上面前做了一回誠實可信的人。
不過他的「誠實可信」也是有私心的,一是馬良想要在皇上面前好好的為自己炫耀一番,二是他覺得蕭雲這樣的人得到他應有的殊榮,不能一直在自己手下埋沒了。
「手下?你的一個手下竟有如此本事?」
李荊軒的臉上掠過一絲疑惑,看得出來,他還是不怎麼相信此事如馬良所說的那樣,會是他的一個手下做的。若是此人當真有如此本事完全可以獨當一面封侯拜相,何必區居於一個小小的御史衙門之內?
「回皇上!臣的那個手下之前是一個江湖中人!武功高強,智謀過人,只是機緣巧合才來到了臣的御史衙門!」
「哦~」李荊軒的臉上突然揚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對馬良口中所說的那個之前的江湖中人現在的手下產生了幾分興趣,一種迫不及待想要見到他的興趣。
「你的那個手下,現在身在何處?」李荊軒瞥了一眼馬良,故作一臉平和地問道。
他雖然是一個剛登基不久的新皇帝,可是對於人才是非常的重視,他一直相信一個人才可以勝過百萬雄兵,一個將才可以抵過千軍萬馬。所以對於人才,李荊軒向來是求賢若渴,即便是效仿古人「三顧茅廬」,他都在所不惜。
「回皇上!他現在就在臣的御史衙門!」馬良說道。
不等馬良的話音落下,李荊軒便迅速地走到了馬良的面前,用一種渴望的眸子看著他,迫不及待地說道:「馬愛卿,快帶朕去!」
「回皇上!不是臣……臣不帶您去,只是……只是……」
馬良看著李荊軒,一臉的為難,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他現在真的有些後悔自己之前將蕭雲的事情說給了皇上聽,看著皇上對他那麼有興趣,馬良突然有些失落,心裡有了一些不安的感覺。
「說吧!」李荊軒看出了馬良的憂慮,開門見山地問道。
馬良尷尬一笑:「皇上,臣這個手下之前是江湖中人,身上難免會沾有一些江湖習氣,也帶有一些傲氣,臣怕他身上的那些江湖習氣和他的那股子桀驁不馴的傲氣會衝撞了皇上。所以,臣覺得這樣的江湖中人,皇上還是不見的好!」
馬良以為這樣說,皇上便會斷了去看蕭雲的念頭。畢竟自己曾經答應過他絕不能將他的事情透露給任何人,如今自己已經出賣了他一次了,不能再出賣他第二次了。
可是,就在下一秒,他就知道他錯了。
「無妨!」李荊軒的臉上突然揚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能人異士嘛,多少都有些脾氣,這很正常!」
馬良頓時瞪大了眼睛看著李荊軒,這還是他們那個皇上嗎?那個威風凜凜、高高在上的皇上?這種話怎麼可能是從他的嘴裡說出來的呢?而且是為了一個蕭雲?
這就是馬良作為一個臣子和李荊軒作為一個皇上的思想的不同,馬良認為一個男人的面子和架子非常當緊,他能代表著你在這個世上能夠得到多少人的肯定和尊重。
可是李荊軒不這麼認為,他的眼光和格局註定他不能那麼狹隘,他可以為了不得罪一個人才,而在彼此雙方僵持的情況下而跟他道歉,他也可以為了挽留人才,不惜降低身價,請其出山。
然而事實證明,李荊軒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