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大打出手只為鞋
回來后消停的日子還沒兩天,婆婆的電話又打到了房東太太家。
電話那頭,婆婆哭得痛不欲生,蘇宛嚇了一大跳,以為出了什麼大事。可惜,不管她怎樣問,婆婆都是一句話,叫明過來說話,她活不了了,要兒子回去給她收屍。
但程明這天偏偏加班,一時半刻哪裡回得來?蘇宛解釋了半天,老太太才稍稍平靜下來,不過接下來的一句話,卻又叫蘇宛為了難,她要兒子辦公室的電話,既然蘇宛不肯幫她叫人,她就自己找好了。
這個蘇宛可不敢依從她。程明再三叮囑過,他的辦公電話千萬不要讓他媽知道,至於其中原因,兩人心照不宣,他沒有多講,蘇宛也沒有多問。
見兒媳堅守陣地,老太太又放聲痛哭。
「哭什麼哭,安里死人了嘛!」電話中忽然傳出另外一個女人怒氣沖沖的聲音,是大嫂李雪萍,然後「啪」地一聲電話被掛斷了。
蘇宛嚇了一跳,看這情況分明是婆婆與嫂子又吵了架,並且吵得還很厲害。沒有任何遲疑的,立即打了個電話給程明。
十分鐘后程明回來了。不過,電話打到老家,卻一直沒有人接。
兩人面面相覷,幾乎立即決定回蘇家找蘇媽媽,要她幫他們準備一輛車子回老家。
因為程明沒有接到電話,蘇宛在電話中聽方言又有難度,所以發生了什麼事實在說不清楚,只知道事情很大。蘇媽媽從女兒的隻字片言中認為事情一定小不了,所以沒有二話,立即打電話給蘇宛的二叔。
二叔還有什麼可說的,立即派了司機過來。
程明擔心家裡出了大事,因此要蘇宛帶些錢回去。蘇宛是包子,不僅想不到反對,反而認為理所當然。但這時候天已經很晚了,銀行都已關了門,九十年代末的銀行也沒有漫天遍地的ATM機,而她為了改掉自己大手大腳的習慣,不再像之前未結婚前那樣在身邊放若干現金了,因此夫妻兩個將身邊的錢湊到一起才一千不到。
程明苦笑:「算了,這也就夠了吧。」但他臉上分明是發愁的神情。
蘇宛只得嘆氣,猶豫了半天說:「要不,我去向我媽借一點。」其實從決定與程明結婚後,她就已經拿定主意,不再用媽媽一分錢,但總是一次又一次食言。這一次,事情如此緊急,首先想到為自己解決困難的最佳人選,又是自己的媽。
程明的眼睛里立即閃耀出期望的光,嘴上卻說:「這怎麼好意思?」行動上卻對蘇宛沒有任何制止。
蘇媽媽當然不會不給力,當即拿了五千塊錢出來。蘇宛沒有用手接,卻示意自己身邊的丈夫——她已有一點私心,想讓程明知道,這錢不是借給女兒的,而是借給女婿的。
程明羞赧地接過來:「媽,這個錢我會很快還給您的。」聲音低到不能再低。
「一家人何必這樣算得清楚。」蘇媽媽不在意的笑笑,又再三叮囑,「回去後有什麼事,立即打電話過來。需要錢或是要幫忙,也直接說。」
程明感激涕零:「知道了,媽。您不要擔心。」
不過,蘇媽媽卻不想想不擔心,就能夠不為他們擔心的,畢竟這是女兒婆家的事,與女兒息息相關。從車子駛出院門,她的眉頭就沒有舒展過,心也一直懸著。直到女兒兩個小時候打回電話來,才將她的擔憂完全趕走,不過,與此同時,也氣得跳了起來。
天下哪會有這樣的人家!
其實生氣的又何止蘇媽媽一個人,程明與蘇宛也被氣得夠嗆。
程老太與程太少奶奶在家那樣殺人放火的鬧,所為的不過是一雙鞋。
蘇宛從兩人連罵帶哭的敘說中好不容易才鬧清了事實。原來按照老家的風俗,作為嬸嬸的蘇宛在新婚的當天,是要給大哥家的兒子程成買一雙鞋的。這件事,在程老太到蘇宛家參加婚禮時,程大嫂就強調過了,可惜程老太除了給自己帶回了大包錢物,什麼也沒帶,鞋子的事更加沒影子。
當時程大嫂就很不高興,按照老家說法,這是蘇宛這做嬸子的有意咒自己的侄子了。
程大嫂拉著蘇宛的手:「我知道你是不懂鄉里的風俗的,所以嫂子不怪你。這都是老太太不對。」
「我哪裡不對了!」老太太頓時叫了起來。
程大嫂不屑的撇了她一眼,沒搭理她,自顧自地與蘇宛說著話:「老太從你們那裡參加婚禮回來,答應說與你們講,等回來辦婚禮時補這鞋。我也就想開了,蘇宛你的為人我是了解的,不是小氣人。你給成成買的東西,已夠買若干雙鞋子的了。而且老太當時還拍著胸脯說,這鞋子你不買,她也會替你買的,這本來也無不可,老太手裡的錢,不都是你給的?結果呢,等你們回來,還是沒有。我當然要問了,這畢竟對孩子不好吧,結果老太就與我鬧了。」
程大嫂越說越上火。
程老太卻越哭越傷心,既然蘇宛已被程大嫂拉走,那她只有拉住自己的兒子了:「明啊,你說媽多不容易啊,你們結婚,他們一個個誰也不問事,什麼都要我這老的來管,我做了這件,忘記那件。成成的鞋我是和你嫂子說過,但是那麼多的大事,這小事我哪能件件都記住?我說讓你們過年回來時買,你嫂子就鬧開了,看看,將我打得——」
她捋起了自己的袖子,胳膊上倒是有青斑的。
程大嫂怒不可遏,各種粗話脫口而出,大意是她沒打人,倒是程老太夥同程老爹和程大哥一家三口打了她,若不是鄰居們來拉,她還不知要傷成什麼樣子呢。程家父子見來了眾人,便也偷偷走了。
鄰居里有肯說實話的幾個小媳婦,立即給程大嫂作了證。其實蘇宛從回來就已經注意到了,大嫂左手的大拇指確實青了一大塊,就是和她說話的當兒,大嫂也不住握著這隻手。
蘇宛有點哭笑不得,這麼屁大點事讓他們夫妻將魂都嚇掉了,卻又不好說什麼,更不知道從何勸起,只得默然站在一旁。
程明對這種情況已經司空見慣,只要一涉及利益他家必定雞飛狗跳,作為兒子,他當然不會說自己的的媽不對,但多年受教育的修養,讓他也不會在人前說出嫂子不是來。這種情況下,他自然是將所有過錯都攬在自己身上,確切的說是攬在他與蘇宛二人的身上,意思如果不是他們不懂事、不聽媽媽的話,也不會有這樣的婆媳大戰發生了,因為程老太太確實給他們夫婦說過要給侄子買鞋的事,而他忘記了。
解決問題的方法是,為了讓嫂了平息怒火,為了表明自己的母親確實是個有禮有節講道理之人,他不僅答應會給侄子買鞋子,並且承諾在過年回來了,給侄子買全套過年衣裳。
蘇宛這時的表情只能用目瞪口呆來形容。怎麼,原來所有的錯竟是她與程明兩人的?過年給孩子買一點東西她並不反對,但這種處理方式怎麼看怎麼像是她來賠理道歉的。程明那樣信誓言旦旦地證明婆婆告訴過他們小兩口的話,她怎麼從來沒有聽見過?
程大嫂與婆婆的矛盾是化解了,可嫂子看她的眼神卻有些不大對頭了,不僅如此,鄰居們也對她側目而視。
憑什麼自己就要作這個冤大頭?蘇宛十分不快,有心說兩句,但她本就不會當地方言,加上一向包子性格,不大會講人的不是,又擔心自己丈夫難堪,不免遲疑不決。
在她的猶豫之間,程老太太已拉住了她的手,滿臉鼻涕淚水:「乖乖,如果不是你們回來給媽申冤,媽就要被你們嫂子給冤死了。誰不知道媽是四鄉八里出了名的厚道人,被你嫂子欺負得都快沒有活路了。媽是不能在這裡與她過下去了……」
蘇宛懵懵懂懂,程明卻聽出了自已老媽的話外之間,急忙攔住她的話:「媽,你兒子現在還沒有自己的房子,等我有了自己的房子,一定會將您老人家接去享福的。」
程老太太愣了一下,止住了哭聲。她當然也明白,出租屋裡的日子還不如家裡好過呢,之所以這樣講,也不過是想給鄰居、給程大嫂一個印象——她並非無地可去。
鑒於明天還要上班,程明與蘇宛決定回去。但在上車前,為了安慰傷心的母親,程明掏了五百塊給給媽,讓她將家裡摔壞的東西好好收拾一下。
蘇宛的叔叔為了路上安全,派的是自己的專車。在農村,轎車非常少,根本沒人認識這是一輛什麼車,只知道非常氣派。
程老太太非常得意地站在車前與兒子媳婦道別,一邊又與旁邊的鄉親們作著講解,吹噓著蘇宛家多麼富有,好像這一切都是她的一樣。
回家的路上,包子宛提不起多大的精神。她有種千里迢迢趕來認罪的感覺,這讓她心裡十分不爽。
程明還算有眼色,一路道歉不已。
但蘇宛能說什麼呢,她不想當著叔叔的駕駛員吵架,免得一些話再傳出去,令家人為她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