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番外一) 別給我開空頭支票了
「管好你們家藝人的嘴巴。」莫少爺無比的兇狠,手背上全都是血,但是他一把抓住了那個胖乎乎的藝人,冷漠無比的開口,「靠潛規則上位我不管,可是要是在我這裡耍嘴皮子,我可是要打人的。」
一句話,將這件事解釋清楚了,熟悉莫少爺的人都知道,這個人輕易不發火,發火了就是徹徹底底的事情了。還有就是口無遮攔的這些話,爆炸一般的信息量,所有人都愣住了,這個躺在地上的少年,居然是靠著恰規則上來的。
「你,胡說八道什麼!」經紀人徹底的憤怒了,但是口氣明顯就是低下來了,「你就等著我們的律師函吧。」
「他有臉告我?」居高臨下的看著翰墨,眼神裡面的恨意很明顯,細長的眼線將這一雙桃花眼勾勒的很好看,以至於,翰墨都已經忘了,很久很久以前,沒有化妝沖著自己笑嘻嘻的林一到底長什麼樣子。
大概就是白衣少年,笑的張揚吧。林一的美麗永遠都是很囂張的,就像是這個人,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實在酒吧,地下室的一個簡陋無比的酒吧,小小的少年,沒有任何的修飾,抱著一個話筒,跟著混亂的旋律,淺唱低吟,好聽無比的聲音,特別是唱到搖滾的時候,小小的身子爆發出來的聲音是令人震撼的。
可能是那一瞬間,翰墨的心也就跟著進去了。
認識林一也是一件特別簡單的事情,酒吧唱到了最後,林一出門的時候,翰墨就等在酒吧的後面。漆黑的後門,沒有燈光,少年拿著自己的吉他,看著眼前的人,兩個人就這麼站著誰都沒有說話,漆黑的眸子對著那一雙好看的桃花眼。
很多年後的翰墨還是記起那個夜晚,那一雙勾人的桃花眼。
現在的這一雙眸子,不再是懵懂了,而是明晃晃的恨意,這些恨意就是在告訴翰墨,過去的這一切,都已經過去了,如今他倆的態度就是這樣。
是的,這是林一的處事方式,決絕果斷,敢愛敢恨,就算是魚死網破,你也不能好過。想要笑,可是渾身上下的每一個細胞都在叫囂著疼痛,理智一點一點的回籠,明白這個時候的自己,應該沉默最好。
看著站在一邊的莫少爺,這個少年,自己記憶中的少年,最後還是長大了。
目光停留到那一雙滿是血的手,死死地盯著無名指上的戒指,廉價,陳舊。這意味著什麼?翰墨不知道,只是心口莫名的開始疼起來,大概是自己心裡住了那麼久的少年,忽然間,就徹徹底底,明明白白的告訴了自己,他,早就不屬於自己了。
翰墨最後還是被送到了醫院,經紀人一路上都在不斷的叫囂著,要把莫少爺告上法庭,而一邊的主人公安靜的坐在保姆車上,冷這一張臉,一邊的小助理看著滿是血的手,還有上面不知道怎麼回事劃開的傷口,在看著一副「生人勿進」的表情的莫少爺,將去醫院的話咽下去了,顫顫巍巍的詢問,「莫少爺,我們去哪裡啊?」
「回家。」莫少爺冷靜的回答。
…………
楮墨琛回來的時候,莫少爺窩在沙發上,已經睡著了,連臉上的妝都沒有卸掉,長長的睫毛投下了一小段的弧度,手背上的血已經幹了,地上有一小攤的血水,原本一肚子的火神奇的不見了,打了一盆水,仔細的將手上的血跡擦掉了,然後又將傷口處理好了,還好雙氧水倒下去一點都不疼,只是在傷口的地方不斷的冒著泡泡,看上去小小的傷口似乎是很猙獰的樣子。
莫少爺醒來了,狹長的眸子裡面還帶著一點的朦朧,「你回來了?」
「不是叫你不要玩的太過火嗎?」楮墨琛開始給他包紮,將手上的裝飾品一個一個的拿下來,最後看著無名指上的戒指,無奈的嘆了一口氣,「你怎麼就把人給打了?這件事會給你帶來負面形象的。」
「我說了要弄死他。」莫少爺不在意的看著楮墨琛,有時候也會想,為什麼這個男人自己不出道呢?眉宇之間那麼的好看,應該是一個搶手貨。
「你等著人家的律師函吧。」楮墨琛沒有好氣的說,傷口包紮好了,開始收拾東西,然後起身來到了廚房,準備做飯,打開冰箱卻是什麼都沒有,不由的詫異的挑了一下眉毛,「你沒吃晚飯?」
「回來困死了。」不在意的揉了揉自己的頭髮,最近因為專輯,染了一個紅色的頭髮,被抓來抓去的看上去就像是一個雞窩頭,倒也是無比的可愛。
「我說了什麼?林一。」楮墨琛徹底的生氣了,走過去,將他整個人拉在自己的懷裡,看著他倔強的樣子,最後還是無奈的嘆了一口氣,「過一段時間,我們出去旅遊吧。好嗎?想去哪裡?」
「別給我開空頭支票了。」莫少爺一點都沒有高興的樣子,隨意的起身,來到了浴室裡面,準備卸妝,但是一隻手被包紮了一時間有一點不方便。楮墨琛就走過來幫著他卸妝,他知道,莫少爺是在說上次的事情,就連機票都已經訂好了,可是最後還是沒有去,那一次,他生了很久的氣。
氣的一個月都沒有理他,可是最後能怎麼樣?他知道,他知道,所有人知道,對於一個明星來說,旅遊假期,這是一件多麼奢侈的事情。
七年了,每天都在重複著做很多一模一樣的事情,大概是有一點厭煩了。
「林一,我說的是真的。」楮墨琛淡淡的開口,手指很溫柔的揉搓著莫少爺的臉頰,將上面的妝容卸掉,然後用洗面奶,一切都是有條不紊,顯然也不是第一次的事情了,拿著毛巾在他的臉上細細的擦拭著。
「那我接下來的通告呢?」莫少爺眨了眨眼睛,倏爾笑了一下,沒有了妝容的桎梏,在紅頭髮的襯托下,皮膚更加的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