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選馬
不但方雲看著馬群兩眼放光,小傢伙們更是兩眼冒著小星星,一把放開小羊羔,哇哇叫著跑上前,小胖妹直接就盯上了領頭的那匹火紅色的駿馬,蹬蹬蹬跑上去,一巴掌拍在頭馬屁股上。
「小心!」拉克申嚇得臉色蒼白,頭馬的性情暴躁,桀驁不馴,就是牧馬人都不敢靠近它,不知道多少人看上這匹頭馬,想要馴服它,全部以失敗告終,一個個摔得鼻青臉腫的,最慘的那個被頭馬一蹄子踢在胸口,在醫院足足躺了一個多月。
小傢伙們動作太快了,還沒反應過來就跑進馬群,尤其是膽大包天的小胖妹,直接就給了頭馬一巴掌,拉克申臉上蒼白,正準備上前救人,幾個牧馬人揮舞著套桿準備把頭馬和小胖妹隔離開來。
誰知頭馬的反應完全出乎,眾人吧嗒一聲下巴砸在腳上,不可思議的看著頭馬輕輕的拱拱小胖妹,輕輕的晃動著碩大的馬頭,逗得小胖妹咯咯咯的笑,完全是一副親昵得不行的樣子。
頭馬歡快的嘶鳴著,忽然卧倒在地上,拿著眼睛看著小胖妹,呼嚕嚕的打著響鼻,似乎在邀請妞妞騎上來。小胖妹手腳並用,麻溜的爬上馬背,等妞妞坐穩,頭馬輕輕的站起身,四肢一抬,輕快的圍著馬群奔跑,小胖妹清脆的歡笑聲撒滿草場。
看著歡笑的小胖妹,眾人的眼神從不可思議變成震撼,最後轉為崇拜,不說小胖妹神奇般的親和力,單單騎在光溜溜的馬背上,隨著頭馬的奔跑,小身子跟著起伏,猶如和頭馬融為一體。
單單這一手,就是從小在馬背上長大的牧馬人,沒有個十幾二十年的騎馬經驗,也是不可能做到的,更別說小胖妹兩手根本沒抱住馬脖子,還不時的跟大家歡快的招招手,雖然頭馬奔跑速度不時很快,也足夠牧馬人驚嘆不已了。
「馬語者!絕對是天生的馬語者!」看著騎馬歡笑的小胖妹,拉克申喃喃自語的說道,馬語者是指天生就能和馬匹親近,能夠聽懂馬的語言,和馬匹交流,如果馴馬的話,絕對是最頂級的馴馬大師,再桀驁不馴的馬匹,到了他們手裡也會乖乖聽話。
相對之下,別的小傢伙就差了許多,尤其是膽量方面,雖然天天跟妞妞相處在一起,身上也帶有一些對動物的親和力,卻不敢像妞妞一樣,一上去就給馬匹一巴掌,只能眼饞的看著小胖妹騎馬歡笑。
拉克申笑呵呵的讓眾人選了幾匹性情溫順的小母馬,架好馬鞍韁繩,抱著小傢伙騎上馬背,歡呼著追趕妞妞去了,小傢伙們騎術還是挺好的,騎在馬上有模有樣的,畢竟在家裡騎慣的野豬和羊駝,有時候也會騎著大老虎溜達一會。
安排完小傢伙騎馬,拉克申開始幫方雲挑選好馬,一邊挑選一邊給方雲介紹相馬要點。
相馬要看其馬頭要高昂雄俊,面部要瘦削肉少。耳朵要小,耳朵小就肝小,肝小的馬善於體會人的意圖;耳朵緊湊、短小的馬,反應靈敏。
鼻子要大,鼻大就肺大,肺大的馬肺活量必大,有利於奔跑。眼要大就心大,心大的馬勇猛不易受驚;眼下肉不豐滿,是性情兇惡的標誌,容易咬人。髖結節至脊部要較平,較平的馬容易上膘。四蹄要相木樁一樣的穩健結實。
從遠處看好像比較高大,但走近一看則並不算大,是筋肉發達、結構良好的輕型馬。從遠處看較小,近看身體修長, 體型流暢,骨骼輪廓分明,口色要紅而鮮明潤澤,這是千里馬。胸脯要直而挺出,胸淺前肌發達開擴,頸頭骨要大,肉要少。
方雲聽得頻頻點頭,想不到挑選一匹好馬,還有這麼多講究,今天真是長見識了,按照拉克申所教的,方雲也開始挑選馬匹,看看自己能不能挑選到真正的好馬。
挑選了半天,方雲一匹馬都沒選出來,拉克申倒是挑選了好幾匹看起來非常不錯的駿馬,這幾匹馬具備了拉克申所說的好馬要具備的所有條件,是整個馬群除了妞妞騎著的火紅馬外,最好的幾匹駿馬了。
拉克申看著挑選出來的幾匹駿馬,一臉的自豪,雖然比不上千里馬,但是在方圓幾個牧區,也是最好的駿馬了。
同時一下子送出這麼多最好的駿馬,心裡又有點肉疼,拉克申可以說是愛馬如命,只有愛馬的人才養得出真正的好馬,否則就算是千里馬,落到不懂馬的人手裡,也會給養廢了。
這些駿馬對拉克申來說,就相當於自己的孩子,如果不是為了報答方雲的恩情,再多錢拉克申也是不賣的。
不舍的看了一眼挑選出來的駿馬,拉克申豪爽的笑道:「怎麼樣方雲兄弟,這些可是我這裡最好的駿馬了,你看看還滿意不。」
方雲點點頭,遲疑了一下說道:「雖然我不懂馬,但也知道這些都是難得的駿馬,但是……,我總感覺不是很滿意,拉克申兄弟,真是很抱歉,我不是有意貶低這些駿馬,只是有些不合我的心意,可能是個人眼光和口味不同吧。」
初次見到群馬奔騰的激動心情平靜下來后,方雲開始仔細打量這些蒙古馬,在方雲眼裡,這些馬太矮小了些,肩高差不多一米二到一米三之間,腿長的人騎上去,墊墊腳尖都似乎能夠夠到地面了。
最主要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沒有天敵和戰爭,馬群安逸太久了的緣故,除了那匹火紅色的頭馬,整個馬群沒幾匹馬擁有靈性,不是說擁有的靈性的馬跑得更快,主要是和主人的親昵性更高,配合性也更好,能更好的和主人互動,看著也更養眼不是。
拉克申大度的搖搖手,笑呵呵的說道:「這些馬雖然不錯,不過比起那些高頭大馬,從賣相上來說,確實差了不少。單從觀賞性確實比不上,這年頭又不需要馬匹代步了,耐性好,容易飼養的優點也體現不出來了,也難怪你會看不上。」
蒙古馬原產蒙古高原,處於半野生生存狀態,它們既沒有舒適的馬廄,也沒有精美的飼料,在狐狼出沒的草原上風餐露宿,夏日忍受酷暑蚊蟲,冬季能耐得住零下40度的嚴寒。
蒙古馬體形矮小,其貌不揚,然而,蒙古馬在風霜雪雨的大草原上,沒有失去雄悍的馬性,它們頭大頸短,體魄強健,胸寬鬃長,皮厚毛粗,能抵禦西伯利亞暴雪;能揚蹄踢碎狐狼的腦袋。
經過調馴的蒙古馬,在戰場上不驚不詐,勇猛無比,歷來是一種良好的軍馬。古代的蒙古騎兵,就是騎著這種其貌不揚,體型矮小的蒙古馬橫掃歐亞大陸。
但是現在騎兵慢慢沒了用武之地,那些體型高大,價值昂貴,得要精心飼養的寶馬成了富豪們的最愛,單從賣相和短距離衝刺來看,蒙古馬確實比不上那些嬌貴的純血寶馬。
方雲有些失望,興沖沖地跑來草原買馬,卻發現挑選不到滿意的寶馬,那匹火紅色的駿馬倒是不錯,比別的馬高了一個馬頭,更主要的是很有靈性。
不過方雲卻不好意思讓拉克申割愛,一個馬群出一匹這麼好的頭馬不容易,有這匹頭馬在,拉克申管理馬群可以少操很多心思,馬群會在頭馬的帶領下出去吃草,傍晚跟著頭馬回到馬場休息,牧馬人的任務就是負責照顧好頭馬就行了。
看著方雲有些失望的樣子,拉克申心裡有些過意不去,在拉克申看來,朋友來做客了,總是要讓他們滿意而歸才好,特別是方雲,不但養著的白雕救了自己寶貝閨女,脾氣也很合自己胃口。
忽然拉克申想起了什麼,遲疑了一對方雲開口說道:「我倒是聽說有個地方有一群野馬,那裡的牧民曾經看到野馬群里有幾匹天馬,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方雲大喜,滿臉激動的盯著拉克申,連忙問道:「在哪?」
來之前,方雲特意查了一下寶馬資料,對歷代各種寶馬有個大概的了解,天馬也就是大宛名馬,三國演義中,呂布的愛騎汗血寶馬就是天馬的一種,這可是華夏最名貴的千里寶馬了,難怪方雲一聽會這麼激動。
「聽說是在蒙古和甘肅交界處,不過野馬群居無定所,到處漂流,也不知道現在還在不在那裡了,就算是有幸找到野馬群,別說追不追得上,要馴服天馬也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也不是沒有人打過天馬的主意,只是全部都失敗了,最後只好放棄。」
拉克申看了看方雲說道,話里話外都是勸方雲打消捕捉天馬的主意,茫茫大草原上想要找到一群野馬,那是非常困難的事情,野馬移動速度非常快,往往剛剛在某處發現它們的蹤跡,過一會又跑到別處去了,拉克申不希望方雲耗時耗力,最後落個一場空。
方雲笑了笑沒說話,眼裡閃過一絲亮光,這些天馬自己要定了,也許對於別人來說,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對於自己卻是不再話下。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