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別跟我提離婚
鄭浩當然知道唐煜是誰,當初我和唐煜因為一點兒小事兒,兩人都不肯讓步,最後從冷戰鬧到了分手。
也是我和唐煜分手之後,鄭浩走進了我的生活。
他全心全意的照顧落寂的我,在那段灰暗的時光里,鄭浩確實是給了我很多的溫暖。
也就是在那個時候,鄭浩俘獲了我那顆孤寂的心。
但是我知道,鄭浩對於我的前男友唐煜一直都是耿耿於懷,總是有意無意的問我關於唐煜的事情,什麼唐煜的身高呀,唐煜的愛好呀,關於唐煜的種種他都想知道。
唐煜在鄭浩的心裡就是一根刺。
一根總是會讓他突然暴怒的刺。
「是,我知道唐煜是誰,我還知道,你們兩個從來都沒有斷過聯繫是不是?」鄭浩走到我的面前惡狠狠的說道。
「哼,鄭浩,你想怎麼認為就怎麼認為吧,因為我是不能左右一個變態的人是怎麼想的!」我毫不示弱的反擊道。
「周窈,你承認了是吧!」鄭浩冷笑著看著我說道。
「哼,鄭浩,你難道不覺得累嗎,我承認?我承認什麼,你一個把老婆送給別的男人的丈夫,有什麼資格來指責我!」
「周窈,你!」鄭浩瞪著我突然壓低了聲音說:「這裡是醫院,你吵什麼?」
呵呵,呵呵,他還顧忌這裡是醫院呀,這裡是他工作的地方,這裡有他的同事,他還知道世界上有丟人這個詞呀。
「難道不是你先吵的嗎?」我依舊是大聲的說道。
「你給我閉嘴!」鄭浩直指著我說道。
「周窈,你一直都和那個唐煜有來往,還在我的面前裝清高,我參加那個遊戲怎麼了,我是因為愛你才參加的,你呢,你背著我偷人,就沒有資格說我!」
「鄭浩,你有沒有去看心理醫生?!」我直接問道。
「周窈,你以後少跟我提什麼心理醫生,要去看醫生的是你,我不需要!」
「哼,鄭浩,那麼,離婚!」我的語氣恢復了平靜看著鄭浩說道。
鄭浩的臉色變得鐵青,「周窈,我警告你,不要跟我提離婚!」
「不用警告我,放了我,以後再也沒有人給你找氣受了!」我放緩了語氣對鄭浩說,我真的是受夠了。
「周窈,你記著我的話,我是不會和你離婚的,你永遠都是我的!」
一陣絕望襲上我的心頭,鄭浩的心我是再明白不過了,我對於他來說,是一個獨屬於他的東西,他對於我的佔有慾已經到了無法形容地步。
「鄭浩,這個婚我離定了,你不能阻止我,除非,你殺了我!」我眼神堅定的看著鄭浩,幾乎是一字一頓的說道。
「周窈,你敢!」鄭浩衝過來,對著我揚起來巴掌!
我抬手護著自己的頭,可是卻牽動了手上的針頭,一陣刺痛,連帶著腹部那裡也傳來了疼痛。
「鄭浩,你覺得會有女人能容忍一個在病床上對自己動手的男人嗎?」我一邊招架著鄭浩一邊說道。
「收回你的話!」鄭浩卻在這個時候威脅我。
「不!」我說。
這個時候,病房的門打開了。
媽媽站在門口,看著我和鄭浩的樣子,剛忙走進來:「你們幹什麼!鄭浩,你給我放手!」
鄭浩這才放開我,「媽,周窈太任性了,非要和我離婚!」
媽媽嘆口氣,看著鄭浩說:「那你也不能和她動手呀,她這剛流產,身體還沒有恢復呢!」
鄭浩點點頭,:「是,媽,我也是一時著急,我就不能聽周窈說離婚,我那麼愛她……」
媽媽對鄭浩說:「你先出去吧!」
鄭浩看了一眼我,憤然的離開!
媽媽坐到了我的身邊,我正平復著自己的呼吸:「媽媽,你看到了沒有,鄭浩就是這個德行,我怎麼可能和他在一起!」
可是媽媽什麼也沒有說。
隨後的幾天里,鄭浩和婆婆都沒有出現,就只有我媽媽一個人在病床前面照顧我。
這天早上的時候,唐煜帶著一個律師來到了我的病房。
「周窈,這位是何律師,我的好朋友,你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問他!」
我滿懷感激的對著唐煜點點頭,然後說:「何律師,謝謝你能來,我知道你們律師時間很寶貴,真是麻煩你了!」
何律師笑著說:「沒關係,我和唐煜是好朋友,舉手之勞,你有什麼打算先給我說說吧!」
「我想離婚,可是對方不同意!」我實話實說。
隨後,我簡單的跟何律師把鄭浩對我所作所為都和盤托出,這個時候我也顧不上什麼面子的問題了,只要是能和鄭浩離婚,離開那個家,我什麼都可以做。
「那你有證據證明鄭浩出軌嗎?」何律師問道。
我想了想搖搖頭,「證據,我沒有。」
「那就不好辦了呀,就算是我相信你,可是到了法庭上講究的就是證據呀,你沒有證據,那個鄭浩不是還有一張你和別人在一起的照片嗎,這樣對你就很不利呀!」
「啊!」我的心裡咯噔一聲。
「可是我真的是被鄭浩被騙了的,他當初說是到我去旅遊的,可是沒想到……」
「可是你說的這些都沒有證據呀,鄭浩也可以說是你非要帶著他去旅遊的呀,主要是那張照片在他的手裡,你現在是百口莫辯呀!」何律師給我解釋道。
我呆了,真的沒有想到居然是這樣的結果。
想來半天我又說:「那我們現在的房子的首付是我父母出的錢,而且現在的生活費是我出,他只付了房子每個月的貸款!」
律師沉吟了一下說:「那麼房子的錢怎麼支付首付的?」
「是我打到他的卡里,然後他去交的首付!」
「唉,這樣就更加的難辦了!」
「怎麼?」我忙問。
「你給了他,沒有證據,但是他卻有證據是從他的卡里支付的房子首付,他一個不承認,那麼這個房子和你就沒有任何的關係了!」
「啊!」我直接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