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轉院證明》引發的……
……
一個月前,父親頭疼,檢查出顱內出血。去湘雅醫院轉到腦神經外科,核磁共振檢查之後,醫生說先保守治療一個月,如果不能散去淤血,就要開顱手術。
今天,再次檢查,結果是一個月前出血量24cc,現在上升到了70cc……必須手術。
然而!
縣城醫院要求父親留院治療,我不同意。
因為我們這兒的人民醫院是出了名的黑!醫德敗壞,牟取暴利!
我要求轉院到長沙湘雅醫院去做手術,但人民醫院的醫生不同意,不肯出具《轉院證明》。
當時我不懂這個套路,沒多說,走人回家。
回家之後,我上網隨便搜索了一下,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
為什麼醫院不肯開具《轉院證明》?
其中的內幕真讓我無言以對……
表面上的規定是這樣子的:
因為現在的醫療資源條件下,轉院證明這個東西僅僅是為了醫保報銷服務,且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患者的疾病或情況在我院無法提供有效治療,二是所轉目標醫院是醫保異地報銷規定醫院之內。
滿足條件者需要填寫轉院申請表,經主治醫師,科室主任及院醫保科簽字蓋章同意後生效,患者憑此表3日內去目標醫院住院可享受醫保報銷。此轉院情況發生后,轉出醫院治療即停止,病人按出院處理,出院方式為「醫囑轉院」。病歷整理完畢后交病案室。此轉院不涉及病歷、費用等移交。
而實際上呢?來聽聽醫生怎麼說:
醫生A:「我剛上班的時候主任就告誡說不能轉院,因為費用都算在前一個醫院,後續不可控的費用都要初診醫院承擔,傻子才開轉診呢!
醫生B:「原因很簡單,主要在於醫保局對醫院支付費用的潛規則。首先,每個醫保病人實際上在每家醫院,每個科室,是有個費用上限的。比如一般內科,可能給你訂個每個病人平均一萬塊的上限,如果這個月這個科室收的病人平均費用超過了一萬,嘿嘿,超過的部分你們科室自己掏吧,醫保局可不管。其次,轉院的話,雖然病人出院了,換了一家醫院,但是如果有轉院證明的話,這個病人在醫保局那裡就仍然算一次住院。然後呢,仍然是按照那個上限來支付的。比如病人在甲醫院住院,產生費用一萬塊,然後甲醫院開了轉院證明,轉到乙醫院,再產生一萬塊費用,總共兩萬元費用。呵呵,但在醫保局那裡,你這兩萬元我只管一萬,其他的你們醫院搞定。所以明白了吧,開轉院證明就是自己賠錢,所以是不能開的。」
醫生C:「沒錯,我們不願意開轉診,醫保局每年與醫院簽協議,規定轉診率不能超過多少,超過了扣醫院錢,就這麼簡單……」
……
沒有《轉院證明》是什麼後果?
去社保中心諮詢,辦事人員態度極差,就像我是來搶錢的一樣。
我被告知的結果是:如果在地方醫院治療的話能保險80%的樣子,但是想治療好點,去市級以上的醫院,如果開了轉診證明就能保險60-70%的樣子,如果不開的話,那就自費治療吧。
……
我不知道開顱手術、住院治療需要花多少錢。
但是,父親的生命和健康,自然是不能用錢來衡量的。
對於醫療改革,教育改革之類的國家大事,我不想做什麼評價。
此時此刻,我只是為自己感到悲哀。
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年輕的時候不拚命奮鬥,等到步入中年,感覺到「中年危機」的時候,就已經太遲了……
……
開始聯繫湘雅醫院腦神經外科,預約手術。
這段時間,本書的更新會受到未知程度的影響。
希望大家多多諒解,就這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