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hapter章:014 對薄公堂
第chapter章:014對薄公堂
時間一天天過去,肖靈被害一案按法定的程序也在一步步往前推進著。
鑒於本案當事人的特殊身份和案情的嚴重性,檢查院是正式向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並將相關調查結果和證據提交到了法院。法院在接到和審查完公訴書相關事項后,決定受理該案。不久向公訴方和被告方、被害人代理訴訟人都下達了開庭通知書。
一周后,就是正式開審的日子了。采月既害怕這個日子的到來,又盼望著這個日子的到來。
在煎熬中,這個日子不緊不慢地來到了。
庭審現場,采月以受害人家屬的身份坐於訴訟代理人宋成的身旁,旁邊另一張桌子坐著的是公訴人。對面是蕭天的辯護律師朱聰。
誰能想到曾經的隊友,現在卻在法庭上坐於彼此的對面,朱聰很是難過地看了一眼采月。
當蕭天以被告的身份被法警帶至被告席時,他首先看向的就是站於離她只有五米多遠的采月。四目相對時,又有誰能真正知道他們心中在想些什麼。
蕭天並未如大多數被告那樣穿著號衣戴著手銬。肖靈過世已經整整三個月時間,現在已是六月,天氣已很熱,蕭天卻非常罕見地穿了一件白色的修身長袖襯衫出席這次的庭審。
在采月的印象里,這是除了她第一次到蕭天別墅的那個早晨看到他彈琴外,第二次看見他穿白色的衣服。而且蕭天襯衫的袖口處別著的,正是她去年冬夜逛街時為他買的藍寶石袖扣。
白色代表純潔和聖潔,他是在用這個舉動申明他的無辜嗎?
或是以此提醒,相識之初,他們曾經是多麼地心靈交融地相擁在一起?
僅僅只是一眼,一股酸楚就迅速漫上了采月的心頭。她立刻按下了心頭的悸動,不再看蕭天。
庭審的第一項內容,是宣讀庭審紀律和控辯雙方的權利。采月可以感覺到,在書記員大聲地宣讀時,蕭天的目光始終停留在她的身上。直到書記員宣讀完畢,蕭天暫時被帶離庭審現場,采月才暫時地不用再因為他的目光而緊張和焦慮。
然後,庭審正式開始。
前半部分進行得很順利。吳芳面對公訴人舉證的50萬來源不明的巨款,無法自圓其說后,因為內疚和強大的心理壓力,對自己收受他人錢財而換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另一名從犯、雲天集團保安公司名下張姓保安,承認自己將50萬現金親自交至了吳芳手中。但他聲稱自己是因為只有4歲的女兒受到不明男子的脅迫,他因為擔心女兒被歹人傷害,才不得不接受了對方的指令。
而且,送完這50萬現金后,對方也再未找過他,他怕對方報復,想息事寧人,所以就沒有報警。他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有這麼嚴重。
庭審的後半部分,才是真正對蕭天的審問。
蕭天表示自己對一切一無所知。他沒有買兇殺害自己的義母,並表示他一直為義母的身故而傷心。
朱聰對公訴方給出的證據一一進行了有力的反駁。
一、人的耳朵對聲音的分辨能力,並不如人自己想像中的強。他現場播放了兩段聽起來和蕭天的聲音幾乎一樣的男聲錄音,讓吳英分辯哪一個是給她電話的男人的聲音,結果吳英表示聲音太像,無法分辨。朱聰現場讓聲源的主人出庭,兩人都不是蕭天。這種現場的有力的舉證證明,只聽聲音錄音,沒有專業音頻分辯器的甄別,人耳根本無法準確地辨識聲音真正的主人。
二、那名張姓保安並不能指認是蕭天讓他去送那50萬元的。他只知道那天他妻子去幼兒園接女兒時,沒有接到女兒。兩夫婦正著急上火時,突然接到一個男人電話,告訴他們女兒在他手上,還讓他們聽了女兒在一旁說話的聲音。然後,男人就直接要求張姓保安到某個地點,提上那隻裝有50萬現金的提箱去交給吳英。之後,女兒順利回家。從頭至尾,他們都沒有真正見到給他們下命令的男子。
三、如果這件事是蕭天所為,他不會愚蠢到讓自己名下公司的保安去做這件事。
四、案件中那最重要的50萬元,至今無法證明是蕭天所付。當天,張姓保安的確為公司押運過50萬元巨款,但款項並非用於吳芳。在法庭的強烈要求下,蕭天承認那筆款項的確是下屬公司用於賄賂之用,並提交了被賄賂官員的真實姓名。這個屬於另案處理,而且蕭天身為集團董事長,對50萬元的支出不可能做到筆筆清楚。
五、蕭天不具備足夠的殺人動機。僅僅因為肖靈反對女兒與他在一起,這根本不構成要致人死亡的強烈動機。何況,蕭天並不是一個有心理隱疾的人。
六、有許多醫生護士和鄰居可以做證,蕭天與受害人肖靈的關係是很融洽的。即使是在肖靈身故前,在她不願見蕭天的情況下,蕭天依舊堅持常常去看她。
七、鑒於受害人肖靈遇害時,采月本人也遭綁架,辯方認為,這極可能是同一幕後主使人所為。尤其那50萬元的事非常巧合,幕後主使人顯然是故意挑在那一天,並且故意挑中張姓保安送那筆錢,目的就是為了栽贓到蕭天的頭上。
經過控辯雙方多輪激烈的抗辯,最終法庭當庭宣判:被告人吳芳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張姓保安因無犯罪故意,且不知犯罪事實,又是受人脅迫,其罪名不予確認,當庭釋放。蕭天的雇兇殺人罪,因證據不足,不予確認,當庭釋放。
當審判長當庭宣布完合議庭的審判決定,蕭天再次看向采月。
聽到這樣審判結果,采月心裡再次起了微妙的變化。
若是蕭天真的被判有罪,她會難過,會神傷。但他被判無罪,她剩下的卻更多只是對母親之冤的氣怒與傷心。所以,她初見蕭天坐於被告席時所有的那絲悸動,此刻卻蕩然無存,有的只是仇恨。
雙方兩隊人離開審判大廳后,在法院的停車場相遇。
采月這邊裘岩、劉艷紅、大衛、王陽、江靜等最親近的人都陪著她。
裘岩庭審時坐在觀眾席的座位,目睹著蕭天和采月兩人眼下的局面,止不住地難過。此刻,見雙方離開法庭,他既想安慰采月,又想安慰蕭天。
蕭天站在車旁沒有立即上車,只是望著采月。
蕭天今天罕有地穿著白衣,采月卻同樣少見地穿了一身黑。見到蕭天一行人站於不遠處的車旁,她一步一步慢慢地朝蕭天這隊人走過來。
一走出庭審現場,蕭天就戴上了墨鏡。此刻,見采月走過來,蕭天慢慢抬手摘下了自己的墨鏡。盯著她一步一步朝他走過來。
見采月越走越近,蕭天身後的朱聰、陳明濤、馬涼及鐵幫一干人等都有些尷尬。他們想叫句「夫人」或「天嫂」和她打聲招呼,但眼下兩人這種局面完全是仇人的架式,打著生死的官司,這聲「夫人」叫出口,只怕會讓人聽了都不知所謂。
今天太陽很大,采月也戴著墨鏡。但直到走至蕭天眼前了,她也沒取下自己的墨鏡。
「蕭天,我一向知道你的手段虛虛實實真假難辯。阿德斯他惡事做盡,該死!但他死前說得一點都沒錯,你也會有報應的!你逃得了法律的治裁,卻逃不了天譴。你殺了我媽,你自己的孩子也立刻地就沒有了。這就是你的報應!」
原本蕭天忍住一直不找采月,是希望在法庭上用實際的證據和正式的辯論證明他的無辜,好讓她不再因為媽媽的死,而再怨恨他。只有這樣,他們才可能真正地心平氣和地對話和解決他們之間的其它感情矛盾。
所以,這案子他不僅沒有讓人動手腳往後拖,反而一力地促成程序儘快往前走。不然,像這樣的預謀殺人案,不會短短一個多月就走到了開庭審理的程序。
可是,蕭天很難過地發現,法庭都判明了他的無罪,采月卻依舊堅持認定他的有罪。
雖然她沒有取下墨鏡,但蕭天聽著她的聲音,看著她說話時緊繃的嘴角就知道,此刻她的眼中一定充滿了對他的憎恨,甚至恨到連孩子都被她拿來,做為了攻擊他的武器。
但他很悲哀地發現,她這樣的攻擊對他真的很有效!聽到她這樣地提起他們那可憐的、未曾出世就已永遠離開的孩子,蕭天的心臟,猛地一陣悶疼。
那孩子他盼了多久,那孩子又寄託了他多少的希望!小小的他還在母腹中,就因為母親的極度悲傷而這樣悄無聲息地走了。可是更悲哀的是,連他的離開,都會成為母親攻擊父親的利器,他若有靈知道這一切,他該有多麼地難過!
蕭天的心裡極其地難過,他受不了她所愛的女人因為對他的仇恨,而變成眼前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