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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險些忘了大生意

  「嗨,傑瑞!」

  「傑瑞,醒醒,快醒醒……」

  「讓我來!」有人走過來擠開了其他人,貼到李瑞傑耳邊直接用大嗓門喊,「傑瑞,伯克希爾•哈撒韋的股價漲了,快出手吧!」

  「什麼!」李瑞傑一骨碌坐起來,直到聽到眾人的大笑聲,才發現被史泰龍坑了。

  「傑瑞,你要慶幸媒體都走了,否則他們爆料《洛奇》的投資人,竟然在看自己的電影的時候睡著了,肯定是大新聞。」

  「知道了,我的耳朵都快聾了!」

  眾人走出影院,媒體確實都走了,原本來的就是貝城本地的幾份小報和電台,遠沒有大城市的媒體那麼難纏,但還有部分影迷遲遲不肯離開,見到他們出現,立刻圍了上來。

  史泰龍有求必應,耐心的一一給他們簽名,他剛剛成名,還沒有過足明星的癮呢。小孩子們則更喜歡富蘭克林.威爾遜,威爾遜做了幾個兇狠的表情,滿足他們合影的要求,也許在他們眼裡富蘭克林.威爾遜扮演的拳王就是個大怪獸吧。一個看起來很靦腆的小夥子,鼓了半天的勇氣,終於在同伴的起鬨下,給梅麗爾.斯特里普送上了一束紅玫瑰。

  眾人又忙了近半個小時,最後一批影迷才漸漸散去,現場除了他們,就只剩幾個妙齡女郎,包括剛才那個衝上台的發春少女——看來這次還真不是院線安排的,對史泰龍大拋媚眼,不知道史泰龍最終會帶走誰,或者會帶走幾個。

  「傑瑞,有沒有興趣一起喝一杯!」史泰龍倒是很仗義,似乎是不願吃獨食,提出請女孩們喝酒,還邀請富蘭克林.威爾遜和李瑞傑一起去——1984年,美國出台《最低飲酒年齡法案》,才規定21歲才能飲酒,在此之前,對酒精的管理並不嚴格。

  最終李瑞傑、史泰龍、富蘭克林.威爾遜和幾個女孩一起進了一間酒吧。幾瓶XO見底,史泰龍就已經左擁右抱上了,女郎們圍著史泰龍,拚命討好,希望史泰龍帶她們去好萊塢發展,史泰龍還沒昏頭,知道就算《洛奇》取得了成功,他頂多算二線明星,還輪不到他決定電影選角的事,凈撿一些惠而不費的話,哄女孩們高興,連富蘭克林.威爾遜都一邊一個姑娘,唯獨李瑞傑這個真正能帶她們去好萊塢的卻沒有人理。史泰龍見狀沖旁邊一個燙了一頭密密麻麻小捲髮的女孩耳語了幾句,那姑娘看著李瑞傑的眼神立刻放起光來。

  「嗨,聽說你是投資人,你說我可以做你下一部電影的女主角嗎?」女孩靠到李瑞傑身邊,沖李瑞傑邊眨眼邊問,那意思很明顯,只要李瑞傑同意,今天晚上她就是李瑞傑的。

  李瑞傑瞥了一眼,他都不知道這個時代為什麼會流行這種審美——只見這女孩的髮型乍一看像個鳥窩一樣,還染成了五顏六色,厚厚的嘴唇跟猩猩有的一比,耳朵上還掛著兩個誇張的大耳環,幾乎垂到肩膀上,這副打扮也許在此時的美國是時髦,但是實在不符合李瑞傑的審美觀,「我先給你些建議吧。你今晚就回去把頭髮洗乾淨,然後拉直,把嘴唇上注射的硅膠抽出來,耳環也取下來……」

  「切!」還沒等李瑞傑說完,女孩已經不滿的一擺手走掉了。

  「傑瑞,你這樣是泡不到妞的。這樣吧,我再給你個機會,讓你隨便選一個。」史泰龍沖李瑞傑眨了眨眼,又瞟了一下懷裡兩個金髮女,那意思是讓李瑞傑挑,李瑞傑瞟了一眼——只見這兩個也是雞窩頭,頭髮倒是沒染成五顏六色,但是嘴唇上、鼻子上各釘著數個唇環、鼻環,濃重的眼影抹得讓人連臉都看不清,一個胸部大的像椰子一樣,一個像西瓜一樣,更奇葩的是,她們脖子上還戴著狗圈,黑色的皮套,尖銳粗大的鐵釘向外扎著,也不怕把胸部給戳破了,無論是長相、打扮,李瑞傑對這幾個女人都完全沒興趣。

  「嘔,我要出去清醒一下!」說起來,這是穿越以來李瑞傑第一次喝酒,不知道為什麼才喝了半杯XO,就覺得頭暈目眩,尤其是聞到酒吧里四處瀰漫的煙味后,還有一股強烈的嘔吐感,記得不錯的話這種狀態應該是喝醉了,傑瑞.李這麼好的體格,肝功能應該很好,怎麼這麼淺的酒量?想李瑞傑上輩子在國企當秘書的時候,一斤以下基本沒感覺,曾經一次晚宴喝了兩斤52度的白酒,還連夜給領導寫好了年終總結。

  寒冷的空氣登時讓李瑞傑的腦子清醒了很多,李瑞傑估計外面的穩定已經降到五度以下,緊裹了裹身上的羊絨大衣。

  貝城位於五大湖區,這裡是美國最先發展起來的地區,雖然後世這裡是美國的鐵鏽帶,但是此時經濟發達,雖然比不上紐約、洛杉磯燈紅酒綠,但是貧富差距小,百姓普遍豐衣足食,街頭甚至連個流浪漢都看不到。如果是在此時的紐約時代廣場,李瑞傑可不敢夜晚一個人走——據史泰龍說,時代廣場周圍是紐約的貧民區,一到晚上,賣淫的,販毒的,搶劫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層出不窮。跟李瑞傑後世記憶中那個時代廣場完全不一樣。

  但是李瑞傑站了還沒多大會,又是一股刺鼻的煙味傳來,濃烈的煙草氣息中間,還隱隱夾雜著一股腥臭。幾個半大孩子從李瑞傑身邊走過,看來路是剛剛看完電影,從影院出來的,他們的穿著吸引了李瑞傑的注意。一個穿著兜帽衛衣的孩子,背後竟然印了個洛奇的頭像。其他幾個孩子雖然外套上沒有,但是前襟露出的衣服也印著各種洛奇的照片,讓李瑞傑想起了後世各種主題的印花服飾,可是李瑞傑記得沒有授權任何一家公司生產《洛奇》的印花服飾啊。

  李瑞傑緊趕兩步,走到那穿衛衣的孩子身後,才發現原來衣服是幾個孩子自己DIY的,他們用透明膠帶把《洛奇》的宣傳海報粘在了衣服上。這時幾個孩子的說話聲,也傳進了李瑞傑耳朵里。

  「嗨,麥當娜,跟我們一起喝點帶勁的東西吧,而且我這裡還有更帶勁的東西奧。」

  「麥當娜?」雖然美國人的重名率比華國高,任何時候站在任何街頭叫一聲蘇珊或者米歇爾,肯定有幾個女人會答應,但是麥當娜這個名字在美國可不常見。這個名字來自拉丁語,有夫人、太太的意思,同時又指聖母瑪利亞。在美國取這個名字,就跟在華國取個名叫「武則天」或「王母娘娘」一樣奇葩。

  而李瑞傑知道的美國叫麥當娜的更只有一個,那就是那個流行音樂大姐大麥當娜。五十多歲了,一身皺皮贅肉,還喜歡曬各種暴露照片,高居美國人最討厭的明星第一位,連賈斯汀.比伯都被她打敗了。

  小混混仍然在鼓動三寸不爛之舌賣力推銷著他所謂的好東西,李瑞傑順著小混混的目光看過去,見那是一名個子不高的女孩,穿著一身女式校服,大約十五六歲的樣子,女孩歪戴一定貨車帽,帽檐四周露出濃密的黑色長發,女孩白了小混混一眼,沒理他。

  李瑞傑笑著搖了搖頭,就說怎麼可能這麼巧就碰到麥當娜,他可是清楚的記得那位未來的流行音樂天后是金髮。

  「不要跟她說話,馬文!她是個怪胎!」旁邊有人給小混混幫腔。

  「你看,麥迪,你這樣會沒有朋友的!」小混混再次嘗試拉女孩下水。

  「我不需要朋友!」黑髮女孩酷酷的瞥了小混混一眼,扭頭就走。

  「嗨,麥迪,麥當娜!真是個怪胎!」小混混叫了半天也不見黑髮女孩回頭,悻悻的罵了一句,領著其他幾個孩子離開。

  「險些把大生意忘了!」李瑞傑一拍腦袋,之前光盯著《洛奇》的票房,險些把更大的生意忘記了,連幾個孩子都不如,後世美國電影的周邊收入可是遠超電影票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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