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該抄哪部
終於讀完了最後一頁,李瑞傑將書本合上。如果此時有另外的穿越者從旁邊走過,而且精通英語的話,看到李瑞傑剛剛在看的東西可能會直接笑噴過去,因為這本書的名字翻譯成中文是《演員的自我修養》——就是周星池在《喜劇之王》中反覆拿出的那本。
「快看!」忽然有人喊了一嗓子,原本寂靜的圖書館中一下子變得鬧哄哄的,正在看書的學生紛紛涌到窗口,李瑞傑也跟著看過去,原來是剛起了陣大風,將空氣中的霧霾吹散了,十幾幢高大的樓宇在夕陽的照射下熠熠生輝,在穿越到洛杉磯近一個月後,李瑞傑終於第一看清了洛杉磯市中心的全貌。
此時的洛杉磯,充其量相當於後世華國三線城市的水平,李瑞傑很快沒了興趣。
副院長那天說,傑瑞.李其實已經快把學分修滿了,缺的只是一部畢業作品,他的學費還剩半年的,與其休學,不如申請提前畢業。現在的難度是,他只是大二下半學期,拍畢業作,是大四的事,大四的學生早就已經分組完畢了,李瑞傑想拍畢業作,只能自己一組,李瑞傑需要想辦法克服這些困難。
李瑞傑倒沒覺得自己拍一部電影是什麼難題,前世他看過那麼多電影,隨便拿出來一部放到此時都是神作,但是到底抄哪部電影,李瑞傑卻犯了難。他倒是不怕第一部作品就拍得太好,引起別人的懷疑,第一部電影就是神作的導演,歷史上不要太多,尤其是身為南加大電影電視學院的學生,相信南加大會很樂於為他背書,說傑瑞.李在大學第一年就表現的如何出色云云,到時候他只會被誇為天才。
說起拍電影,李瑞傑一下子想起來的是《泰坦尼克號》,但是琢磨了幾天,就發現無論是財力,還是現在的技術水平,他肯定拍不出詹姆斯.卡梅隆那一版的效果。李瑞傑只能轉向抄投資小,見效快的那些電影。
李瑞傑又想到了《電鋸驚魂》,這是一部很受李瑞傑這樣的恐怖迷喜歡的經典電影,關鍵是《電鋸驚魂》第一部幾乎就只有一個室內場景,拍攝據說也只用了十幾天,製作成本低廉,而且恐怖片對導演、演員的演技要求也不高,正適合李瑞傑這樣的新人練手,只可惜現在距離萬聖節還有十個月,李瑞傑等不了這麼長時間,而且裡面有自己剁手、鋸腳、割肉等血腥片段,此時的歐美觀眾是否能夠接受?存疑。得找一部更接近這個時代的電影。
今天李瑞傑又想起這也是一個低成本高票房的典型案例——《低俗小說》,他隱約記得前世聽人說過,《低俗小說》是以八百萬美元的製片成本,取得了全球兩億多美元的票房。
現在李瑞傑把時間提前了二十年,成本至少應該能打個五折。烏瑪.瑟曼現在還是個小蘿莉,不過沒關係,在好萊塢找個花瓶演員還不容易,再說烏瑪.瑟曼本來也不符合李瑞傑的審美觀!幾個男演員上,那個答應打假拳卻在拳台上打死了對手的拳擊手可以用羅伯特.德尼羅,李瑞傑記得羅伯特.德尼羅就演過拳擊手,摩根.弗里曼演黑幫老大演不出氣勢,塞繆爾•傑克遜應該已經出道了吧……終於在心中湊齊一套主演陣容,李瑞傑又猶豫了。
前一世純粹作為一名觀眾不覺得什麼,現在用專業影視從業人員的眼光看,《低俗小說》實在是一部很獨特的電影,看似扯淡,細想又覺得完全可能的設定,再結合昆汀•塔倫蒂諾那種浸透到骨子裡的荒誕、頹廢、癲狂的導演風格,是《低俗小說》成功的關鍵,李瑞傑不覺得自己現在就可以模仿出昆汀•塔倫蒂諾的那種風格來。要不拍《活埋》?從頭到尾幾乎就是一個人在一個很小的空間表演,成本肯定很低……但是手機現在還沒發明呢。難道要把劇情設置成,反派故意把男主角和一部電影埋在一起,先給男主希望,在他就快要成功時候,再一剪刀把電話線剪斷,讓他絕望?貌似這樣設置也不錯。
「嗨,傑瑞!」一個二十來歲長得挺壯實的白人打斷了李瑞傑的思路。
「你是……」李瑞傑皺著眉頭,上大學以來,傑瑞.李就一心撲在學習上,別說女朋友,連個朋友都沒有,這些天李瑞傑在圖書館學習的經歷就是證明,自始至終甚至都沒有一個人過來跟他打過招呼,這個跑來打招呼的人是誰?想了半天,終於在傑瑞.李的記憶中找到了關於這個人的記憶,這個人好象叫喬治.格蘭特,上學期他們一起上過不少課,屬於課堂上的活躍分子,不過他跟傑瑞.李從沒有過交流,只能勉強算是認識,「格蘭特?」
「哈,沒想到你還記得我。我聽說你申請了提前畢業,要拍畢業作。聽說你還註冊了一家電影公司,是真的嗎?」喬治.格蘭特不依不饒的問。
李瑞傑看了喬治.格蘭特一眼,他確實叫馬歇爾幫他註冊了一家電影公司。既然準備抄一部神作,就不能浪費了,李瑞傑可是記得個人所得稅和公司所得稅的差距有多大,而且未來那麼多大牛還沒有成名,李瑞傑完全可以投資他們的電影賺錢,順便充當他們的伯樂。李瑞傑也就是兩天前,才拿到公司的註冊證書和鋼印,也不知道這傢伙是怎麼知道的。
「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投資一部電影……」格蘭特還沒等李瑞傑回答,就自信的拿出一本裝訂整齊的冊子,「相信我,這絕對是一個舉世無雙的好劇本,我是看在你是同學的面子上才把劇本投給你。」
李瑞傑不得不接過劇本,還是手寫的,劇本的名字叫《紐約假日》,喬治.格蘭特著——看名字,好象是抄的《羅馬假日》。
喬治.格蘭特邊翻著劇本,邊給李瑞傑講解,才看完第一頁,李瑞傑就知道自己絕對不會投資這個劇本。
男主角設定是一個歐洲古老皇室的王子,降生的時候,天空有金光照耀王宮,聖歌響徹天空,就差天空的雲彩用中、英、法、俄等文字各組成一個「帥」字。後世就算新手網路作家也不會寫這麼幼稚的故事。
長大后,王子不但高大英俊魁梧,擅長騎馬,還學識淵博,談吐文雅,還沒有成年,就被皇室定為法定繼承人。一天王子到紐約訪問,受到了紐約當地人民的熱烈歡迎,但是王子卻早就厭倦這種生活,趁機逃出了訪問團——果然就是抄的《羅馬假日》,李瑞傑覺得接下來與其描寫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在王子「擅長騎馬」上多做點文章,說不準更能成為神作。不過礙於同學的面子,李瑞傑不得不耐著性子繼續聽喬治.格蘭特講解他的劇本。
「怎麼樣,是不是絕妙的想法,這肯定會成為繼《羅馬假日》后,好萊塢又一部偉大的作品……」不知不覺中已經把劇本翻到了最後一頁,也許是從來沒有人真的聽他講完過他的劇本,喬治.格蘭特一臉興奮的說。
「原來你也知道,你抄的是《羅馬假日》啊!」李瑞傑心說,他看了一眼手錶,已經七點多了,竟然被這個格蘭特整個耽誤了一個多小時,「劇本我收下了!不過,格蘭特,我要諮詢一下公司總經理的意思才能答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