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奇妙的命運
原野在這六年的時間裡沒有歐什麼事情,由於身體的關係,他什麼都不能做,但他卻想得你較多。
既然這賊老天讓自己重新活過,那麼自己就要好好活,要做很多事情,讓這賊老天看看自己在另外一個世界也能活得很精彩。
讓自己努力的站在世界的巔峰,證明自己來過這個世界。
自己重新活了過來,是不是雉兒也會在這個世界上重生。
如果你也在這個世界上重生了,那麼我站得越高,你或許就能夠發現我。
既然我沒有辦法去找到你,我就讓自己站得很高,可以讓全世界都看到我,這樣你就能夠找到我了。
原野不知道雉兒會不會重生在這個世界,這樣的概率非常小,小得自己都有些無法比喻。
但他還是選擇去相信,努力要讓自己站在最高處。
現在的他或許有些無能為力,只是這一天會晚一些到來。
」雉兒,等著我,讓我來接你。」
」就算你不在這個世界,我也會來接你的,當我強大到可以破開空間的時候就是我們重逢之時。」
原野這樣對自己說,這樣安慰自己這顆時常思念她的心。
……
原野剛吃過早飯,就下碗筷就往門外走,留下一臉茫然的父母跟自己這個年輕的弟弟。
他來到對面的雜貨鋪前,看著擺放的這些小玩具,看了一遍又一遍。
老闆依舊躺在搖椅上,閉著眼,一身衣衫搭在搖椅上,老木疙瘩的搖椅前後不停的晃著。
原野想著他閉著眼睛就不怕有人偷偷把東西放進兜里嗎?
也對,他能夠不讓雨滴落在自己的身上,能夠不讓稀泥粘在自己的鞋底。這麼強大的本事難道還有人能夠偷到他的東西。
其實原野錯了,錯得那麼透徹,他只是不在乎那些東西,那些東西可有可無,對他而言,這根本就一文不值。
他在這裡的原因只是想要守著他,只是原野自己不知道罷了。
他這個看看,那個摸摸,十足像個小孩一樣,然後他拿起一個比較好看的布娃娃來到老闆面前。
布娃娃真是一種強大的毒,不管在哪個世界都很受歡迎。
他靜靜地看著老闆,老闆還是閉著眼鏡的,就這樣輕輕地搖著搖椅。
老闆沒有看他,卻也看著他。
不是用眼睛看,用的是念,是神識。
他知道老闆在看著自己,老闆不知道他知道自己看著他。
他就這樣站著,站了很久,老闆也看了他很久,他也看了老闆很久。
原野自從能夠走路之後,他每天都會來到門口,每天都會看上一眼對面的這個老闆。
雜貨鋪就在對面,街道很寬,所以,始終看得不是那麼仔細。
現在離得很近,離得近,就可以好好看一下,看一下她的兒子有什麼地方跟她相像的。
但他畢竟是用念,閉著眼,沒有眼睛看得透徹。
所以,他睜開了眼。
他看了他一眼,看了原野一眼。
雖然只是一眼,但可以給原野傳遞很多東西。
原野是有二十七年加上現在六年的閱歷,那個世界比這個世界要更複雜,所以心理學這種東西多多少少會一些。
所以,原野能夠從他眼裡得到很多東西。
原野在他眼裡看到很多種情緒,好奇,追憶,還有在乎。
老闆不知道原野只是從他看了他一眼就得到了很多東西。
一眼之後,老闆伸出三根手指,沒有說話。
原野知道他會說話,而且說話很狂,當初他見過他說話,說狂話。那種話從他嘴裡說出來就好像一切都是那麼的理所當然,他喜歡那種狂,讓人很有安全感。
只是不知道他現在為什麼不說話了,來到雍州之後他就沒有再說過話。
是他現在不能夠說話了,還是他不說話?
很多事情都可以用三根手指來表達,現在,當然是指這個布娃娃的價格。
原野懂他的意思,從懷裡掏出三塊銅板遞給他,然後對著老闆笑了,笑得很甜,笑得很開心。
老闆接過銅板,看著這個小孩離去時的笑容,他想起了她。
果然還是像她多一些,然後他心情也莫名的好了些。
他的心已經很久沒有盪起過漣漪,從她選擇他之後,他的心一直就是這麼平靜。
今天,卻有些澎湃。這個孩子,她的孩子,讓他的心重新加快了一絲跳動。
他是很厲害的人物,自身的這些變化他能夠察覺到,而且他明白這是因為什麼。
原野拿著布娃娃回到了家,來到弟弟的身邊,弟弟正在練習昨天剛學的字。
他的弟弟叫思澤,他來之後的第三年來到這個世界的。
他現在只是在一家普通的百姓家裡,父親姓,母親姓石。
父母是買豆腐的,每天晚上忙到很晚,早上很早就開門賣豆腐。
在這麼一個普通的人家裡,兩個小孩的名字卻是那麼好聽。
他叫景逸,沒人知道這就是他在這個世界上原本的名字,只有他現在的父母知道。
他們撿到原野的時候上面那張紙上就寫著這個名字,而他們父母也尊重那個不知道是誰的意思,或許是他的親生父母,也或許是別的什麼人。
而他弟弟的名字,則是當時原野剛好在學思澤這兩個字,他比較喜歡這樣的字眼,有詩意。
他記得他在那個世界里有一個朋友叫思澤,一個對他非常重要的朋友,所以他多念了幾遍。
在他生命的最後兩年裡還經常來看望自己的那個人,許久不見,可曾還好?
他把這兩個字念了出來,而他父母在為取個什麼名字好聽的時候聽到了這兩個字,所以就確定他這個弟弟叫思澤。
到現在他回想起來,覺得命運還真是有些奇妙。
他那個朋友叫思澤,現在他這個弟弟的名字因為他想起那個朋友的時候念了兩遍那個名字。
他雙手背在背後,手裡有個娃娃,他彎下腰頭靠著他弟弟的頭。
」喲,思澤,在學寫字呢!」
」是呢!哥。我一個字要練上好幾次,還要常常練才會記住。不像你,看一遍就會了。」
」呵呵!你已經很聰明了,別的孩子練好久都不會,你看隔壁的那家的那個小子,昨天還被他爹給揍了。」
」真的嗎?」
」真的,我弟弟很聰明的。」
」可是,還是沒有哥哥厲害。」
」傻小子,哥比你多吃兩年飯,當然要比你厲害了,你跟哥比個什麼勁?」
」呵呵!」
他把布娃娃拿到思澤面前晃著說到」看,這是什麼?」
」布娃娃,好好看。」
」特意給你買的,送給你了。」
」我求了爹爹好久,他都不買給我,還是哥哥最好了。」
他摸了摸思澤的頭說到」我就你這一個弟弟,我不對你好誰對你好。」
」好了,不打擾你的好好學字吧!說不定以後我弟弟可是一個姜國人盡皆知的大詩人。」
然後他走到院子里,想起對面的老闆。
現在跟老闆算是已經認識了,現在要做的就是怎麼樣才會讓他露出真面目。
只要他露出了真面目,自己才好纏著他讓他教自己功夫。
怎樣才能夠讓他使用功夫呢!而恰好又要能被自己看到。
一般都武士肯定不行,當年他可是能夠從京都把自己帶出來。
京都是姜國國都,想必高手如雲,可是他卻是能夠從容走出來,手裡還抱著剛出生的自己。
別說一般武士,現在的自己就算是找個會武功的都很困難。
那麼,到底要怎樣做才好呢?
他最在乎什麼呢?
而且,他在乎的東西一定要能夠逼迫他使出功夫。
原野跟他接觸不多,只有剛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跟這個人相處了近半個月,那個時候他還不能夠說話。
但是原野知道他在乎什麼,他口中的那個她,他好像很在乎,而自己好像就是她的血脈。
那麼,自己不就是他在乎的人。
若是自己有危險,他應該不會袖手旁觀吧!而自己也恰好能夠看到他使用功夫。
這樣就能夠兩全其美,原野的左手跟右手接了個掌。
現在就只剩下怎麼讓自己遇到危險,這種危險足夠讓他出手,當然,他出手的話自己性命就不會有多少危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