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家族七戒
會議室裏,布魯克林大大小小的勢力首領差不多到齊了,寬大的長條形實木會議桌兩側坐滿了人,但房間內卻異常的安靜,空氣似乎都有些凝滯,沒有一個人說話,氣氛非常的壓抑。
法蘭克和安德森兩人對視一眼,各自找了個位置坐了下來,看了眼上首空著的椅子,兩人瞳孔一縮,也跟著陷入了沉默。
走廊裏的座鍾敲響了七聲,沉思中的法蘭克兩人被鍾聲驚醒,七點了,時間到了。
法蘭克抬頭打量著會議室內的一眾首領,在他們到來之後,陸陸續續又進來幾人,法蘭克細細打量之下發現,整個布魯克林所有的勢力首領都已經赫然在座,無一缺席,一晚連滅兩大家族的威懾力不可謂不強。
一陣沉穩的腳步聲在會議室外的走廊中響起,來了!在座眾人不由得心中一震,齊齊轉頭看向了會議室的大門。
很快,兩扇厚重的實木大門被人推開,一名穿著黑色西裝,身形高大的華裔青年大步走了進來,他的身上散發著濃濃的煞氣,仿佛從屍山血海中走出,冷酷的臉上透露著無邊的殺戮之氣。
隨著他的出現,一股強大而冰冷的氣勢瞬間籠罩全場,場中眾人隻覺呼吸一滯,在這股強大氣勢的壓迫之下,連呼吸都有些困難。
一眾勢力首領不由得暗暗心驚,不愧是一夜之間覆滅兩大家族的凶悍狂人,身上那種不怒自威的凶煞之氣令人驚懼。
陳默麵容冷酷地走到會議桌首位的椅子前緩緩坐下,跟在他身後的老艾伯特則走到他的身側垂手而立,一身灰色西裝,紳士優雅,花白的頭發整齊的梳在腦後,目光沉靜,從容而淡定。
眾人這才發現艾伯特的存在,剛才他們的心神都為陳默的氣勢所奪,一時竟沒有發現跟在他身後的艾伯特。
陳默傲然坐在首位,一雙如刀般鋒利的眼睛掃向前方眾人。
在座的眾人被他銳利的目光掃過,皆是感覺渾身一寒,心髒仿佛被人狠狠揪住一般,不由自主的低下頭,避開了陳默的視線。
會議桌前坐著的都是布魯克林各個黑手黨勢力的首領,別看他們此時西裝革履,一副紳士的模樣,其實一個個也都是拿著刀槍、踩著屍骨,一步步拚出來的,每個人的手上都沾滿了血腥。
但是和陳默身上濃重狂暴的凶煞之氣一比,他們身上的那點氣勢就不值一提了。
目光掃過全場,無一人敢與他對視,心中暗自點了點頭,陳默收回視線,聲音冰冷地緩緩說道。
“所有人都到齊了,看來沒有人爽約。”
陳默的聲音響起,所有人都提起精神,仔細傾聽,他們很想知道,陳默找他們過來到底是為了什麽,現在謎底終於要揭曉了。
“很好,倒是省了我一番功夫。”陳默冰冷平淡的話語聽在眾人耳中卻是充滿了殺氣。
這個殺星果然打算要對不來的人出手,之前還曾經猶豫要不要過來的人,心中不由暗自慶幸,差點自己把自己害死。
“昨晚的事情,我不再多說,兩大家族統治布魯克林的時代結束了,從今以後,布魯克林的地下勢力將由武館掌控。”陳默說到這裏,抬眼看向會議桌兩邊坐著的十幾位勢力首領。
地下勢力向來強者為尊,以前兩大家族力量最強,所以他們都依附在兩家之下,受他們統治。
如今兩大家族被幹掉,新的統治者必然產生,大部分人對此早有心理準備,並沒有什麽太大反應,他們對自己的力量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沒有實力統領整個布魯克林的地下勢力。
但是有兩個人卻是悄然抬頭,目光交匯在一起,某種隱晦難明意味蘊含其中,隨即又好像什麽也沒發生般,低下了頭。
陳默將這一幕收入眼中,心中一陣冷笑。
“各位對此可有異議?”
麵對陳默的淡然詢問,下方一群黑手黨頭目齊齊搖頭,生怕回答慢了被陳默記住,秋後算賬。
包括剛才心思詭異的兩人,也在跟著眾人應和。
“很好,那麽下麵就由艾伯特,跟你們講一下新的規矩。”陳默說完往椅背上一靠,將現場交給了老管家。
下方一眾黑手黨頭目,紛紛將視線投到了這位從進來就一直淡然侍立在一旁的老人身上,目光中充滿審視。
站在陳默身側的老艾伯特聞言,踏前一步,從容地掃視了一圈,用他那低沉平和的聲音緩緩說道。
“既然各位願意接受武館的領導,那一切就要按照新的規矩來。”
“兩大家族時代的很多東西都需要做出改變,我們就先從組織的戒律開始。”
“以前,黑手黨就有七戒,但很多時候卻形同虛設,並沒有被嚴格執行,現在,我們對它做了一些修改。”
說到這裏,老艾伯特從左側口袋裏拿出一張紙,輕輕打開,然後又不緊不慢地從西裝內袋掏出一副方框玳瑁眼鏡緩緩戴上,這才把紙舉到眼前,念了起來。
“家族七戒。”
“第一條:要有嚴密的口風,守口如瓶。”
“第二條:組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以大局為重。”
“第三條:完全服從命令,上級下的命令要無條件服從,不得違抗。”
“第四條:絕對忠誠,不能叛變亦不能投誠自首。”
“第五條:嚴謹的保密機製,組織的任何秘密不能告訴家人。”
“第六條:不得私自行動,未經組織同意不能進行綁架等犯罪案件,嚴禁濫殺無辜。”
“第七條:兄弟情義高於一起,兄弟之間不能自相殘殺,嚴禁窩裏反。”
艾伯特念到這裏停了一下,看了眼下方神色各異的黑手黨頭目們,繼續說道。
“以上七條家族戒律,每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以前那種散漫混亂,肆意妄為,視戒律如無物的狀態從今天起徹底結束,所有違背家族戒律的人都將受到嚴厲的懲處。”
“情節嚴重者,直接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