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13章


  克利希大道這個時間人滿為患,只要有點想象力,你就可以看出過往行人中有很多帶著慘兮兮的浪漫色彩。有小職員和小女店員;還有巴爾扎克書頁里走出來的老古董;利用人性弱點掙錢的各種行業的各色人士,有男的也有女的。巴黎的大街就有這樣貧窮的角落,但這些角落卻生機涌動,令人血脈僨張,為你準備了出人意料的貨色。


  「你很了解巴黎嗎?」我問道。


  「不了解。我們來這裡度過蜜月。以後再沒有來過。」


  「你怎麼找到你住的旅館的?」


  「有人推薦的。我就想住廉價的旅館。」


  苦艾酒端來了,我們煞有介事地把水澆在融化的糖上。


  「我想我還是趕快告訴你我為什麼來找你吧。」我說,還是多少感到有些窘。


  他的眼睛閃閃發光。


  「我知道遲早會有人來的。我收到艾米很多來信。」


  「那麼你很清楚我要說些什麼了。」


  「我沒有看那些信。」


  我點上了一支香煙,讓自己有時間理一理思緒。我這下有點亂,不知道該如何完成使命了。我裝了一肚子雄辯的說辭,充滿感情的,義憤填膺的,在這克利希大道上好像都不知所蹤了。他突然咯咯地笑起來。


  「這是一個讓你討厭的差事,對吧?」


  「哦,我不清楚。」我答道。


  「嗯,聽我的,你一吐為快得了,然後我們美美地享受一個夜晚。」


  我躊躇著。


  「你想到過你妻子在痛苦不堪嗎?」


  「她會挺過去的。」


  我實在無法描述他做出回答時那種罕見的麻木不仁。這讓我手足無措了,但是我盡量不流露出來。我採用了我亨利叔叔的口氣,他是一個牧師,當他為外圍助理牧師協會向某位親戚化緣時,就用這樣一種口氣。


  「你不在乎我跟你有話直說吧?」


  他搖了搖頭,微微一笑。


  「你這樣對待她,不覺得過分嗎?」


  「不。」


  「你跟她過不下去是有什麼怨氣嗎?」


  「沒有。」


  「那就怪了,結婚十七年,對她無可挑剔,就這樣離開她,難道不是咄咄怪事嗎?」


  「確實是咄咄怪事。」


  我瞅了他一眼,驚訝不已。我說什麼他都由衷地同意,這倒在我的腳前挖下了大坑,讓我的處境複雜起來,且十分滑稽。我原來準備苦口婆心,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告誡再三,規勸再四,如果需要,不惜斥責一通,甚至怒氣沖沖,冷嘲熱諷。然而當罪人對自己的罪孽供認不諱時,勸解的人還能有什麼高招呢?我閱歷太淺,因為我自己在實踐中一貫是否認一切。


  「還有什麼話嗎?」斯特里克蘭德問道。


  我儘力動了動嘴皮子。


  「嗯,如果你供認不諱,好像沒有什麼可說的了。」


  「我想也沒有什麼可說了。」


  我覺得我這次執行任務太不高明了。我本能地沉不住氣了。


  「別扯了,你總不能不給一個女人留下仨核桃倆棗過日子吧。」


  「為什麼不能?」


  「她怎麼生活下去呢?」


  「我養活她十七年了。她為什麼不能換換位,養活自己呢?」


  「她做不到嘛。」


  「讓她試試吧。」


  當然,對他的話我有多種回答的辦法。我可以談談女人的經濟地位,談談男人結婚後應該擔當的公開或是默認的經濟支持,以及許多別的話題,但是我覺得只有一點是真正有意義的。


  「你心裡還有沒有她?」


  「一點也沒有了。」他回答道。


  對相關各方,這都是極其嚴肅的事情,但是他作答的態度竟然如此快活又放肆,以至於我不得不咬住嘴唇,不讓自己大笑起來。我提醒自己,斯特里克蘭德的行為十分可惡,於是醞釀起了一種道德上的憤怒。


  「他娘的,你總該想一想你的孩子吧。他們可從來沒有傷害過你啊。他們沒有要求你把他們帶到這個世界來。如果你這樣大撒手不管,他們就只好流落街頭了。」


  「他們這麼多年來都在享福,多數孩子都沒有這樣的福氣。再說,會有人照顧他們的。到了萬不得已的時候,麥克安德魯會為他們掏學費的。」


  「可是,你不喜歡他們了嗎?他們可是規規矩矩的好孩子。你是說你不想和他們有任何關係了嗎?」


  「他們是小孩子時,我很喜歡他們,不過現在他們長大了,我對他們沒有什麼特別的感情了。」


  「這可就一點人情味都沒有了。」


  「我說也是。」


  「你看起來絲毫不覺得羞恥。」


  「我是不覺得。」


  我試圖換一個角度。


  「大家都會認為你是一個十足的豬玀。」


  「隨他們的便。」


  「你分明知道人們都厭惡你,鄙視你,你也不在乎嗎?」


  「不在乎。」


  他簡短的回答玩世不恭到了極點,讓我的提問儘管順理成章,卻顯得十分荒唐。我思考了一兩分鐘。


  「我懷疑,如果一個人很清楚他的親人朋友都在鄙視他,他還能不能活得心安理得。你真相信這事不會讓你遺憾嗎?人人都有良心,你遲早會良心發現的。假如你的妻子死了,難道你不會因為後悔而不安嗎?」


  他沒有作答,我等待他的回答。最後,還是我先打破了沉默。


  「你對這種情況可有什麼話說?」


  「只能說你是一個該死的傻瓜。」


  「無論如何,你都負有供養你妻子和孩子的責任。」我忍無可忍地反擊道,「我想法律會保護他們的。」 「法律能從石頭裡榨出血來嗎?我沒有什麼錢,手頭只有一百來鎊。」


  我比原先更迷惑了。沒錯,他住的旅館說明他的境況糟糕得不能再糟糕了。


  「你花完了這點錢,下一步怎麼辦呢?」


  「再掙。」


  他冷靜到了極點,兩隻眼睛一直流露著譏誚的微笑,讓我所說的話都顯得很愚蠢。我停頓了一會兒,想想下面該說什麼更合適一些。但是,這次他先開口了:

  「為什麼艾米不能再婚呢?她還相當年輕,也不是沒有姿色。我可以肯定,她是一個能里能外的妻子。如果她想和我離婚,我很願意給她必要的理由。」


  這下該我呵呵一笑了。他非常狡猾,但顯而易見,這正是他的目的所在。他有某種理由把他和一個女人私奔的事實掩藏起來,利用各種防範措施把那個女人藏在什麼地方。我斬釘截鐵地回答道:


  「你妻子說,什麼理由都不能讓她和你離婚。她早下定決心了。你還是把離婚的念頭徹底忘了吧。」


  他吃驚地看著我,顯然不是在演戲。微笑從他的嘴角消失了,他十分嚴肅地說道:


  「可是,我親愛的老兄,我不在乎。對我來說,離婚不離婚都無所謂。」


  我大笑一聲。


  「哦,得了。你千萬別以為我們都是無可救藥的傻瓜。我們碰巧都知道你和一個女人私奔了。」


  他有點發矇,隨後突然大笑起來。他笑得十分放肆,坐在我們周圍的人都左顧右盼起來,一些人甚至忍不住跟著笑起來。


  「我看不出來這有什麼可笑的。」


  「可憐的艾米。」他冷笑一聲說。


  接著,他的臉色變得鄙夷不屑了。


  「女人都長的什麼腦子啊!愛情,總是愛情。她們認為一個男人離開她們只是因為他另有所愛了。你認為我還會做一次傻子,為了一個女人再付出我曾經付出過的嗎?」


  「你是說,你沒有為了另一個女人而拋棄妻子?」


  「當然沒有。」


  「你敢用名譽擔保嗎?」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提出這種要求。這話說得非常有失水準。


  「我敢用名譽擔保。」


  「那麼,老天在上,你為什麼要離開她呢?」


  「我想畫畫。」


  我盯著他看了好長時間。我弄不懂他的話。我想他是瘋了。一定別忘了,我年紀還很輕,在我眼裡他是一個中年人。我什麼都記不得了,只知道自己驚愕不已。


  「可是,你已經四十了。」


  「正因如此,我才想到再不開始學畫,可就再也開始不了了。」


  「你過去畫過畫嗎?」


  「我小時候就想成為一個畫家,但是我的父親逼著我進入生意這行,因為他說從事藝術掙不到錢。一年前我開始畫點畫。去年一年,我一直去一個夜校練習。」


  「斯特里克蘭德太太以為你在俱樂部打橋牌,其實你是在學繪畫嗎?」


  「正是。」


  「為什麼你不告訴她呢?」


  「我還是自己知道為好。」


  「你能作畫了?」


  「還不行。不過我會行的。我到這裡來,正是為了這個。我在倫敦得不到我想要的,在這裡也許行。」


  「你認為,到了你這歲數,一個人可能想幹什麼就干好什麼嗎?多數人在十八歲就開始畫畫了。」


  「我要是十八歲,會學得更快一些。」


  「你怎麼知道你有繪畫天賦?」


  他一時沒有作答。他注視著匆匆而過的人群,但是我不認為他看見路人了。他的回答等於沒有回答。


  「我得畫畫。」


  「你這不是在撞運氣嗎?」


  他看著我,眼睛里有種怪怪的東西,讓我感到很不舒服。


  「你多大了?二十三歲嗎?」


  我覺得這個問題離題萬里。我抓住種種機遇,是自然而然的。但他是一個青春已逝的人,一個證券經紀人,要身份有身份,要地位有地位,有妻子有孩子。對我來說自然而然的事情,在他身上卻十分荒謬。我希望表現得合情合理一些。


  「當然,奇迹也許會發生,你也許會成為了不起的畫家,可你必須承認,機會只有百萬分之一。如果到頭來你不得不承認你把事情弄得一團糟,那可是哭都來不及的。」


  「我得畫畫。」他又說一遍。


  「假如你怎麼折騰都是一個三流畫家,你還認為畫畫值得你放棄一切從頭開始嗎?無論如何,從事其他各種行業,即便你不是那麼出類拔萃,都無關緊要,只要你混得差強人意,也能把日子過得舒舒服服。然而,藝術家的情況就另當別論了。」


  「你真是該死的傻瓜。」他說。


  「我看不出我傻在哪裡,除非傻在說出了顯而易見的真相。」


  「我告訴你我得畫畫。我管不住自己。一個人掉進水裡,游泳游得好或壞無關緊要,重要的是他不得不掙扎出來,否則就會被淹死。」


  他的聲音里有著真正的激情,我不由得被感動了。我似乎感覺到,他身體里有某種強烈的力量在掙扎。我感覺出某種東西的衝擊非常強大,不可遏制,把他死死地控制住了,彷彿由不得他的意志。我理解不了。他好像真的被惡魔附身了,我覺得那股力量也許會突然轉過身來把他撕成八瓣兒。然而,他看起來格外平常。我好奇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這沒有讓他感到窘迫。我不知道一個陌生人會怎樣看他。他坐在那裡,身穿老舊的諾福克夾克,頭戴沒有洗刷過的圓頂帽。他的褲子鼓鼓囊囊,兩隻手也不幹凈。他的臉和沒有刮過的下巴上都是紅色的毛楂,小眼睛,大鼻子咄咄逼人,臉相粗野、笨拙。他的嘴很大,嘴唇厚實、有肉感。不行,我無法界定他。


  「你不會回到你妻子身邊,是嗎?」我最後追問道。


  「絕不。」


  「她願意忘掉所有發生過的事情,重新開始。她從來沒有責怪你一句。」


  「讓她見鬼去吧。」


  「人們要是認定你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混蛋,你也一點不在乎嗎?要是你妻子和孩子不得不沿街乞討,你也根本不在乎嗎?」


  「無所謂。」


  我沉默了一會兒,讓自己緩一緩勁兒,說出下面一句話來。我儘可能一字一頓地說:「你是一個無可救藥的糙爺們兒。」


  「這下你總算一吐胸中塊壘了,我們一起用晚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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