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我不想成為別人喜歡的樣子,我只想成
第18章 我不想成為別人喜歡的樣子,我只想成為我自己
因為熱愛,所以堅持。
無法妥協,所以拚命。
一
2009年初,我一個人到了墨爾本。
最初的新鮮感過去之後,就要第一次面臨時差這個玩意兒。
那時還流行在QQ群里聊天,我們幾個小夥伴建了群,怎麼聊天也不覺得累,每天的信息都是幾千條。有時我們談天說地,聊著所謂的夢想,想著自己未來會變成什麼樣的人;有時我們分享日常,八卦大家最近的生活,分享著自己喜歡的歌。
我也常常聊得興奮起來,加上時差,我就這樣開始熬夜。
很多年過去了,我們從QQ換到了微信,那個群早就沒有人說話。熬夜這個習慣卻留了下來。
第二個養成的習慣是聽歌。
很久以後我才明白,我愛聽歌是因為那時我總一個人生活。
我有幾個好朋友,可都隔著一個太平洋;在墨爾本的室友,跟我不同專業總碰不到一起;我那時喜歡的姑娘,只有周末才會登錄QQ。我那時住的地方,離學校有一個小時的車程。
於是只能每天早起,趕四十分鐘一班的車。一個人上課,一個人吃飯,再一個人回家。
或許聽歌是在智能手機如此普及之前,掩蓋孤獨的最好辦法。
還有一個習慣也跟聽歌有關係,就是每當在看電影時聽到好聽的背景音樂,我都會第一時間把那些音樂下載下來。每天半夜拿著音響,一遍遍地聽,這時候我通常都會坐在電腦前,開始寫東西。
一晃八年過去,我這些習慣居然一個不差都留了下來。
人總是這樣不知不覺地養成了很多習慣,再不知不覺就著習慣過了很多年。
二
2011年,熬夜變成了通宵。
我總是習慣看著城市被喚醒,然後再沉沉睡去。
我想我這麼喜歡黑夜,是因為在黑夜中我才是我自己。
這一年的八月,被房東趕出門。
我一個人拖著兩個20公斤的箱子,在城市裡遊盪。我不知道自己能去哪裡,可我不能停下來,因為我怕停下來我會難過。
好朋友給我打來電話,問我在哪裡。
我說,就想一個人走走。
他說:「你在哪兒,我去接你。」
他知道我被房東趕出家門,他也知道我不願意麻煩他,寧可一個人遊盪。所以不由分說,一定要來接我。我也實在走不動,就坐在路邊的台階上。一左一右兩個綠色箱子,比我人還高,我就靠在右邊的箱子上,睡著了。
夢裡是曾經真實的場景。
那是我媽跟我去逛街,她看中了一條裙子,因為太貴沒有買,卻因為我要離開家了,執意要給我買一雙一千多的鞋子。
醒過來是我朋友焦急的臉,他說,我給他的地址離這裡差了兩條街,我的手機也沒人接,他是沿著路找到我的。
他問:「為什麼不找我們借錢。」
我說:「我自己被騙,我自己承擔。」
朋友無可奈何地看著我,幫我把箱子搬上車。
我突然想起了什麼,對他說:「別讓我媽媽知道。」
後來我媽還是知道了,打電話給我,我笑著說:「沒事,別擔心。」
掛上電話,那是我印象里,來墨爾本之後唯一一次哭。
三
於是開始打好幾份工,因為有目標,倒也不覺得很累。
拿到第一筆錢的時候,請朋友吃了頓大餐,花光所有的錢。
我花這錢不是為了慶祝什麼,而是證明我也能好好地活下來。
心裡有一個夢沒熄滅,就是寫書這件事。
就這麼寫了好幾年。
在這之前,我一直是個三分鐘熱度的人。
有陣子想學鋼琴,學了沒多久放棄;又發誓要學一點極限運動,想了想還是算了。羨慕那些畫畫的人,有那麼一種特殊技能,可以把所有心事藏在畫里。
我當然也知道,那些熠熠生輝的人,背後付出的努力。
可我總是覺得,有些事情不適合我,於是自動放棄。
留在生命里的,反而是那些沒有刻意去堅持的事情。
倒是印證了村上的那句話:「喜歡的事自然可以堅持,不喜歡的怎麼也長久不了。」
因為熱愛,所以堅持。
還能以年為單位來計算的,是我的幾個好朋友。
我們曾經集體失戀,像是中了魔咒,半夜我開車集體跑去了南京投奔老劉。老劉二話沒說,包吃包住,買了三箱啤酒四個人喝到天亮。
我們其實沒有那麼多時間每天聚在一起,更多時候我們都在各忙各的,可一年裡總還有那麼幾天,能燃起剩下為數不多的熱情,每個人請假都要聚在一起。
也不說什麼矯情的話,也不聊那些所謂的夢想,就坐在一起喝酒扯皮,再一起看日出。
原來這麼仔細盤算,你會發現你擁有的比你想象的多,只是你平時都記不起。
我的人生曾經偏了航,是這些讓我重回正軌。
四
2014年生日,寫完東西,收到朋友的信息。
他拍了一張以前我留下的刷牙杯。
我說:「三年前的刷牙杯你還留著,你是不是暗戀我?」
想起三年前我住他家,頓時有點后怕。
他嗤之以鼻,說:「老子是直的!」
我長出一口氣。
剛想再貧嘴,他說:生日快樂。
我回:謝謝。
他掛了電話。
我腦海里浮現出這些年的生活。
這幾年,我先是打了幾份工,又總是奔波在圖書館和家之間。生活終於重回正軌,就四處旅行。因為喜歡過一個人,所以追逐全世界的日出,最遠去了衣索比亞,常常奔波,見了很多人,卻也弄丟了幾個好朋友。我很喜歡一個人,也被另外一個人那麼喜歡過,卻沒有跟任何一個人在一起。
後來我還做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事。
我開了一個小書店,一個月後就盤給了朋友。我在一個地方住了兩個月,然後又扔掉所有行李,去另一個城市。午夜時分我依舊睡不著,在陌生的城市晃蕩。有次我在北京,天下大雪,明明很冷我就是不想回去,在街頭轉了一圈又一圈。
那時我暗下決心,將來我一定要在這座城市好好地生活下來。
我也會一個人發瘋一樣地看電影,總是買最角落的位置,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
追逐日出那陣子,天不亮就出發。
不愛帶什麼行李,只帶著幾本書和一副耳機。我低估了山頂的寒冷程度,無奈地站在寒風中瑟瑟發抖。有那麼一刻,我開始懷疑,似乎連來這裡的原因都忘了。
然後我才清醒過來,有那麼幾個日出,我答應過當初喜歡的那個人。答應過,要一起來看。
雖然到頭來,我一個人實現,當初兩個人的願望。
包子有天跟我聊天,他也去了無數地方,做了無數張明信片,卻不知道該寄給誰。後來他說:「我以為我去那些地方能夠釋懷,可我發現無論我去哪裡,我看到的,都是她的影子。」
後來他問:「你呢?」
他問我這句話的時候,躺在我們家的地毯上。
當我想要回答他時,傳來了一陣呼聲。
包子喝多就會秒睡,我心想這樣也好,把他扶上沙發,給他一條毯子。
他迷迷糊糊中醒過來,說:「你呢?」
我說:「天上星星撲閃撲閃,地上人們念念不忘。」
五
2015年,我來到了北京。
安頓好之後,我就開始跑全國巡迴簽售。
有一次去山東簽售,簽完第二天剛好有個空閑,就一個人去了泰山。
那天在泰山山頂,出乎意料地周圍有很多人一起等日出。人人拿著相機,我也準備拿出手機。日出遲遲不來,手機漸漸沒電,我輕嘆一聲把手機放回口袋。
包里放著一盒餅乾,這是我唯一準備的食糧。
而我穿著一件單褲,一件短袖加大衣,饑寒交迫。
我對自己說,要不算了吧。於是拿起包轉身準備回酒店,卻瞥見遠方一片日暈。
接著天亮,無精打採的人群終於有了生氣,紛紛交談起來,身旁的姑娘默默地擦眼淚。
我才明白,這世上有太多等日出的人。
等天亮,等釋懷,等安慰,等晴天,這世上幾乎人人都在等。
那是我看過最美的日出。
那一瞬間,我突然明白,不用分享給誰了。
不是說不想去分享,而是原來這樣的日出不用分享,也值得看。
就像我曾經看演唱會,總覺得要跟一個人分享,後來自己去看了,發現了另一種感動。
有些事大可一個人做,只是我們缺少了一個人做的勇氣。 而等待也沒什麼難過的,如果你等的是日出,那它早晚會來;如果你等一個你也說不好什麼時候會來的人和事,也沒什麼可怕,至少你可以邊等邊做自己喜歡的事。
如果你知道你等的永遠也不會來,那你會學會死心的。
至於偶爾冒上心頭的想念,就想念吧。
想念曾經的日子,想念曾經的人,想念曾經的日出,想念曾經躲雨的屋檐。
而你知道的,想念完你就會把自己拉回自己的生活中。
接著往前走。
這些話,是我當時對自己說的。
如果那個姑娘能看到這裡,我想告訴你,這些話也是對你說的。
六
這一年,我沒有好好地生活,因為四處奔波。
我常常忘了自己在哪個城市。
因為每天趕路,日夜打包行李,每天不遠萬里,難免精神恍惚。每個酒店通常只住一天,偶爾住上兩天就得收拾行李,奔赴下一個城市下一家酒店。有時在火車上我會問我的助理,我們是去哪一個城市來著?他有時也得反應半天:瀋陽?大連?
後來才知道我們都錯了,我們是要去哈爾濱。
相視一笑,拍拍腦袋,吐槽一句:老咯。
同學聚會也很少再去,畢竟沒有選擇留在自己的城市。很多圈子也不可避免地交流越來越少,很多人也不可避免地慢慢疏遠。
2016年2月我搬家,有了幾個室友,家裡顯得熱鬧了些。
3月我家來了一隻貓,我很喜歡他,大概因為他跟我一樣,總是一個人想著自己的事。從來不吵,從來不鬧,雖然我每天給他吃,他也不太搭理我。
只有在晚上睡覺的時候,他會突然蹦到床上,走到我的枕頭邊,跟我一起睡著。
村上春樹的作品里常出現貓,那時我還沒有養過,不知道其中的意義。
現在我知道了,孤獨的人,最適合跟貓相處。
他不黏人,也不任性,跟你有著默契,知道最合適的距離。
這隻貓叫二筒。
很多人問,是不是因為打麻將老缺二筒,所以才這麼叫?
其實不是。
在《離開前請叫醒我》里,我就提過想要養一隻貓。
我想養一隻貓很久了。
久到當初有一天我就跟喜歡的那個人說過,如果可以,養一隻加菲吧。
養一隻蠢萌蠢萌的加菲,養一隻懶洋洋的加菲,天氣好了,就一起曬太陽;犯困了,就一起窩在沙發上;如果你難過了,我就把他抱到你身旁,哄你開心。
你說,加菲貓是不是都很肥。
我說,是啊,胖成一團。
你說,那就叫一團吧。
我說,一團多難聽。
你想了想,說那就叫二筒吧。
七
我的房間有一台日曆,是讀者送給我的。日曆里是我的照片和我在書里寫過的幾句話,現在翻到了2017年的6月。
蔣瑩來我家時,總會吐槽我家亂,可也忍不住誇我養的綠植。
有天來我家看電影,突然瞅到我放在茶几上的日曆,說:「盧思浩你也太自戀了吧,為什麼你的日曆都是你的照片?」
我白了她一眼,說:「你懂個屁,這是我讀者送的。」
她哈哈大笑,說:「你的讀者也太可愛了吧,送這麼少女心的日曆。」
我也哈哈大笑,說:「廢話,我的讀者都是最可愛的。」
收拾房間是個體力活,讀者的禮物放滿了衣櫃,我只好再買一個衣架放在陽台。
牆上貼了幾張電影海報,朱茵的紫霞仙子在最顯眼的位置。
客廳放著虎皮蘭和幾盆多肉。
剛來北京租的那個家,我沒怎麼住過,自然沒有把它布置得很好。
從自己租房開始,才知道獨自生活到底有多麻煩。
洗澡洗到一半家裡停電,空調滴答滴答漏水,天花板的燈泡接觸不良,常需要人工調整。
我在那個家裡,幾乎從來沒有做過飯,因為頻繁出差,這房子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更像一個臨時過夜的地方。
只是集中性地把重要的照片貼在冰箱上,再把衣服一件件整理。
除此以外,沒有任何的布置。
後來,我終於正式穩定了下來,搬到了現在的家。
想要在這個不怎麼能看到陽光的城市,找到一個能好好曬太陽的屋子。
找了很久的房子,終於安頓了下來。
我突然意識到,這不再是一個臨時過夜的地方了。
我應該把它布置得更像家一些。
我開始注意到生活的瑣碎細節,添置傢具,塞滿冰箱,再去花市採購一些綠植,周末邀請朋友到家裡一起看幕布電影。綠植放在每個房間、客廳,還有傢具的角落,貓在一旁的貓爬架上趴著,家裡頓時多了一些生機。
我告訴自己,就算房子是租來的,生活始終是自己的。
我想,這麼些年,我終於成長了些,學會了自己給自己歸屬感。
八
有時我在想,我真的有什麼改變嗎?
我還是熬夜,甚至有時通宵到天亮;我還是愛聽歌,總在深夜單曲循環;雖然有了室友,可我的生活習慣彷彿沒什麼改變。
旅行時我還是習慣一個人,帶著一本書,四處遊盪;心裡雖然不再挂念誰了,可也沒辦法輕易愛上別的人。
我依舊固執。
有時我在想,我每做一件事情就在一個小本子上記下來,成功的打鉤,失敗的打叉。那麼到後來,一定有很多打叉的事情,然後我再把那一頁撕下來銷毀,這樣我就能知道自己做了多少傻事。可後來我又覺得,如果不是做了那些事情,我現在也不可能坐在這裡寫下這篇字。
如果讓我回到過去,該做的選擇我還是會做,該養成的習慣我還是會養成。
那這些年,我真的沒有改變嗎?
不是的,多多少少,改變了些。
我學會接受了。
我接受自己有時的傻×,接受不講道理的分道揚鑣,接受突如其來的無力感,接受無能為力的失去,接受那生離死別,接受那世事無常。因為只有接受這些,你才能知道什麼是重要的。
我學會自我消化了。
喜歡的東西不再非要別人認同了,難過的事情也不再非要告訴誰誰誰了,情緒自我消化,就算很難調節過來,我也不再抗拒了。
天黑歸天黑,下雨就下雨,該來的情緒都不抗拒。睡眠歸睡眠,清醒就清醒,該做的事情都不忘記。隨遇而安,因為有了能自己站穩的底氣。
我現在在北京生活。
有幾個很好的室友,有幾個很好的朋友。
我們都在努力生活,在這個不屬於自己的城市裡,竭盡全力製造些歸屬感。
曾經有人問過我,為什麼要來這個城市生活?
或者,為什麼明明很辛苦,卻不願意回家?
我想了很久,終於知道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仔細想想,我的所有選擇:去墨爾本,寫書,再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生活,都是為了更大的自由。現在想來,這所謂的自由,無非是因為我受不了做自己不喜歡的事。
無法妥協,所以拚命。
多多少少,路有不同,才明白凡事都有代價。
代價是身邊的朋友逐漸變少,因為彼此生活不同,所以難以設身處地地理解,也失去了時間交流。
可你還是在這條路上堅持著,所有代價通通接受。
你不約會不逃避也不出走,天黑天亮你只是埋頭做眼前的事。
你不知道現在做的事是不是絕對正確,可你想一個人去面對。你不知道什麼時候天晴,但天會晴的,你這麼想著。
不需要安慰,不需要理解,你承受住孤獨的重量,因為有想去的地方。
就這點堅持,沒辦法三分鐘熱度,做不到對自己敷衍。
因為我也是這樣。
我們都是這樣,一路丟棄一路成長的。
我們被迫放棄曾經單純的自己,在路口痛哭的自己,在酒後失態的自己,為了更好地往前走。可也是這麼一路丟棄,我們不小心丟棄了那些真正重要的東西。我們以為長大是變冷漠,我們以為熱血不過是矯情,我們再也不對酒當歌,我們騙自己這個叫成長。
不是的,就算你不再單純,你也要保持童真的那一面;就算你不再流淚,你也要留住感動的那些事;就算你喝酒學會克制,你也要跟朋友聚在一起大吵大鬧真的快樂。
我不想成為別人喜歡的樣子,我只想成為我自己。
我的活法就是這樣,常常獨來獨往,深夜總是睡不著,有時遇到生活的難,也會糾結許久,好在有那麼幾個真心朋友,互相鼓勵,日子也不那麼難熬。
時間帶不走的有兩樣東西,一個是跟自己相處的能力,一個是跟我步調一致的人。
我們獨立,在自己的道路上奮鬥,彼此看一眼都是安全感。
就這樣變老吧。
我覺得這種活法很不錯。
寫給自己。
寫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