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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第128章 還沒到1號,你就來接我了?(求

  第128章 還沒到1號,你就來接我了?(求月票!)


  三個帝境強者,黑老頭和巴澤爾合謀想出這個計策,再由埃爾西·馬丁的勢力和媒體負責傳播。


  但可惜的是,他們忽略了一個致命的點——在絕對力量面前,耍弄陰謀詭計只會讓自己變成小丑。


  主要還是曦皇給他們的印象太好了。


  一個對權力沒有慾望、甘於幕后、性情溫和的「隱士」,時常面帶微笑,親切隨和。


  誰能想到,這樣的「隱士」居然比霸皇還霸道呢?


  霸皇都沒殺過帝境強者。


  曦皇上來就殺了兩個、廢了一個,這個被廢的帝境強者大概率也是個死刑犯。


  另外兩個本來名聲就不好,曦皇上來就當場處決。


  只有廢的這個,平時過於低調,名聲也沒有不好的地方,似乎沒幹過什麼惡事,才會留他一命等待審判。


  在今天之前,沒有人能審判帝境強者,更沒有人敢殺帝境強者。


  不殺帝境強者,一是超凡時代早期,人類面臨異獸困境時集體達成了共識——人類需要帝境強者的領導和庇護。


  即便後來有核武器能解決掉獸皇和獸王,這個共識也延續了下來。


  二是帝境強者有歸屬,帝境強者又往往是歸屬國的掌權者,不可能自己判自己,非歸屬國又沒有權力去審判。


  所以這就尬住了。


  即便這個帝境強者非常惡,不幹人事,也沒人能去制裁他。


  別國的帝境強者,如霸皇,飛過去把這個帝境強者殺了,他自己是爽了,後果卻是自己國家被藉機各種譴責和制裁。


  甚至會被當地的人認為他狗拿耗子多管閑事。


  只是死了一些弱者而已,我們人口多不差這麼點兒人,你卻要因此搞死我們的帝境強者?

  將來異獸肆虐,你會來救我們嗎?


  所以沒人會去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曦皇敢殺帝境強者!

  不但敢,還沒人敢說什麼。


  帝境強者,不再是不死之身、不判之人。


  一位站在更高處俯瞰世人,還「無所不知」的真神,將對這顆星球上的帝境強者加以審判!

  又因為他不掌權、不干涉議會決策,在這件事後威望再度暴漲,受無數人崇敬,短短几天人氣指數就超越了女皇。


  作為監督者,不能只有一雙眼睛和一張嘴,否則監督效力等同於無。


  還需要神級武力做支撐!


  更需要懲奸除惡的正義之心!


  那座島原本被命名為「冥神島」,現在被改名為「萬罪島」。


  曦皇把當時在島上的「強者」都處決了,但那些上過島,只是當時不在島上的那些人呢?


  難道就這麼算了?


  當然不能。


  島上的幾百名倖存者被軍艦接走後,第二天就在聯合議會控訴埃爾西·馬丁,以及上過島但現在還活著的「強者」們。


  僅僅第一天,就有一百多名王級強者被點名,還有十四個帝境強者被牽連。


  聯合議會因此以女皇和曦皇的雙重名義,對這些被點名的「強者」發出最高級別的傳召令,要求他們三天之內趕到聯合議會。


  不論是辯訴抗爭,還是否認澄清,他們都必須親身前來。


  三天之後不見人影,任何人都有權將傳召不至的人就地處決!


  來了還有機會活。


  不來議會一定會死,三天之後任何人都可以用聯合議會的名義砍死你,而不受任何懲罰。


  在多重壓力下,這些被點名的「強者」,大部分立即趕到首府被收監關押。而且大多主動認了罪,以求寬免。


  現在是議會在審,議會好歹會遵守規則,不會隨便下死手。


  他們主動認罪,看在主動認罪、繳納大量罰款的份上,小命還是很有可能保住的。


  但要是議會審不出什麼,曦皇親自來審,怕是一句廢話都不會有,當場就處決了他們。


  帝境強者都二話不說就處決了,他們這些王級強者,甚至王級都不到的,死扛下去肯定就真的死了。


  證據?


  伱看他殺帝境強者的時候,要過什麼證據嗎?


  他直接就以聯合議會最高負責人和審判者的身份,宣判那兩個帝境強者死刑!

  因為他知道這兩個帝境強者幹了什麼,不會聽誰狡辯。


  對帝境強者尚且如此,何況帝境之下的人。


  否認和狡辯並不能讓他們免於刑罰,只會讓自己死的更難看。


  剩下的一小部分被點名的強者自知罪太重,去了議會也大概率活不成,還不如現在就開始逃亡。


  十四個被點名的帝境強者,同樣被聯合議會收監關押。


  他們倒沒有直接參与萬罪島的罪惡活動。


  因為埃爾西·馬丁也不想島上的惡事被曝光后,引來帝境強者的干涉。


  這十四個帝境強者,有的是子孫親戚在名單上,有的是和埃爾西·馬丁關係密切。


  還有的是知道那座島但沒去過,卻又藉助埃爾西·馬丁的地下勢力干過一些臟活,被經手認罪的人供出來了。


  畢竟是帝境強者,聯合議會還是給他們留了顏面,只是軟禁在一個莊園里不許出來。


  於是三天之內,接連有十四個帝境強者被軟禁在首府之外的一個莊園里,雖然沒有派其他帝境強者守著,他們也一個都沒敢跑。


  困住他們的不是這個莊園,也不是聯合議會。


  而是說處決就處決的曦皇。


  死亡的威懾力度,才是最大的。


  他們知道自己即便有罪也罪不至死,乖乖在莊園里呆著,聯合議會肯定會輕判。


  但要是跑了,就等於自己認罪了,而且還是死罪,不跑就是死。


  不是死罪你跑什麼呢?


  判你個二三十年你也就出來了,對帝境強者幾百年的壽命來說,這二三十年又不算多。


  正月初四,2月18號,方浩來到了女皇的庭院。


  這邊是下午茶時間,他來這裡,是為了明天召開的特事會議。


  所謂特事會議,就是這次開會只討論一件事。


  「這還沒到1號,你就過來接我了?」


  「明天的會議我必須到場,先過來了解一下。」


  方浩走到桌邊坐下。


  穿女僕裝的侍女立即給他清洗了一個翠玉茶碗,再倒上熱茶。


  女皇端起茶杯,低頭抿了一口,暗暗翻了個白眼。


  「你天天喝茶?」


  「不然喝酒?」


  「這個星球的飲品很多,你可以試試別的,比如奶茶、咖啡、可樂、汽水啥的。」


  「……有道理!」


  女皇微笑,皮笑肉不笑的抿了口茶。


  她喝的茶葉都是貴上天的極品茶葉,其他飲料想找出這麼貴的來,基本不可能。


  再說她這喝的是茶嗎?


  是女皇高大上的格調啊魂淡!


  用幾塊錢一瓶的可樂汽水取代下午茶,真虧你想的出來。


  方浩打開異次元口袋,從裡面拿出兩罐可樂。


  「來一罐?」


  「……」


  「我這兒還有啤酒。」


  「……」


  女皇僵硬片刻,放下茶碗,伸手道:「可樂。」


  方浩遞給她一罐可樂。


  女皇卻縮回手去,輕笑一聲:「作為紳士,你是不是應該先幫我開罐?」


  「啵」


  方浩直接念動力拉開拉環,又念動力把開好的可樂罐放在她面前。


  「……」


  「啵」


  方浩用手指拉開自己這瓶的拉環,正要喝時,卻瞥見女皇神色不對。


  「咋了?」


  女皇看著方浩,笑眯眯道:「我也不知道咋了,就是感覺你手裡的那罐,好像更好喝呢。」


  一旁的四個侍女都低下頭去,差點憋不住笑。


  方浩看了看手裡這罐可樂,這才反應過來,起身把這罐放到女皇面前,把另一罐拿了回來。


  真麻煩。他想。


  咋開罐不是開。 他剛才是一手一罐,才用的念動力,他又沒有第三隻手。


  「嘩」女皇把翠玉碗里的茶水倒在一旁的草地上,換上可樂。


  兩人喝著可樂,聊起明天的會議內容。


  明天討論怎麼處理那些被點名的強者?

  不,那只是順帶的,會議的內容會更深入。


  這次特事會議,會有七十多位帝境強者、上千名王級強者,以及大量法律界的專家、社會各界人士,共同參與討論。


  適用於普通人的律法條文,顯然不適合用在超凡生命上。


  以前帝境強者隨便殺人都沒人管,甚至大部分人不認為這有什麼不對。


  你冒犯帝境強者,不是自己找死?


  你得罪王級強者,不是自尋死路?


  在過去,強者是有「殺人特權」的。


  這些特權基於他們的超凡武力,並被大多數地區的人認同,視為天經地義的生存法則。


  就像封建時代的君主,他殺了幾個冒犯自己的平民,你能說他有罪么?


  在當時的人看來,你冒犯君主不就是自己找死?


  你家人都該跟你斷絕關係,免得被你牽連。


  同樣的,人類進入超凡時代后,「強者」在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實際上就是變成了「封建君主」,對普通人和弱於自己的人掌有生殺大權。


  就連霸皇,也曾公開摧毀過一家侮辱毀傷自己的報社。


  當然,當時情況特殊。


  但這依然能說明,人類進入超凡時代后,「強者」就普遍獲得了封建君主「生殺予奪」的特權。


  以現在的眼光去看待他們當時的行為,帝境強者超過一半得判死刑。


  這合適嗎?


  這合理嗎?


  顯然既不合適,也不合理。


  再往高了看,女皇一出場就把亞當給殺了。


  亞當犯什麼罪了?

  硬要給他蓋個罪名,就是「冒犯女皇」,這同樣是封建君主的特權。


  而且連這個罪名都很牽強,因為當時女皇還不是女皇,只是一個突然冒出來的外星少女。


  如果按「殺人即是罪」的標準,也應該給女皇定個殺人罪。


  但大家都知道,這不現實。


  所以超凡生命的事,不能用普通人的眼光和視角去看。


  「你那兒應該有全套法典吧?」


  「有,但並不適用於這顆星球的人類。」


  女皇的文明已經是三級高等超凡文明,整個文明裡已經沒有普通人,全是超凡者。


  這套法典拿出來,並不適合現在才剛起步的人類。


  因為現在人類還處於過渡期,普通人和超凡者涇渭分明,中間又有修鍊者,三個群體共用一套法典,可能么?

  所以兩人最後討論出來的結果,是把凡人世界和超凡世界分開。


  凡人世界沿用現有的律法體系。


  超凡世界取用女皇帶來的全套法典,選擇其中合適的,逐步施行。


  這當中肯定會有很多細節問題,需要大家一起討論。


  次日,大年初五,陽曆2月19號。


  曦皇和女皇,共同出席了聯合議會的第一次特事會議。


  各路專家爭相發言,討論的非常激烈,一開始就涇渭分明的分成了兩派。


  一派可以理解為弱肉強食的「強權派」,認為強者就該享有特權。


  另一派則是普適大眾的「平權派」,認為超凡者和普通人應該在同一框架下,同罪同罰。


  方浩和女皇沒有輕易介入,而是默默傾聽。


  雖然他們已經有了區分兩個世界的共識,但各方觀點不論好壞,作為領袖都可以聽一聽。


  這場大論戰持續了一整個白天,都沒有分出勝負。


  在場的帝境強者和王級強者鮮有發言,都是看各路專家盡情發揮。


  爭論不休下,終於有人舉出「女皇擊殺亞當」的例子,以此作為強權派的論據,讓平權派的人集體沉默了整整一分鐘。


  你繼續爭吧,女皇就坐在金色寶座上,俯瞰著芸芸眾生。


  你爭的越多,不敬之意就越多。


  這一不小心,可是真會出人命的。


  如果會議討論出來的結果就是這樣,那這次特事會議也就沒必要召開了,更沒必要請那麼多法律專家來。


  方浩坐在女皇下首位,見一直沒人敢再發言,便起身笑道:


  「人類現在正處在一個過渡時期,超凡與凡人共存,偏向於任何一方,都是不尊重客觀現實。


  「既然不好混到一起,就分開吧,超凡世界一套,凡人世界一套。


  「兩套并行,一起生效。」


  見他發言,陸續有人附和表示贊同。


  方浩繼續說道:


  「我們先定一條根本原則,以後超凡生命與凡人生命的案件,以凡人世界的法律為準,該死刑死刑,該坐牢坐牢。


  「在這之前為維護強者尊嚴犯下殺戮之罪,可以酌情輕判。


  「其他罪行,如對凡人造下綁架、買賣、凌虐、施暴、虐殺等惡行的超凡生命,加倍從重!」


  他說的只是一個大概,具體細則當然還要經過討論和研究。


  比如超凡生命的標準是什麼?

  真武幾重境開始,才算超凡生命?


  超凡世界和凡人世界分開之後,問題就簡單多了。


  既不用去大幅改動現在的體系,又能對超凡生命面對普通生命時的「強勢」做出必要的限制。


  今後超凡生命面對普通生命時,反而會因為懲罰過重,不會輕易出手。


  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今後普通生命用自己一條賤命就能換你一條貴命,超凡者反而要避開這種瘋子。


  以前超凡生命強勢,是因為強者即便殺了人,也很難受到實際懲罰。當地的大權往往把控在他們自己手裡,不可能自己判自己。


  現在人類大一統了,聯合議會接管了全人類的大權,並會建立起從上到下的治理體系。


  於是這些「強者」的頭上,出現了更高級的權力中樞,足以碾壓他們。


  從今往後,一隻螞蟻一樣的普通生命,都可能用自己的命帶走一個王級強者,甚至帝境強者。


  沒錯,強者可以毀屍滅跡。


  那曦皇是怎麼處決那兩個帝境強者,又廢掉一個的呢?

  是他們沒有毀屍滅跡?

  超凡世界,尋找證據的異能多的是。


  議會可以聚集全人類的超凡者,讓超凡者們人盡其才,只要想找,沒有找不出來的證據(不一定是實體)。


  只要拿到證據,議會就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拒捕可以當場處決。


  面對超凡者,可以省去不必要的程序——這條規則就是給曦皇這樣的審判者開綠燈。


  曦皇殺帝境需要證據嗎?


  當然需要。


  但大家信任他,知道他不會亂殺人,所以可以賦予他這樣的特權。


  這就是「超凡世界」。


  強者的威懾力,才是維持秩序最強有力的手段。


  如果按凡人世界的處理方式,要經過複雜的程序,最後執行。


  只怕最後沒幾個能判的。


  因為超凡者有的是毀滅證據的手段,如果沒有證據就不能判了,這是對全人類的不負責。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一個能操控火焰的超凡者,把人直接化灰了,骨灰都揚了,還能找到證據嗎?

  當然找不到。


  那還能判ta嗎?

  按凡人世界的律法,顯然判不了。


  那正義在哪裡呢?

  在曦皇這樣的強者手裡。


  只有這類被賦予裁決之權的強者,才能威懾住想胡作非為的超凡者。


  只要知道你犯下過惡行,就可以直接處決你,這才是最大的威懾。


  至於怎麼知道,曦皇已經展示過了。


  被他處決的人,沒一個是無辜的。


  被他削去四肢送回議會的帝境強者基亞諾什·巴澤爾,也在特事會議后供認了自己的罪行。


  因為他知道,即便自己不供認,也免不了一死。


  如此,倒不如乾脆一些,讓世人牢牢的記住自己。


  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被遺忘。


  他低調了一輩子,既然都要死了,就讓世人永遠記住他這號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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