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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陳在燦的氣度(求下推薦票和月票)

  第14章 陳在燦的氣度(求下推薦票和月票)

  陳在燦裝作很心痛的樣子,「你快點簽吧,也許你走出辦公室,我就後悔了。」


  宋熠知道陳在燦想努力挽留他,很痛快地在協議上簽字了。「社長就這麼相信我們新韓未來兩年能實現業務翻番?否則我的那點分紅可值不了八個點的新韓股權。」


  陳在燦看見宋熠簽完協議,心裡頓時一松,起碼未來三年,宋熠還是新韓的一份子。


  陳在燦還記得金南勇離開公司時對他的告誡,「陳在燦社長,今天我金南勇認輸,可是你真的是最後的贏家嗎?」


  「這次有宋熠幫伱,讓新韓避免了破產的結局。可是宋熠會一直留在新韓嗎?他會一直甘心在你手底下做事嗎?工作絕大多數是他做的,分紅絕大多數是你的,等他心裡不平衡了,還是會離開新韓。等宋熠離開新韓,你還能指望誰再次站出來力挽狂瀾?」


  陳在燦也在考慮這個問題,他也在反思,當初創建新韓媒體時,陳在燦和金南勇的關係堪稱莫逆。結果97年亞洲金融危機以後,新韓的經營狀況是一年不如一年,金南勇也起了別的心思。


  所以當陳在燦拿著照片找金南勇對質時,詢問是不是他在網上爆料,出賣新韓時,金南勇很痛快地承認了。


  當金南勇得知金泰希在照片中握著的礦泉水品牌是農心水,而不是三多水以後,他已經知道自己輸了。


  沒有一家公司能夠允許員工出賣公司的利益,金南勇自然不會是例外。金南勇很配合地辦了離職,然後將手中持有的新韓股權出售給陳在燦。作為交換,陳在燦也不會追究金南勇在網上爆料的責任,並且會為他保守秘密,不會影響金南勇入職新公司。


  金南勇知道自己大意了,鑽進了宋熠設的局,死皮賴臉留在新韓也沒有意義,還不如離開公司再圖發展。反正韓國的廣告市場就這麼大,山不轉水轉,他總會遇到和宋熠再次較量的機會。


  陳在燦對宋熠說:「得益於三多水廣告良好的口碑項目,最近有幾家中型企業準備委託我們代理他們的廣告業務。」


  「我記得今年的春節和中秋節,你都沒有回家。現在三多的項目剛結束,公司也沒有其他重要事情需要處理,要不我給你放幾天假,你回家一趟,也順便考察一下華國的廣告市場?」陳在燦提議。


  宋熠有些愣神,回家嗎?自從他重生以後,他差點忘了,他在這個世界還有家人,他也有些害怕面對他這一世的家人。


  宋熠是94年來到韓國留學,就讀於延世大學,98年畢業以後,宋熠就加入了新韓媒體,然後從企劃組的普通組員一步步做到了企劃組長。


  不過宋熠整理記憶時才發現,自從他來韓國以後,回國的次數也是屈指可數。或許是宋熠無法直面他內心的情感吧,可是現在融合了兩世記憶的宋熠依然保持著對家人的疏離感。


  這一世的宋熠並不是獨子,上頭還有一個哥哥宋波,96年時因為單位的生產事故意外離世,留下妻女。宋熠的嫂子廖瑜沒有選擇改嫁,而是選擇獨自撫養女兒宋淼,照顧公婆。


  「宋專務?」陳在燦喊醒了走神的宋熠。


  宋熠立刻調整了一下情緒,「不好意思,剛才走神了。」


  陳在燦表示理解,「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你剛才肯定是太想念國內的親人了,我記得月底就是宋專務你的生日。今年是龍年,也是你的本命年。中國人好像很重視本命年的生日,你剛好可以回國陪一下你的家人。」


  宋熠有些感動,不管陳在燦的本意如何,他這種禮賢下士的做派還是贏得了宋熠的好感。


  宋熠對陳在燦說:「我今天吃飯時,剛好和金社長聊到華國市場。金社長說他們三多水的出路在外不在內,必須依靠華國廣大的市場才能壯大。」 「我非常贊同金社長的說法,其實這句話對我們新韓同樣適用。韓國的廣告市場高度集中,我們沒有辦法大財團下屬的廣告公司進行競爭。哪怕我們的營銷方案再出色,他們還是不會採用。」


  「這次回國,我想感受一下華國這幾年的變化,聽說燕京已經在緊鑼密鼓申辦08年的奧運會,燕京市的廣告業務會迎來一次井噴,我們可以提前布局,在燕京再開一家廣告公司,作為新韓媒體的子公司,全權負責新韓在華廣告業務。」


  「前期我們可能需要投入資金來拓展子公司的業務,可是等子公司走上正軌,就可以反哺新韓了。按照我的預計,也許08年以後,燕京子公司的營業收入起碼會佔據新韓總體業務的90%.」宋熠向陳在燦描述了一下燕京子公司的光明前景。


  宋熠記得大名鼎鼎的分眾傳媒誕生於2003年,2005年就在納斯達克上市。作為全球範圍首創電梯媒體,分眾傳媒回歸A股以後,市值也超過2000億。那麼佔據先機的宋熠未必不能在華國重新打造一個市值千億的廣告巨頭。


  陳在燦一下子就心動了,他在90年代時去華國考察過,不過他並不了解現在的華國市場。陳在燦當然願意開發華國的廣告市場,可是他又沒有金錢和精力去管理華國的業務。


  陳在燦也認同宋熠的判斷,華國廣告業務增速最快的城市肯定非燕京莫屬。陳在燦看著宋熠,心裡有了決定。


  如果新韓打算在燕京成立子公司,宋熠自然是最合適的負責人。宋熠是華國人,可以幫助子公司在當地迅速站穩腳跟。


  陳在燦覺得不妨將燕京的子公司作為試驗田,徹底放權給宋熠,讓宋熠去折騰。如果成了,新韓可以坐享其成,即使敗了,也不會傷筋動骨,影響到新韓的本土業務。


  「這樣吧,宋專務。你先回國考察一下,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在燕京重新註冊一一家子公司。新韓投點錢,你自己也投點錢,註冊資金在100萬人民幣就夠了,具體比例我們再協商,只要保留對方優先購買股權的權利就行。」陳在燦提議。


  宋熠聽到陳在燦這麼說,這下終於相信陳在燦的誠意了。因為陳在燦這麼說,就相當於同意宋熠出去自立門戶,宋熠如果在燕京註冊新公司,宋熠的股權肯定要超過51%.

  如果新公司發展的好,那麼宋熠就會行使優先收購權,從新韓手上買下剩餘的股份。


  反之,如果新公司發展不順,宋熠同意出售股權,新韓再全部接手,減少損失。


  陳在燦這麼處理,就是遵循著投資原則,低投入,低風險。新公司裡面宋熠是出資主力,自然是高風險,高收益。


  宋熠這時當然不會拋下陳在燦去華國單幹,當他簽完那份總計10%股權的股權轉讓協議書,他未來三年的收益已經和新韓深入綁定了。


  宋熠給新韓創造價值,帶來收入,他手中持有的股權就更加值錢。如果他偷工減料,無法讓新韓持續盈利,那他持有的股權就如同廢紙。


  對宋熠來說,他去開拓華國的廣告市場,就等同陳在燦出錢支持他出去創業。那麼新韓同樣是宋熠的後盾,萬一他創業失敗了,他還是可以回到韓國,繼續在新韓當他的專務理事。


  對於宋熠和陳在燦而言,這無疑是一個雙贏的選擇。這樣比較下來,陳在燦的確是一個不錯的老闆,也有容人的氣度。


  陳在燦大方,宋熠自然不會小氣,他站起來對陳在燦說:「那行,社長,那我先去燕京打個前站,如果合適,那我就在國貿寫字樓租一間辦公室,先把攤子給鋪起來。等燕京的子公司談成業務了,到時候我請你過去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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