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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章 生而平等

  第331章 生而平等


  正月二十五日,吏員招募考試結束之後,從蓬萊考場收回來的試卷就開始閱判了。


  後面幾天,先是黃縣,后是掖縣、萊陽和牟平的試卷,最後是膠水、即墨和文登的試卷,陸陸續被的被送回了蓬萊。


  一直到二月一日,近一百人齊上陣,所有的試卷終於閱完。


  接著就是「人形計算機」高慧上場,給所有通過的考試的考生排了名次,最終勉強湊夠了四千人。


  「這次仍然是矮個子里拔高個,勉強湊夠了四千人,這四千人里,有一千多屬於目前已經在各縣工作的投誠官吏,這次只是參加考試取得正式編製。」吳興功對劉信啟彙報道。


  「有沒有目前已經參加工作的投誠官吏,但這次沒有通過考試的。」劉信啟問道。


  「有,不再少數,具初步統計,有近百人。我正想要徵詢您的意見,這些人都要免職嗎?」吳興功問道。


  「全部免職,規矩不能壞。」劉信啟回道。


  無規矩不成方圓,要是讓這一百人繼續留在政府里工作,就相當於開了走後門的口子,哪個當官的還沒有幾個親戚了。


  「那就好,等分配好這些人的工作之後,我就張榜公布。」吳興功說道。


  「行,你去忙吧。」


  吏員招募考試畢竟不是科舉,屬於招聘性質的考試,凡是考過之後,就要安排工作,上崗就業。所以張榜公布之時,會將通過之人的工作崗位一同公布。


  這個工作分配就需要和政務院、大理院的各部門、各縣各司的主官進行商議,充分徵求意見后,方才能做出決定,工作量非常的巨大。


  ……


  午後,劉信啟來到了大理院的大辦公室。


  今天是《基本法》、《行政法》、《軍法》和《勞動法》四法正式施行的日子。


  大辦公室裡面正在對法院和公安系統的官吏進行培訓,講課的是最高法院院長。


  具劉信啟了解,這已經是第三批培訓了,待這兩個系統的所有官吏培訓完之後,接著還會對監察和監獄兩個部門的管理進行系統性培訓。最後分批次對新招募的大理院系官吏進行培訓。


  目前人才緊缺,興漢盟還不能施行司法考試製度,只能先解決有無問題,等今後高等學府的畢業生充裕了,再施行選優制度。


  劉信啟聽了一會,感覺有些無聊,沒有打擾正在上課的講師和學生,來到了盧仁的辦公室。


  由於工作性質不同,盧仁與其他院部長不同,辦公室內辦公的人很多,大家正在一條一條的討論《刑法》的條款。


  「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施詐、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勞改,並處罰金;有下列條文所列八種加重情節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


  劉信啟靜靜的聽盧仁將這條律法念完。 「有沒有人有意見?」


  下面的立法部官員交頭接耳的討論,沒有人立即提出反對意見。


  「我有。」劉信啟說道。


  「盟主!」盧仁抬頭看到是劉信啟,立即起身問好。


  「盟主好!」其他立法部官員也趕緊跟著起身,一時間辦公室里桌椅摩擦地面的聲音頻起,有些嘈雜。


  「都坐下吧,繼續討論。」劉信啟雙手平舉下壓,然後走到盧仁旁邊,拉過一張空閑的椅子坐下:「我就是提提意見,大家一起商討。」


  「您請說。」盧仁也坐了下來。


  「在我看來,拐賣兒童婦女,對一個家庭的打擊是毀滅性的。拐賣婦女兒童一個,毀掉的是一個家庭,乃至一個家族。所以要加大這種犯罪行為的犯罪成本,我們興漢盟應該在販賣人口的問題上呈現零容忍。」劉信啟說道。


  「可是目前社會上,活不下去的父母,親自買賣自己的孩子現象比比皆是,因為賣了孩子反而能給孩子一條活路。」有吏員提出了不同意見。


  劉信啟聽了沉默。


  後世社會發達,人命高貴,家庭人員少,一個孩子就會顯得非常重要。目前的社會,人命不值錢,反而活下來才是第一位的。


  所以說,這個吏員說的有道理。


  「這確實是一個問題。不過在劉家堡時期,我們就已經有了孤兒院和養老院,現在我們興漢盟更加壯大了,難道還能讓孤寡無法求生不成。我會讓戶部加大孤兒院、養老院的建設力度和收容能力,爭取在刑法施行之前,社會上所有的孤兒都能被妥善安置、贍養和教育。」劉信啟說道。


  「現在社會上好多大戶人家都有蓄養下人的習俗,這些下人都是簽了賣身契的,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評判?」有吏員再次提出一個問題。


  「盟主多次強調,興漢盟管內,不允許存在任何形式的奴隸,這種簽賣身契的下人自然都要恢復自由。否則就應該按照拐賣罪判刑。」盧仁替劉信啟回答了這個問題。


  「是的。在我看來,每個人都是母親十月懷胎生育的,都是世間的精靈,應該生而平等。你們可能會覺得出生有高低,有貧富,但是平等不應該僅限在金錢,物質這些層面上。」看到下面的聽自己說話的管理都眼漏迷茫,就連盧仁都不例外,劉信啟換了一種說法:

  「你們可以理解為:『所有人都是被平等地創造出來的。』因此,在法律層面,所有人都應該被平等對待,富人貴族犯法和窮人犯法,該判處的刑期應該相同。」


  劉信啟的要求在後世都沒能實現,但是這有如何?若是先期立法時都不能體現平等,法律施行的時候,又怎麼可能公平。


  其實每個人都知道,人生來並不平等,而且非常的不平等。


  有些人出生就是別人的終點,就是別人努力奮鬥一輩子都達不到的程度。但也正因為這樣,每個人都心裡隱隱渴望著平等。


  不平等是事實,而平等是真善美的崇高思想。


  法律就是為了最大程度的維護社會上的「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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