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城下之盟5
第206章 城下之盟5
「真是『不見棺材不流淚』,城門都被我們轟破了,方才投降。」劉信啟說道。
「總歸不用繼續刀兵相見了,就算你們能進入城裡,接下來還有更加殘酷的巷戰。」宗賴茂說道。
「讓他們將主謀交出來,我們就撤兵!」劉信啟回道。
「好!我這就去傳信。」
宗賴茂再次回到平戶城,炮兵們收拾好火炮,裝好火藥炮彈,舉著火把待命。
「焦睿,你記錄一下,這個火炮的發射方式也應該改進一下,改成用繩子拉的燧發機構,避免火繩被火把上的火星點燃導致誤射。」劉信啟說道。
「是,盟主!」焦睿回道,然後又問了一句。
「如果他們真的交人出來,我們真的撤兵嗎?」
「撤,我知道他們的主謀肯定是他們的首領,但是交出來的肯定不會是首領,只會是個替死鬼。不過只要他們交人,我們得到了名就已經足夠。因為這世上所有的爭鬥,都是雙方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引起的,上次在対馬海域襲擊我們的主謀是誰並不重要,就算沒有現在的首領,下一任首領與我們有利益衝突,仍然會有爭鬥。我們需要的只是他們松浦黨向興漢盟低頭的名聲,這個名聲可以壓制宵小之徒,減少我們很多的麻煩。」
「明白了,松浦黨都對我們低頭了,今後肥前國凡是勢力沒有松浦黨大的海盜都不會輕易招惹我們興漢盟了。」焦睿理解道。
「是這個道理。」劉信啟回道。
過了兩刻鐘左右,平戶城東門剩下的半扇半開的城門也被人從裡面全部打開,地上的傷兵和屍體都被清理,從城裡走出來十幾個人,宗賴茂就在其中。
「你去準備筆墨紙硯,一會應該會用道。」劉信啟對焦睿安排道。
說完劉信啟自己也抬步超前走去,越過三層步兵方陣走到軍陣最前面。
「遮起來。」劉信啟對炮兵中隊長說道。
中隊長聽令取出大布將火炮遮了起來。
劉信啟就站在火炮旁邊等松浦黨的人走到近前。
「這位就是興漢盟盟主劉信啟,這位是松浦黨三首領松浦宜信。」宗賴茂對雙方互相介紹道。
「幸會!」松浦宜信見禮道。
「久仰!」劉信啟回道,說的是倭語。
對於松浦藩劉信啟確實很早就聽說過,後世自從元朝侵略倭國以後,松浦家族的武士集團就開始對高麗半島與中國沿海進行侵擾,後來侵擾逐漸演變為純粹經濟性的掠奪,對實施海禁的明朝沿海邊防造成了頗大的威脅,被稱為「倭寇」。
明朝的大海盜王直就是來到平戶,被松浦藩主奉為上賓,然後他以平戶為基地,從事日本——中國——東南亞的海上貿易,因暴利成為富商巨賈。
就連收服台灣、建立明鄭的鄭成功小時候也是松浦家族養育的。
「我們松浦家願意接受興漢盟的三項要求,還望我們兩方可以握手言和。」松浦宜信直接說道。
「你能代表松浦家?」劉信啟覺得他的分量不夠。 「只要您同意罷兵,家主自然會出來見您。」松浦宜信。
「対馬海域襲擊我們興漢盟船隊的主謀呢?」路新奇再次問道。
「只要您同意罷兵,主謀自然會交給您。」松浦宜信。
「你有沒有告訴他們,我不接受討價還價?」劉信啟轉頭問宗賴茂。
「已經明確告知,只需要您給個明確的承諾,他們就馬上完成您所有的要求。」宗賴茂說道。
「看來你們還是沒有明白『不接受討價還價』的意思,你們回去吧,我們戰場上見真章,你們不願自己交給我的,我會自己翻倍的取回。」劉信啟最後這句話用的是漢語,這句話太過複雜,以劉信啟目前不太熟練的倭語,還不能清楚的表述。
宗賴茂聽了立即將話翻譯給了在場的松浦黨人。
「劉盟主,幸會,我就是松浦家家主松浦嘉信。」出城的人群中走出來一個中年人,走到劉信啟面前見禮道。
劉信啟看向宗賴茂,宗賴茂尷尬的點頭,表示這人就是家主。
「這樣藏頭露尾的是玩哪樣?」劉信啟被戲耍,說出的話開始難聽起來:「我們漢人一直信奉,兩軍交戰不斬來使,你怕什麼?」
「是我松浦嘉信『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還望劉盟主見諒。」松浦嘉信也不辯解,直接認錯,表現得非常「能屈能伸」。
「是個人物。」劉信啟心裡暗道,然後認真起來,對其問道:「你的決定是?」
「完全遵照劉盟主的要求,並且城內城外的地塊由您隨意挑選,只要您看上的,地上的房子也送與貴盟。」松浦嘉信說著從隊伍中拽出一個人:「這是我的三子松浦宏俊,上次私自組織附近的海盜眾襲擊貴盟船隊,現在我將他交由您隨意處置。」
「至於您要求的二十萬兩白銀賠償,我們願意用黃金支付,金銀比價一比六。」
「真狠啊!!」劉信啟心裡讚歎。
不說用自己的兒子做替死鬼,單單讓劉信啟自己挑房子就已經很闊綽了,後面用黃金支付賠償更是大手筆。
倭國的金銀儲量一直都很高,開採的也多,特別是黃金,導致倭國黃金白銀比例較小,在趙國金銀比價一比十以上,並且基本有價無市,一般一比十一、十二才能用銀子兌換到黃金,而倭國正常兌換比例則是一比六、七。
松浦嘉信若是用黃金支付賠償,相當於對興漢盟多支付了最少十三萬兩白銀。
「既然松浦家主這麼有誠意,那我們三方簽了這份協議,今後就算是盟友了。你松浦家主大氣,我劉信啟也不能小氣,作為盟友,我可以做主將興漢盟貨品在倭國西海道的銷售權送給你。」劉信啟說的是送給松浦嘉信,不是松浦家。
「好,我先謝謝劉盟主了。」
接著焦睿開始擬定盟約,基本依照劉信啟的三個要求,在其基礎上加了一些和平相處,公平貿易的條款,然後一式三份,分別由劉信啟、松浦嘉信和宗賴茂簽字畫押,宗賴茂作為中間人和見證人保存一份,劉信啟和松浦嘉信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