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何必當初呢?

  第229章 何必當初呢?

  「是誰報的警?」


  警察進門以後,掃了一眼非常凌亂的房間,出聲問道。


  他們怎麼也沒想到。


  外面光鮮亮麗的別墅,裡面竟然是這種。


  難道……


  這就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楊肖也沒吭聲。


  花姐聞言趕緊走了過來:「警……警察同志,是我,是我報的警。」


  「發生什麼事情了?這房間怎麼這麼亂?」警察問道。


  先前倒在地上的人。


  都已經自己爬起來坐在地上。


  哭喪著臉。


  花姐立馬指著楊肖,對警察哭訴道:「警察同志,就是這個人,擅自闖進我們片場不說,還不分青紅皂白的就打人!」


  三言兩語間,就直接將所有的過錯,全部推給了楊肖。


  她想的也很簡單。


  反正在場的都是自己的人。


  證人那麼多。


  想要怎麼說,還不隨便自己。


  警察聽了這話,轉頭看向楊肖:「你有什麼話說?」


  「他們未經過我的同意,就非法入侵我的住宅,還毀壞我的財務……」


  然而,楊肖的話還沒說完。


  花姐就忍不住打斷道:「你……你胡說!這房子分明就不是你的!」


  「沒錯!這是我們花姐的!」先前那個中年人也附和道。


  花姐似乎是想起了什麼。


  眼前一亮:「本來他來這裡,是想要找我們的演員簽名合影的,。但是演員沒在,他就故意找茬!」


  警察聞言眉頭一皺,轉頭看向楊肖。


  就在這時。


  「這是我的房產證明。」說著,楊肖就遞出房產證明和身份證。


  看到紅本本。


  警察眼前一亮。


  有這東西。


  那事情就要簡單的多了。


  他接過身份證和房產證明核對了一下。


  兩個名字的確對得上。


  證件上也有房管部門的印章和鋼印。


  不可能有假。


  還不等警察說話。


  花姐就開口了:「小子,你以為拿個假的證件,就能糊弄得到英明神武的警察嗎?」


  「花姐,這小子就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痴心妄想!」


  「我很期待他被警察帶走時,痛哭流涕的模樣!」


  「不行,我還要舉報他故意傷人!」


  「對對對,我的肋骨都斷了,好疼啊!」


  ……


  一時間,不少人都開始哀嚎著。


  這痛那兒痛的。


  警察聽了花姐的話,整個人都不好了。


  假冒房產證只為和明星合影?


  瘋了吧!

  他們進來時,就覺得楊肖給他們的感覺很眼熟。


  只是一時沒想起來。


  但……


  直覺告訴他們。


  他絕對不是那種為了和某某演員合影,就作出違法亂紀的人。


  「警察同志,這房產證是不是假的?」花姐期待不已。


  假的?


  警察不禁搖了搖頭。


  就是這一搖頭。


  讓花姐越發堅信,這證件就是假的。


  但,接下來的畫面。


  直接讓她定格。


  只見警察將證件換給楊肖:「謝謝配合,證件請收好。」


  什麼啊?!

  這……這證件是真的?


  如果是假的。


  警察絕對不是這種態度!


  楊肖接過證件,點點頭:「謝謝兩位警察同志,對了,我還想告他們非法入侵他人住宅,還毀壞我的財務!」


  「你……你……你……」


  花姐憤怒的指著楊肖,你了半天。


  也沒能你出個所以然。


  楊肖瞥了她一眼,繼續說道:「我不僅要他們照價賠償,還要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好的,楊先生,這件事情,我們一定會一查到底,還你一個公道的。」


  「好,我相信警局,也相信你們!」


  楊肖態度明確。


  警察點點頭,而後轉頭看向花姐等人:「你們涉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還毀壞他人財務,請跟我們回警局,配合調查!」


  「不不不,你們一定是搞錯了!這房子絕對不可能是他的!」花姐頭搖的跟撥浪鼓似的。


  警察嚴肅道:「證件我們已經核驗過了,不會有假!」


  雖然他們不是房管部門的人。


  但是證件上的印章是真是假,他們還是能夠一眼認出來的。


  這時,一直沒說話的導演開口了:「警察同志,這其中是不是有誤會啊?這房子是我們花姐從物業那裡租來的。」 對啊!


  這房子是我租來的,等物業小張到了。


  一對質。


  誰是誰非,一目了然啊!


  想到這裡,花姐趕緊道:「警察同志,物業經理馬上就來了,他可以作證,這房子絕對不可能是他的!」


  還有人證?


  兩名警察微微一愣。


  難道……


  事情真的有轉折?

  就在這時。


  一輛小電瓶停在了外面。


  物業小張滿臉疑惑的走了進來:「花姐,這外面怎麼還有輛警……車啊!」


  轉頭就看見兩名警察。


  頓時嚇得一哆嗦。


  這……這是什麼情況?

  花姐連忙衝上來抓住物業小張的胳膊:「小張,來來來,你快說說,這18號別墅的主人是誰?」


  什麼情況?不是來嘿嘿嘿的嗎?


  怎麼和我想的不一樣?

  「你好,我們是警局的,請問這18號的別墅是誰?」


  警察見物業小張一直沒說話,只好出言追問道。


  物業小張吞了口唾沫。


  回道:「我聽說原來的房主好像去國外了,一直沒有償還房貸,也沒交物業費。」


  說到這裡,物業小張莫名的緊張了一下:「所……所以我們就……把這房子,租……給花姐他們拍戲了。」


  「警察同志,你們聽見了嗎?這房主都移民國外了!」


  還不等警察說話。


  花姐便是搶先一步開口,語氣里滿是興奮。


  但警察並沒有立馬下結論。


  轉而追問道:「所以現在這房子的權屬,到底是誰的?」


  「我……我也不……不記得了。」


  物業小張本想說不知道。


  覺得不妥,這才改口說不記得。


  不記得?

  這不等於白說了嗎?


  都是一陣無語。


  兩名警察對視一眼,覺得這樣下去沒辦法。


  只有申請讓房管部門調查清楚權屬。


  才能進行下一步。


  不過,鑒於目前處於爭議。


  直接將在場的所有人,都請出了別墅。


  拉起了警戒線。


  禁止他人進入破怪現場。


  隨後,申請了幾輛車,將在場的所有人都帶到了警局。


  一個小時后。


  濱海城18號別墅的權屬查清楚了。


  是楊肖的。


  至於物業小張說的沒交物業費,那都是胡扯。


  其實之前,物業小張說的,也有對的。


  這房子的確是原房主沒還完貸款。


  而後被銀行收回處理的。


  房子被銀行接手后。


  就安排專人第一時間,直接聯繫了物業總公司。


  告訴他們,房子的新主人來正式驗收房屋后。


  物業費會一併繳納。


  物業公司同意了。


  而後,該銀行的行長,將該房子送給楊曉后。


  自己跑來繳費了。


  之所以被物業私自轉租。


  完全是物業的張經理私自做主,才造成的。


  根據《華夏刑法》第245條第二款規定。


  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后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都能構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楊肖讓他們離開,他們不僅不離開,還倒打一耙。


  甚至準備對他動手。


  性質非常惡劣!


  根據法律規定,將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得知這個結果后。


  負責拍戲的導演,第一時間連忙找到楊肖。


  態度誠懇:「楊先生,您……您看能不能商量一下,這些……這些東西我們事先也都不知道啊,我……我們是無辜的呀!」


  無辜?


  呵呵。


  楊肖不為所動:「之前你們這樣說,我也就不會追究了。」


  說著,楊肖的臉上浮現出一抹冷笑:「你們不僅不知道悔改,還想渾水摸魚,想要矇混過關。」


  「我道歉,我賠錢,您就把我當成一個屁,放過我吧!」導演一把鼻涕一把淚。


  如果坐牢,不僅影響他自己。


  還會讓他準備考公的女兒,也跟著倒霉的。


  「早知現在,何必當初呢?」楊肖如此說道。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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