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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栓條狗也能贏(求推薦,求收藏)

  第82章 栓條狗也能贏(求推薦,求收藏)


  聽完楊肖免費的法律講堂。


  中年婦女聽見要坐牢,臉色都是白了幾分。


  中年婦女很快就冷靜下來了。


  想嚇我?

  當我是三歲小孩兒?


  她望著楊肖冷笑道:「我只是合理的索要醫療費,你無憑無據,憑什麼說我敲詐勒索?」


  我犯罪了?


  要坐牢?

  你以為你是誰啊?

  「你當監控和在場的人都不存在?」聽她的狡辯話,楊肖差點笑出聲了。


  人證物證都有。


  你說我無憑無據?

  智商呢?

  你怎麼想的?


  而此時。


  那小孩兒還在哭鬧不止:「啊,嗚嗚X﹏X,奶奶,我身上好癢,好癢啊!」


  「我可憐的孫子啊,都被折磨的不成人樣了。」中年婦女心疼不已。


  隨即又看向楊肖,惡狠狠的道:「世上怎麼有你這樣黑心腸的人啊!」


  「奶奶,我難受……」


  小孩難受的哭鬧聲,傳入在場所有人的耳朵里。


  有些人聽不下去了。


  出言道:「小夥子,要不還是讓他們先去醫院治療一下,其他的後面再說?」


  「我又沒攔著,她們隨時可以離開,自行前往醫院。」楊肖有些無語。


  反正剛才情況,都已經被監控錄了下來。


  還怕她跑了不成?


  而且,原本他並不想追究這件事。


  只想拿回飯盒。


  可誰知道。


  這個中年婦女卻是找上門來鬧事呢?


  中年婦女頭搖的撥浪鼓似的:「不行!今天他要是不給我十萬塊錢,我們哪兒也不去!死也要死在這裡!」


  不知悔改,繼續敲詐勒索?

  還以死相逼。


  楊肖對著中年婦女豎起大拇指:「你可真刑啊,短短十分鐘不到的時間裡,你已經接連向我敲詐勒索好幾次了!」


  這時,圍觀群眾也有人議論了起來。


  「她這個行為,到底是不是敲詐勒索罪?」


  「好像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


  「真的假的?她索要的不是醫療費嗎?」


  「不不不,我剛學法律,她這就是敲詐勒索,而且十萬屬於數額巨大。根據刑法,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麼狠?」


  「嗯,按照她這個情況,我估計最少不低於五年!」


  ……


  坐牢?


  五年?


  中年婦女聽了群眾的議論聲,終於有些害怕了。


  趕緊起身掏出手機,對著楊肖就是一頓猛拍。


  拍完以後,一邊收手機,一邊放狠話道:「小子,你等著!我兒子是大公司的總經理!你完了!」


  說完,就抱著孫子跑開了。


  看著中年婦女離開的背影,楊肖倍感無語。


  我完了?

  呵呵!


  你怕是沒看懂,到底是誰掌握著局勢吧?


  大公司的總經理怎麼了?

  天子犯法。


  還與庶民同罪呢。


  楊肖回到家裡。


  電話聯繫張偉,請他過來一趟。


  這次的敲詐勒索罪。


  他一定要起訴。


  給這個中年婦女一個深刻的教訓!


  對了!


  還有毀壞財物。


  與此同時。


  壹號別墅發生的事兒。


  被人傳到群里。


  「震驚!熊孩子偷吃別人的飯,香菜過敏了,他奶奶竟然還誣告失主謀殺!」


  「誣告謀殺?怎麼回事兒?」


  「這事兒我知道,我當時就在那裡。」


  「噢?說來聽聽啊!」


  「事情是這樣的……」


  看完第一手新聞。


  當即就有人義憤填膺的罵道:「卧槽!這當奶奶的也太不要臉了吧!」


  「過分的寵溺,就是縱容行兇!」


  「說的沒錯!現在偷飯,長大了還不得殺人放火,危害社會啊!」


  「等等!我們丟失的快遞會不會……」


  經過當時在現場的人現身說法,很快就有人起了疑心。 這麼一說還真有可能!


  隨即,他們立刻報警,在物業調取監控。


  監控調出來。


  結合群里視頻上小孩模樣。


  直接就鎖定他!


  頓時。


  群里直接是炸鍋了。


  全都組隊到那家去找他們算賬!

  尤其是買充氣娃娃的那名業主。


  恨不得當場暴走!

  熊孩子不僅偷了他的快遞。


  還把快遞信息貼在雲天城高層小區的入口,更可氣的是,充氣娃娃也掛在一起!

  而他的聯繫電話什麼的。


  都在上面。


  他也是直接在隔壁出名!


  這口氣。


  他說什麼也要出!


  可當他們去到38號別墅才發現,屋裡沒人。


  只能鎩羽而歸。


  不過,這事兒,他們不會這麼善罷甘休的。


  畢竟也不是一兩次。


  ……


  下午兩點。


  張偉來到楊肖的別墅。


  見到如此奢華的別墅。


  他也是由衷的羨慕。


  嫉妒當然也有。


  楊肖把視頻拿出來,給張偉看了。


  張偉看完以後。


  很是興奮:「楊總,你這視頻證據的畫面太清晰了,就連對話的每個字都清晰入耳,這套監控設備哪兒買的?太牛了。」


  額……


  楊肖汗顏,道:「我請你來,不是聽你溜須拍馬的,是問你這能否構成我說的犯罪?」


  張偉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


  笑道:「楊總放心,有了這些鐵證,即便是在法庭上栓條狗,這官司也能贏!」


  栓條狗也能贏?


  楊肖對於他打的這個比喻,也是感到一陣汗顏。


  還真是人才!

  這種比喻也說得出口。


  你自己是狗?

  還是准安排手下的人來當狗?


  當然。


  或許是因為太高興了。


  才這麼說的。


  楊肖道:「不管你是栓條狗,還是牽頭驢,這官司就交給你了。」


  「沒問題,包在我身上。」張偉拍了拍胸脯。


  楊肖突然想起了起訴卜瑤蓮的事情。


  順勢問道:「對了張律師,起訴卜瑤蓮的事情,進行的怎麼樣了?」


  他記得前段時間,就已經在發傳票了。


  按理說。


  開庭應該也快了。


  盜刷四十萬。


  構成了盜竊罪。


  這麼多錢。


  足夠她喝一壺的了。


  張偉收斂起笑容,道:「楊總,我正想和你說這個事情。法院沒找到人,電話好像也打不通。如今傳票只能採取登報公告送達的方式進行。」


  沒找到人?


  楊肖皺眉道:「那公示期是多久?」


  「按照法律規定,傳票公告送達的時間,是不低於30天的。」


  「什麼?要那麼久?」


  「是的,《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張偉點點頭。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定。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


  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


  公告送達。


  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楊肖嘆了口氣。


  沒辦法。


  只好慢慢等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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