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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傳說三:白色小皮鞋

  少女背著單肩包,靜靜地看著遠處的后尾燈,漸漸地消失在彎道處。

  腳底這雙白色圓頭的小皮鞋,美的詭異,凄迷。

  並不怨恨,哪怕又像上次一樣,忘了正事。

  也許姜時生不記得他了,但她一直記得他,在公園裡的驚鴻一瞥,終身難忘。

  精緻絕倫的側臉,朦朧清澈的雙眸一如既往的動人心弦。

  他微微皺眉,一顰一笑,皆是風情,顯得清冷而慵懶。

  如果不是氣質過於玩世不恭,她還以為他是個小姐姐呢。

  在熙扯了扯嘴角,哪怕因此扯動了傷口,她也還是想笑,因為開心和滿足了。

  可惜還未能夠看到正臉,那她真的死而無憾了。

  所以在這段令人折磨的日子裡,她也一直後悔,一是對不起阿爸哦媽,二是如果自己當初記得留下他的照片該多好。

  真是丟人,怎麼能因為太漂亮而忘記了職業操守呢?畢竟自己可是一名私生飯組長來的。

  聽到一陣輕輕的腳步聲。

  她醒了過來,回到了現實之中。

  「太像了。」

  突然,在熙瞳孔猛地縮小,冷汗直流,緩緩滑下臉頰,手心冷得可怕,哪怕上面附上了另一隻溫暖的手掌。

  那是一隻蒼老,上面皺紋密布,卻顯得格外小巧的手。

  轉過頭,老人站在了自己的身後,眼神一如既往的慈祥,與兩人初次見面的時候相同。

  「怎麼又亂跑了?還受傷了。」

  「唔…」

  在熙全身顫抖,急忙拍著自己另一隻手裡拿著的熒光牌,上面早已被她塗改了信息。

  「啊,哈哈,是嗎?」老婦人看著上面寫著的十六字,尤其是一家四口,只剩一口的時候,忍不住輕笑。

  笑著笑著,眼淚都流了出來,好一會兒后,才止住了笑意,然後沙啞著聲音,意味深長地低聲喃喃道:

  「果然,寂寞會變得讓人無恥呢。」

  於是人會變得寸進尺,想在希望中尋找出路。

  也許,是自己過於仁慈了些?

  在熙恐懼絕望的眼神中,她先是看了看她滿口線頭的嘴唇,而後盯著她的腳良久,陷入了沉思之中。

  ——「笑吧。」

  故事並不複雜,以兩字作為序言,以一個老人的開始為第一章節。

  在家裡,他被嫌棄自己體弱多病的子女唾罵毆打,最後關在門外。

  天曉得那天的溫度多低,反正他的心與地上的雪花相似,拔涼拔涼。

  一個被寒了心的人,也就鐵了心的做人。

  他開始討厭很多的東西。

  例如周遭人那自以為是的言語,居高臨下的眼神,小心翼翼的詢問,甚至是不經意的推門而入,他都厭惡至極。

  於是歸根結底,似乎一切都與自己身邊,那個最愛,最親近的人相同。

  秋,還有我在,沒關係的。

  秋,還有我在,我養你啊。

  叩,叩叩

  秋…?!

  你在幹嘛?!

  骯髒的一幕揭露在世人眼中時,從那時起,男人開始轉移,將自己的不幸發泄在了年老的妻子身上。

  在子女冷眼旁觀,面無表情的視線中,扯著她的頭髮,不顧她的哀求,一遍遍的砸上木門。

  明明年輕的時候答應過她,不再對她家暴的。

  只有她一直深信,家暴只有第一次,下一次就不會了。

  始終做到了極致的「自欺欺人」。

  其實傷痕纍纍的老婦人,對這個可怕的世事看得很通透,性格內向敏感,於是在忍受痛苦的同時,她得到了一種遺世獨立的孤單感。

  酒品知人品,喝酒不可怕,可怕的是酒後發瘋。

  丈夫喜歡酗酒,然後跑到山路上,不顧陌生人鄙夷厭惡的目光,一邊扯著始終站在身旁,照顧自己的妻子,一邊紅臉朝著他們大喊:

  「沒錯,我就是一沒本事的垃圾,但我偏偏有本事讓這婊子愛上我…哈哈哈!」

  她在無數人面前丟臉,哪怕言語如刀,始終待在他左右。

  別人問她,你這輩子最遺憾的是什麼?

  她嘴角上揚,笑著回答:努力的遺憾。

  這絕不是怕人笑話,而為自己找的借口,她自知——是真的真心實意。

  她遺憾自己努力了,還是沒能改變他。

  所有的人,都笑著說她心真大,遇到這樣沒本事的男人都能笑得出來。

  老人牽著少女的手,準備轉身離開的時候,一道強烈的車前燈,狠狠向著兩人照來。

  「唔唔…」

  「內。」

  看著名為在熙的少女,老人犀利猙獰的表情一閃而過,在她拚命點頭,示意自己不亂來的時候,她才瞬間恢復了以往的慈祥溫和。

  老女人的眼神依舊波瀾不驚,無所畏懼。

  「孩子,你不要害怕,也不要心存希望,我們可是女人啊。」

  女人,是天生的演員。

  後來,這個優雅聰慧,又狠毒病態的老女人與一個,跟他丈夫十分相似,同樣嗜酒如命的男孩笑著,然後輕聲哽噎道:

  「你真像我的丈夫。」

  隔著玻璃窗,那好看得不像話的孩子,喝了一口燒酒壓壓驚,淡淡開口說著:

  「誰會像一個精神失常的人的丈夫呢?」

  我喜歡你,你一定不知道我有多喜歡你。

  我要敲碎你的頭顱,拿你的髮絲當線團,將骨頭磨成針,一旁放著他的眼珠。

  這樣你就真的屬於我了……

  yaobu(老公),你永遠不知道——

  當你「逃跑」去救人的那天,我生氣了,很難過。

  多想用鋒利的刀先把你切成塊,恨不得再切成絲,撒上鹽撒醋,再加一點我的眼淚。

  沒人比我更愛你,因為誰能比我更愛一具腐爛的屍體呢。

  習慣了血腥,習慣了福爾馬林的味道。

  對於空蕩蕩的房間,丈夫的離去,身體的殘缺,心靈的折磨,早已疲憊。

  早已見慣,即使我手染鮮血,讓再多的人陪葬,也無法接受你的消逝。

  被逼著當工具人,而將功贖罪的小姜同學,隨口問道:

  「為什麼?」

  「因為他最後習慣了,習慣了我的心大,就越來越不在意我了,現在,他走了,我笑不出來了。」

  「呵,同樣是神經病,你比泰花小姐姐差遠了。」

  那天,她像往常一樣對著玻璃窗外的大男孩練習笑容,很奇怪喔,明明在笑,卻嘴角向下。

  原來笑只是一種心情,不是表情。

  她示意大男孩近一些,她告訴他一個不願意告訴任何人的秘密。

  原來那雙白色圓頭小皮鞋,是生日那天,丈夫送給自己的禮物。

  那天下雨,兩人蹲在一家西林洞的老雜貨鋪前,他提著兩罐剛好的泡菜,點燃一根煙,緩緩吐著煙圈,待了許久許久。

  后將那瓶未打開的soju(燒酒),打火機一併放在她懷裡。

  「以後連我最愛的soju,以及那顆卑劣的心都一併交給你,米亞內喲,善英啊。」

  「內。」

  「走吧,回家。」

  「內。」

  那天,曾當過計程車司機的丈夫,駕著一架老舊的二代excel,這早已淘汰許久的老古董,可是他的最愛。

  這輛同樣腐朽的老傢伙,走上了日益翻新的67號大道。

  「酒和車,就是男人的浪漫,善英啊。」

  「我呢?」

  「你?你就是我的全部。」

  兩人有說有笑。

  最後,她的丈夫,為了救一個半夜尋死的高中少女。

  丟掉了浪漫,丟下了她,永遠的離開了回家的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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