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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流浪漢和小女孩

  清晨,初陽才剛剛升起。

  大南半島,位於這座繁華首都的汝矣島公園的一處長椅上,正躺著一具「屍體」,一動不動。

  大冷天的,此人渾身上下只蓋了一層硬紙板和幾張薄如麵餅的報紙,臉上因為被報紙遮擋的緣故,故而無法看清此人的面貌。

  但如此落魄寒酸的遭遇,在加上椅子底下散落一地的空酒瓶,就不難以猜測,這是一個沒出息的酒鬼外加流浪漢。

  不過這種場景在這個國家是司空見慣了的事情,應該說是全世界都是如此才對,所以哪怕不時的有路人經過,卻誰都沒有往她(他)身上看一眼,就算有,也只是一些「同類」想要撿屍的齷齪心思。

  然後才會有另一些人頂多可憐又帶著冷漠厭惡的輕瞥,心裡默默的感慨一句:朴女士毫不作為啊!

  隨後便徹底無視,像是看待路邊的垃圾一般,臉上隱隱帶著一絲優越和憤懣,邁著高傲而輕快的步伐快步離去。

  人不會浪費精力在一個與自己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身上,這是一個只重效率與利益的功利利己的時代!

  可矛盾的是,這個世界的美好就在於「例外」兩字。

  過了好一會兒,也許真成了屍體的流浪漢身邊,跑來了一個小女孩,因為劇烈奔跑的緣故,她的額頭上全是汗水,粘住了幾縷髮絲,有點嬰兒肥的臉頰旁生起兩股健康好看的暈紅,眼神極為明亮,嬌憨極了!

  她一臉焦急的左顧右盼,望向流浪漢的方向時突然眼睛一亮,在公園路人驚愕擔心的目光下,快步跑向了流浪漢。

  因為不敢撩開報紙確認是不是心裡的那個人,她只好蹲在地上,舉起肉乎乎的小手,點著手指數了數地上的酒瓶。

  「1233…3後面幾來著呢,啊啊啊喔!9!剛好!」皺褶臉,想了許久,直到確認了,她才開心的拍著手掌。

  這才是現實該有的色彩,大冷天的如一碗滾燙美味的辣白菜湯暖入心扉!

  小心翼翼的戳了戳流浪漢,但眼前的這個好像真的死去了一般,無論女孩如何觸碰甚至用力的推搡,都不為所動。

  女孩對此早已習以為常,如「小大人」般無奈的嘆了口氣。

  取下可愛的背包,從裡面掏出一個小巧的飯盒,打開蓋子,熱騰騰的飯盒上冒著熱氣,雙手端著飯盒舉到流浪漢的頭上,還壞壞的鼓著腮幫子吹向流浪漢的頭頂,一陣芳香四溢的飯香味撲散開來。

  「咕——」

  流浪漢的肚子忍不住發出了信號,隨著女孩熟練的後撤,如同詐屍一樣,緩緩地坐直了身體,身上的報紙和紙板隨之滑落。

  露出了一張精緻絕倫的側臉,朦朧清澈的雙眸微微眯起,像霧裡看花一樣,似看非看。

  許久未剪的中長發簡單的扎了個丸子頭,幾縷劉海俏皮的順著耳邊繞起,似乎被發梢擾了下,他微微皺眉,顯得清冷而慵懶,這一瞬間的風情讓原本擔憂厭惡的路人給看呆了。

  如果不是他嘴角抿起的弧度過於尖銳,甚至有些玩世不恭,就算被人認為是女人也是理所當然的。

  流浪漢稍微用點勁,推開小女孩近在咫尺的圓臉,阻止她繼續向前的動作。

  而原本想要阻止小女孩的人頓時停下腳步,有的人情不自禁的想要走進一些,好看得更清楚一點,但他們心碎的是,這個漂亮的不像話的「小姐姐」竟然殘忍的戴上了一頂鴨舌帽,把那份驚艷無情的遮掩住,更把這些路人的夢狠狠地都給擊碎了。

  「哈幾嘛!」

  一位女初中生情急之下連自己的全尚道方言都喊了出來,看到那人望向自己,才立即反應過來,急忙用頭髮捂住自己發燙的臉,感到極為丟臉害羞的初中生連忙轉身跑開,等到跑遠了才想起某事,極為後悔跺了跺腳!

  啊西!忘了要拍照!這是一個作為某私生飯組長最為可恥的失誤!

  習慣性的把帽子戴好后,阿姆抹了抹嘴邊的冰渣……口水,感受著寒氣,瑟瑟發抖。

  目光有些獃滯無神,他昨晚失眠了整整一宿——給冷風刮的,還有餓的。

  「小酒(九)歐巴,啊——張嘴!」

  小女孩剛換了牙,用著口齒不清的首都語說著。

  聽著耳邊傳來的聲音,那熟悉的漏風的小糯音,阿姆下意識地張開了嘴,嚼了幾口黑豬肉,滿嘴留香,幸福的眯起了眼睛。

  「張嘴。」

  「啊——阿尼!」

  「聽話!」

  「……」

  嗯——真香,昂?好像哪裡不對!

  困惑地眨了眨眼,阿姆的腦袋此時還處於待機狀態。

  直到把飯全部吃完,阿姆整個人才暖和清醒了過來,低頭看著不知道姓名的小女孩,臉色一時顯得有些怪怪的。

  從他來到半島的不久后就遇到了這個小不點。

  大冷天的橋底下,記得是她搶了自己的地盤,還他大爺的是頭等艙!害的自己被無數道冷風吹得鼻涕直流,那真是風流涕倘!

  搶了就搶了唄,還一個勁的號啕大哭,鬼哭狼嚎,銀鈴般的哭聲,跟午夜凶鈴似的,讓他做了一整晚關於哥斯拉水淹山海關的噩夢!

  一開始的時候看到自己還會躲的遠遠的,可後來不知道腦子哪根筋壞了,竟然掌握了自己的行蹤軌跡,每天一大早都會來餵食,簡直把他當成了無家可歸的流浪貓。

  豈有此理!把誰當畜生呢!

  「小酒歐巴,我不喜歡上學。」

  小女孩不知道這個流浪漢的名字,也不敢問,只好自顧自的給他取了個動物般的昵稱——小九。

  每晚喝酒都只喝九瓶酒的「小九哥哥」。

  她喜歡和這個人說話,雖然他不愛搭理自己,但是不會罵她,也不會吼她更不會打她。

  難過的,委屈的,無法對阿爸阿媽說的,她都能說,她把他當了樹洞,能夠傾訴一切的洞口。

  有的人,只是初見時便什麼都想與對方說。

  「昨天,親故們又罵我了,因為我不給她們娃娃玩。」小女孩撅著嘴,眼神黯淡道,「那是阿爸去外國帶回來給我的,不給就欺負我,金娜英還把『美美』的頭給扭斷了。」

  「我明明很珍惜的,還對我說讓人傷心的話。」

  記得她好像與阿姆說過,她的阿爸好像是外國人。

  因此小女孩的鼻子很漂亮,委屈時喜歡皺鼻,不同於一些個半島女孩,不高不挺卻有著恰如其分的巧。

  如此小的年紀就是個天生的美人胚子。

  不過好像也就因為如此——

  「雜種?」

  小女孩抬起頭,輕輕地瞥了阿姆一眼,眼裡有些濕潤。

  歐巴壞人!

  「我也不想長這樣的,但是!」小女孩緩緩地抬起腳,雙手用力的抱住,埋起頭「心裡……心裡也很難過的,因為像雜…雜,額!」

  「雜種?呀,阿帕(疼)!」

  小女孩一臉傷心地收回了腳,「為什麼要這樣!嗚——」

  說到這裡,一股強烈的委屈感湧入心頭,本就純真透徹,沒啥外殼抵禦的小姑娘又忍不住放聲痛哭。

  阿姆抬頭望著天空,陣陣出神,人一吃飽就容易放空,況且他沒有安慰孩子的習慣。

  熊孩子最討厭了!

  同處於蔚藍色的星空下,卻與他去過的某座鋼鐵般的城市相比,反而多了點沉重的底色。

  只因一點小小的差異,就要區別對待?

  阿姆的表情依舊淡然,心裡甚至生不起半分波瀾,這種事他自己早已習以為常了。

  過了許久,也許是哭累了,小女孩抽泣著開了口,有些斷斷續續,語氣充滿了不安和小心翼翼,似乎很害怕什麼。

  「小酒歐巴,你…你會討厭我嗎?」

  我又不叫這個名字。

  阿姆雙手隨性地搭在椅背上,無語的翻了個白眼,他只是覺得九瓶酒拿著不重,好拿一些而已。

  「果然也討厭我的呢。」

  沒聽到阿姆的聲音,小女孩的雙手抱的更緊了些,喃喃道。

  實在聽的好笑,阿姆伸了個懶腰,然後側身用著比小女孩更蹩腳更不標準的地方方言說到。

  「抬起頭來。」

  聽到聲音,小女孩微微抬頭,連一秒不到,又趕緊低下頭去。

  阿姆沒給她機會,反應不在遲鈍,眼疾手快地托住她的下巴,抵住她反抗的力道,用力撐住,強硬的讓她與自己對視。

  眼睛被淚水浸的發紅腫大,瞳孔里滿是讓人心生憐惜的困惑和傷心。

  「是不是長得很難看?」

  她一邊躲閃著他一些嚴肅的眼神,一邊忍不住開口,小丫頭話里的期待任誰都聽得出來。

  可偏偏眼前的是個聾子。

  「嗯,很醜!」

  阿姆頗為耿直的點點頭,認真的說道。

  他一向不喜歡看到女人哭,特別丑,當然,對於自己即將成為惹哭小孩的罪魁禍首,他沒有任何的負罪感。

  小女孩愣愣地看著阿姆,比娃娃「美美」被人扭斷了頭更傷心更絕望。

  再也忍不住情緒,扁著嘴,用力的掙脫甩開阿姆的手,在跳下長椅之前,「重重」地往阿姆的頭上用力一敲,便頭也不回地往學校的方向跑去,甚至跑了老遠依舊能聽到她那撕心裂肺的哭聲。

  動作那叫一個一氣呵成,估計早就想這樣做了吧。

  就這樣冷冷地注視她的離去,直到再也看不到小姑娘的背影,聽不到傷心的哭聲時,阿姆才回過身,收拾紙板和報紙,動作和神情比之剛才,那是一個溫柔細心。

  收拾好后,坐著揉揉頭的阿姆突然一笑,似乎覺得好玩極了。

  然後就這樣,起身提著自己的「家」,在這座繁華高樓林立的城市裡,不顧周遭人怪異驚奇鄙視的目光,東拐西拐,默默地走著。

  許久後來到了西橋洞的某條街巷裡,越往裡走人越是稀少,直到在裡面的深巷處停下,立著一間小酒吧——owerzec(車站)。

  店小卻也精緻,古典雍美的花紋勾勒於店內的飾物,有些發黃的牆體,仔細聞,甚至能嗅到一股沉香味,那是經過時間沉澱才能留下的痕迹。

  背景音樂正放著yiruma的——「kiss    the    rain」,這是一首關於美好愛情的曲子。

  整間酒吧里只有阿姆和一個依靠在吧台,體態丰韻的少婦,她即是老闆,也是酒保。聽到推門聲,她詫異的回頭,在看到阿姆的瞬間,閨名「罌梨」的漂亮女人有些好奇和愣神。

  她低下頭思索了一下便自然的抬起頭來,恢復了以往的撫媚動人,習慣性的拖住下巴,眼帶笑意。

  「怎麼稱呼呢?客人?」

  沒興趣聊騷的阿姆徑直取下手上戴著的手錶,隨手扔了過去。

  「這個玩意換一個人的信息,那個孩子,嗯——叫什麼來著?」

  接過拋來的手錶,望著一臉迷糊,緊皺眉頭的客人,罌梨忍不住感到些許好笑。

  「啊!金娜英,好像欺負那愛哭鬼的小孩叫這名。」阿姆想了一會,從吧台里掏了好一會才抽出一支筆,卻找不到紙。

  「呀,疼——」

  沒有任何猶豫,阿姆用力地扯過一隻嫩白的手。

  嘴上嬌嗔地說著,眼神瞬間卻變得極為冷漠的老闆娘,剛想做些什麼,不等她反擊,阿姆飛快的在她手掌心寫下這個名字。

  「打聽這個小女孩身邊的人。」

  「噗!」

  老闆娘一時沒忍住,還是被阿姆那濃重的鄉下方言逗笑了。

  溫柔地揉著手腕,也沒理會掌心寫下的名字,只是從下至上,打量了一下阿姆。恰好此時背後的老舊電視機正播報一則新聞:

  「猶記得08年的12月,有個惡魔闖入了一位8歲女孩的家中,強行帶走後,並對她實施了慘絕人寰難以想象的惡魔行為。

  就像我說的,我們根本無法想象她傷的有多重,也無法想象,他——有多畜生!

  可愛的她才8歲,天使的年紀,卻身處地獄。

  正義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進了監獄,但這遠遠不夠,最讓人膽寒的是,那個惡魔的故事還沒完,現在——卻誕生了一個新的罪惡。

  最近,首都的南橋洞附近出現了一個專門襲擊女人與小孩的惡魔。

  慶幸的是,在慘案即將發生之前,都被某個不知姓名相貌的熱心人阻止了。

  請各位市民盡量不要在半夜外出,如果遇到某個行為怪異頭戴黑色帽子的陌生男子,請警惕小心,儘快遠離,或是跑至人群多的地方,如遇危險請大聲呼救。

  以上,是半島新聞為您播報。」

  輕咬著嘴唇,老闆娘盯著阿姆,尤其在某處,多停留了一會,眼裡有些意味深長。

  知道她想歪的阿姆狠狠地回瞪了她一眼。

  我才不是什麼古怪奇怪加變態的怪人!

  覺得阿姆有些孩子氣的老闆娘嫣然一笑,手裡把玩著表,其實她的注意力有7成都在這上面。

  繁複華麗的錶殼花紋,布滿內容的錶盤讓人眼花繚亂,特別是那天藍色如星空般的圖案景象,手工刻花蔓藤花紋的外緣邊,都彰顯著這塊表的價值不菲。

  老闆娘還從背面的中心偏下一點的位置發現了一個有趣的地方,那是用銀灰色刻上的,像是一個名字。

  「你捨得?這塊表可是相當於那條信息的百倍價值。」

  「你,為什麼?」

  這手錶她很喜歡,但她做買賣與其他人有點不同,只講究你情我願,清清楚楚,不關乎價值對等,所以才會多此一問。

  「我欠了一個小姑娘好幾天的飯錢!」

  阿姆輕輕地回了一句,把老闆娘一時噎的不行,皺著眉頭瞪了他一眼,原是罵人的話可從她嘴裡說出,柔柔的,縈繞勾人,更像是情人間的撒嬌。

  「pabo呀你?」

  提起腳邊的紙板,阿姆推門離開,當然沒忘記在老闆娘有些嗔怒的眼神下,順手蹭了杯沒喝完的朗姆酒。

  對阿姆來說,有些事物是比金錢更為珍貴的,他欠的哪是簡單的幾頓飯錢?

  看著阿姆離去的背影,平復了一下心情的老闆娘重新坐回了原來的位置,右手托著下巴,視線漸漸的迷離。

  思緒飄遠了許久,如一輛即將遠去的火車,旅途中經過一道又一道的風景,會停下片刻,留給自個兒一點兒時間,回味方才掠過的某處畫面,卻也不會調轉車頭,好似人生一般,因為終點與起點的距離原本就是一條線的最遠兩端。

  所以她又不禁回頭憶起剛才,瞥了一眼桌上的手錶,那個帶著帽子,一口搞笑方言的男人,臨走前的眼神讓她尤為記憶深刻,那是一種很冷漠的溫度,比這個大冬天還要來得寒風刺骨,充滿了對這個世界的滿不在乎。

  慵懶時光,小巷酒吧,醉人烈酒,眼神迷離的美麗少婦,倚靠在吧台,輕輕地搖晃著手中的紅酒杯,光線拉長了女人豐腴性感的影子。

  想了許多許多。

  故事與酒,如果都與女人有關,原就是一道最美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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