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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章 名單

  林冬雪坐在車上低著看手機,鬆了口氣說:“我哥那邊搞定了,有個人質挨了槍,但沒性命危險。”


  “那就好。”陳實一直盯著前方,此時他們正在跟蹤那輛狗仔的車,已經上了馬路。


  陳實開得很小心,對方一直沒發現,一小時後那輛紅車進了一個小區,兩人也進了小區,尾隨他們直到對方上了一棟單元樓。


  陳實看看電梯,最後電梯停在十五樓,林冬雪說:“要上去嗎?”


  陳實思考著,“按照他們的習慣,他們會在對麵樓拍攝事發地點……對麵那棟樓馬上就要出事,趕緊過去!”


  兩人火速來到對麵十五樓,陳實把耳朵貼在東側的三個公寓門上偷聽裏麵的動靜,然後掏出探測器掃了一圈,在一戶人家的門上捕捉到了輕微的無線訊號。


  陳實小聲說:“竊聽器應該安裝在屋裏,破門而入吧!”


  “這……這不符合規定吧!”


  “緊急情況呢,你槍和手銬帶了?”


  “帶了。”


  陳實掏出開鎖工具,麻溜地捅開鎖,推門而入,客廳裏沒有人,當兩人來到臥室,看見一個光膀子的瘦小夥正在擺弄無線電,他一抬頭從窗戶玻璃上看見人影,嚇得幾乎蹦起來,說:“你們是誰?”


  林冬雪亮出證件,“警察,我們懷疑你非法持有槍支!”


  “槍……支!?”小夥愣了。


  陳實拿探測器對著那台無線電掃了一下,果然訊號很強,小夥說:“這是我的業餘愛好,不犯法吧?”


  陳實對著窗戶瞅了一眼,說:“烏龍了,對麵根本拍不到這家的窗戶,應該是其它家。”


  “你們倒是搞清楚再衝進來呀,嚇得我心髒病快發作了。”小夥抱怨說。


  “不好意思,我們也是緊急情況……對了,你這層樓上有什麽經常吵架的夫妻、有問題的單親家庭之類的,總之就是矛盾特別大的。”


  “不知道你在說什麽!”小夥愣愣地說。


  林冬雪說:“我們在查非法持有槍支。”


  “我不知道什麽槍,不過對麵那屋子有點古怪,裏麵好像住了一男一女,也可能是一男二女,因為經常半夜聽見那種聲音……你懂的,然後我從來沒見過女人出門,那男的好像也沒啥正經工作。”


  陳實擺了下頭,示意林冬雪出來吧。


  兩人來到對麵那扇門,陳實準備撬鎖,林冬雪說:“這次可別烏龍了,剛剛道了半天歉。”


  “不會的!”


  陳實打開門,一個穿著內衣的女人跑出來,“親愛的,你回來了……”當看見進來的是陌生人,慌張地往臥室跑。


  陳實大喊:“攔住她!”


  林冬雪迅速衝過去,走進臥室,她看見梳妝台上放著一把槍還有子彈,女人準備去拿槍,林冬雪迅速把她撲倒,陳實走進來拿走了槍。


  “你們幹嘛!你們是強盜嗎?我叫啦!”女人在林冬雪身下不停掙紮叫喊。


  “老實點!”林冬雪給她戴上手銬。


  “銬到管道上,別讓她跑了。”


  林冬雪照做了,女人平白無故地被拷在管道上,歇斯底裏地叫著,陳實朝窗戶看了一眼,對麵的樓道窗戶裏,兩個身影正在飛快離開。

  陳實衝林冬雪招手,兩人火速下樓,在兩名狗仔準備上車的時候把他們堵住了。


  陳實舉起手中的馬卡洛夫手槍,“看這是什麽?”


  狗仔甲故作驚訝地說:“哇,手槍哎!”


  “少裝糊塗,我們是跟著你們才找到這裏的,你怎麽知道對麵那個房間的人有槍?而且搶在警察之前就已經就位,解釋一下吧!”


  狗仔甲緊張地向狗仔乙遞眼色,狗仔乙笑道:“有人提供了新聞線索。”


  “是嗎?”陳實冷笑,“那這個人應該住在這裏了,你打電話把他叫出來,我們當麵對質一下。”


  “這個……這個……我們得保護提供線索的人的身份不是?”


  “你少來,難道我們警察就會泄露他的身份不成!”


  “你找我們老板談吧。”


  陳實指著他倆,“我懷疑你們手上有一份擁有槍支者的名單,你們隱匿不報,炮製新聞素材,已經構成犯法!”他舉起槍,兩人嚇得一哆嗦,陳實喝道:“趴在車上不許動,等警察來!”


  兩人尷尬地對視一眼,放下手中的器材,乖乖趴在車上,林冬雪上前搜了他們的手機,在掏口袋的時候掏出了各種假證件,果然是職業狗仔。


  林冬雪給林秋浦打過電話,不一會兒警車就來了,把這兩人拷走,帶回去審訊。


  持槍的女人也被帶走了,她的情況有點令人震驚,她本人是個失蹤者,家裏報案已經有三年多了,和她同居的男人是個變態,把她非法拘禁。


  然而日複一日,女人居然對變態產生了依賴和愛慕,然而這個男人最近又弄來另一個女人,這女人產生了嫉妒心,就在這個時候一把手槍從天而降,催化了她的仇恨。


  她今天是打算趁男人和那女人回來之際,用這槍殺了那個女人,萬幸被陳實及時發現,否則又是一場慘劇。


  這些真相是之後經過了幾個小時的審訊才知道的,警方立即把那個變態逮捕了,然而這兩個被囚禁的女人卻又哭又喊不肯接受解救,甚至願意出庭替變態作證,讓人不得不感慨一聲,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真可怕!

  兩名狗仔被帶回局裏分別審訊,問來問去他們都是一句話,“有什麽事情和我們老板談吧!”


  林秋浦說:“你以為你們隻是在打工掙錢嗎?這是觸犯法律知道嗎?”


  狗仔乙不屑地說:“觸犯法律我們又不是一次兩次了,自由新聞人本來就是個灰色職業,要吃飯的呀警官,老老實實地找新聞,我們怎麽可能競爭得過大媒體?”


  “但這次你們是犯法,要是坐牢的!”


  “我們憑什麽坐牢?我們隻是拍了些新聞素材,又沒有幹涉當事人,就好像在北極拍攝海豹的攝相師一樣,就算小海豹被咬死,也不能出手幹涉,這是新聞人的職業操守!”


  林秋浦怒拍桌子,“正因為你們包庇罪犯,有三個人死了,一名警察殉職了,你還天真地以為法庭不會追究你們的責任?都給我等著吃牢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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