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讓他知道自己還有後路可以走,所以會受不了委屈。
等一有機會,這粒種子就會生根發芽,然後我去收割。
可是也很想對他說:「既然決定結婚,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想,專心過日子。」融合進主流認可的生活方式,這樣會輕鬆得多,何嘗不是另一種幸福。
何況,這其中還牽涉到另一個女人,算起來,她才是最無辜的那一個。
我在這兩種想法中間搖擺不定,無從選擇。
7
最終還是自私地給他發去了簡訊:「我等你到三十五歲,如果到那時你還不來,我就找別人了。」
我不無辜,可是我也沒有罪。
我只不過是喜歡著一個人。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實在是最悲哀的一首詩,生與死與離別,都是大事,不由我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們人是多麼小,多麼小!可是我們偏要說:「我要永遠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也不分開。」好像我們做得了主似的。
——張愛玲
8
還有半個月,他就要結婚了,離他搬出去也已經過了一周,沒有再見過面,也沒有回復我的簡訊,不知道他看了有什麼感想。
走到今天這一步,我誰也不怨,因為早就已經有所覺悟,早就抱著「多一天都算賺到」的想法,這幾年的快樂和幸福,是偷來的,現在到了還回去的時候。
我也不想指天劃地的說這個社會不公平,又有什麼用呢。
我向來是怯懦的人,沒有做鬥士的決心和勇氣,所以隱藏在角落裡,盡量不引人注意地活著。
9
好歹也算是部門的副經理了,在他搬出去的那天,還是有很多人來幫忙的,下屬,搬家公司。我坐在客廳的沙發里看著,在進進出出的人群當中很醒目,有人叫我搭把手,我裝作沒聽到,已經極力控制了,可是臉色還是忍不住變得很難看。
那些下屬大概以為我們的關係很糟,在開了兩句玩笑后,看我沒接話,笑起來也很敷衍,就不再理會我了。
電視電影上經常演,離別的時候,閑雜人等會自動消失,單留下兩位主角。
可是直到最後一次,所有的東西都已經搬下去了,他要跟過去收拾新房,那些下屬又吵著讓他請客,我們始終沒有單獨說話的機會。
10
我坐在沙發里,仔細捕捉著樓下的動靜,聽見了他的說話聲,聽見汽車發動的聲音,站起來趴到陽台上向下看,車子正在緩緩的開走。
我看著它開上馬路,看著它被別的樓房擋住,看著它直到再也看不見。
把他遺留下來的紙張,雜七雜八的垃圾都清理乾淨,又找來很多的衣服泡進水盆里,再把所有的玻璃都擦了一遍。
我得找些事來做。
11
他一直對自己的同志身份相當的抗拒,有時候我會想,假如沒有我,他一定會喜歡上某個女孩子。
他也從來沒說過喜歡我,雖然我們生活在一起,雖然我們經常做愛,這句話他也沒說過,彷彿這句話一說出來,就是親口承認了自己的身份
我也沒對他說過,只是寫信的時候寫過一兩次,覺得「我愛你」這幾個字說出來會難為情。
12
這一個星期的睡眠狀況差到了極點。
明明很累,躺在床上會陷入半睡半醒,昏昏沉沉的。偶爾聽到一點大的聲音,或是突然想起他,想起以前,整個人馬上警醒過來,不可自抑地想東想西,再也睡不著,一直睜眼到天亮。
試過幾次在半夜起來看書或者是上網,不到半個小時又會覺得疲倦,躺回到床上,卻還是沒辦法入睡。
大學時已經養成這種晝伏夜出的習慣,同學都說我是夜貓子。
也試過藉助安眠藥,非常不喜歡服藥后醒來的那種感覺。
畢業以後,這個習慣已經慢慢糾正過來,最近卻又有重犯的跡象。
13
很久以前就聽過的故事。一個寡婦,每天夜裡都會將一百枚銅錢隨手灑出去,然後一枚一枚的找,牆角,床底,等全找到,差不多也就天亮了。知道她是因為寂寞,可也只是知道而已,沒辦法感同身受。
如今再回想起這個故事,才覺得悲憫。
14
現在自己也差不多是這種處境,晚上睡不著,可是起來后又會發獃,並不會覺得特別的難過,只是茫茫然的不知道做什麼才能打發時間。除了寂寞,他什麼也沒留下,想起以後,也許還要這樣過好多年,就使人覺得恐懼恐慌,所以會害怕,也許不可能堅持到三十五歲了。
15
以前在學校,還是大一,住在同一個宿舍,正是兩人間最蒙昧不明最讓人愁悶的時候。
有一天晚上在睡夢中突然很響亮地喊了兩次他的名字,然後醒過來,聽到他在臨床迷迷糊糊地答應了一聲「恩?」
知道他在,那一刻,覺得很安心,翻個身,又繼續睡著了。
16
姐姐在生小外甥的時候,是剖腹產,我不在,爸媽還有姐夫在旁邊,送她進產房。
後來她跟我說:「當時一定要知道你姐夫在才放心,其實就算在也管不了什麼事,又不是醫生,可就是要多看上一眼,不會那麼害怕。」
這就是夫妻對彼此的意義罷!頂著丈夫與妻子的名號,不管愛不愛,天生的與別人不同。
所以聽過很多這樣的故事,無論丈夫對妻子多麼的不好,可她就是不離婚。因為偶爾在夜裡醒過來,知道自己身邊還有個人,會呼吸會喘氣的活人,就算再沒用,再怎麼不好,可他和陌生人、和朋友比起來,是更貼近自己的人,有時候,他在,就已經是一種很深切的安慰了。
17
所以還是會害怕,家庭,孩子,都是很難撇下的羈絆,如果有一天,他真的不打算離開她,打算就這麼過下去,我該怎麼辦?
18
昨天接到他發送過來的電子郵件,說想我,說喜歡我,要我別怪他。言辭懇切,以他的破筆頭,這大概能算得上他這輩子寫的最好的一篇東西了。
反反覆復,看了又看,心裡百感交集,都已經決定了才來說這些。
簡略地向朋友複述了一下內容,很慘淡的對她說:「你看這個人,嘴裡說喜歡我,又讓我這麼難過。」
19
我沒有怪他,真的。只是,無計悔多情。
關於將來,我們並沒有深入的談過,很多事情,不用說得太明白,我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知道他將來一定會結婚,有始無終,從開始就註定的。
他是個世故的人,不會讓自己同整個習俗對抗,若是沒有外界的眼光,或許兩個人可以就這麼靜悄悄的過下去,可是總會有些風言風語,職位越高,受到的注意也就越多。
20
他最近大概在煩著請柬的事,到底要不要發給我一份。每次想起這個就會忍不住笑,想起他為難的樣子,一臉傻乎乎的。
幾個玩得好的同學會從別的城市趕過來參加婚禮,如果不見了我,會追問,畢竟誰都知道畢業后我們還是在一起合住。
最終還是決定不去了,他就要和別人結婚,他不能期望我笑著說「恭喜,百年好合」,太殘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