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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二十年後

  二十年後。


  “再過二十年,咱們來相會……”


  這首歌,很多同齡人都熟悉。


  二十年前後對比,變化會很大,以前是同學,以後成家立業,這裏頭故事很多,有精彩,有悲傷,大多數是平靜,日子過得像是一杯白開水,沒什麽味道,但是健康。


  一起看看歐亨利這篇短篇《二十年後》,注意結局是否出人意料,這可是他的拿手好戲。


  故事開始了!

  人物:警察,鮑勃,吉米,便衣

  句子:


  [開頭]大街上,今晚當值的警察走得腳步鏗鏘。他那標準的動作完全是習慣使然,跟耍帥挨不上邊兒,因為行人已經寥寥無幾。才夜裏十點不到,可刺骨的寒風挾著絲絲雨幾乎浸潤了每一條街道。(多精彩,幾句話就勾勒出了一副令人印象深刻的夜景)


  ……


  “沒事兒,警官,”他向警察保證,“我隻是在等一個朋友。我跟他二十年前就約好了。聽著挺可笑的吧?如果你一定想要搞明白,就讓我仔細解釋。二十年前,這間五金店原本是個餐廳——喬老大布雷迪餐廳。”


  ……


  “二十年前的今晚,”他繼續道,“我在喬老大布雷迪餐廳跟吉米·威爾斯一塊兒吃晚餐。他是我的摯友,是世界上最棒的夥兒。我倆都是土生土長的紐約人,從一塊兒長大,親如兄弟。那會兒我十八歲,吉米二十。第二一早,我就要去西部淘金了。可不管怎麽勸,吉米都不肯離開紐約。他認為紐約是地球上唯一能待的地兒。反正,那晚上我倆約定,二十年後的這個時候、這個地點,我們就在這兒相聚,不管混成什麽樣,不管多遠都得趕回來。當時覺得二十年怎麽著都足夠我們兄弟倆各自找到自己的路,掙到自己的錢了。不管走哪條路,掙多少錢。”


  ……


  “還差三分鍾就十點了,”他,“當年我們在餐廳門口分別時,就是十點整。”


  ……


  警察耍了下手裏的警棍,往前走了兩步。


  “我繼續巡邏去了。希望你朋友能趕到。他十點沒來的話,你就離開嗎?”


  ……

  一場細密清冷的雨淅淅瀝瀝地落下,凜冽的寒風從輕拂轉成了呼嘯。偶爾有零星幾個衣領高高豎起,雙手插進口袋的行人匆匆而過,嚴肅而沉默。五金店門廊裏,這個為了一個不確定到近乎荒謬的約會,不遠千裏趕來,欲與年少時摯友相見的男人,又點燃一根香煙,繼續等待。


  ……


  過了大概二十分鍾,一個頎長的身影從街對麵快步穿過來。那是個穿著長外套的男人,衣領豎起來擋住了耳朵。他徑直朝著等待中的男人走去。


  ……


  “在紐約還好嗎,吉米?”


  “還行吧。我在市政府的一個部門裏謀了個差事。來吧,鮑勃,咱們去找個地方聊聊,好好敘敘舊。”


  ……


  兩個男人親熱地挽起手臂,走到街上。西部歸來的男人抑製不住自豪,開始滔滔不絕地講述起自己的創業史。另一位則用長外套將自己裹得嚴嚴實實,饒有興味地細心聆聽。


  ……


  街角處有一間藥店,燈光亮如白晝。走到燈下,兩人不約而同地扭過臉看向對方。


  ……


  西部回來的男人展開遞過來的紙條。讀第一個字的時候,他的手還很穩,可看到最後時卻已經微微顫抖。留言很短:


  鮑勃:


  我準時到了我倆約定的地方。你劃著火柴點燃香煙的那一刻,我就認出了那張芝加哥通緝令上的臉。可我不忍心親手逮捕你,隻好去找了一位便衣同行來執行任務。


  吉米

  [結束]。


  結:

  確實很精彩!為了二十年前的約定,鮑勃和吉米都來到了約定見麵的地方,都準點兒,夜裏十點,就和二十年前一樣。那是,他們都是夥子,都是好人。可現在不同了,鮑勃成了通緝犯,吉米成了警察。時間到了,鮑勃提前就到了,哪怕他已經成了通緝犯。吉米沒有出現在鮑勃年前,盡管他也準時到了,為了給老朋友留點兒麵子,讓他的同事,穿著便衣去抓捕了,同時寫了個紙條,把事情明白了。我相信,是生活改變了人,隻是藏在心底的承諾還在。讀完讓人唏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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