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老獵手的鹿皮箭囊
“什麽意思?”陸哲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我想買下穎瀟,結果人家卻反過來想買我們華威。”葉晴語氣不善的道。
陸哲一時間不知該什麽好。
雖然知道葉晴大概率會被拒絕,但也沒想到杜大老板竟然如此霸氣。
不過這倒是符合杜瀟瀟的風格。
“那葉總打算怎麽辦?看樣子似乎很難繼續走這條路。”
“慢慢來吧,也許人家隻是不信任我們,等華威在遊戲裏做出成績,或許還有希望。”
話雖如此,但陸哲已經聽出葉晴語氣中的失望,隻是一貫強勢的她下意識裏拒絕接受這種失敗罷了。
辦公室裏一下子陷入沉默。
半晌。
“我還是覺得孔熙不錯,包榮海畢竟離開職業圈太久了,很多觀念可能已經跟不上,你呢?”
葉晴猛然間回到原先的話題,讓陸哲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都是大神級別的,我也不認識啊。”陸哲道。
“他比賽你總看過吧,別告訴你遊戲玩得那麽好,卻對職業選手都不熟悉。又不是要你做決定,隻是問問你對他的看法。”葉晴皺眉道。
看法嘛。
孔熙是個沉默寡言的人。
陸哲對他的印象也就停留著這上麵。
至於技術方麵,雖然交過手,但次數很少。
曲歌俱樂部本就隻是三流戰隊,雖然在三流裏算是拔尖的,但孔熙在戰隊裏也隻能算二號人物,本身的排名也在00開外,這個層次當然不弱,高於職業選手的平均線,但要受到陸哲的特別關注卻還差得遠。
稍稍回憶了一下,孔熙的戰鬥風格屬於那種穩健的類型,很少超常發揮,但也極少失誤,現年6歲的他在職業圈混了5年多,年級雖然不大,做事卻十分老成,甚至難聽點就是有些膽,過於謹慎。
本來這可以算是優點,但受手速和賦的限製,成就有限,這些年一直都是這麽不上不下的。
遊戲圈裏穩健的選手不在少數,最出名的還得屬國內第一人林岩,這位世界首席德魯伊,給人的印象總結下來就是幾個詞:全麵,穩健,謹慎,毫無破綻,那才叫一個穩如老狗,沒把握的要穩,有把握的更要穩,死在他手下的對手,基本上都是被生生磨死的。要不然也不至於連陸哲都隻能跟他打個平手。
孔熙的職業也是德魯伊。
在很多方麵都有林岩的影子。
兩人同歲且是同一年進入職業圈,而正是因為有林岩這種珠玉在前,才使得本就平常的孔熙愈發的不顯眼。
然而這並不會抹殺孔熙本身的價值。
陸哲稍一思量,道:“孔熙的技術當然沒問題,而且性格沉穩,作風紮實,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不過招來當教練似乎有點不妥,人家還有好幾年的職業生涯,怎麽甘心現在退役?”
葉晴道:“誰一定要他退役了?”
陸哲問道:“葉總不是不想招現役選手嗎?”
葉晴道:“隻是不想刻意用挖人的手段來發展戰隊而已,並不是什麽原則性問題,而且把孔熙招來,我主要的目的還是讓他擔任戰隊隊長來負責其他人日常的訓練。”
華威現在有專業人士給所有隊員製定每的訓練日程,但始終缺少一個隊長來統籌管理,目前戰隊的幾個年輕人都是從各個渠道招來的,賦和水準都是上上之選,導致誰也不服誰。
如果孔熙能來,至少目前還能服眾。
陸哲道:“那應該沒問題,隻不過你之前不是要給他交一大筆轉會費嗎?”
葉晴很隨意道:“錢不是問題。”
好吧,你們都是有錢人。
正常情況下,非轉會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選手更換俱樂部,這一點職業聯盟管理相對比較嚴格。
然而現在卻是個特殊時期。
沒有聯賽的空擋裏,本身就屬於一個長期的轉會窗口,各大俱樂部之間買賣選手格外頻繁。
然而真正頂級的選手的轉會情況其實很少,遊戲跟體育到底有些差別,因為角色職業以及選手風格的問題,戰隊的整體性比個人技術重要得多,一個頂尖選手,換了一家俱樂部之後從此沉寂的情況屢見不鮮。
這也使得戰隊和個人都對轉會格外謹慎。
上一賽季聯賽結束之後,到目前為止,國內的大牌選手的轉會僅有兩三例,前百之內更是無一人動彈,非要算的話,藺奇勉強是一個特例。
但如果孔熙真的同意來華威,這倒真是個大新聞。
對於孔熙來,這是一場賭博,他在曲歌雖然不算一哥,但也挺受重用,本身的風格又是以沉穩見長,驟然換個環境,不定會丟失現在的狀態。
最主要的是,華威目前還沒有拿到俱樂部的資格。
職業選手不能以個人名義存在,也就是,孔熙如果退出曲歌,加入華威,就要暫時成為自由人。
所謂自由人,就是無戰隊狀態的選手。
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普通玩家通過了職業考核之後,就會成為自由人,一年之內,可以找願意收容他的俱樂部加入,如果沒有,一年之後將自動丟失自由人頭銜,再要進職業圈,就必須重新考試。人隨著年紀的增長,手速和反應都會下降,也就是,越往後,考試隻會越難。
大多數這種自由人最終都隻是瀟灑走一回,能夠真正成為職業選手的不足百分之一。
第二種情況,就是孔熙這種,退出現有戰隊,又不進入另一家俱樂部。
這種情況同樣隻能維持一年,這一年之內,選手的資料和排名會繼續保持現狀,但如果一年之後還沒找到下家,就會被聯盟踢出職業選手名單。
嚴格來,歸宿的藺奇現在也是自由人狀態,隻不過人家根本不擔心而已。
當然,對於孔熙這種級別的選手來,自由人不自由人並不是多大的問題,就算一年之後華威依然沒有取得俱樂部的資格,他喪失職業選手的身份,隻不過是再考一次試罷了,對於他來,哪怕已經不再年輕,考核依然是輕輕鬆鬆,找個下家也是分分鍾的事。
廣義上來,自由人也屬於職業選手的範疇,隻不過大眾從來不認,職業聯盟也將兩者的區別作了很清楚的明。
但並不是自由人一點用都沒有。
如果有人想成立俱樂部,五個職業選手的名額同樣可以從自由人中挑選。
比如杜瀟瀟,把公會和資金的問題解決之後,選手方麵其實並不困難,每年通過考核的女選手雖然少,找五個還是很輕鬆的,但是如果隻是隨便找五個人成立俱樂部,顯然就是過把癮就死,浪費錢不,還惹人笑話,杜大老板當然不會這麽幹。
“如果資金足夠,葉總為什麽不考慮更高的目標?”
“比如?”葉晴問道。
“比如百越的柯勝,比如零度的袁博,甚至隻要錢足夠多,柴明謝永一樣能買來。”
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句話在遊戲圈裏依然是金科玉律。
就連陸哲也未必能免俗,.億他能拒絕,億呢?不定冒死也會幹一把。
世界排名97的袁博是零度的隊長,柯勝的排名雖然不高,但也是百越俱樂部的頂梁柱,這兩人的相同的地方就在於,都是戰術型選手,並且進入職業圈時間不短,經驗豐富,對於華威來是最佳的選擇。
葉晴揉了一下額頭,歎道:“老實,柯勝那裏,我們還真嚐試過,開價比他現在高50%,不過還是被拒絕了,我估計他是持有百越的股份。”
這一點陸哲倒也不清楚,但總有些人不那麽看重錢,尤其本身就已經夠有錢了,再多一點似乎也沒那麽吸引人。
“袁博呢?”
葉晴道:“袁博,還有柴明之類,雖然不是不能買,但的確太貴了,性價比太低,我也不是冤大頭,謝永的違約金15億,華威就算再有錢也不是這麽花的。”
“那倒是。”陸哲笑笑,又問:“孔熙那邊人家同意了?”
“似乎是有意願,談成的可能性很大,主要是孔熙家在S市,曲歌俱樂部卻在G市,來這裏之後,和家人相聚的時間會多一點。”
離家近,果然是找工作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
洗馬藏劍像往常一樣,下午點準時開啟直播。
剛一上線,就有無數條消息發來。
人氣高了之後,煩惱也接踵而至。
比如現在,聊區域幾乎被刷屏,根本看不清具體什麽內容。
因為擔心被人耍大牌,他也不敢開啟陌生人屏蔽,隻能不斷的往前翻聊記錄,找出一部分人的消息回複一下。
楚河:“劍大,我正要去做團隊任務,有興趣來嗎?”
“好,組。”
洗馬藏劍見瀟瀟雨歇沒在線,便同意了楚河的邀請。
高級團隊任務獎勵雖然豐厚,但給的經驗分配到每個人身上卻不多,因此練級階段很多人不願過多參與,洗馬藏劍為了和水友互動,倒是會時不時組織搞類似的活動,但一般來,未免有糾紛,他本人幾乎不會擔任團長,分配裝備什麽的也都讓別人來。
楚河在遊戲裏找他幫忙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但自從河公會快速發展以來,兩人一起玩的次數大大減少。
一來,遊戲初期正是發展階段,楚河本來就忙得團團轉,二來公會本身壯大之後,人手也富裕了,不再需要經常麻煩洗馬藏劍。
這一回也是如此,楚河人手已經足夠,隻是想到很久沒找劍大,便順勢做了邀請。
三十人的隊伍,浩浩蕩蕩從泉舟城外的營地出發。
河公會作為泉舟城的主人,對於城池周邊的動靜了若指掌,這次任務指向的地方距離不遠,楚河便隨意組了0人去完成。
任務的形式各種各樣,不會局限於殺bss之類,尤其高級團隊任務,很可能需要一個團隊幾十人來往於數個地點,通力合作,達成一係列任務要求,才算完成。
這一點非常考驗團長的指揮和領導能力。
需要三十人完成的任務,獎勵往往隻有兩三件,具體如何分配,是門大學問,弄不好就會引起玩家不滿,團隊解算都是事,因為分裝備搞得公會分崩離析的案例也比比皆是。
因此,一些公會看似有幾百人,但往往組不起一個二十人的任務團隊。
楚河這次要去做的任務倒是不難,就是幫著一個野外村落趕走經常來侵擾農田的野豬。
隻不過野豬的數量有點多,前前後後幾百頭,還有一隻黑鬃野豬王,是野外精英bss級別怪物。
任務很順利,三十人合作之下,很快就把最後出場的黑鬃野豬王給搞定了。
“劍大,要不要親自開一把?”
“不必了,楚哥來吧。”
“那我就不客氣了。”
楚蹲下摸了一把bss屍體,很快,把開出的裝備發到團隊頻道。
洗馬藏劍一看之下,呼吸都有點急促。
一共三件獎勵。
前兩件都是精良級的裝備,一個護腕,一把單手劍,算是挺普通的獎勵,然而最後出來的卻是一張圖紙。
【老獵手的鹿皮箭囊圖紙,需要製皮,材料:鹿皮*5,幽影草*4,木料*1,鐵錠*1,月光石*1。】
【老獵手的鹿皮箭囊:遊俠專屬,50格箭囊,增加遊俠遠程弓箭類攻擊速度15%。】
遊俠的弓箭需要放在箭囊中,而箭囊會占用一格背包位,因此箭囊的空間越大越好,而製皮專業所做的這個鹿皮箭囊,不但擁有超大的50格空間,更有加10%攻速的屬性加成,這無疑是件極品。
箭囊畢竟屬於背包一類的物品,又不是裝備,照理不該有屬性,但考慮到遊俠比別的職業少了一個背包位,作為補償,高檔的箭囊會有屬性加成。
加屬性的箭囊,反正洗馬藏劍是從來沒見過。這還是第一次。
他猶豫再三,終於忍不住開口。
“楚哥,這個箭囊圖紙能不能給我,我出高價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