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波紋
我是一個罪孽深重的人。
連一個孩都保不住,還談什麽窮盡一生守護。
當我回頭的時候。
“宏!!”
他已經倒在了我的麵前。
“混帳!我饒不了你!”
在那個時候。
“東——戶——煬——!”
我怒吼完的時候。
我沉默了好久。
我在熊熊烈火中尋找著掩體,腿肌肉從未試過被利器捅得這麽深,倒刺從未試過掰得這麽後。身上的傷口,還沒結焦,又被磨損了皮,有的還打出了一個大窟窿。
我又想起那個時候,我又想起失去的,髣髴手握之沙,點點落下,不論把手凹成日月,它們流走指尖間,匆匆得很,我握得出血,手掌卻隻剩滿是傷痕。
我不想再失去任何一個人了。
真是做了很長的一個夢呢。
現在,我比任何人都冷靜。
“按照剛才的彈道軌跡來看,敵人與我的距離大約1-15米,十點鍾方向,厲害呀,真厲害呢,如果不是用手接著了,恐怕命也不保了。”
我舔一舔了手中的血,就似瘋了的野獸,反複舐著,把最後一點腥味也收入囊中,我要啃蝕殆盡,啃蝕殆盡他們。
“躲在牆後的敵人,出來吧,你就是像隻過街老鼠般畏縮在牆後也改變不了我將會把你打敗的事實。”
這裏是一個雜物繁多的地方,腰帶掛著彈弓的男子正右手握著石子,左手手掌搭在右手的腕部,雙手居於腹中間,其姿勢之端正和眼神之深遂,無異於一頭靜觀其變的野狼,他從牆底後踱出,慢慢走近了過來,口中碎碎念著…
“彈弓的時速可以到達兩百公裏,剛才那一記大約有70公裏,你很清楚力不如長這個道理,在第一時間躲進了視野盲區最多的地方,我瞄準了很久才發射,最終反彈了兩次預判你的頭部,很遺憾…”
“很遺憾被我抓住了,對吧?”
“東戶墰,我的名字是東戶墰。”彈弓男子自報名號,並用眼神示意,請我報上性名。
“張林。”
“沒什麽好說的了。”
“同意。”
我和男子互相走近,時而左行,時而右走,很明顯,我們都各自尋找著最適合攻擊的角度,男子慢慢拿出彈弓,他幾乎有無限顆彈藥,而我隻有一次機會,就是我拿一隻手掌換回來的鋼球。
“時速一百,角度完美,戰場空曠,沒有時候比現在更適合殺掉你了吧?”
“死吧……”
“吼————!”
男子把鋼球砸向了我,我卻沒有出手,鋼球直向心髒,我卻沒有逃避。
“什麽?”男子被我的行動驚到了,他不知道我為什麽會這樣做,而他永遠也不會知道了。
就在下一秒,貫穿心髒的,不是我,而是他,我手中的鋼球沾滿紅色地陷入了後方的牆壁,這是我在他的傷口中看到的。
“什……麽……到底發生了什麽?”
“喂,你的名字是東戶墰,對吧,那個……我還有一個“很很的事情”忘了提醒你呢~”五分慵懶,五分反問的語氣,和那具倒在麵前的身體完全不搭,仿佛是在嘲諷著男子。
“我的能力可以使身體產生“力量”,就是一股“動能”,可以是在呼吸時肺部擴張產生的動能,也可以是在說話時聲帶振動的動能,具體來就是這些力量在我的身體內不會流走和消失,他會宛如血液循環般在我身體內遊走,直到被釋放出去的時候才會漸漸地消散。”
我冉冉走到他的身後,不回頭,沒有一絲動搖,行雲流水,我用左手扶著右手,我的右手手掌已經是一片血紅,而且……
“我剛才首先用體內的力量把心髒部位鋼珠的傷害向右推走,以鋼珠的動能來用能力把它阻止衝擊是不可能的,隻能把用力量把鋼珠推到另一個位置,因此,我的右手成為了犧牲品,而它那爆炸般的疼痛使我換來了更多的能量,隻要把它轉入我左手僅存的彈藥,加上剛才呼吸和話收集的能量,打穿一輛車應該也不是問題。”
我右手受傷的不僅是手掌,還有整塊肌肉組織,看來又要休養一段時間了,這裏沒有監控錄像,隻要拿走唯一有我指紋的鋼珠,就算之前被拍到了帶著傷回去的場景,也有沒有證據指控我——正常人是不可能徒手用鋼珠把人的心髒打穿並且還有餘力破壞後麵的牆體的。
“順便把他發射的鋼珠也帶上吧,他的鋼珠也有可能有我的指紋呢。”
這份能力,我管他叫做——“波紋”。
我拖曳著自己滿是傷痕的身體,引來了旁人異樣的目光,頭髮一絲絲擋著,低頭的臉看不出五官,我走過了喧鬧的一座又一座高樓。
一個橋底,毫不起眼的橋底,一名男子遞上了一卷繃帶。
“林,帶上吧。”
昨日,在街市發現了一單命案,一名0歲男子於淩晨一點,心髒被整塊貫穿,據警方初步估計,受害者的傷口直徑達到了驚人的七點五厘米,估計兇手是使用了改良過的專業武器,警方推斷絕對不是常見的軍火所造成的。目前商場已經進行了封閉……
“死者東戶譚,0歲,沒有父母,沒有定居,死亡時間是淩晨一點十分,死者心髒被貫穿,沒有其他傷處,幾乎可以斷定是大腦失去供血而死,死者身上攜有手製彈弓,一袋鋼珠,除了死者倒下的地方有血跡,約十三米之外也有一攤看起來屬於凶手的血跡。”林警官正念念有詞。
“東戶姓?難道是東戶族嗎?”周警官問。
“是的。”
“林,你不覺得很有蹊蹺嗎?”周警官提出疑問。
“當然啦,死者後方的牆壁擁有明顯的圓形凹陷輪廓,直徑和凶手的傷口大同異,明顯是類似槍擊所造成的,可是七點五厘米的傷口未免也太大了吧,所以這單案子疑點就是在於兇器呀。”
“不,林,兇器不是重點。”
“什麽?”
“我們警方不是搜查過了整個案發現場嗎,隻有地上的血跡,除了死者的一袋鋼珠,一顆七點半直徑的彈藥也沒有。”
“對哦!案發現場發現,除了死者身後牆上的圓形洞,其他地方還有兩處微的凹陷處,而那裏附近還有一灘疑似是兇手的血跡,初步估計是死者身上攜帶的彈弓造成的,所以我們一開始推斷這裏發生過類似槍戰的事件。但是,這裏卻一顆彈藥都沒有。”林警官繼續説著
“周,但是……兇手為什麽要把彈藥都拿走呢,既然是用武器發射的,也不怕會沾上指紋之類……又為什麽要把死者的彈藥也拿走呢,死者的彈藥也沒有他的指紋呀?”林警官又提出了疑問。
“你有沒有可能……兇手是用徒手擲的呢?”周警官。
“什麽?怎麽可能,周你瘋了吧,一個正常男子怎麽可能用七點五口徑的彈藥徒手擲穿別人的左胸啊!”
“不然他拿走彈藥幹什麽,如果是他徒手擲的,一切就得通了,因為上麵沾上了他的指紋,凶手使用的彈藥很可能是死者的彈藥——要麽凶手是在被死者打中後使用他的彈藥,也不排除凶手徒手接著了死者彈藥的可能,這也解釋了為什麽那兩個凹陷處附近會有一灘不屬於死者的血跡。”
“什……什麽?”林警官的驚訝打斷了周警官。
“不排除死者被貫穿心髒前或後也攻擊過的情況,我想凶手是想一不做二不休,既然自己的鋼珠都拿走了,幹脆把對方發射的也拿走,對方的鋼珠也被自己觸碰過的可能,這樣可以更加避免麻煩……”。
“再怎麽這也太離譜了吧,又不是有超能力什麽的,暫停時間啊,透過硬幣發射高壓電之類的,在現實中不會存在吧。”
“林,你還記得三個星期前的案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