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六章 聽取屍檢報告
淩晨三點四十分,偵查組組長那行主持召開偵查組會議,聽取法醫金華的屍檢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參加。那行沉重地說:“同誌們,雅致鳳凰園案是符江縣近二十年來死人最多丶手段最殘忍的凶殺案,也是紅陽市近十年來數一數二的刑事重案。麵對如此重大的慘案,作為我們公安戰線的同誌來說,除了盡快破案捉拿凶手,眼下沒有別的選擇。所以,我們從查看發案現場回來連夜召開這個會議,充分證明我們對此案的非常重視。現在請金華法醫對現場屍檢的情況做-簡要匯報。老金,說吧!”
金華法醫拿出屍檢記錄,仔細看了一遍後說:“好,現在我以法醫的身份向大家匯報一下我從法醫的角度對現場屍體的檢測情況。我們在檢測時,市刑警大隊的徐敏-直在現場,匯報有誤有漏的可請徐敏糾正和補充。”
“都是同行,沒什麽客氣的,說吧,抓緊時間。”那行說。
“好的。”金華說,“嗯,現場一共有四個受害者,一男三女。其中在客廳的一男,年齡在四十至四十五歲之間,身長一米七五,體重約七十五公斤,身體各部位合適均稱,無殘痕無缺陷。其致命傷是額頭重創加頸部一處刀傷。額頭傷囗長一厘米,深一點二厘米,可見頭骨,傷囗不齊較紊亂。頸部一刀傷長一點八厘米,深零點九厘米,幾乎割斷整根頸動脈。死因是失血過多導致死亡。檢測時屍體已冰涼,血液已凝固。”
“兩個女的呢?”偵查組副組長鍾有全問。
金華說:“客廳一女死者,年齡約二十二至二十八歲,不超過三十歲。身長一米六二,體重約五十五公斤,白皮膚,瓜子臉,五官端正,身材修長,長得十分漂亮。經屍檢,死者頭部有-處刀傷,但致命傷是在右頸部的一處長兩厘米,深一點一厘米的刀傷,而且右動脈也幾乎被割斷,死因是血液大量噴發而死。檢查時屍體已涼。血液基本凝固。”
“還有別墅樓上一女人,”金華法醫繼續說,“年齡在五十五至六十歲之間,身長一米五八,體形較瘦,體重約五十公斤,臉上皮膚黝黑且粗糙,明顯是野外活動較多或長期生活在農村。死亡原因是左手脕被剪刀戳斷動脈流血過多而死。檢測時,屍體己涼,血液已凝固。以上三人,從屍體的冰涼程度和血液的凝固狀況,以及貼地的皮膚僵硬程度和屍斑來看,均死於三至六個小時前即昨日晚八時至今天淩晨一時半左右。至於屍體溫度和血液凝固的程度與死者死亡時間有差距,那是因為冬天溫度過低,室內又沒開空調和其它取暖器的原故。據我們帶去的溫度計顯示,當時,98號別墅內室溫隻有攝氏5至4度。”
“不是還有一個女的嗎?”周興宇問。
“是的!”金華說,“還有一女,年齡大約在十六至十九歲之間,身長一米六六,身材苗條,皮膚白晰,臉蛋乖巧,其致命傷嘛……除了頭額上有重撞傷外,頸部有一處整齊的刀傷,雖傷囗不寬也不深但流血較多。另外,經仔細勘察,脖子上似乎有數條掐痕,所以極有可能是被掐。。。。。。”法醫金華說到這裏停止了。
張文理說:“死因是被掐致死是吧,怎麽不說完?”
金華看了眼那行,說:?“不是我不說,而是那隊要我不要對外說這個女孩沒死。”
“女孩沒死?”張文理一驚,問那行,“是這樣嗎,那隊?”
那行一時不知如何回答是好。他看了眼金華法醫,又看看季一天,季一天向他點了點頭。
“是的,我是對金華法醫這麽說過。”那行說。
“你為什麽要這麽安排?那女孩現在何處?”李陽很不高興地問。
那行說:?“我是考慮到案子的特殊性和複雜性才這麽對金法醫說的。既然金法醫說了,那也就沒啥密可保了。這女孩腦部傷勢十分嚴重,已重度昏迷,現正在醫院緊急搶救。”
“案子處在啟動偵查中,該保的密還是要保的。那女孩還活著的消息千萬別泄露出去。同時,由市刑警大隊加派警察保護這個女孩的安全。金法醫說完了嗎?”上級主要領導周明亮問。
金華說:“初步檢查就是這樣,至於更進一步的問題嘛,如果有疑問,可進行屍體解剖和各種指標化驗以後才有一個比較確切的答案,譬如:兩個年輕女人生殖器裏有無男性活體精液及肚子裏有無身孕及三個死者的胃裏有無毒藥及其他致命的物質成份等等。”
李陽說:“案件的性質你還沒說呢!也就是說,倒底是自殺,他殺,還是什麽,你總得有個說法吧?”
“是啊!”季一天也說,“為了使我們的偵查工作少走彎路,你總得給偵查組一個導向性的結論吧?”
“季局說的對。”金華說,“一般情況下,法醫做了現場屍檢,可以得出一個案件性質的基本結論。但這個案子。。。。。。我是怕這個導向性的結論把你們偵查的思路筐住了,使你們放不開視野,那才要真的使你們走彎路呢!”
“沒啥,你盡管說,有總比沒有好。”那行說。
“有那隊這句話那我就大膽推測了。”金華說,“從三個死者來看,因刀傷引起失血過多而死亡是肯定的。至於是他殺還是。。。。。。。我推測,有可能既是自殺,也是他殺,或不完全是自殺,也不完全是他殺。”
大家感到愕然,甚至有些費解。
李陽說:?“金法醫,大家都是自己人,說話就不要賣關子。你這麽屙尿省鼻子幾頭揪倒的話可不是法醫的風格哦!直接說不是更好嗎?”
“我的話還不直接嗎?”金華說,?“也就是說,本案的死者和傷者很有可能是因家庭矛盾升級而引起的相互戳殺所至。所以說既是自殺,又是他殺,既不完全是自殺,也不完全是他殺,兩者皆而有之。”
“是家鬥死傷案?!”與會人員一聽都驚訝了。
“你的依據是什麽?”周明亮問。
金華說:“經我們檢測,客廳裏兩個因刀傷而死亡者的手中都各自握有一把自己家裏的菜刀,並且手上丶刀刃上和刀把上都有明顯的雙方的混合血跡,而且血跡的血型與死者雙方的血型一致。可以這樣推測,家鬥時,這倆人都動用了家裏的菜刀,並且邊爭吵邊相互坎殺。先是做樣子嚇唬對方,後來隨著矛盾的尖銳,倆人便真的坎上了,直到他倆各自中刀倒地,流血而死。”
張文理說:“照你這麽推斷,那老婦人極有可能是倆死者,或男或女的母親。爭鬥前,她已經在樓上臥室入睡或醒著。聽到樓下激烈的吵鬧聲和打殺聲把她驚醒或無可奈何。後來聽吵殺聲沒了於是便起來往樓下客廳一看,見倆人已倒在血泊中。她急忙下樓查看,確認二人已死。這時,老人已氣急,感到一切已不可挽回,於是在自己越想越絕望的時侯,便用自已家裏的剪刀剪斷手腕動脈血流至盡而死。當然,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這老婦人也參與了家鬥。”
“張局的推測與我的推測不謀而合。”金華說。
“還有那個女孩呢?”季一天問。
“也好推斷。”金華說,“從我檢查女孩的刀傷來看,她受傷的時間比前麵三個約晚兩到三個小時,或許就在我們進98號別墅之前不久。可以這樣推測,小女孩可能是這家男主人的女兒或老婦人的孫女或外孫女。從她穿著時尚,打扮光鮮來看,昨天晚上在外過完夜生活回到家己經是十二點過了。她完全沒有想到,回家一看,家裏的人全部死在血泊中。她在精神忽然受到極度打擊和萬念俱灰的情況下,先是哭喊呼救,接著便用頭碰壁,然後用自身攜帶的護身器彈簧刀抹頸自殺是極有可能的。各位領導,我的匯報完了。”
如此推定,鳳凰園案就是一起因家庭矛盾升級,發展到家庭成員之間動了武。又因克製不了衝動,各方才造成了如此慘案。這種推理似乎可以讓人接受,公開出去社會影響也不會很大。因為,從社會治安角度講,家庭畢竟隻是一個細胞。家庭出了問題是一個細胞的問題,再怎麽說也牽扯不到社會肌體。如果說社會治安出了問題,那就是社會肌體出了問題,那就不可避免地要追究有關方麵的責任了。所以,從這個角度上講,大家寧願鳳凰園案是家鬥案而不是凶殺案,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人都死了,不用偵查,不用抓人,案子就可了結。案子一結,這事就悄無聲息地過去了。可是,作為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的公安局來說,此案能這麽輕易地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