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獨在異鄉為異客
陸建國一把拉住小郡主,「讓我來!」
媽的,就是貸款也得把他們全乾死!
扣款成功。
6發子彈瞬間裝滿彈夾!
砰!砰!砰……
一瞬間六發子彈全部打空!
沖在最前面的幾名侍衛全部應聲倒地,剩下的人看見同伴死的如此之快,也都有些畏首畏尾,不敢貿然衝鋒。
此時此刻的陸建國只覺得熱血直往腦子裡涌,他上頭了。
他嘶吼著:「來啊!不服的一起上!」
剩下的400額度再次換成4顆子彈填入槍膛。
但是剩下的敵人卻還有十幾個。
他槍法並不算精準,就算一槍一個都有難度,更何況眼前還有十幾個敵人。
但他舉著搶,一步都沒有退。
他知道如果他要是露出一分怯意,自己就必死無疑。
不光自己必死無疑,小郡主也必死無疑。
所以他舉著槍慢慢地向前走,就算死了,多少也能給小郡主爭取一點逃跑的時間吧!
他打算魚死網破!
既然魚死網破,就更沒有什麼好怕的了!走近些,還能打的更准一些!
他的眼神愈發兇惡,像是來自地獄的凶神!
他進一步,那些侍衛便退一步!
「逃吧,兄弟們!分頭逃的話,或許還有一線生機!」
不知是誰突然喊了這麼一句。
也正是因為這一句話,救了陸建國和小郡主兩條命。
那些侍衛四散而逃,一瞬間跑的無影無蹤。
陸建國,鬆了一口氣。
噹啷一聲,小郡主手中的刀也掉在了地上。
她早已沒有了力氣,用手捂住傷口,虛弱的坐在地上。
「這裡不能再待了,我們必須儘快離開這兒。」
陸建國知道繼續留在這兒必然會麻煩不斷,當即道。
可小郡主早就已經體力不支,現在就連站起來的都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
陸建國不再猶豫,抱起小郡主便往門外跑。
離開平陽鎮,得離開這裡了。
他抱著小郡主一路跑出平陽鎮,這才找了個無人的地方將小郡主放了下來。
終於安全了。
可小郡主卻昏過去了。
陸建國將手輕輕搭在小郡主額頭上,沒有發燒,她為什麼昏過去了?
原因很簡單。
因為小郡主是裝的,如果她不假裝昏迷,那麼她的臉一定會紅的很厲害,她不想讓陸建國看到她臉紅的樣子,所以只好假裝昏迷。
她偷偷睜開一隻眼睛,看著陸建國手忙腳亂的樣子,心裡竟忍不住有些得意。這是一種特殊的快樂,她以往從未體會過。
「紗布有了,消毒藥水、消炎藥品……」
幸好系統製造的商品可以半價回收,陸建國將手槍、子彈、以及先前的投影儀盡數半價回收,這才勉強有了些錢。
醫療物品準備妥當,陸建國開始替小郡主檢查傷勢。
他跪在地上,屁股撅得老高,以一種極不雅觀的姿勢打著手電筒在小郡主身上照啊照……
「咦?」當手電筒光照到小郡主臉上的時候,他看到小郡主的眼皮突然跳了一下,原來她沒昏迷,嘿嘿。
不過這樣一來,陸建國反倒放心了不少。
小郡主身上兩處刀傷,一處在肩膀右側,一處在左腰上。傷口不算很深,但也不能忽視,必須趕緊救治。
好在這兩處位置不算特別深入,陸建國便用剪刀將這兩處的衣服給剪成了兩個大窟窿。
小郡主氣得想打人,可她這個時候可不能睜開眼來,否則自己假裝昏迷豈不就露餡了嘛。所以她強忍著怒氣,只是暗中捏了捏拳頭。
冰冰涼涼的棉球在傷口上擦過的時候,麻麻的、痒痒的,小郡主好痛苦,因為她好想笑,這種強行憋笑的感覺真的好痛苦。
可是如果她在這個時候醒來,她一定不好意思再讓陸建國給自己治傷。
可她偏偏又想讓陸建國給自己治傷,所以她一定不能在這種時候醒過來。
於是她在心裡寬慰自己道:我現在只是利用這個機會考驗考驗他,如果他敢趁機對我無禮,我就……我就一拳打飛他!
陸建國可不知道小郡主的心思,他正忙著包紮傷口哩。這些醫用的紗布都很方便,只要撕開膠條后塗些藥膏貼上去就行了,所以他很快就把傷口包紮好了。
但小郡主還是沒有醒來的意思。
他用手指在小郡主身上輕輕撓了撓,「嘿嘿,她還在裝,她還裝上癮了!」
陸建國假意咳了兩聲,小郡主雖然沒醒,但他也不敢再撓了,他怕把小郡主撓醒了自己會挨揍。
這晚的月光很好,夜風吹過的時候偶有寒意。
陸建國取了一條毯子蓋住小郡主身上,這個時候她似乎已經睡著了。
他獨坐在草地上,開了一罐啤酒。
「叭!」
易拉罐拉環被打開的聲音讓整個夜晚顯得更加空曠,也讓他覺得自己愈發孤獨,因為他和這個世界是那麼的格格不入,他不屬於這兒。
曾經他幻想過,要是擁有超能力就好了。
但是現在才過了幾天,他就開始有些厭倦了。
他的記憶停留在十八歲以前,那個高中畢業的夏天,他滿眼回想起來的都是那些肆無忌憚的狂歡與放縱。
他知道如果是在那個世界,當他拉開啤酒拉環的時候,一定有很多隻手伸過來大喊著「乾杯」。但是現在他能得到的回應只是空曠的風吹草木聲。
擁有超能力最開心的並不是擁有超能力本身,而是像自己的夥伴們炫耀,我有超能力了這件事。
但是他現在已經沒有了可以炫耀的夥伴,這個世界上的人們只會把他當作神靈來膜拜。
愚昧者的崇拜永遠不會讓一個有思想的人得到滿足,一個人希望得到認可,也只是希望他所認可的人認可他。
這個世界上的人雖然擁有人類的形狀,但是陸建國知道,他和他們不是同類。
獨在異鄉為異客。
啤酒穿過喉嚨的時候,讓他的精神一瞬間輕鬆起來。
「真是一種令人討厭的液體啊。」他笑了笑,「其實真的沒那麼好喝。」
可他又喝了一口,不光喝完了第一罐,而且還打開了第二罐。
酒的確沒那麼好喝,所以並非所有的人都喜歡喝酒。
當一個人明明討厭酒精的味道,卻又忍不住喝酒、並且獨自藏起來偷偷喝酒的時候,那麼他一定是個有故事的人。
因為喜歡的只是喝酒時的感受,酒精會讓思維變得吃頓,情感也會麻木,所有不好的情感都會麻木。
一個人有了三分醉意,就會忘記酒很難喝這件事。一個人要是連正在做的事都會忘記,那麼他還有什麼是忘不掉的呢。
所以天底下實在沒有比這更便宜的事情了。
所以這樣看來,喝酒未必是一件壞事。
但是當一個人獨自喝酒的時候,最好偷偷藏起來,否則很容易被別人看見醉酒後狼狽的樣子。只有酒鬼才會把一塌糊塗的樣子展露給別人,而我們需要的是清醒以後,繼續在人世間裝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