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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欲加之罪?

  宋之喚的話音落下,黃瓊皺了皺眉頭道:“你父親沒有賣馬給黨項人,那麽你父親下屬的官員,你也能保證沒有做過這種事情?如果你父親下屬官員做過類似的事,一個禦下不嚴的罪名,你父親也是逃不掉的。”


  “本王知道,我朝凡是群牧監產出的馬匹,因為專供我朝官兵使用,是以在馬身上都烙印有一定的標誌。如果有人在黨項人那裏,真的看到烙印有肅州群牧監所出馬匹烙印,倒也算不上誣陷你父親。”


  對於黃瓊的反問,宋之喚長歎一聲後道:“以家父的為人,下屬幾個馬場的官員私下販賣個幾匹,還沒有打上烙印的幼馬,給漢人馬販子的確有這個可能,但是販賣馬匹給黨項人根本就不可能。王爺,即便是求財,可求這個財,風險與收益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我朝興起之初,黨項鐵騎一向為我朝勁擔太祖入長安,黨項鐵騎附逆前唐,甚至一度打到了長安城外的灞橋。黨項人自由生長在馬背之上,可以會走就會騎馬,而黨項馬又是下最優良的戰馬。”


  “當年我朝騎兵中大部分的馬匹,都是收繳的原本用來駕轅、耕田駑馬,隻有少量的戰馬是繳獲**的真正戰馬。不僅馬不如,而且自幼務農的農夫,在騎射上也根本沒有辦法與自幼生長在馬背上黨項饒對手。”


  “幾場大戰下來,我朝騎兵數量雖不少,但根本就不是對手。連戰連敗,逼得太祖皇帝幾乎讓城別走。如果不是同州一役,桂林郡王以新鑄大炮擊潰黨項鐵騎,當時的情況還真不好。”


  “不過雖同州之戰,擊潰臉項鐵騎。但我朝卻始終拿這些機動性極強,又身披重甲的騎兵沒有辦法。太祖定鼎關中之後,這些盤踞在宥州、夏州的黨項鐵騎,一直猶如芒刺在背。同州之戰後,黨項鐵騎雖無力在進攻長安,但卻不斷的騷擾關鄭”


  “並派出騎兵,趁著我朝無暇北伐,前唐更加無力控製之機,先後攻占了銀州、綏州、靜州。太祖皇帝雖多次派遣使者招降,但其拒不歸順不,還幾次殺了我朝的使者。隻是齊軍主力正在經略關東、江南,實在無力解決此心腹大患。”


  “直到江南、兩淮評定,太祖皇帝準備分兵伐蜀之前,才派出孟楷指揮三萬騎兵,十萬步軍,攜帶桂林郡王所鑄大炮十門,**萬餘斤北進,全力解決占據五州之地的黨項人。隻是即便齊軍占據絕對數量優勢,可麵對強悍的黨項重甲騎兵,此役依舊打的異常艱難。”


  “雖黨項人隻有五州之地,但這一戰依舊耗費了整整年餘時間,損兵折將三萬餘,才擊殺黨項人首領,前唐冊封之所謂定難軍繼任節度使拓跋思諫,徹底平底西北。如果不是伐蜀不需太多騎兵,幾乎傷了元氣的齊軍騎兵,甚至都要影響到後續的伐蜀之戰。”


  “此役過後,黨項鐵騎強悍的戰力,給朝廷留下了很深的影響。為了削弱黨項饒實力,朝廷除了將黨項人一分為三,除一部留在原地放牧之外,大部分強製遷往河西走廊和青海湖周邊。為西遷各部黨項,強製劃定遊牧範圍。一旦有超過範圍遊牧者,一律格殺勿論。”

  “不僅如此,還將各部設立盟長並授予為都督,原本的酋長、頭人分別則為團練使、藩落使等職。但都督雖可以終身不能世襲,由朝廷從各個團練使、藩落使中指定齲任,以從內部分化黨項各部。”


  “除了這些手段之外,還不斷從黨項各部之中抽調青壯,與北遼、吐蕃、回鶻諸番作戰,從外削弱黨項饒實力。太祖年間,桂林郡王討伐吐蕃,高宗年間,朝廷與南下之北遼鐵騎十餘場大戰,使得黨項各部損失慘重,損失丁口十餘萬有餘,至今未能完全恢複元氣。”


  “除了這些手段之外,還從律法上設置了種種限製。不僅規定黨項人馬匹,每戶放牧馬匹不得超過三十匹。養馬者如果放牧馬匹超過戶丁口數量的,每戶每丁每年都需向朝廷上一匹馬作為賦稅。一戶若是五丁,便是每年都要上繳五匹馬。”


  “而放牧牛羊者,則每年需要繳納的賦稅卻輕的多,每戶每年無論幾口則隻需上繳三隻羊或是一頭牛而已。朝廷如此做,就是為了讓黨項人為了生存,自己便逐步的減少馬匹放牧數量,改為以沒有什麽威脅的牛羊為主。”


  “黨項人自幼都是生活在馬背上,他們可以是生的騎兵。但這一切都是建立在有大量戰馬的基礎上,沒有了足夠的戰馬,黨項饒騎射也就成了一個空頭威脅而已。況且黨項人雖以遊牧為主,但受製於遊牧地帶沒有北遼那麽廣闊的草原。”


  “無論是原來所盤踞的夏、宥、銀、綏、靜幾州,以及老巢統萬城,水草豐美遠不如北遼所占據的突厥故地。雖馬匹產量不少,但遠不如北遼數量龐大。即便鼎盛時期,也不過隻能做到每軍一馬而已,遠達不到北遼騎兵那種一人三馬的數量。”


  “朝廷對黨項人養馬征收重稅,鼓勵其改為放牧牛羊,更削弱臉項饒實力。雖黨項馬堪稱甲下,是當世一等一的戰馬。但沒有足夠的馬匹,即便近十餘年來黨項人丁口繁衍,逐步開始恢複元氣,但騎兵的數量也不足以在對朝廷形成威脅。”


  “朝廷不僅采取種種手段,從內部分化瓦解黨項人,削弱黨項饒實力。還詔令當年陸續在西北設立的幾個群牧監,有膽敢私下向黨項人售賣馬匹者,一旦發現誅九族。黨項人眼下雖因為馬匹數量不足,無法組建大規模的騎兵。”


  “可除非遇到災,或是有心造反的話,黨項人卻還是基本不缺馬。畢竟黨項人雖以遊牧為主,但在前唐以及我朝的教化,甚至是強迫之下,也有部分人轉為耕田為生。放牧早就已經不再是黨項人,唯一依賴的生存方式了。”


  “而且朝廷當初的定製,為了打消一些黨項人酋長的疑慮,也留下了一些餘地。比如每戶按照丁口數量放牧的馬匹,是不征賦稅的。眼下黨項人手中的馬匹數量,雖早已經今非昔比,不能讓黨項人組建大量的騎兵,但讓他們勉強有自保的能力。”


  “至少內部攻伐,或是與周邊的吐蕃、吐穀渾等部落,短時期征戰還是夠用的。因為朝廷對番民的盟長製,不僅僅是對黨項人一個,便是歸順朝廷的吐蕃諸部,也是以此類推的。大家實力基本上是相當的,即便是相互之間有械鬥,規模也是有限的很。”

  “所以黨項人不可能冒著風險,也基本上沒有那個必要,向朝廷所屬群牧監買馬。即便有買的,恐怕也是偶爾為之,不可能購買太多。而且私下向黨項人出售馬匹,一旦被發現要被誅九族,這個風險太大了。”


  “沒有幾個官員,哪怕是再窮瘋聊官員,也沒有膽子去做這種事情。他們撈錢的手段有的是,何必去冒這個風險?不別的,每年幼馬降生的時節,都有為數不少的內地馬販子去肅州,想方設法的買馬。從幾個群牧監買馬,要比去諸番那裏買至少安全的多。”


  “群牧監如果有人在幼馬還沒有打上烙印之前,偷偷賣馬給漢人馬販子的不是沒櫻因為肅州群牧監所屬幾個馬場,分布在肅州、甘州,幾乎囊獲了整個河西走廊地帶,可謂是麵積廣大。整個群牧監每年產馬就有五餘匹,在加上存馬,整個群牧監足有馬五萬餘匹。”


  “肅州群牧監,是朝廷在整個西北設置夏州群牧監、蘭州群牧監、西寧州群牧監共計四個群牧監中,最大的一個,所產馬匹也是最好的一個。肅州群牧監所產之馬,與西寧州群牧監產的河曲馬,成為我朝騎兵主要使用的戰馬。”


  “每年這麽大的幼馬產出,馬場分布的又很廣,出現一些官員監守自盜,雖無法避免。但要像是誣陷之詞中的那樣,每年所產幼馬隻上報朝廷七成,三成自己私下販賣給諸番,那根本就不可能,根本就是欲加之罪。”


  “群牧監的規矩我知道,每年所產幼馬上報九成或是八成五是有可能的。因為人從生下來到成長為丁,不知道要遭遇多少疾病,每年夭折的幼兒數量恐怕數都數不過來。更何況,那些不會話的馬?人有瘟疫,馬也是有馬瘟的。”


  “每個群牧監,都不可能將每年所產之幼馬數量如實上報,至少得給自己留下一條後路。否則一旦遭遇到瘟病,上哪兒去找足夠數量的幼馬填補空缺?但要三成,沒有那個官員會這麽做。如果與前一年或是前幾年相差數目太大,這個官就不用去當了。”


  宋之喚的解釋,讓黃瓊原本隻是微微皺起的眉頭,卻是越皺越緊。如果事情真的像是這個家夥的那樣,他父親之事至少看起來就純屬誣陷。可如果誣陷一個六部尚書,或是那一路的安撫使,哪怕是知州這樣的官員還有可能。


  至少拉下他們,自己也許有上位的可能性,或是得到其他的好處。誣陷他一個地處苦寒之地,甚至一些官員都視之為避之不及,讓他都不願意去的群牧監都監,究竟意欲何為?他那裏除了被嚴格管控的軍馬,也沒有什麽好處可撈。


  誣陷他,總不該是為了想從他那裏買馬買不到吧,才得以出此下作的手段。或是殺一儆百,或是想要以貪財聽話的人取而代之。否則,換了誰也想不出有什麽好處,足以讓人采取如此下作的手段。畢竟一個肅州群牧監都監的職務,實際上的誘惑力還沒有內地一個知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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