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回 回程

  趙斌想得很周到,出來兩層洋樓外,他還在外圍加了鐵欄杆。


  欄杆可成院子,院子裏種了一棵葡萄架,旁邊是棵荔枝樹,兩者都是恒瀟瀟愛吃的水果。


  一隻沙子堆成的狗,看不出相貌,與一隻貓咪,相依偎而眠。


  屋子很明顯是在鄉下,有山有水有樹林,清晨鳥語花香,傍晚彩霞滿空。


  想看日出,就早起爬個山吧!還能鍛煉身體。


  隻是看著,都能想像眼前美景,多麽的妙不可言。


  是恒瀟瀟喜歡的風格,因此沒有古堡的驚豔,她依然滿心滿眼,想擁有這田園生活。


  “搞定了,不許再糾纏我媳婦了,聽見沒?”這話是明進對外國哥哥的。


  哥哥卻是伸出食指,搖了搖:“no,no,no,這是不完美作品,還需要再加一筆。”


  嗯?三人疑惑,明明已經大功告成了,還要再加啥?


  卻見哥哥抬腳就踩,花了七八個時堆積而成的田園屋,毀於一旦。


  “啊!!!”恒瀟瀟眼睜睜看著,反應不及,想哭了都,她是不明白,為啥外國人都喜歡造?

  哥哥解釋道:這就是所謂的不完美,殘缺的致命美。一幅好的作品能讓你驚豔一時,卻無法記住一輩子,但若是將它破壞,徹底破壞,那麽你的怨念,將跟隨你一生,至死不會忘卻,甚至是千年以後,投胎轉世,依然帶著那股強大怨念,重生?

  恒瀟瀟:……


  明進:……


  趙斌:……


  記得他們三是飄著回房的,愣是沒敢繼續跟外國哥哥聊下去。


  她覺得,藝術家身上,多多少少會有一股氣…


  明進道:傻氣,正常都沒有的傻氣。


  趙斌補刀:不過神經質一枚,那麽委婉做甚。


  “對了,你那女朋友哪去了?”一都沒見著冉優了。


  “畏罪潛逃了。”


  “哈?”蝦米?

  “難道你沒發現嗎?”


  “發現什麽?”


  趙斌閉嘴了,沒發現就算了,還是少兩句,省的一會挨揍。


  其實那森林古堡就是冉優踩壞的,她知道恒瀟瀟喜歡,然後她就把它踩沒了,完了自己跑路。


  沒辦法,誰讓她非要口嗨,得罪家子氣的冉優。


  不過趙斌沒打算放過她,你既然招惹,又何必怕,跑那麽快呢?跑了就找不到你了嗎?真…


  就算再怎麽不情願,再怎麽不願意,到了回家的點,也還是要回家的。


  一上車,她就悶悶不樂了。


  趙斌勸道:“想出來玩大把時間,下次事先準備準備,我帶你去埃及看金字塔。”


  “哦…”依舊悶悶不樂,金字塔似乎不能刺激她的高興細胞。


  明進知道她是為啥不開心,也不戳破,就那麽裝著,閉口不言。


  恒瀟瀟才不是因為沒盡興不開心的,她隻是不想回去,不想回藍州,不想見恒源,不想再被糾纏。


  這次臨時提出出遊,也是為了躲避恒源,想著安穩幾是幾,也真的是隻能幾。


  事實再一次證明,該來的暴風雨隻會遲到,不會缺席,躲避永遠沒有出頭之日。


  恒源,她太了解了,一旦他決定的事,就絕不會放棄,他會跟你糾纏,不死不休的。


  想到這,她的精神更頹廢了,窩在明進懷裏,連呆毛聳拉了。


  抱著她,不發一言,他心中已有思量,回去以後馬上行動,隻不過不能讓懷裏的丫頭知道,不然一準要炸毛的。


  抬手,一巴掌呼在趙斌的頭上,視線一閃,下意識踩刹車,一聲巨響,劃破黑夜。


  回頭,怒道:“你幹啥?這樣很危險的!”


  “切!報複你啊。”早死早超生,三人一起,還能有個伴。


  “我又怎麽招你了!”


  “要不是你上次開個勞斯萊斯跑村裏,我現在又怎麽會成為眾矢之的,被人戳脊梁骨。”


  “我還以為多大的事呢,屁大點…”回身,繼續開車。“我還不是為了給你撐場麵,好讓那些看不起你的人,都對你刮目相看,敬佩投地啊!”


  若不是明進在車上,怕傷著他,恒瀟瀟這會真的打算跟趙斌同歸於盡,一車兩命的。


  雖然他這是無心之舉,但卻著實為恒瀟瀟帶來了大的麻煩,那種被吸血鬼看到純粹新鮮血液,從而被盯上的狩獵既視福

  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工作,現在自己窮的叮當響,若不是靠著白吃白喝老師的,恐怕早就餓死街頭了。


  恒瀟瀟可不允許自己成為米蟲,所以她必須盡快搞定工作的事。


  雖然即使工作了,但工資依舊貼補不到家用上家,明進不收,死都不收啊。


  這次找工作就飛速的快了,她看到街頭這廣告貼在電線杆上,果斷記下地址,火速趕往應聘地點,然而到了之後才發現是個發傳單的…


  再看看廣告上的介紹——精英精英,招聘精英,下的廚房,上的廳堂,左能武墨,右能打拳,中間最好再加個跑腿的勁!免費幫減肥,瘦身,塑形!隻要你敢來,老子就敢用。


  所以,寫廣告的老兄,您老真特麽是個人才啊!


  沒打算磨嘰,轉身就要走人,領頭人拉住,洗腦道:“找到工作沒?還沒吧,沒找到你也不能病急亂投醫啊,這事得慢慢來,這年頭工資高,活輕鬆的工作,真不是那麽好找的。所以我的介意是,先在我做著,每工作七個時,月工資三千,雖然不包吃住,但好歹還有17個時自由使用,足夠你慢慢找工作了。”


  不是恒瀟瀟經不起誇,而是她真的覺得這個領頭饒話好有道理!三千的工資,餓不死的人,主要自由,還能兼職!

  當即拍拍大腿,同意了!


  領頭人舒口氣,可算是把一個姑娘留下了不是,發傳單這玩意除了暑假工,其它還真不好找人來做,基本都是眼高手低,看不上這份工作,覺得幹這玩意,丟人一等。


  事後恒瀟瀟道:什麽玩意?低人一等?自己不偷不搶,靠雙手吃飯,怎麽就低人一等了?都是打工狗,誰還看不起誰。老板又怎麽樣?還不是要招工人,要巴結顧客。


  生活從來都是一個圈,就算是農民工,那也從來不是最低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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