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回 死亡2

  2018年,2月20號深夜,山林市河北橋頭,發生一起貨車司機酒駕肇事案件,司機逃逸。


  車內,一男一女,當場死亡,車後備箱處,另有一名男童,發現時間較晚,離油箱太近,燒成了焦炭,麵部不可查證。


  那是恒溪啊,恒溪為什麽會在後備箱裏?車子起火了,他為什麽不跑,不求救?

  眼淚吧唧吧唧又開始往下掉了,模糊了視線,打濕了鍵盤。


  2月21日上午,多方查證,死者為東河水橋鎮人士,恒漫漫,其丈夫為程言,車真正主人。


  程言來到,認屍恒漫漫,另一具男屍,不曾見過。


  下午,通知家屬,確認其身份,送往火葬場。


  恒瀟瀟是22號送葬的。


  22日,警方連夜逮捕肇事司機,在澤東機場抓獲,身攜假身份證與護照,準備出國。


  酒駕司機譚鬥淳,高齡48,一直都是以開大貨車為生,一生碌碌無為,無財無人,直到40歲高齡,才與另一位38歲離異女士結合,隔年孕育有一子。


  譚鬥淳的初次口供:因孩子是高齡所產,因此帶有先性的心髒病,每年的心髒維護費用,都是價,如今房車都賣,一無所有,再拿不出高昂的護理費,一時鬱悶之下,想不開,出貨前飲了一瓶白酒,造成了路上的車禍慘案。


  根據第一次的口供,這本該是一件普普通通的酒駕車禍案,當就可以結案的,然而口供不過兩,他就叫嚷著冤枉,自己不是主謀者,要翻供。


  2018年,2月27日,第二次口供:在他為高昂護理費愁心時,一名男子找上了他。那男子名叫卓心,一來便給了他十萬塊錢,目的很明確,讓他幫忙撞一個人,恒漫漫,事成後還有五十萬,更承諾能送他出國,不必受法律製裁。


  這也是為什麽譚鬥淳能精準的在橋頭那人煙稀少的地方,碰上恒漫漫的車,一擊必死,還少有人經過。卓心提供的恒漫漫行蹤。


  而卓心之所知道恒漫漫的行蹤,則是因為他與程言是摯友,穿一條褲子長大的那種好友。


  其證據便是卓心來找自己幫忙時,留心眼錄下的一段錄音,鐵證!


  2月28號,警方火速前往卓心家,將他拘留控製,而他的證詞就比較叼了——看那個賤人不爽,已經很久了,宰了她,也是屬於自然發展,沒什麽動機可言。

  這般理由,自然不能成為結案的理由,因此卓心現在看守所,留待案情後續調查。


  期間,恒溪的身份成謎,直到車內的項鏈被找到,看到了瀟與溪,再結合之前恒家人所報案,恒溪失蹤,這麽一看,似乎就明朗了許多。


  偷偷調取了恒勝景的DNA來驗,在結果確認後才告訴恒家人,燒焦的男童是恒溪,同時從通訊公司調取恒瀟瀟的手機號,召喚來警局。


  案件到這裏就暫時止步了,後續詳情,還得慢慢調查才校

  將電腦轉回去,神情沉思。


  “看完了?了解了?”


  “那個男人是誰?”


  “嗯?”倒是沒想到她會發問,還問得這麽一針見血,直擊問題關鍵點。


  “嗯,還在調查當鄭”


  “能查出他的身份嗎?他與恒漫漫的關係,以及為何坐在駕駛位上?”


  “這…當然是能查出來的,隻不過需要時間罷了。”


  “多久,半年,或者一年?”又或者一輩子?


  “這位女士,你問得問題,有些抽象,我,目前沒辦法馬上回答,要不,你先回去等著,等結案了,我再通知?”閻警官好言好語勸道。


  “結案?卓心的嘴撬不開,你們就想結案了?如何結?一個男的去妒忌一個女的,雇凶殺人,車裏一個孩爬進去玩了,受了無妄之災?”恒瀟瀟的神情冰冷,語氣嘲諷,似是半點沒把對麵的警官,當警官。


  閻警官的好脾氣也是有上限的,被一個丫頭這般咄咄逼人,也是微微有些冒火,雙手環胸,聲腔冷冷回道:“這樣,也不是不可以啊,反正確認了卓心雇凶殺人,執行者也找到了,至於恒溪,孩貪玩鑽進後備箱,完全可以接受的理由,有何不可?”


  雙手拍桌,怒起,一雙大眼睛瞪著他,仿佛下一秒就要噴火。


  冷冷回瞪,他一個高級警官還能被個姑娘嚇唬了?


  顯然不能,恒瀟瀟怒氣而出警局,靠別人不靠譜,那不如靠自己,無論如何,他她都要弄清恒溪之死!

  閻警官鬆了一口氣,要是恒瀟瀟再這麽咄咄逼人下去,他不確定自己還能不能這麽淡定自如。


  腦海中憶起恒勝景夫婦對他的話——“警官,不管是恒溪還是恒漫漫,都不要再追查死因了。”


  當時他的驚訝程度,可是一點不亞於恒瀟瀟的,一夕之間死了一雙兒女,現在居然要求警方不調查?

  “死都死了,不讓早點讓他們入土為安吧,調查那麽對又有何用,人又活不過來了,反而會惹來更多非議罷了。”


  “這…”


  “得饒人處且饒人,就這樣算了吧,他們安生,你們也安生,我們更安生。”


  “好吧。”


  所謂民不報,官不究,就是這麽個道理了。恒勝景夫婦是最大受害人,卻能這般大度的將事件一筆帶過,他們又何必去費力不討好呢?

  因此,這件酒駕車禍案,不多日就可以結案了,至於卓心交不交代殺人動力,早已不重要,掌握了他雇凶殺饒鐵證即可。


  恒瀟瀟回到家,已是夜晚時分,門剛一開,明進一個熊抱而來,差點沒把她撞後仰摔。


  “老師…”抱得有點緊,她有些難受。


  “你去哪了?怎麽不帶手機,我想找你,都不知道往哪邊跑。”明進沙啞得聲音飄出。可以感受,他一個白有多著急。


  “我,出門太急,忘了。”


  昨晚那個電話太突然,突然到她鞋子沒換,睡衣沒換,就那樣急慌急忙的出門,連手機也忘了。


  在確認對方體溫後,緩緩鬆開手,抬起身,定睛看一眼狼狽不堪的恒瀟瀟,連忙拉她進屋,去浴室,放水洗澡。


  頭發亂糟糟,臉蛋髒兮兮,睡衣也因為一路狂奔而刮破了幾處。


  寒冬臘月的,穿著拖鞋睡衣睡褲,不意外的手腳凍冰涼,甚至剛剛擁抱她,都覺寒風入骨。


  給她找來換洗衣物,強製命令道:“先洗澡,去去身上寒氣,有什麽事,等會再。”


  “嗯。”臉一皺,乖巧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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