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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味道還行吧

  好了沒?饞死我了!


  沈瑞雪餓得受不了了,食慾已經完全被菜的香氣調動起來。


  這時,趙豐年不緊不慢往鍋里倒了少許的水,再撒些切好的大蒜葉,然後兔肉火鍋搞定了。


  「這麼好的菜,得喝上二兩。」


  趙豐年說著,端來一小罈子米酒倒上兩小碗。


  幹嘛,趁卜嬸不在,這傢伙想把我灌醉,然後趁機下手嗎?


  想都別想!


  沈瑞雪白了趙豐年一眼,為自己盛了一碗飯吃起來。


  「好,你吃飯,我喝酒。」


  這時,沈瑞雪把筷子伸到鍋里夾了一塊金燦燦的兔肉放到嘴邊吹了幾下,然後有些迫不及待地放進嘴裡嚼一下。


  哇塞!濃郁的肉香在口腔里炸開,油而不膩,好吃到味蕾直打顫。


  哎呀,自己剛才煮的那一鍋蘿蔔簡直就是豬食,明天餵豬得了。


  沈瑞雪幾筷子就把一碗飯給吃光了,露出一副狼吞虎咽的樣子來。


  「味道怎麼樣?」


  趙豐年一邊品酒,一邊欣賞美女支書的饞相,覺得這一刻的小日子過得特別舒坦,特別愜意!


  「能吃。」


  沈瑞雪淡淡地說,又給自己盛了一小碗飯,她平時每餐只吃一碗飯的,今晚卻破例多吃了一碗,這野兔肉火鍋不僅僅是能吃,簡直就是人間美味呀!


  沈瑞雪把飯吃飽了,但還想吃肉,於是把趙豐年給她倒上的米酒端過來喝了一小口。


  「趙豐年,你真沒偷看我的手機相冊吧?」


  一口酒下肚,沈瑞雪膽子變大了,開門見山地問道。


  「手機相冊?沒有呀!」


  趙豐年認真地說,把酒碗端起來,說:「來,沈支書,我敬你一口,我干你隨意。」


  沈瑞雪狐疑地盯著趙豐年看,端起酒碗來問:「真沒有?」


  「當然沒有。」


  說罷,趙豐年把碗里的酒一飲而盡。


  雖然趙豐年說沒有,但是沈瑞雪還是不放心,那私照和視頻如果被這傢伙看到了,今晚她就危險了,別看他現在裝模作樣的,說不定心裡早就盤算著怎樣弄她了,所以喝酒才喝得這麼痛快、豪爽。


  沈瑞雪越想越害怕,也一口把自己碗里的酒喝乾了。


  酒能壯膽,如果趙豐年要霸王硬上弓,她拚命也要保住自己的清白之身!

  這時,趙豐年又給兩人的碗倒滿酒。


  「趙豐年,你想當這個村長嗎?」


  沈瑞雪有些醉意,媚眼半閉,小臉紅潤起來。


  「想呀!」


  「五萬塊錢籌到了?」


  「沒有。」


  「今天我在鎮上遇到代榮光了,他去農商銀行用小商店抵押貸款,估計明天就能借到錢。」


  「五萬塊錢姓代的還用去銀行借,看來他也只是一隻紙老虎。」


  「代榮光在家裡開了個賭場,估計錢都放高利貸借給村民了。」


  「這些村民愚昧呀,我當上村長后,第一件事就是要禁賭。」


  「我聽卜嬸說,上屆的老村長就是因為禁賭被人下黑手打了一頓,才辭職不幹的。」


  「是代榮光乾的吧?」


  「大家都這麼猜的,但誰都沒有證據。」


  「這土惡霸還想跟我爭村長之位,真是太不要臉了。」


  沈瑞雪搖頭一笑,臉上的醉意更濃了,但在趙豐年眼裡卻更迷人了。


  火光映襯,柔美嬌羞,嫵媚入骨!


  看得趙豐年心裡燃起一團火,蠢蠢欲動,坐立不安。


  沈瑞雪捕捉到趙豐年貪婪的目光,說:「你也好不到哪裡去?」


  「我…」


  趙豐年訕訕一笑,只有把心頭的慾望強壓下去,他是特種兵,和代榮光那種土惡霸的地痞流氓要有本質的區別。


  「沈支書,其實我…」


  「趙豐年,在家裡你別叫我支書。」


  沈瑞雪擺擺手,覺得趙豐年這麼稱呼她很彆扭。


  「那我怎麼稱呼你呢?」


  「叫我名字好了。」


  趙豐年感覺沈瑞雪言語變得溫柔了,借著酒膽,戲虐地說:「我叫你媳婦,可以嗎?」


  沈瑞雪俏臉一熱,怒目圓瞪,罵道:「你別得寸進尺了!」


  「好好,我叫你名字瑞雪。」


  「沈瑞雪。」


  「好,沈瑞雪。」


  酒喝多了,沈瑞雪有些內急,站起來想下樓方便一下。


  趙豐年見她腳步晃動,身姿不穩,也站起來。


  果然,沈瑞雪剛邁開一步,腳下一個趔趄,直愣愣地向前摔倒下去…


  這時,趙豐年手腳夠快的,上前一步迅速抱向沈瑞雪的腰,


  但,很快——


  趙豐年發現自己雙手抓住了沈瑞雪胸前的那一對大白兔,柔軟細滑,渾圓堅挺,手感好極了。


  「臭流氓!」


  沈瑞雪大罵一聲,站起身子,明顯感覺到趙豐年在她胸前用力捏了幾下,怒火中燒,酒醒了幾分,站起來回過頭對趙豐年的臉上就是一巴掌扇過去。


  這次,趙豐年早有防備,快速抓住沈瑞雪的手腕,輕輕甩開,轉身跑進自己的房間。


  惹不起,我躲得起!


  沈瑞雪走下樓去,故意把樓梯踩得「咚咚」作響,以泄心中憤慨。


  趙豐年躺在草席上,聽到聲響心頭一跳一跳的,他真怕沈瑞雪把他家樓梯給踩塌了。


  一會兒,聽到沈瑞雪上樓的腳步聲,好在她走進自己的房間,就不再弄出聲響了。


  當一切靜下來,萬籟俱寂中,趙豐年躺在草席上反而睡不著了,心裡一直在回味剛才誤抓沈瑞雪面前那對柔軟的手感…


  真是正點呀,太美妙了!

  第二天,趙豐年早早醒來。


  他熱了一碗飯吃后,沒等沈瑞雪起床就扛槍上後山打獵去了。


  弄相山晨霧繚繞,灌木參天,橫倒在林中的巨大枯木上長滿了青苔。


  危險重重的原始森林,趙豐年卻如入無人之境,


  他腳踩在厚厚的腐葉上,手槍瞄準密林深處,尋找獵物。


  但,扛槍不見鳥,見鳥不扛槍!

  趙豐年在叢林里轉了近兩個小時,一頭野豬都沒看到,只看到幾隻松鼠和獼猴在樹藤上跳躍,不忍心開槍。


  這時,他走到一條清澈的溪流停下,俯身喝了幾口甘甜的溪水,精神為之一振,只可惜沒有獵物給他打,否則他一定能一槍崩死一頭野豬。


  其實,野豬是有跡可尋的,只是趙豐年已經忘記叢林打獵的技巧了。


  一個上午,趙豐年在森林裡一槍都沒機會開,耷拉著腦袋沿原路返回村子。


  回到家,趙豐年一眼就看到火爐邊圍坐有三個女人,除了阿媽和沈瑞雪,還有一個不速之客。


  她穿一套短袖緊身迷彩服,長發披肩,頸脖雪白,腿腳修長,氣質端莊優雅,兩隻白嫩的手臂放在膝蓋上,趙豐年眼睛一亮,感覺與第一次見面的印象有所不同,脫口喊道:

  「駱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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