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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1章 FireWire

  2000年剛剛開年,新年的喜氣還留有餘韻,納斯達克指數的瘋狂下跌卻讓數字、計算機、互聯網全部籠罩在一片愁雲慘淡之中。


  在這種形勢下,很多媒體和專家都開始發表一些可能五年後都覺得很愚蠢的話。


  比如《華爾街日報》就這樣報道:個人計算機已經變成了可有可無的東西。


  部分計算機公司,如捷威,甚至公開宣布,以後不再把計算機定位成公司的核心產品。


  但在這樣的情況下,喬布斯依然運用著自己卓越超前的眼光與行業嗅覺果斷的投入到了「數字設備」上來,因此除了mac系列的電腦產品之外,他迅速的召集各方面的專才組建新的團隊,為此不惜砍掉了公司內部一些與這個目標並不相符的研發項目。


  足可見,眼下的喬布斯決心已定。


  而且再次歸來的他學會了聽取別人的意見,就像事情發展的本來面目一樣,老喬沒有固執己見,蘋果沒有孤立的自己蠻幹,他們開始尋求外部力量以節省時間和成本。


  E-song在數字音樂播放器方面的投入一直都是公開的,只有產品的具體內容是絕對保密的。


  而且大家都在矽谷,圈子也都一樣,搞這玩意兒的又能有多少人,於是不用耗費特別大的力氣,喬納森·魯賓斯坦便找到了這個地方。


  這個人是當初喬布斯從NEXT帶過來的人才,是個比較精明強幹的,所以做到了蘋果公司硬體部最高主管的位置。


  當然,陳子邇對這個人是沒那麼了解的,他畢竟還沒重要到讓自己耗費無數腦細胞去回憶並記錄的程度。


  不過,既然來了,那就談談吧。


  公司所有員工回到自己的房間,魯賓斯坦眼睛賊亮賊亮的,估計是想看些什麼。


  開玩笑,陳子邇怎麼會道行這麼淺,這個播放器是高度保密的產品,就算你外人進了公司的門,也不能讓你說看兩眼就都知道的程度,這就太耿直了。


  像艾倫的設計部門,都在獨立的房間里,每個人的出入都是有嚴格限制的。外面是根本看不到的。


  所以他也沒什麼慌的,簡單說兩句,然後帶兩人進了自己的辦公室。


  坐下之後,他明知故問,「兩位應該是代表蘋果公司而來吧,不知道找我有什麼事呢?」


  「是的,你說的不錯,我們的確是代表公司而來,很高興見到你,陳先生,事實上我去年就有聽說過你,在媒體上,電視上,人們大多都在讚歎你的傳奇經歷。」


  陳子邇不明白他到底要說什麼,好吧,他想我就靜靜的看著你裝逼。


  果然,他說不下去了,揉了揉鼻子,裝作不經意的問:「陳先生,我們剛進來的時候看到這裡似乎是在慶祝,我們沒有打擾到吧?」


  陳子邇一臉無語,「你想知道什麼?」


  「不,沒什麼,只是我想如果有什麼好的事情的話,你應該不介意分享你的快樂。貴公司是產品研發取得重大進展了嗎?」


  陳子邇恍然,原來你是動這方面的心思,還繞那麼大的彎子,也就屬你能耐,嘴花花的那麼能說。


  但我看起來像弱智嘛?有什麼情況滿大街宣傳?


  心中微微鄙視之,也沒有回答他,只是問:「你們找我到底什麼事,快些說吧。」


  瞧見陳子邇不為所動,魯賓斯坦也不好再過多追問。


  「好吧,陳先生,我是受蘋果公司CEO史蒂夫喬布斯的囑咐來到這裡,目的是想要與您的公司進行與此相關的一些合作,是的,合作。」


  不出陳子邇所料,合作,可以。雖說現在E-song很小,蘋果很大,喬布斯又是一個非常霸道且強勢的領導者,有些與狼共舞的危險,但有時候與柔弱的綿羊也沒什麼好合作的。


  蘋果肯定希望從他這裡獲得什麼,不止一樣東西,他知道。當然了,熟讀《喬布斯傳》之後,他也沒少給這老傢伙添麻煩,陳子邇才不存在什麼偶像崇拜,不錯,你是天才,我內心敬佩你,可從個人感情上來說,他對此人沒有好感。


  好吧,正事談私人感情不太應該,就說公事,蘋果公司手裡有一樣技術,

  陳子邇有些興趣。


  不是說非它不可,如果沒有,當然也是能找到替代品的,開玩笑,除了極個別的技術,矽谷這樣競爭極其激烈的地方就沒有說只有你這家公司才能做出來這玩意兒。


  當然,若是E-song有了它,那就是錦上添花。


  沒錯,陳子邇心中想到的就是名為FireWire(火線)介面的東西。


  這項技術早在十幾年前蘋果就領導了一個開發聯盟在研發,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一個USB介面,火線和USB是相互競爭的關係,就像ios和安卓,蘋果手持火線,因特爾腳踩USB,兩家鬥了許多年,當然火線最後輸掉了這場競爭,蘋果慢慢放棄了它,但那是七八年之後,


  在2000年,火線已經在usb1.0和1.1的頭上拉了好多年的屎了。


  火線的內涵就是一條高速網路連接串口,主要功能是能夠快速地將視頻、圖片和音樂等數字文件從一台設備轉移到另一台設備上。


  2000年啊,先不說從網路上下載一首歌的速度。就是下載好了,往移動設備里轉移的速度也是很慢的,想象一下我們從電腦里把一些大文件轉移到U盤裡,等待了多久?


  上古時代,1000首歌絕對是大型文件。


  這會兒,其他公司的播放器產品,一張CD里的歌曲從電腦轉移到播放器需要5分鐘,而使用火線技術,10秒鐘。


  還只是一張CD,十來首歌。


  這就是區別。


  其實受限於音樂播放器必須外接pc這樣的設備才能傳輸數字信息與文件,所以介面一直都是比較重要的技術與零部件,如果沒有火線,E-song必然只能選擇因特爾的USB1.1介面。


  這是個讓陳子邇覺得噁心的地方,就是沒有達到完美的感覺。


  要知道火線是第一代ipod如此出眾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處在99年末00年初這樣的時間節點,法德爾能想到的就只有usb1.1,它的最快傳輸速度不過12mb/s,而火線呢?400mb-1gb/s,只從數字就能看出兩者的巨大差距。


  雖然因特爾微軟飛利浦等公司聯盟一直在主推usb2.0,大家都在等,各方消息都說快了快了,可非內部人士誰也不知道,陳子邇也不知道,他這個重生者總不能什麼都記得吧?

  甚至不是他提到火線,然後法德爾好好給他講了火線和usb他自己都不明白這其中的聯繫,所以他的腦袋裡根本沒有usb2.0究竟是哪年哪月推出這樣的信息。


  他只記得,ipod在2001年底推出,火線的傳輸速率是一個大賣點。


  當然如果使用這項技術E-song還需要思考怎麼樣同配備windows系統的電腦兼容起來,這是最大的一個問題,最早ipod的火線是不可以在蘋果之外的電腦上使用的,因為macos與windows的競爭傳統,使得老喬一開始拒絕讓ipod與windows兼容,好在他沒像年輕時候那麼固執。


  喬布斯在這個選擇上的『愚蠢』沒堅持多久,蘋果很快也讓ipod能與裝了windows系統的電腦握手言和了。


  考慮到這時候windows的市場佔有率是絕對優勢的,陳子邇又沒有『蘋果基因』,他才沒必要去堅持什麼必須只有mac電腦才能連接上ipod這種莫名其妙的生態統一,他就是把windows系統作為主要考慮對象的。


  只是憑藉E-song好像並不能一下子做到那麼多東西,技術力量達不到,新產品也不能推遲太久。


  可他剛剛說的不是……合作么?


  應該沒有聽錯,是合作,那合作就要共贏啊,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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