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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金家村的酒鬼叔叔!

  對白小葵,周安可以說是甚是想念。


  男人嘛!周安是個男人!

  而白小葵是周安唯一的女人,不想她想誰,都快想死了。


  岸邊,一眾人都在靜靜的等待著,小貴子整個人都充滿了陰柔之感,雖然年紀不大,卻充滿了陰森森的感覺。


  白小葵帶來的人,都是在她這半個月在越州提拔的密偵衛親信。


  他們並不知道白小葵來這裡是見誰,但剛剛他們都看到了,白小葵在船上跪下對那藍衣人見禮,所以他們能猜。


  東廠內部,能讓白小葵行如此大禮的,也只有一人了。


  白小葵可是正一品!

  所以,那人只能是周安。


  他們猜到了周安的身份,自然也能猜到,這青衣小廝是太監,是周安的心腹。


  因此對小貴子,他們也是頗為恭敬的,甚至都不敢主動搭話。


  河岸上很安靜。


  他們都看到了,藍衣公子鑽入了烏篷中,緊接著,白小葵也鑽了進去,也不知道是要密聊什麼,可能是覺得太陽太曬,所以去裡面說話。


  許久許久。


  微風吹拂,河面上波紋蕩漾,船兒隨波飄蕩,起起伏伏。


  足足一個多時辰。


  白小葵與周安才從烏篷里又鑽出來,兩人又說了一句話,白小葵便與周安作別,騰身飛向岸邊,緊接著,小貴子以輕功回到了船上。


  周安對岸邊了白小葵揮了揮手。


  白小葵帶人離去。


  已經跟白小葵說了要見凈土聖母,白小葵會聯絡,而在這期間,周安還有其他事要辦,因此不與白小葵一同走。


  一日後。


  三月初四。


  下午。


  越州西北偏遠之地,小竹縣,金家村。


  一個只有上百戶人口的小村落,村民都是獵戶,因為多姓金,所以叫金家村,不過也有外姓人居住在這裡,有的已經生活了上百年,都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


  整個東乾,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不計其數。


  其中叫金家村的,每個州都有。


  都普普通通,沒什麼特別的。


  太陽偏西,天氣稍微涼快了不少。


  金家村東頭,樹蔭下,一個面容消瘦披頭散髮的年輕人靠著大樹,正在喝酒,他看起來像是一個乞丐,衣衫破爛,滿臉鬍子拉碴,看起來很是邋遢。


  啪!

  石子打過來。


  卻沒打中邋遢中年人,打在樹上彈飛了出去。


  邋遢中年人扭頭望了一眼,又收回目光,拿起酒罈子,又喝了一口。


  一醉解千愁!


  只是幾個小孩子,躲在不遠處的另一顆大樹後面,正嘀嘀咕咕的說什麼,還向邋遢中年人丟石頭。


  他們都是村裡的孩子,小的五六歲,年長的也不過八九歲。


  雖然穿的髒兮兮的,但至少有的穿,而且看起來沒有挨餓。這年頭,窮苦人太多,餓死的不計其數,但主要是靠天吃飯的農民,獵戶過的則稍好一些,只要山還在,基本就餓不死。


  在金家村,男孩子只要稍微大一些,九歲十歲,就得上山了,不能跟大人去獵殺野獸,下套子,布置陷阱,抓抓小動物,或者挖野菜,還是可以的。


  而等到了十一二歲,基本就能跟大人一起去狩獵了。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


  因此在這個季節,村裡白天的時候是看不到大孩子的,都是小孩子在跑來跑去,調皮搗蛋。


  啪!

  又一顆石頭打過來。


  這次打准了,眼看著就要打到邋遢中年人的頭了。


  邋遢中年人舉起酒罈子擋了一下,因為是小孩子丟的石頭,也沒什麼力,直接就被擋住,彈飛了!

  「看看看,你們看,我就說嘛,他能擋住了……我就說,他會功夫。」一個年約七八歲,虎頭虎腦的男孩子興奮的對小夥伴道。


  「這算什麼……」


  「碰巧的吧,我也能……」


  「這算什麼功夫?」


  幾個小夥伴都不相信。


  「你們!你們!」小男孩被說的臉色漲紅,可急了,「你們不信,跟我來……」


  在這個小男孩的帶領下,一群小孩子從樹后跑出來。


  「酒鬼叔叔,您是不是會功夫?」


  「酒鬼叔叔,你就給我們表演一下嗎?」


  「我爹都說過,你不是一般人,去年那頭五百斤的野豬,要不是因為你,都抓不住……」


  「酒櫃叔叔,你就讓我們看看嘛!」


  一群小孩子圍著邋遢中年人鬧。


  邋遢中年人很沉默,提著酒罈子歪坐在那,醉醺醺的。


  五年前,金家村獵戶金二寶在打獵回來的路上,在河邊發現了重傷要死的男人,本以為是屍體,沒想到還活著。


  並未發生什麼,獵戶救人回家,男人與獵戶女兒相愛的愛情故事。


  金二寶家沒有閨女,就有三個兒子。


  男人被救活了,因為擔心是逃犯,怕被牽連,金家村村長還報了官,縣裡衙門來人了,轉了一圈看了一眼便走了。


  不是逃犯。


  至於到底是誰,就不重要了。


  不過聽村長的意思,說可能是江湖人,縣衙也不太願意管。


  男人自此便在金家村住下了。


  他平常沒其他愛好,就是愛喝酒,偶爾上山,總能打到獵物,打了獵物就換錢買酒。


  有時候,打到大的獵物,他都委託村裡人去賣,或者先賣給村裡人,村裡人轉手再去賣。去縣裡能賣到一兩銀子的獵物,他通常就賣個幾百文。


  夠用就行。


  轉手賣的利潤很大,所以村裡人都很喜歡他。


  有的把還把他當傻子糊弄,他也不介意。


  因為他是一個怪人,他是一個酒鬼,所以村裡的孩子都叫他酒鬼叔叔,不過村裡人也知道,他姓沈,具體叫什麼就不知道了。


  「別鬧了,二娃子你們幹嘛呢?都滾蛋……」


  一個老獵戶走過來,見到一群孩子跟邋遢中年人鬧,一陣喝罵。


  「二寶爺爺來了。」


  「快跑!」


  孩子們一鬨而散,全都撒腿跑了。


  老獵戶就是金二寶,當年正式他救了邋遢中年人,這是救命之恩,因此邋遢中年人每次從山裡回來,都會把打來的獵物分給金二寶家裡一些。


  「沈先生,孩子們鬧,都不懂事……」金二寶蹲在邋遢中年人身旁,笑呵呵的道,露出一口泛黃的牙齒。


  在金家村裡,只有少數幾個人知道,這姓沈的中年人本事可大了。


  原本也不叫他沈先生。


  因為前兩年金家村鬧過匪患,山匪下山來金家村裡打劫,那天晚上金家村死了不少人,山匪也死了不少人,金二寶親眼看到了,這沈姓男人連殺了幾個山匪。


  山匪來過後,他還單獨出了一次村,第二天早上回來的。


  之後,就再也沒鬧過山匪。


  後來聽縣裡的人說,山匪老窩讓人給滅了,都死光了,也不知道是哪個英雄好漢乾的。


  金二寶知道,是自己救下的這個男人乾的。


  他還跟村長几個人合計過這個事,決定裝作什麼都不知道,但都對沈姓男人客氣了起來,私下裡都叫他沈先生。


  邋遢男人沒搭理金二寶,他就是不太愛說話,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金二寶不以為意,都習慣了。


  「沈先生,上次跟您說的那個事兒,您覺得怎麼樣?」金二寶又湊近了有些,笑呵呵的道:「王寡婦跟你年紀也差不了多少,男人都死了一年了,怪困難的。」


  邋遢男人不吭聲,繼續喝酒。


  「王寡婦長得可不賴,就是稍微胖了點,但人勤快啊,會伺候人,到時候讓再讓她給您生個大胖小子……」


  金二寶這是在說親呢。


  邋遢男人雖然身體不太好,但會打獵,從不失手。


  村裡不止一個寡婦想要嫁給他。


  「算了吧,二寶叔,您費心了……」邋遢男人終於開口,看起來醉醺醺的,但還算是清醒。


  他搖了搖頭。


  沒答應。


  「唉!」金二寶嘆了口氣,拍了一下邋遢男人的肩膀道,「何必呢,哪有什麼過不去的坎?該放下就放下,我雖然沒讀過書,但道理還是懂的,您都在這住這麼多年了,該安穩安穩了,您說是吧?」


  邋遢男人又沒吭聲。


  「唉!」金二寶又嘆了口氣,慢慢站了起來,「那行吧,我去跟王寡婦回個話……」


  說著,他便要走。


  啪嗒嗒!啪嗒嗒!

  激烈的馬蹄聲驟然響起。


  村外土道上,兩匹馬疾馳而來,速度極快。


  前面的棗紅色高頭大馬上,是一戴著斗笠的藍衣公子,後面一匹白馬,馱著一個青衣小廝。


  金二寶扭頭看,臉色微微一變。


  金家村是很少來外人的,他倒也沒想其他的。


  邋遢男人也抬頭看去,醉醺醺的模樣,倒是沒什麼特殊反應。


  興許是過路的。


  「吁!!」


  兩人騎馬而來,卻剛好在村東頭的大樹不遠處拉住了韁繩,停下了。


  而後便見那藍衣公子從懷裡抽出一張畫像,展開看了看……他看了畫像,便看向了大樹下靠坐著的邋遢男人!


  收了畫像。


  兩人下馬,牽著馬向大樹下徑直走去。


  本很平靜的邋遢男人眼神劇烈變化,瞳孔猛的一縮,他不是傻子,當然看得出來……這兩人是奔著他來的!

  「二寶叔,你快走!」邋遢男人壓低聲音快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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