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第九十四片龍鱗(二)
第九十四片龍鱗(二)
燕宵從小就沒媽, 這個沒媽就是字面意義上的沒媽,因為他爸是個風流成性的浪蕩公子,萬花叢中過是片葉不沾身, 唯一一次動了真心,就是對燕宵親媽,結果親媽意外懷孕, 生燕宵的時候難產, 燕宵是活了, 但是媽沒了,因此從小到大他就是家裡管家保姆帶大的, 他爸呢,雖然很疼他, 也很愛他媽, 但浪子嘛, 別指望他真的能回頭,更別說能讓他回頭的那個人已經不在了,所以打小,燕宵就見慣了在他爸身邊來來去去的女人們。
他爸基本不會把女人帶到他面前找存在感, 奈何有的時候, 像是當年那樣真心一動的時刻也不是沒有, 就比如說燕宵五歲的時候, 他爸終於結了第一次婚, 帶回來一個跟他年紀相仿的女人, 燕宵當時還跟很多小孩兒一樣, 很渴望母愛,對方對他又還不錯,一開始, 大家相處都是蠻愉快的。
直到一次燕宵無意中接觸到對方的手,聽到了對方要討好他及吞噬他的心聲。
把當時還五歲的燕宵差點嚇出毛病來,想想看,在最渴望母愛的年紀,好不容易遇到一個被親爸娶回來對自己又不錯的后媽,本來大家相處的很不錯,結果突然知道對方根本不是真心,而是別有所圖,臉上帶笑的時候心裡都在發苦,在琢磨著怎麼對付他,你說這是一個五歲小孩能受得了的嗎?
他爸不愧是花心浪子,在燕宵作祟下,這場婚姻僅僅維持了半年多時間便結束了,他對第一任妻子的愛也正式宣告消失,到現在燕宵都記得對方被他爸提出離婚時那不可思議的表情,似乎有種「我明明把這個孩子攻略了為什麼他卻沒有為我說一句話」的感覺。
而從這第一次婚姻過後,燕爸開始徹底放飛自我,他長得英俊又有錢,還很體貼多情,跟你好的時候那簡直就是世界上最優秀最合格的情人,為情人花錢那是眼都不眨一擲千金,所以在這之後,燕宵又有過N任后媽。
第二任后媽是個看起來非常溫柔的女人,很會做菜,很有愛心,還非常喜歡小孩子,燕宵想,這總不能還是個討厭自己的后媽吧?他當時已經七歲了,對母愛不是那麼渴望,但也仍然希望家庭美滿。
結果當然是他絕望了。
第三任后媽則是帶了個很可愛的妹妹來,后媽是沒什麼問題,雖然不喜歡燕宵還特別想要扎破燕爸的保|險|套再生一個兒子出來爭家產,但至少表面上的和氣是做到了,而且對十歲的燕宵沒什麼非分之想。
可她帶來的妹妹有問題啊!
不僅喜歡纏著燕宵,還總是用充滿孩童天真的語氣叫哥哥,不知道的還以為燕宵是她親哥呢!按理說這麼可愛乖巧的妹妹,燕宵是不會討厭的,但誰能想到她身體里住著個成年女性的靈魂!只要一想到對方身體里的靈魂可能自己都得叫奶奶,燕宵就頭!皮!發!麻!
就這樣,燕爸幾乎每隔兩三年就換一個老婆,近年來這換老婆的速度才略微降低,前不久燕爸剛娶的新老婆,比燕宵歲數還小,是個有點粉絲的小明星,長相是燕爸喜歡的類型,由於結婚頻率過高,燕爸已經不會大辦特辦婚禮,直接帶著新婚妻子出去玩一圈權當新婚旅行,想想也是,要是每次結婚都大辦特辦,他們家不用干別的,只要躺著等收份子錢發家致富就行。
這位小明星,同樣對燕宵展開了攻勢。
察覺到對方在勾搭自己時,燕宵的眼淚差點都要掉出來,他真不知道自己是做了什麼孽,要受這份罪,你說這后媽也不想想,她是他爸的女人,他怎麼可能對他爸的女人產生什麼不該有的想法?這要是被人知道,父子相爭就為一小明星,他爸的臉往哪兒擱,他的臉又往哪兒擱?
偏偏對方總是有意無意製造機會與他肢體接觸,燕宵覺得非常恐怖,他直接連家都不怎麼回,反正這麼刺激的戲碼他是不會演的。
但是你以為燕宵離開家,這些情況就能避免了嗎?
那必須不能夠啊!
從他上小學開始,特別喜歡他的女老師、愛找他玩的女同學、學校的校花、路上遇到的女孩——這些有意無意靠近他的人,全都是饞他的身子!為了他的氣運!
各種各樣的類型燕宵是都見過了,什麼小家碧玉大家閨秀,狂野的溫柔的天真的彪悍的——只有你想不到,沒有那些女人做不到,各式各樣層出不窮,燕宵是想盡了手法來護住自己的貞操,他還就不信了,他寧可當一輩子和尚,也不讓這些女人得逞!
從女人們的心理活動得知,他是這個世界難得一見的氣運之子,做什麼都順風順水,一輩子不會遇到困難挫折,燕宵覺得她們說得都不對,自從遇到這些女人,他的人生就已經充滿了坎坷艱辛,差點兒活不下去了!有再多錢又有什麼用,還不是能把他逼得去出家?渾身上下掛滿佛牌?
說出來不怕這位妹妹笑話,冬天的時候他還會在大衣裡頭塞幾張開過光的黃符,避免這些狂蜂浪蝶的撲襲。
慘啊,大寫的慘。
就算有十幾名保鏢二十四小時圍著,也總是有女人能闖到他身邊,別問,問,就是神奇的力量。
有時候連保鏢們都開始懷疑人生,質疑起自己的專業水平——十幾個退伍特種兵,攔不住一個穿著白裙子迷迷糊糊的小姑娘?這合理嗎?
甭管合不合理,燕宵都不曾解僱他們,因為他知道就算換了一批人也是這麼個結果,這群女人全踏馬的是掛逼!
不是有靈泉就是有空間,再不然就是什麼紅包群啊系統啊,還有的是本身自帶金手指,總之只有燕宵想不到,沒有她們做不到,而在這些金手指加持下,接近他的女人都有一個共同特點:美。
美的已經不現實那種。
她們的身上永遠沒有汗毛,什麼腋毛腿毛鼻毛長都不長,毛孔都看不見;皮膚永遠是雪白細膩,別想看到她們長痘啊粉刺啊黑頭什麼的,更可氣的是這樣驚人的好皮膚,她們連面膜都不需要做,不用保養,天生麗質!至於身材,那更是凹|凸|有|致,隨便吃吃不胖,曾經有個大學女生在燕宵跟前就上演了一個單純可愛但是能吃的大胃王形象,人家是真吃,完全不吐,看得燕宵一愣一愣的。
他能維持現在這樣八塊腹肌的身材,也是要靠嚴格的碳水控制以及健身,有時候霸總也會酸一酸,為什麼那些金手指他沒有呢?
大部分時間,燕宵都把自己保護的很好,但偶爾也會吃一次癟,比如這一次他就是著了人家的道。
這次靠近他的是公司剛進的一個新員工,走的是迷糊天真小白花路線,正常情況下他應該跟她上演一出霸道總裁愛上我的戲碼,覺得哇這個女孩好特別好可愛好與眾不同跟外面那些妖艷賤貨都不一樣,但事實上這個類型的燕宵在二十九年的人生里已經見過了好幾次,他已經麻木,不會再為此心動或是心痛了。
比如他在十幾個保鏢的包圍下進入電梯卻被一個年輕女孩撞到,然後文件天女散花,這種高難度動作場景,跟慢鏡頭一樣的回放在燕宵眼前,他知道,正確做法是伸出手去摟住女孩的腰,但他拒絕!
保鏢們更是十幾張臉一起懵逼,請問他們把老闆圍得如此嚴實的情況下,這樣的偶遇究竟是從何而來?這是什麼神奇力量?
別問,問,就是走劇情。
雖然燕宵沒有伸手幫忙,但對方顯然更擅長隨機應變,山不就我,我來就山,一把抓住了燕宵的西裝下擺,嚇得燕宵連忙把她的手拂開,好么,拂開的一剎那,知道人家又是個自帶金手指的。
今天這位是從某修仙世界而來的丹宗天才,由於渡劫失敗被雷劈到這個世界,她能分辨出人身上的「氣」,而一身瑪麗蘇金光的燕宵自然成了她的目標,跟這樣的男人雙修,不僅能受他氣運庇護,還能事半功倍,說不定有一天能撕開虛空回到原本的世界,所以燕宵理所當然成了她的獵物。
真正的霸總:女人,你這是在玩火。上來自己動。你這磨人的小妖精。你知道錯了嗎?摘子宮挖胎盤換心換眼換肺換肝。
虛假的霸總:求求你別過來!嚶嚶嚶嗚嗚嗚。空即是色色即是空。我開過光的佛像掛墜放哪兒了。前段時間買的靈符有沒有效?我要出家!
燕宵聲情並茂、咬牙切齒地說完,期待地看向坐在自己對面的漂亮妹妹,希望這個妹妹跟其他妹妹都不一樣。
果然不一樣。
其他妹妹是想睡他然後纏上他,她是睡過了就想甩,並且在聽到這麼悲慘的遭遇后拍桌大笑。
燕宵:……
他瞪著玲瓏:「難道你不該為我負責嗎?我可是守了三十年的身子,你想用過就丟,想都別想!我要你保護我!」
玲瓏笑到眼角微微有濕意,要她說也不能怪妹子們,誰叫燕宵這個人跟強光燈一樣耀眼呢?這裡的耀眼不是說他的外在條件,而是他身上的「氣」。
每個世界的設定與法則都不一樣,像是燕宵所在的這個世界,雖然人死魂消,但人在生時,身上有「氣」,像是摸玲瓏大腿的那個中年禿頭,身上的是躁鬱淫靡的氣,而如經紀人淑姐,是貪婪拜金的氣,大多數人的氣是沒有顏色的,燕宵卻生怕別人看不到似的,不僅氣運足,還是那種blingbling的金光,和普通人比起來,他跟加了特效似的。
有他在,自然就會吸引那些與眾不同的人,無論男女,有些人想要跟他交好做朋友,也有些人純粹就是想得到他,還有一些,則是想要將他的「氣」據為己有。
得到這個世界氣運之子的「氣」,那在這個世界還不橫著走?再加上本來就有的金手指,說的中二點,掌控世界也不是不可能!
玲瓏摸著下巴打量著他,燕宵被這眼神打量的有點發毛,結結巴巴問:「看、看什麼?」
「我在看你啊,現在你已經不是處男了,按理說她們應該不會再來纏著你了吧?」
「妹妹你不懂。」霸道總裁沉痛地說,「初精最有效,但她們不會放過我的,她們想要榨乾我!我不要做女人的泄|欲機器!」
玲瓏長長的哦了一聲:「所以你的意思是,要做我一個人的泄|欲機器?」
燕宵的臉一下紅了,扭捏道:「你要是這麼說,勉強、勉強也算是吧。」
「可別勉強,我可不是那種會勉強人的人。」玲瓏舉起一根手指搖了搖,「我還要去討生活呢,你以為我過得很容易嗎?我——」
話沒說完,手機響了,拿過來一看,是淑姐,昨天玲瓏從包廂出來她就在瘋狂打電話,估計沒什麼好事兒玲瓏就沒接,沒想到現在又開始了,除了電話外還有一堆信息,不用點開看都知道是一頓臭罵。
她豎起食指點在紅唇上示意燕宵不要出聲,同時舒服地倚進沙發里,翹起二郎腿,兩條雪白修長的腿好看的不可思議,愣是把燕宵給看紅了臉,想到一些不和諧的畫面。
果然,這電話一接,玲瓏瞬間把手機放遠,仍然能聽到對面的大喇叭在叫囂臭罵:「你長本事了啊!昨天我是花了多大力氣才給你接上的線,你要不然就別去,你去了還要裝清高,愣是把王總給惹怒了,現在王總要把我們公司參演他網劇的人全給涮下來,我看你怎麼賠!你現在在哪兒,趕緊給我回公司!我帶你去跟王總賠罪!既然決定幹這一行,就別還要貞節牌坊,又當又立的,你以為你是什麼紅人啊!別忘了你簽了十年的合同!不老實去陪王總就等著付違約金吧你!到時候把你雪藏了可別怪我!」
燕宵對著玲瓏還一臉苦澀,但對別人就不是這麼如沐春風了,他眉頭緊蹙,正想把手機拿過來接話,玲瓏卻懶洋洋地開了免提:「開什麼玩笑呢淑姐,我是那種說話不算話的人嗎?」
燕宵盯著她看,指指自己,大概是想表示,與其找什麼王總,不如找燕總啊!
「……說得好像你們有那本事把我雪藏一樣,現在我跟雪藏也沒什麼區別啊,至於違約金,不好意思我沒有,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大不了你們去告我唄,我用我的餘生慢慢搬磚還,放心,不欠你的。」
原身那傻妞,被忽悠的一簽簽十年,這件事告訴我們,在簽訂任何你不大了解的合同前,請一定要找專業律師諮詢,幫忙看過合同之後再同意,玲瓏現在要是敢走人,得付給這小破公司三百萬的違約金,想想都生氣,簽約還花了三千保證金,說是要退給她,結果也沒退!
淑姐滿心以為威脅了玲瓏她就會乖乖聽話,畢竟這姑娘一向老實,也是實在逼得沒辦法了才答應她去參加昨天的酒席,小姑娘嘛,一開始都是不樂意的,覺得那些投資商又老又丑,可等到她們嘗到了甜頭,那麼這麼點羞恥心跟自尊心也就不重要了。
先把生米煮成熟飯,之後一切都順其自然。但萬萬沒想到,這平日里最內向的女孩,居然是最凶的那個,不僅把王總的手夾骨折,人還跑掉了!現在王總還躺在醫院裡哀哀叫喚呢!
「你、你怎麼敢這麼跟我說話?你知不知道王總昨天晚上被你弄得住院了?右手手指幾乎全斷了!我看你拿什麼賠!」
「你在說什麼啊淑姐。」玲瓏眨眨眼。「什麼王總,我完全沒聽過,也不認識啊,再說了,您可別什麼髒水都往我身上潑,我都沒見過這個王總,怎麼能把他手指弄骨折?我只是個什麼都不懂的、剛出茅廬的新人而已,而且,您這麼說,有證據嗎?法律可不是你嘴巴說說就行的,得有證據才能定我的罪。」
關鍵昨天晚上那個包廂里的人衣服都脫得差不多了,有些人的手都伸到了女人的低胸裝里,她不信房間有監控,也不信有監控他們會拿出來作為證據。
怕個屁,頂多是那什麼王總蓄意打擊報復她,私底下來的她能怕嗎?不把他撕成碎片都算他造化。
說完,玲瓏乾脆地切斷通訊,之後淑姐還在瘋狂打電話過來,她覺得煩,直接關機了,順便沖燕宵努努嘴:「你剛才說什麼來著,要我保護我?成啊,那咱們做個交易唄。」
燕宵盯著她的手機看:「你現在簽的是個什麼公司?哪個正經公司會讓自己旗下的藝人去陪酒?」
玲瓏想了想:「……我忘了。」
燕宵:……這也能忘?
「算了,甭管公司叫什麼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從今天起,咱們倆就是朋友了。」玲瓏笑彎了眼眸,主動拉住了燕宵的手,現在他有用了,她就不像剛才那樣用過就丟。
燕宵傲嬌起來:「那我還得考慮一下,我們之間的關係,你就用朋友兩個字來概括嗎?」
玲瓏問:「那你想怎麼樣?」
燕宵臉微紅:「我覺得我們可以以結婚為前提先交往,如果覺得彼此合適,選個合適的日子領證,你要是想繼續工作,我也可以支持你,我比那個什麼王總更有錢,他只能把你塞進去,我卻可以為你量身打造一個劇組,從劇本導演到選角,都可以憑你喜歡。」
玲瓏拍拍他的肩膀:「你就不怕我也是那些女人之一?」
燕宵才不信呢,他好歹也是氣運之子,是被這個世界所偏愛的人,否則以那些女人五花八門的招數,他一個沒什麼金手指只有錢的,能苟到現在?只要接觸到她們,他就能聽到她們的心聲,這也是他判斷對方是否別有用心的最重要技能,昨天晚上他之所以選擇獻身,也是因為碰觸到玲瓏之後,聽到她的心聲才決定的好么!
真以為他是什麼阿貓阿狗都可以啊!
玲瓏湊近他耳邊,故意用氣聲嚇唬他:「你有沒有想過,萬一你能聽到的,都是我想讓你聽到的呢?」
燕宵:!!!
他驚恐地看向她,然後很快惱羞成怒:「不許逗我玩!」
玲瓏笑得差點暈過去,她站起身,拍了拍裙子上根本不存在的褶皺:「我現在要回去了。」
「我跟你一起,你等一下。」
燕宵手忙腳亂地找衣服換,毫不避諱在玲瓏面前脫衣服,那真是脫衣有肉穿衣顯瘦,霸總的名頭可不能白拿,沒有足夠的金錢、氣質、外貌,也配叫霸總?
換好了衣服下樓,燕宵的車子前前後後一共圍了五輛車子,裡面全是他的保鏢,但就是這樣,前頭有車開路,後頭有車斷後,他乘坐的這輛車子,仍然能夠精準地撞到抱著鮮花或是騎著自行車的故事女主角,然後展開一段可歌可泣的戀情。
雖然最後這戀情連萌芽都還沒有就被燕宵扼殺在搖籃之中,但坐車出行顯然已經快成為了他的陰影,他想稱呼自己是個環保主義者,號召雙腿行走代替四個車輪,但事實證明如果雙腿行走,很有可能他被別人撞,坐車有危險,但危險的是別人,他選擇讓別人被撞。
畢竟那是別人主動撞上來的,而他如果步行,那些人都會故意來撞他!
她們又沒有司機這樣好的技術,萬一把他腿撞斷拖回家關起來,那他不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可以說燕宵考慮的十分周到,簡直無可挑剔。
玲瓏聽了都說好。
她住在合租公寓,是跟公司幾個其他女生一起租的房子,分攤下來每個月也要三千塊錢的房租,這還沒算上水電物業,吃飯衣服,因為要去面試,總得多準備幾套,偶爾還要被公司叫過去做這做那,每個月辛辛苦苦賺錢跑龍套,結果回來還得吃泡麵,簡直人間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