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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居然這樣!

  真想不到這個村寨里還有這麼多強壯的男人,有的光著膀子,露出了一條條肌肉,個個看上去意氣風發,似乎要大幹一場的樣子。


  讓我特別引起注意的有兩人,一個是一身虎皮的強壯男人,一個是光頭大個子,這兩人看上去很不簡單。


  比賽採用淘汰制,一對一,優勝者和下一組優勝者繼續對比,和我預想的差不多,虎皮男人很輕鬆就把對手給打下了擂台。


  光頭高個子也很厲害,只是一招就把對手給推下了台去。


  這裡的人看上去很團結的樣子,即使是摔跤的時候,出手都留有餘地,儘可能不讓對方受傷,這也是這裡可怕的地方。


  我在看台上吃著羊腿,喝著米酒,欣賞著摔跤比賽,別有一番風趣,如果不是有目的前來,這還真像是旅遊,一種享受。


  這個時候,陸猴兒來到我身旁,悄聲對我說道:「現在是個絕佳的機會,所有人都聚集在這裡,可以去山腳下查看了。」


  「村寨的布局你搞懂了嗎?」我悄聲問道。


  「恩,昨晚想了一晚,今天我又觀察了一番,發現這個村子是個陣法布局,類似當年諸葛亮的八陣圖。」陸猴兒說道。


  我一聽,喜上眉梢,這真是天賜良機啊,但我卻不能離開,不然肯定會被懷疑的,桃夭也是,剛剛得了選美的第一名,還在擂台附近坐著,考慮一番,我讓露娜和陸猴兒一起去了,小五則留下來有備無患。


  接著,陸猴兒和露娜便悄無聲息的離開了,一切都似乎很正常,過了一個多小時,已經淘汰了一半的人,留下來的開始晉級比賽。


  又經過一番激烈的角逐,又刷掉了一半的人,剩下的都是一些好手了。


  又過了一個多小時,天色已晚,此時陸猴兒他們已經離開將近三個小時,我想他們應該摸到了山腳下了,但願別困在村寨里沒有出來,我還是相信陸猴兒能力的。


  此時台上只剩下6名勇士,穿虎皮的男人和光頭高個子都在其中,他們被族王授予了恩賜,然而他們之中還要比賽,選出勇士中的第一名。


  第一對選手是一個矮個子對陣一個胖子,這個矮個子雖然其貌不揚,但也給我留下來深刻印象,他在比賽中以靈活的出擊取勝。


  這個胖子也很厲害,拳頭打在他身上似乎不痛不癢,並且他力大驚人,一隻手就把對手給甩下台去。


  胖子對矮個子還真有看頭,一開始,胖子就準備抓住矮個子把他甩下台去,可是被矮個子以靈活的走位躲了過去,胖子的速度太慢,沒多久,兩人都消耗了一番體力,兩人似乎誰也不能牽制誰。


  在底下人的歡呼聲中,比賽進入了高~潮,矮個子經過簡單的休整,速度比以前更快了,他不斷地騷擾胖子,還把胖子給絆倒了,矮個子勝利在望,可他沒想到胖子洋裝詐敗,他突然抓住了矮個子的腿,這下矮個子動彈不得了。


  接著矮個子就被胖子給控制住了,他一步一步走到擂台邊上,準備把矮個子扔下去。


  矮個子努力掙扎也逃脫不了束縛,眼看就要下去的時候,矮個子突然騰出了一隻手,捶向了胖子的肚子上,可胖子似乎沒啥感覺,就這樣,他把矮個子給扔下台,贏得了勝利。


  我還以為那個矮個子能反敗為勝呢,看來在絕對實力面前,一切掙扎變得毫無用處。


  接下來是穿虎皮的男人對陣一個留著鬍子的大叔,這個大叔老當益壯,他的拳法似乎還有點太極的影子,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看來這裡的面還真是魚龍混雜啊。


  穿虎皮的男人各項功夫都很厲害,他似乎是均衡性的,防守和進攻兼備,然而大叔的打發是以柔克剛,兩人看上去似乎是均勢力敵。


  讓我沒想到的是,大叔還是一個剛柔並濟的人物,然而穿虎皮的男人也是攻守兼備,兩人打的難捨難分,我看的很是興奮,大有上台和他們一較高下的意思。


  最終,因為大叔的體力不支,他主動棄權,讓穿虎皮的男人贏了比賽,還真是撿來的。


  接下來,就是高個子光頭對陣一個黃頭髮男子了,這個黃髮男子不是歐洲人那種黃髮,他長得也不像是洋人,只是頭髮偏黃,這裡的人肯定不會染髮,可能是營養不良造成的吧。


  這個黃髮男人的腿功著實了得,他的高踢腿能踢到同身高人的肩膀位置,也會漂亮的迴旋踢,我對小五說道:「台上這些人你能不能勝過他們?」


  小五說道:「這些人雖然各有所長,但似乎不經常練習,武藝也大多數博而不精,遇到真正高手,上不了檯面。」


  「你的意思是你能勝過他們?」我問道。


  小五點了點頭:「應該可以吧。」


  「那你應該去參加嘛,給我們長長臉,讓這裡的人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說道。


  小五苦笑道:「這裡的人看著也很平凡,爭強好勝之心並不強,他們出手也都留有餘地,如果我上真把他們打敗了,那豈不是有點喧賓奪主的意思?桃夭參加選美已經贏了,我們沒必要都贏他們。」


  我覺得小五說的有一翻道理,於是繼續看比賽。


  黃髮男子雖然踢腿厲害,但是光頭高個子正好克他,他的大手一下就抓住黃髮男子的踢腿,接著他還轉了一圈,搞得黃髮男子單腳蹦跳,像是跳舞一樣搞笑,接著光頭把他推下了台,以壓倒性優勢贏了比賽。


  淘汰了三人,還剩三人,讓我沒想到的是,他們三個接下來居然要進行混戰,這點似乎沒了公平性,如果是二對一,那麼被擠兌的人就很吃虧。


  光頭高個子的優勢似乎最強,穿虎皮的男人和胖子也明白,他們倆有點聯手的意思,輪流對光頭出擊,胖子的力氣雖然大,可是他的拳頭似乎碰不過光頭的,光頭的力氣似乎比他的還要大,一邊對付著胖子,還能騰出另一隻手和穿虎皮的男人對打,台下的人都在歡呼叫著光頭的名字:「大力!大力!」


  這個叫大力的光頭不負眾望,一對二贏了比賽,很多人對他歡呼,個別女人還表現出對他傾心的樣子。


  族王給他授予第一勇士的稱號,還說道:「看來大力是天下最強的勇士,至今還是無人超越,他保衛著我們這裡,大家為他歡呼吧。」


  我卻覺得他有點鼠目寸光了,還天下最強?真是高看他了。


  那個大力把目光轉向桃夭,帶著色眯眯的樣子說道:「我勝出了,按規矩是不是能迎娶這位美麗的姑娘做我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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