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抓獲
沈光年見有丁海主持大局,他就悄然離場,回到家裏。
他受的傷不重,可是,需要及時治療。
那兩人雖然沒用武器,可下的是死手,拳拳到肉,即便是沈光年也有點吃不消。
門虛掩著,聞到飯菜香味,他就猜到是安憶夏,手摸著肚子,確實有點餓了。
他進門,隨手將門關上。
“你嘴角怎麽有血!”安憶夏驚到。
沈光年用拇指摸摸嘴角,確實有血跡,可能是因為嘴裏全是血味,他沒有察覺嘴角有血。
他找了幹淨的衣服,先洗澡,換上衣服。
安憶夏的最後一道菜剛好出鍋。
看著滿桌的菜,沈光年食指大動,要好好補充能量。
“受傷是不是要吃的清淡。”安憶夏不太了解,苦惱很久索性把冰箱裏的菜都做了,才有現在豐盛的一桌。
“要吃肉才行。”沈光年拿起筷子,把肉夾進嘴裏。
看他一本滿足的樣子,安憶夏就不去糾結了。
她坐在他的對麵,看著他吃的樣子,就覺得足夠,秀色可餐,或許不是很恰當,但安憶夏找不到好的詞語。
吃完,安憶夏負責收拾,沈光年在房裏上藥。
她收拾完,用洗手液洗手,清洗幹淨,用毛巾擦手。
躡手躡腳的走到沈光年的房門外,緊閉的門不留一點縫隙,她隻能側耳聽裏麵的動靜。
她第一次覺得,沈光年隨手關門是個不好的習慣。
沈光年輕咳兩聲,把她嚇走。
他在房間偷笑,雖有一門之隔,她慌亂的樣子,浮現在他的腦海中。
聽見噠噠的腳步聲,他就知道她在門外,故意捉弄。效果比他預期的還好。
饒皓月聽說沈光年受傷的事,衝到饒浩宇的麵前興師問罪。
“你可以公平競爭,但是不能傷害沈光年。”饒皓月怒道。
饒浩宇不客氣的道:“為了爭家主的位置,別說他,你,我也一樣可以除掉!”做了個抹脖子的動作。
既然已經撕破臉皮,不如說個清楚。
饒皓月知道他會翻臉,她也是有備而來。
她從包裏拿出信封。扔在桌子上。
饒浩宇小心的拆開信封,饒皓月看見他謹慎的樣子,譏笑道:“沒下毒!”
他不理她的話,慢慢的打開信封,看見裏麵的東西,他睜大眼睛,立刻把東西塞回信封。
慌亂道:“你怎麽會有這個!”
“這你不用管,隻要沈光年有什麽事,這個,就會放到網上。”為了保護沈光年,饒皓月動用一張牌。
饒浩宇冷汗直流,裏麵是他絕對不能被別人知道的秘密,張樹老師就是因為知道這個秘密,才會死。
被他親手推下去,饒浩瀚還以為,饒浩宇是為了他,才殺了張樹,他怎麽會想到,他隻是被利用,為了保全自己,可以用自己的哥哥去頂罪。
饒浩宇覺得不是自己太自私,而是饒浩瀚太天真。
“我答應。”饒浩宇無奈妥協,現在時間還早,他可以想一個把兩人一起除去的方法。
陸傑被送到警局。
他跪在丁海麵前,哭天搶地:“丁叔叔,我隻是一時糊塗,受了蕭天的指使,看在我爸的麵子上,原諒我這一次。”
男兒膝下有黃金,做人可以沒有脾氣,但是不能沒有骨氣。
看著他這副樣子,陸庭覺得自己很失敗,教育不好自己的兒子。
狠心道:“老丁,別聽他的,這次一定要讓他得到教訓。”
說完,轉身,背對陸傑,他怕自己會心軟。
沈光年沒有發表意見,這是陸庭的家事,丁海有點為難,他和陸庭是多年的好友。
“隻要他當證人,指證蕭天,應該可以減刑。”安憶夏說。
“我當證人。”陸傑抹淚。
他還算機靈,把和蕭天通話的錄音保留下來,蕭天給他轉賬的記錄,他也清楚的記著。毀壞機器的人的地址也有。
“我還有蕭天其他的犯罪證據。”陸傑說。
他把所有的證據都交給警察。
沈光年還查到蕭天身上有幾條人命,是在強占別人土地時候發生的。
因為在偏遠地方,蕭天收買了當地的人,這事就被隱瞞。
幾罪並罰,蕭天的罪名可不小,他收到風聲,準備逃跑。
他已經把妻子兒女提前送到外國,資金也轉移的差不多,隻要坐上到外國的飛機,就是天高海闊任鳥飛。
國際機場,這裏每天都有很多航班,起飛降落,蕭天穿著褐色的外套,佝僂著,杵著拐杖,胡子都是白的,像個行走不便的老人。
他準備了假的護照,完美的變裝,一定能躲過警察的追捕。
看見便衣警察到處搜捕,他得意的笑了,臉上的皺褶像包子一樣。
有人搭上他的肩膀:“需要幫忙嗎?”
一個俊秀的少年。
“不用了。”他搖頭。他現在隻想快點離開。
“我需要你幫忙。”少年臉上掛著壞笑。
隨後,蕭天看見一個拳頭在眼前急速放大,他的鼻梁感覺到疼痛。
他蹲下,捂住鼻子,眼裏流著熱淚。
便衣警察將他製服,他抬頭,卻沒看見少年,隻有疼痛告訴他,剛才確實被打。
安憶夏看著這場好戲,笑出聲。
沈光年真是太壞了,看出蕭天的偽裝,不直接告訴警察,而是悄悄接近,給他一擊。
他像勝利歸來的將軍,臉上洋溢著笑容。
他不會做什麽過分的事,但是小小的捉弄一下,無傷大雅。
安憶夏看著他孩子氣的一麵,想象他小時候會是什麽樣子。
“你怎麽看出來的?”
“他變了裝,可是身形是不變的,故意躲警察的目光,很難不被發現。”沈光年輕描淡寫。
安憶夏感歎,不是每個人都能像他一樣,擁有那麽好的觀察力。
“觀察力是可以鍛煉的,就像記憶力,兩者相輔相成。”沈光年看著安憶夏,眼睛一轉。
安憶夏就知道,他肯定想出了訓練方式,而且絕不簡單。
晨跑,她才適應沒多久,沈光年又想出什麽方法,看見他的笑容,有種不寒而栗的感覺。
安憶夏被柳冰纏住,她想問丁菲找沈光年的理由。安憶夏是沈光年的親戚,肯定知道的比較多,不問白不問。
她知道安憶夏是個吃貨,就帶了親手做的餅幹,到安憶夏家。
順便看看可不可以巧遇沈光年。
在小區門口,兩人遇見,雖然隻是匆匆一瞥,對她而言已經足夠。
她是年級第三,長相很好,人品也上佳,跟沈光年也般配,可是,她看得透徹,與其毀掉沈光年在她心裏的美好,不如,在一旁,當一個喜歡他的粉絲。
她敲安憶夏家的門,她和安憶夏打過招呼,所以安憶夏在家。
聽見敲門聲,安憶夏把門打開,熱情的邀她進來。
安憶夏準備了熱牛奶,配上餅幹正好。
“該說了吧。”柳冰注視著安憶夏。
“新聞上的服裝廠失火案,你知道嗎?”
柳冰點點頭,她爸爸喜歡看新聞,她也跟著看。
“這個服裝廠就是丁菲的爸爸開的。”
柳冰驚道:“沒什麽事吧!”
新聞上,說的很嚴重,還說傷了很多人。
其實是誇大,工人們是因為打架受的傷,而且也不重。
“沒事,沈光年幫了點忙。”安憶夏含糊道,沒打算說細節。
柳冰也沒再追問,別人的事情不應該多問。
“你怎麽悶悶不樂?”安憶夏覺得奇怪,平時,柳冰都是更加活躍,今天顯得無精打采。
“沒事,和我男朋友吵了幾句。”
柳冰雖然是粉絲會的會長,可是,她有男朋友,不僅是她,很多人都有男朋友,還把自己男朋友拉入會。
男生們剛開始很排斥,自己的女朋友喜歡別的男生,這算怎麽回事。
後來,慢慢釋懷,把她們的行為當成追星就行。
而且,比追星要好的多,不用花錢,結交很多朋友,還幫助其他人。
沈光年的粉絲會可是學校口碑最好的社團,雖然是非正式的,哪個學校會允許學生開粉絲會,無奈人數眾多。
司歆瑤這個校董女兒還是名譽會長,學校隻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安憶夏不知道怎麽接話,她沒有談過戀愛,連男朋友都沒有,怎麽吵架?不能給出建議。
柳冰低落了一會兒,很快打起精神,興奮道:“我剛才看見沈光年了,雖然隻是驚鴻一瞥,太帥了!我敢保證他絕對適合古裝,無論是文弱書生,白衣俠客,還是翩翩公子,他都很適合……”
一旦開始,就停不下來,安憶夏足足聽了三小時,柳冰的妄想,不禁佩服,她不去寫小說,簡直就是屈才。
“再見沈光年,要在情人節了。”柳冰歎了口氣,對她來說,在校園的時光是最快樂的,每天都能看見沈光年。
課間做操的時候,一眼就能看見他,每次她都會在前麵帶操,就是為了能看見沈光年。
她最討厭放假,這意味著,她有很長時間都不能見到沈光年。
她都不知道,以後畢業了,怎麽辦,可能以後都見不到沈光年,一想到,心裏多了一些惆悵。
安憶夏覺得愧疚,柳冰和她無話不說,可她卻隱瞞自己是沈光年的朋友,獨占他的溫柔,是不是太自私了,可是,她不想讓別人知道沈光年的樣子。她有了罪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