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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只有同樣的人渣才能做到

  「你還真敢說!」我媽直接被她氣笑了,「好啊,既然你說是你們家出錢買的那套房子,你倒是拿證據出來給大家看看啊!要是你能拿得出來,房子跟錢我一分都不要了!」


  這話我媽說得理直氣壯,相比起來李家人的氣勢就弱了不少,李喆悄悄地拉了拉他媽的衣服,示意她先不要說話。


  李喆他媽雖然很不服氣,但是兒子的話還是要聽的,忿忿地坐了下來。


  在她坐下來之後,李喆親自上陣了,不過他倒不是要跟我們爭辯,而是好聲好氣地開口道:「爸、媽、老婆,房子的事情……」


  「誰是你媽?」沒等他把話說完,我媽就不耐煩地打斷了他,「不要亂叫,我可生不出你這種人渣兒子來,也只有同樣的人渣才能做到!」


  「媽!」聽到她這麼說,我連忙出聲打斷了她。


  雖然她這話說得很是解氣,但這裡到底是法庭,人身攻擊什麼的最好還是不要了,以免給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林律師也皺起了眉頭,湊到我爸耳邊悄聲說了句什麼,我爸點點頭就把我媽拉到了後面,不讓她再跟李家人直接對上。


  「李先生,我有一個建議,不知道你願不願意聽一下?」在我媽被拉到後面的旁聽席上之後,林律師這才開口道。


  李喆看起來比他媽能沉得住氣多了,聽到他這麼問就點了點頭,「你說。」


  「如果你們真的想把房子留下來的話,我的當事人宋小姐和她家人也不是不能接受,只不過你們要把當初買房子的錢如數奉還才行,你覺得怎麼樣?」林律師把我們之前商量好的辦法告訴他。


  「呸,想得美!」還沒等李喆開口說話,他媽就先按捺不住地開口道,「不管是房子還是錢,你們都不要想從我們家拿走分毫,還是死了這條心吧!」


  圍繞著換房子還是換錢這件事情,法庭上展開了一輪激烈的爭執。


  因為一百萬的購房款已經是我們家能夠接受的底線了,所以在這件事情上不管對方怎麼胡攪蠻纏,我們都死守著這個底線不肯鬆口。


  李家人大概沒有想到我們會是這樣堅決的態度,在我們家身上占慣了便宜的他們最後開始耍起了無賴,「你說房子是你們家出錢買的,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


  「不要忘記了,房產證上根本就沒有你們家女兒的名字,如果錢真是你們家出的,你們會願意不寫自己的女兒名字?不要開玩笑了好不好?」


  聽到他們這麼說,我跟我爸媽簡直都快被氣炸了。


  這件事情本來就是他們家做得不地道,當時我也是因為相信李喆,所以沒有跟著他一起去辦理房產證,這才會讓他鑽了空子。


  沒有想到他們居然一點兒愧疚之心都沒有,反而覺得自己是做了一件多麼光榮的事情,還得意洋洋地拿出來炫耀甚至堵我們的嘴,真是臉皮比城牆拐彎都還要厚上幾百倍!

  剛才被拉到後面休息的我媽,在聽到這話之後立刻就要站起身跟他們爭辯,不過卻被我爸給攔住了,我爸湊到她耳邊說了句什麼,我媽雖然還是不甘心但卻壓住了自己的脾氣。


  看到我爸把她給勸住了,我這才放心地轉過頭跟林律師交換了一個眼色。


  林律師會意地點點頭,把我在出門之前交給他的字據遞交給了法官,「這是我當事人的父母當初贈與她購房款時所立下的字據,請法官閣下過目。」


  「字據?什麼字據?」聽到他的話,剛才還叫囂的李家人頓時愣住了,一臉莫名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法官卻並沒有理會他們,拿起林律師遞交的字據認真看了一下,這才為他們解惑道:「這份兒字據上說女方父母拿出一百萬給女兒買房子用,而且特別註明了只給她本人使用。」


  「這是什麼意思?」李家人還是不太理解這份兒字據能起到的作用。


  「意思就是,用這筆錢買下來的房子只屬於我的當事人自己,並不屬於他們的婚後共同財產範圍。」林律師好心地又跟他們解釋了一下。


  見李家人還想狡辯,他又繼續說道:「如果房產證上登記的是我當事人宋小姐跟李先生兩個人,那麼只要把李先生的名字從房產證上去掉就可以了。」


  「但是現在房產證上卻沒有我當事人宋小姐的名字,而這個房子又是用她的個人財產所購買,那麼她就有權利起訴你們詐騙並且索要回自己全部的私人財產,聽懂了嗎?」


  聽他說到「詐騙」兩個字,對面李家人的臉色一下子就變了。


  畢竟如果沒有這一茬兒的話,今天最多就是一個離婚的民事案件;可如果我真的像林律師說的那樣起訴他們詐騙,那可就變成一樁刑事案件了。


  就算再沒有法律常識的人,也明白這兩者之間不可相提並論,刑事案件一旦被判定成立可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李家人當然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兒子去坐牢。


  這麼一來,就連剛才最囂張的李喆他媽也不敢再隨便說話了,還是李喆他爸最為鎮定,向法官示意他們需要商量一下才能做出決定,法官點點頭同意了。


  李家人湊在一起商量了好一會兒,最終才由李喆出來表態:「我們可以還錢,但是前一陣子我們家曾經進過小偷,所有的錢都被偷走了,希望法官能夠允許我們追回這筆錢之後再還。」


  聽到他的話,法官並沒有立刻做出裁定,而是把詢問的目光投向了我們,「原告你們覺得可以接受嗎?」


  「不好意思,我們也需要商量一下。」林律師代表我們回答了他的問題,


  「可以!」法官點點頭,「那麼現在休庭五分鐘,等你們商量好之後,我再做出最後的裁定。」


  「好的,謝謝法官閣下!」


  休庭的時候,林律師把我跟我爸媽都帶到了旁聽席上,然後問道:「你們覺得怎麼樣?對方提出的條件可以接受嗎?」


  「不行!」我媽第一個提出了反對意見,「如果換成別人也就算了,他們一家子全都是出爾反爾的小人,我不相信他們真的會按照約定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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