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再聚首2
等秦筱歌換好衣服,趕緊又拿起手機給李明打了個電話。
「喂,李明,你起來了沒?」
「早就起來了,一直在等你的電話好不好?我以為你又睡死過去了呢!」李明的聲音慵懶地響起。
「你妹,知道我愛睡你醒了不會來叫我一下啊。」秦筱歌對著電話開始咆哮,李明在家裡都能聽到隔壁秦筱歌傳來的大喊聲。
這算惡人先告狀嗎?李明滿臉黑線地想。
「你不出門了嗎?還不去準備?」李明掏了掏耳朵,把電話放回耳邊淡淡地說。
然後李明聽到電話里傳來一聲「靠」,接著電話就掛斷了。李明看了看手裡的電話,聳了聳肩,拿起手上的雜誌繼續瀏覽。
秦筱歌發揮了自己在學校裡面對遲到是的速度,飛快地整理好了自己。走出洗手間的時候才發現家裡一個人也沒有了。爸爸媽媽去上班了,那姐姐呢?今天好像不用上課吧?難道也出去玩了?
沒再多想,拿起放在桌子上的一百塊錢,這是昨天晚上睡前和爸爸申請的出去玩的錢。一百塊雖然不多,但是夠她吃飯了。回到房間里拿好手機和公交卡就準備出門了。
那好鑰匙,關上家門,來到對門李明家,開始狂拍大門。
「李明,李明,出來了。」
李明聽到外面跟要拆房子一樣的敲門聲,快速起身拿好背包,打開房門。果然看到秦筱歌剛剛舉起正準備再次敲下的手。
「幹嘛?謀殺啊?」李明沒好氣地說。
「嘿嘿,走了,走了。」秦筱歌傻笑了兩下,拉著李明就往樓下跑。
李明無奈,快步跟上。
「天哪,怎麼這麼大的太陽啊,曬死人了。」秦筱歌剛走出樓下大門,就被外面的太陽照得睜不開眼睛。
李明看了看秦筱歌簡單的不能再簡單的裝備,無奈地搖了搖頭,默默地打開自己的包,拿出裡面的太陽傘,打開,撐到秦筱歌的頭頂。
「咦?」頭頂的陽光突然不見了,秦筱歌驚奇地抬頭看向上方,發現是一把傘,「李明,你帶傘了啊!」
「我就知道你這種懶人是肯定不會帶傘的,這傘還是你上次你自己買的,結果懶得拿扔給我的。」
「是嗎?我怎麼不記得了?」秦筱歌撓了撓頭,想了半天也想不起來還有這回事。
「你哪回記得自己干過什麼事?行了,趕緊走吧,不是來不及了嗎?」李明催促道。
「啊,對!快走快走。」秦筱歌一拍腦門,拉著李明又開始火急火燎地往前沖。
秦筱歌剛坐上車沒多久,手機就響了。
「喂?歌,你到了沒?我和雨都到了。」風看了看頭頂的大太陽,即使頂著傘也曬得慌。
「我已經在車上了,可能還要段時間,要不你們去肯德基里坐著等吧?」秦筱歌提議道,畢竟是自己遲到了,而且外面真的很熱。
「那好吧,你到了給我打電話啊。」洛風想想,覺得這個主意不錯,看向一邊的雨,已經汗流浹背了。
「恩恩,知道了。」
「怎麼?她們到了?」剛掛下電話,李明的詢問聲就響起了。
「對啊,我叫她們去肯德基等我們。」
「叫你墨跡。」
「我哪裡墨跡了?」秦筱歌不滿李明這麼說她。
「你不睡懶覺能遲到嗎?」李明瞥她一眼。
「還不是你不叫我?」秦筱歌話音剛落,站在另一邊的一個大媽就以一種奇怪地眼神瞥了過來。
秦筱歌看到她的眼神,尷尬地摸了摸鼻子。她貌似說了什麼讓人誤會的話了哈哈哈汗!
李明無語,這人還真是不可理喻。
兩人到達目的地已經是十五分鐘以後的事情了,秦筱歌和李明沒有打電話直接去了肯德基。秦筱歌一到肯德基就直奔二樓靠窗的位置,她記得那裡曾經是她們最愛的地方。李明則是去了服務台點餐。
果然一上二樓就看到洛風和陳思羽坐在老位置上,秦筱歌看著依舊在談笑還沒有發現她的二人,一陣恍惚,曾幾何時她也是這其中的一員,總是喜歡在休息日的午後坐在這裡談天說地,談誰有愛上了誰,誰又傷害了誰。
「歌,你到了?怎麼不過來啊?」雨眼尖地發現了站在樓梯口的秦筱歌,興奮地揮動著雙手,招呼秦筱歌過去。
秦筱歌看著雨微笑的面孔,就好像很久很久以前一樣,就像那件事情從沒有發生過一樣。秦筱歌有點茫然,是不是那件事真的沒有發生過,只是她的一個夢?
「啊,來了。」
算了,既然都過去了何必再去糾結呢?該是自己的跑不掉,不是自己的強求不來,但她們永遠都會是朋友,不管分離多久,分隔多遠,總會有一些人會一直挂念著你,被你挂念著。
秦筱歌又坐在了那個曾經屬於自己的位置上,說不出來的感覺,好像時光倒流了,卻又好像往日的時光離自己好遠好遠。
「歌,你到了怎麼不打個電話啊?」風責問道。
「哦,我不是嫌麻煩嗎,反正我知道你們肯定在這裡。」秦筱歌無所謂地擺擺手。
「喲,你還記得呢?說,你都多久沒跟我們出來了?」雨語氣尖銳地質問。
「額呵呵,我這不是忙嗎。」秦筱歌打著哈哈。
「忙你妹,談戀愛再重要能比我們還重要?」風一個巴掌拍在了秦筱歌的腦袋上。
「嗷……痛啊!那你們隨時可以見的嗎,可是戀愛不是什麼時候都能談的啊。」
「借口。」風和雨同時喝斥。
秦筱歌摸著腦袋,哀怨地看著她們兩個。
「咳咳,你男朋友呢?」雨眼神閃躲地問。秦筱歌哀怨的小眼神還真有殺傷力。
「分了。」說到這個問題,秦筱歌突然收起了臉上的表情,冷冷地說。
「又分了?你也太速度了吧!」風驚呼道。
秦筱歌是個專情的人,但同時也是個濫情的人。從初三畢業開始,直到高一開學,秦筱歌交了不下二十個男朋友,每個都是一個月不到就分手了。秦筱歌長得不醜,也不是特別美,只是有點小可愛,當然那是打扮以後,如果讓她不打扮就出門那她絕對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
初三那年,因為雨和那個人的事情,秦筱歌一段時間內,思想崩潰地厲害,開始瘋狂地交男朋友,再毫不留情地甩掉他們。你可以說他是在享受那種在愛情了獲勝的快感,也可以說她是在報復社會。她這樣不停地換男朋友地行為直到高中開學才慢慢收斂。
「早就分了。」
「我怎麼不知道?」
「你沒問。」
「你們在說什麼?」雨聽得有點雲里霧裡,不明白兩個人在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