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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熱辣辣的目光

  梁曉素放下端在手上的果汁,緩緩起身,迎著李王熱辣辣的目光。


  「丫頭——」他拉起她的手,一下子把她攬在了懷裡,「讓你受委屈了!」


  她有些不理解地抬起頭看著他,不明白他怎麼突然間說這樣的話。


  「丫頭,我本來想著派車去接你,但是還不到時候,只能委屈你自己打車過來,」李成鑫吻了吻她的額頭,說,「這個時候的車子不好打吧?」


  「還行,沒等多久——」她笑著說,「那麼急切地想見我嗎?」


  「想,每時每刻都想——」他有些呼吸急促地說道,「你呢?」


  「我也想——」她羞澀地說道,頭深深地埋進了他的懷裡。


  「呵呵,我的丫頭啊——」他高興地說著,「你真是李王的心肝寶貝了——」


  他捧起她的臉,細細地看著,然後深深地吻了上去。


  他的嘴裡滿是綠茶的味道,很香,很甘甜,她的舌主動地探出和他糾纏在一起。


  她的嘴裡滿是橙汁的味道,鮮甜鮮甜的,他很喜歡。


  兩人猶如熱戀中的愛人,狂熱地吻著,那種醉心的感覺,讓他們陶醉在彼此的擁吻中——


  狂熱的吻過後,李成鑫並沒有像往常一樣,一把抱起他的丫頭,直接走進浴室。


  他笑著替她捋了捋額前的幾縷髮絲,撫摸著她滿頭的秀髮說:「丫頭,今天李王高興,想寫寫字,你來給我鋪紙,磨墨!」


  「嗯!」她點點頭,沒想到他今天還有這份雅興。


  她還從來沒有看過他寫字,只是聽說他喜歡字畫,喜歡書法,今天她居然要做一回他的御用書童,她心裡還真有些受寵若驚了!


  「來,我們到那邊書房裡去——」李成鑫拉著她的手,來到了書房裡。


  啊,好大的書房!

  梁曉素從心裡驚呼了出來!

  本以為他的卧室就是最大的了,沒想到這個書房比卧室還大。


  一整套古色古香的書櫃和桌椅,牆壁上掛著一副字,寫得龍飛鳳舞的,很有藝術氣息,貌似不懂書法的人一般看不懂的,但是這四個字梁曉素還是看懂了:海納百川。


  看得出筆力很遒勁,字寫得磅礴而又大氣,掛在他的座位後面,顯得很有霸氣。


  靠窗的地方,放著一個大桌子,上面鋪著毛氈子,擺放著筆墨紙硯一整套的文房四寶,看來這就是李王「練功」的地方。


  「李王,你每天都寫字嗎?」她有些好奇地問道,看牆角放著那麼多的宣紙。


  「呵呵,不是每天,有興緻了才寫幾幅,比如今天我心情好,我就想寫寫字,尤其是還有我的丫頭在身邊——」李成鑫從後面抱著她,很溫情地在她耳邊親了親,弄得她心裡啊,好一陣痒痒的。


  聽著這話,她甜甜地笑了!

  她把毛筆從筆架上取下來,往硯台里加了一點點酒,然後拿起硯台旁邊的墨汁,倒了進去,接著用旁邊的小龍墨研磨了一下,房間里即刻充滿了墨汁的香味兒,還有白酒的醇香。


  最後,她小心地為他鋪上了宣紙。


  看著她這麼「專業」地做著這些,李成鑫覺得很奇怪,難道小丫頭也懂書法?這些事情,小關最早都不知道該怎麼做,她怎麼這麼熟練呢?

  「丫頭,你是行家啊!」李成鑫誇獎道,「你也練書法嗎?」


  「我沒怎麼練——」梁曉素笑著說,「小時候放假經常住在姑姑家,我姑父是個中學教師,他喜歡練書法,我這些都是從他那兒學的。」


  「哦,那你也會寫字了?」李成鑫很吃驚地看著丫頭,沒想到她還真是懂的!


  「我寫得不好,好久沒寫了——」梁曉素不好意思地說道。


  小時候梁曉素在姑姑家倒是跟著姑父練了一陣子,那時候姑父為了帶著表哥丁華明練書法,也讓她跟著一起練,兩個人有個伴兒,也有個比較和競爭。


  可是丁華明生來淘氣,靜不下來,總不好好練,梁曉素從小就文靜,姑父交代她每天寫多少個字,她都認認真真寫完了,幾年下來,也確實有點書法的底子了。


  只是上了大學后,就很少再練字了,參加工作后就更沒有怎麼寫過了!她都不記得自己最後一次寫字是在什麼時候,真心有些日子沒摸過毛筆了。


  這一放下,筆就不好提起來了,再寫字都幾乎找不到感覺了!


  「呵呵,沒關係,來,寫個字讓李王看看——」李成鑫很高興地說道。


  梁曉素有些為難地看著他,怎麼他自己還沒寫呢,就要她來寫,她真心有些不敢獻醜!

  可是看著李王那樣子,她又不好拒絕!


  「你不許笑我——我寫得不好——」她弱弱地說道。


  「哈哈——不笑不笑,現在會寫字的孩子很少了,你能寫就是相當了不起的!李王高興還來不及呢,怎麼會笑你!」李成鑫疼愛地在她的鼻子上颳了一下。


  梁曉素調皮地皺了皺鼻子,對著李王做了個鬼臉,然後一把抱著他的脖子,撒嬌道:「說真話,不許笑我,我好久沒寫字了,寫出來很難看的——」


  「哈哈——不難看不難看,只要是你寫的,李王就喜歡,我要收藏起來,留作紀念!一輩子的紀念!」李成鑫摟著她的腰,笑呵呵地說道。


  「呵呵,那我得好好寫——」梁曉素笑著說,「爭取寫個絕世之品給你收藏!」


  說完,她拿起筆,穩了穩情緒,把毛筆蘸滿了墨汁之後,卻是久久不敢下筆!

  「寫吧,丫頭,好不好沒關係——」李成鑫鼓勵道,「寫得不好,我們就再來一副,今天不行下次還可以接著寫,就當練筆,大膽寫!」


  李成鑫一聲令下,梁曉素果然抬起手腕開始落筆了——


  一筆一劃的,她寫得極其認真,也可以說寫得極其艱難!

  畢竟很久沒寫了,手都有點發抖!


  李成鑫站在旁邊,屏息凝視地看著他的丫頭寫字,心裡是異常高興的!


  他是怎麼也想不到丫頭還有這個底子,還會書法!這太讓他意外了!

  他總覺得自己很老土,不會彈鋼琴不會講英文,不懂那些個小資調調,平時就愛寫寫字,打打拳,聽聽音樂,丫頭是他最愛的女人,可是,他們之間的差異是非常巨大的!首先是成長的環境不同,他出生在一個艱苦的年代,一個平窮的家庭,青年時期經歷過上山下鄉,他少年時期的成長是與苦難相伴的!


  可是,他的丫頭不是啊!丫頭是祖國的花朵是八零后的新一代,是獨生子女,她的家庭條件雖然不優越,但是,她是在一個相對很平穩很幸福的家庭里長大的,她沒有體驗過苦日子,她的成長是在蜜罐里泡大的!

  他們之間是完全不同的兩代人!


  現在,丫頭有這個愛好,他覺得他們之間又多了一個共同點!他們除了性,除了愛,還可有共同的話題,共同的愛好!這多好啊!


  以後只要丫頭在身邊,沒事兒的時候,他們還可以一起寫寫字,他還可以教她寫,這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兒啊!呵呵!想到這些,他幾乎是從心裡樂了出來!


  當她終於寫完了,他站在她身後一看,不斷地點頭道:「不錯,真不錯!我的丫頭果然是個才女!」


  只見宣紙上寫著兩個端端正正的大字:品荷。


  梁曉素寫的是楷體,很端正,很有筆力!雖然好久沒寫了,看得出她的功底很紮實!


  「哈哈,我的丫頭,你也喜歡荷花?」他從後面環抱著她,笑呵呵地問道。


  「嗯,我從小就喜歡荷花——」她點頭說道。


  他不得不在心裡感嘆了!難道上天真是有意把丫頭送到他的身邊嗎?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時候,就覺得她是荷花仙子,那麼飄逸那麼脫俗,那麼純潔,那麼單純,原來,她的心裡也一樣裝著荷花!」


  「丫頭,你就是那最美麗的荷花仙子,在李王心裡,你就是那一朵最聖潔的荷花!」他抱著她的腰身,伏在她耳邊說道。


  呵呵——她從心底里樂了出來!果真如此,她真是太高興太幸福了!


  「李王——我是荷花仙子,那你是什麼?」


  她把頭微微後仰,貼著他的脖子問道。


  「呵呵,你覺得我是什麼呢?」他親了親她的臉蛋,親昵地說。


  「嗯——我覺得,你是那一碧萬頃的荷塘,我就在你的懷裡,好不好?」


  「好,我喜歡——這樣我就天天能看到我的荷花仙子翩翩起舞了!」他高興地說道。


  「李王——」她轉過身,摟著他的脖子,眼睛熱辣辣地看著她,「我愛你——」


  說著她主動吻上了他的唇……


  他被她如此的主動給陶醉了,滿滿的幸福蕩漾在心頭。


  丫頭,太可愛的丫頭啊!此生有丫頭足以!


  兩人的舌再次纏綿在一起!

  這回,他還真是想一把把她抱到床上去,可是,他沒有,他從她甜潤潤的口裡出來后,笑著說:「來,看看李王寫字……」


  今晚,他要認認真真地為丫頭寫幾幅字。


  她很快為他鋪上宣紙,把自己寫的那張放到了地上。


  李成鑫很有型地站在桌前,提起筆,笑著看了看丫頭,說:「你說寫什麼?」


  她驚喜地看著他,沒想到他會讓她點字,想了想,她說:「天然去雕飾,清水出芙蓉!」


  「好!」他很爽快地答應著,然後開始落筆。


  「天」字寫完后,梁曉素心裡就驚嘆了:李王的字和他的人一樣,很有個性,大氣,有力!

  待他把這句詩寫完,梁曉素情不自禁地鼓掌道:「李王,寫得太好了!這幅字送給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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